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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報時間: 2013-05-31 05:00:00 / 報主:立報—教育專題深入報導
[公益聯播]信義、南港區身心障礙者資源中心-徵求行政志工!!!!
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 201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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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2013-05-31
網址:http://www.lihpao.com/

★ ★ 本期目錄 ★ ★


台灣躍進:官僚體制失能的根源本報訊

■選制公辦化改革研究會


看到這個標題,也許會有人認為又是篇要批評總統或行政院長的文章,因為自從馬總統上台以來,各種荒腔走板的政策施行、進退失據的外交應對,讓人都覺得這個政府完全失能。事實上,這些「層峰」不斷努力地想試圖振作、力挽狂瀾,雖然成效不彰,但真要說他們「失能」,或許評判標準太過嚴苛。因為,真正失能的不是這些「層峰」,而是我們的官僚體制。

如果你曾在網路上瀏覽過「台灣採購公報網」──一個公開政府委外標案的網站,你會非常、非常地驚訝,因為裡面的標案包山包海,從大型公共工程到小的文具採購甚麼都有。硬體的採購,公報網或許展現了政府採購的透明度,但如果你仔細探究這些採購,就會發現政府大大小小各種單位的「計畫」,也都納入採購之列,著實令人匪夷所思。

因為施政計畫應該是政府各個部門的核心業務,如果不是經由部門內部審慎擬定,而是藉由委外單位擬定、政府部門事不關己地從旁監督,這無疑是讓委外單位成為施政的主體。我們不禁想問:到底是誰在施政?倘若政策錯了,誰又應該負起責任?

其實不僅施政計畫外包,就連原本屬於公務員重要功能的「審查」職能,也都一併外包。像原本是縣市環保局很重要的工作──環工技師簽證審查──控管水、空污排放許可的核心任務,也都因為環保局公務員專業不足而外包。但問題是,委外審查單位第一線的審查人員專業更不足,造成了「外行指導內行」的普遍現象,讓眾多環工技師和事業主感到莫大困擾。

政府職能委外,主要是依據《行政程序法》第十六條:「機關得依法規將其權限之一部分,委託給民間團體或私人來辦理」。正因為有這條法律,我們的公務員便肆無忌憚把所有職能委外,讓自己可以高枕無憂。但如果政府部門的施政計畫都要靠「外包」,這些坐領優渥薪水的公務員究竟有何專業能力?我們為何要用稅金養這批只做「文書處理」的行政人員?是不是乾脆把整個官僚體制都外包?

官僚體制失能的問題,其實遠遠超過檯面上政治人物的「無能」,因為真正讓社會可以順暢運作的,是我們的國家機器,是整個官僚體制。但除了官僚濫用《行政程序法》賦予的權利,隨意就把自身的重要任務和職權委外,官僚失能的根源,其實還是歸咎於我們的選舉文化和制度。

因為,候選人在競選過程中,不斷地以政策牛肉攏絡選民,以華麗的口號騙取選票,一旦當選了,底下執行的公務員根本無法執行這些空洞的政見,於是,只好讓委外單位來替他們完成艱鉅的任務。長此以往,公務員便反射性地把各種工作丟出去,既不用負責任又落得清閒。所以,倘若我們的選制無法讓候選人提升政見水準,亦即使政見擁有前瞻性與可行性,執行政策的公務員便永遠只想把燙手山芋轉出,官僚體制就永遠會處於失能狀態。這恐怕會讓我們的國家無止盡地落入低潮深淵,甚至可能萬劫不復。

關於選制公辦化改革研究會

選舉制度,既然維續了現有資產階級專政、藍綠壟斷、地方派系及一切令人們批評、厭惡但無力改革的現狀──多為長期沈痾弊害,所以,選舉制度就是台灣一切問題的根源。台灣所有矛盾,無不與選舉制度相互鞏固、相互支持、相互依賴、相互滲透。

選制改革,是台灣一切改革的總開關,開啟,一切改革也隨之大步前進。「選制公辦化改革研究會」之成立,即是為選制改革運動的發韌,為台灣改革力量開闢一條康莊大道。

(回目錄)
原住民族高中不應繼續「流浪」本報訊

■Nagao Kunaw(泰雅族)


日前看見聯合報「桃園原住民高中」的相關報導,筆者的心情就像是洗三溫暖一般。起初還為桃園縣政府感到開心,該縣將會擁有全國第一個以「原住民族」為名的高中。 但隨著新聞事件的發展,卻開始為這所高中的未來感到憂心。

根據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最新4月份原住民族人口調查,桃園縣為全台灣第3高比例原住民族居住的縣市,設立一所名為「原住民族」的高中,筆者認為並無不妥。但似乎縣政府這個美意卻受到地方民代強力的反對,認為設立「原住民高中」會造成族群對立,讓原住民族的學生被貼上標籤。而桃園縣政府的政策也要開始轉彎,將不再使用原住民高中作為校名。

地方民代更主張,如果名為原住民高中,該高中的位址應「設在原住民較多鄉鎮較理想」。但根據桃園縣教育局的設計,這是所完全中學的「住宿型」學校,招生學生包含桃、竹及新北地區,大園鄉的位置剛好介在三地的之間,位置上當然不是個問題。


▲3月11日,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孫大川(中)與副主委林江義(右)、徐明淵(左)召開新春記者會,說明102年施政願景及近來原民身分保障、原住民族法庭及核能議題等重要政策方向進度。(圖文/姜林佑)


台灣原住民族在80年代開始走上街頭要求「正名」,大聲疾呼我們不叫「番」、「山地同胞」,而是這塊土地最早的主人。原住民之所以叫做「原住民」,除彰顯原居在此之意,更是告訴台灣社會,族人們有權力決定自己的名稱,我們希望別人稱呼我們為「原住民」,而不是被他者命名!

如果一所高中位於航空城之中,校名就必須跟航空有關,這樣的格局是否過於狹小,也有點劃地自限。筆者因為一些研究及交流的機會,曾到過加拿大及紐西蘭,這些國家的機場都以展現該國原住民族文化為主,除表達對原民的尊重,更彰顯多元文化的價值。

如果照地方民代的看法,筆者的母校東華大學原住民民族學院,豈不是所有師生都會受到他人歧視和貼標籤。重點不是學校名稱,而是我們許多人對於「原住民」還是保有偏見,只是不願意明說。

原住民族不需要被政府照顧,重點是尊重。原住民詩人莫那能曾說:「如果有一天 ,我們要停止在自己的土地上流浪,請先恢復我們的姓名與尊嚴」。筆者除呼籲吳縣長應落實其競選的承諾,設立原住民族高中,更希望原住民族高中不用再繼續「流浪」。

(國立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研究生)

(回目錄)
面對青年貧窮化:興大爆炸爆出研究生助理的勞安危機本報訊

■曾翔


日前中興大學兩名研究生在實驗過程中遭遇爆炸意外,其中一名研究生不幸失明。這位研究生推測應該是以兼任研究助理的身分在執行國科會研究計畫,而目前勞委會已確認了兼任研究助理與校方兼具備僱傭關係,因此這次爆炸事件不單單只是一個校園安全事件,而是貨真價實的勞工安全意外。

這個事件明白顯示出大學中從事的各種勞動都有相當的潛在危險性,但是令人擔憂的是研究生助理完全沒有相對應的勞動保障。根據報載,校方目前除了將啟動急難救助機制補助醫療費用,並與國科會研究是否有相關賠償及補助措施,除此之外,似乎完全沒有意識到其作為兼任研究助理雇主的法定責任(勞基法雇主補償責任),也似乎忘記作為雇主卻未幫受僱者加保勞保所導致的嚴重後果。


▲中興大學化學實驗室5月10日傳出氣爆,2名正在進行實驗的男研究生疑操作不當,被爆炸的實驗器皿割傷,警方拉起封鎖線調查。(圖文/中央社)


許多人不知道,執行國科會研究計畫的各種勞動者中,計畫主持人(教授)本身有公保的保障,專任研究助理有勞保的保障,但是兼任研究助理以及研究計畫臨時工卻沒有勞保的保障。這種情形本來不應該存在,因為勞委會早於96年便以勞動1字第0960130914號函釋公告,公部門各業非依公務人員法制進用之臨時人員適用勞動基準法,各公立大學自屬於公部門的範疇,專任研究助理是依據「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助理人員約用注意事項」來進行任用,享有各種勞動安全保障,但是同一個約用注意事項、同一個研究計畫中的兼任助理與臨時工卻被排除在保障之外。

根據筆者了解,依勞基法規定,有權認定僱傭關係的勞委會,從來沒有排除兼任研究助理與研究計畫臨時工的勞工身分以及該享有的權益,推測應該是國科會與各校片面地違法認定其無僱傭關係,理由不外乎是硬拗兼任助理與臨時工是學生,因此從事的是學習而非勞動,不具備僱傭關係,所以導致兼任研究助理與研究計畫臨時工除了學生平安保險以及少數商業保險之外,完全沒有任何的勞動保護,這種故意排除社會福利的手段,實在不是一個進步社會該有的情形。

針對兼任研究助理與臨時工的僱傭關係與勞動保障,台大工會因為成立時的發起人中兼任助理與臨時工被認定不具僱傭關係,因而無發起人資格一事,而開始關注這項議題。幾經抗爭之後,國科會於去年8月偷偷修正了約用注意事項,規定兼任助理或臨時工因適用勞動基準法所衍生應支出之所有費用,於管理費列支,但仍堅稱並非認定兼任助理與臨時工從此具備僱傭關係與適用勞基法。


▲2012年11月12日,台灣大學工會成員在勞委會集結,抗議勞委會二度駁回台大工會成立登記,要求勞委會正視研究生勞動問題。(圖文/楊萬雲)


針對僱傭關係的部分,台大工會的發起人爭議於4月11日時獲得訴願決定,認定兼任助理與臨時工因受台大指揮命令且所為之勞動是為台大之營利,故具備僱傭關係。雖然這只是針對台大的個案認定,但是已經相當程度地指出過去各大學與國科會的行為是逃避勞基法成本的違法行為。

回到中興大學的事件,台中市政府與中區勞檢所應該即刻依職權進行勞動檢查,同時,針對因公受傷致使失明的研究生權益,除要求中興大學身為雇主所負之補償與賠償責任,更可探討是否能有社會保險的保障措施,至不濟該生也尚有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中的給付。另一方面,該生若未得到中興大學與地方勞動主管機關的善意回應,應可以採取訴願、確認僱傭關係的手段爭取權利。但是無論如何,這種事後的補救都無法彌補研究生助理的損害,大專院校是貨真價實的勞動場域,即便近來工安意外頻傳,又何曾見到主管機關認真理解、處理?而我們認為天經地義的僱傭關係與勞動保障,竟然得要在不幸的意外之後才能獲得一些回應與善意?豈止是感慨二字可以形容?

最後,根據筆者與勞委會的官員私下談話,目前應該有針對僱傭關係與勞動保障這部分與教育部、國科會等單位進行協調,但是不知何年何月方能完成。筆者呼籲國科會、勞委會與各大學應該加速進行兼任助理與臨時工的勞動正常化,並給予應有的保護,別讓下個悲劇產生。

(台大工會法律顧問)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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