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 2013-12-06─立報—教育專題深入報導─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April 04,2014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 201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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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2013-12-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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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GO工作者的異想世界:我什麼時候才算長大? | 本報訊 |
■褚士瑩 最近看了一本新書,是一個放棄當醫生的專科醫師,去秘魯相間從事海外志工的台灣七年級生寫的,他的名字叫做李尚儒。在我的眼中,李尚儒做對了一件事,也做錯了一件事。 (上圖)2011年在秘魯的耶誕節活動。(圖文/李尚儒) 他做錯的是,這件原本18歲早就該做的事情,我惋惜他為何遲了10年才做。 在秘魯的山間兩年,看到來來去去來自世界各地的18歲志工時,無論對方是獨當一面的,還是媽寶,相信李尚儒一定有很多的感慨,關於獨立自主這件事,18歲就應該看到的自己,真不該拖到快30歲才明白,更不應該讓父母「栽培」到7年醫學院畢業才想到要獨立,才決定出發去找自己。 在看這本書的同時,我忍不住想這個老問題:台灣人究竟認為幾歲才算是大人? 撇開民法跟刑法的規定,《台灣省通誌稿》曾記:「臺俗崇信神佛,以為子女成長有賴於註生娘娘、七娘媽、媽祖、觀音、床母之護佑,故奉之為呵護神。周晬,依各神誕辰,由父母抱之赴廟求神佑。以一紅絲繩或銀鎖,當神前懸兒頸上,以示受神之庇護者,是為『捾絭』,自後,每年循例敬神,並以新頸繩換舊頸繩,稱曰『換絭』。迨年十六,認其以達成年,仍依名護神誕辰。營父母攜兒赴廟謝神,去頸絭,稱曰『脫絭』」。 由此習俗中可知,台灣人(尤其是台南人)「做十六歲」的儀式,就是以「脫絭」謝神的儀式,確認孩童已長大成人。滿十六歲,根據勞基法就不再視為童工,也就是說可以合法到任何一家便利商店擔任店員。假設一家便利商店有兩位店員,一位是16歲的年輕人,另一位是60歲中高年就業者,請問兩個人的工作權利義務是否會有不同?經過同樣的員工訓練之後,卻說:「我還小,不會用收銀機!」或是撒嬌說:「我才16歲,不會盤點!」應該都會立刻被革職吧! 開始把自己當做大人看的那一天,才是真正的成人式。李尚儒真正成人的那一天,究竟是在打電話告訴媽媽他決定不要留在醫院當醫師的那天,還是在秘魯鄉間掛起他自己的社會企業「HOOP」招牌的那一天?這個問題只有他自己才能夠回答。 平心而論,李尚儒晚來的叛逆期,並非他一個人的事,而是反應了台灣青年在父母和社會過度保護的氛圍下,集體的晚熟現象。 然而晚熟總比變成「啞巴」的水果好。 一顆尚未熟透、無法馬上食用的水果被拿去冷藏,就會變成台灣人俗稱「啞巴」的狀態,也就是水果會因為低溫寒害而持續處於未熟狀態,就算移至室溫,也很快就會腐敗。很多這些夢想根本還沒有熟,就硬生生被多慮的父母冰起來的年輕人,一旦突然走到世界上,趁快要30歲的最後一年才匆匆辭去工作、到海外打工度假,結果不但沒有讓人生變得像想像中的甜美,甚至很快就充滿了失望跟腐爛。 至於在我心目中,李尚儒做對的那件事情是,還好他憂患意識夠強,在夢想還沒有被冷藏之前,趕緊出發去看這個世界,去世界的光譜中尋找自己的位置,找到一個跟自己的人生和好的方法,去定調一個跟這個世界平起平坐的方式。這件事情,很多台灣的年輕人,想著想著逐漸變成台灣的中年人,然後想著想著就變成了台灣的老年人,明明知道重要,卻一輩子都沒有起身去做。 台灣社會的年輕人晚熟和成年人的幼稚化,是一件讓明眼人都覺得憂心忡忡的事。但更值得擔憂的,是台灣對於專業的食物鏈有一種奇特的邏輯,簡化來說大致上是這樣的:只要可以考上醫學院的人,當然要當醫生,一流人才要當握手術刀的外科醫生,醫美錢賺得多所以不用怕人家閒話,小兒科可以回鄉下開診所也不錯。但那什麼牙醫或是獸醫,是二、三流的醫生,不能算真正的醫生吧?至於根本不入流卻勉強擠進醫學院的人,才去念公衛什麼的,公衛念得好,還可以當官勉強出人頭地(但再怎麼好,也絕對沒有醫生好),當不了醫生又當不了官員,才會去當海外志工,去那個什麼非洲、南美洲,從此一輩子跟人生勝利組絕緣。 「但是那些無國界醫生,不是也是醫生嗎?」 「那是外國人,民情不一樣。」台灣的家長會嗤之以鼻的說。 如果仔細問他們,為什麼不一樣,肯定說不出來,可能只會迸出個「外國人吃屎,你也要跟著去吃屎嗎?」之類莫名其妙的答案來。當然,台灣的父母們,請明白外國人跟台灣人一樣,是不會去吃屎的。 「可是那個什麼連加恩,不是也是台灣人嗎?他還不是去非洲?」 「那個也不一樣,他們家是虔誠的基督徒,那些信耶穌的跟我們拜佛祖、拜媽祖的,頭腦不一樣。」 如果我心腸壞一點,真的要挑撥事端的話,應該要仔細盤問,到底他們心目中認為信不同宗教的,頭腦構造到底哪裡不一樣,被我逼急了,應該會聽到一些人說出心裡非常不堪而陰暗的真心話罷。 但我當然不會這麼做,因為與其挖掘人性的陰暗面跟偏頗的世界觀,我也想當一個充滿正面能量,帶領年輕人看到人生光明面的那個人。 食物鏈繼續往下,不能當醫生的當軍公教吧!不能拿終身俸的人,至少去賣保險,賣房子,想辦法賺錢發財吧。這些都不行的,才去當黑手,聽說水電工、建築工都賺得挺多的。什麼都做不好的人,就趁30歲前去國外當台勞摘水果、當屠夫,論件計酬手腳快一點,一個月有十幾萬,存了創業基金趕快回台灣開一家鹽酥雞或是泡沫紅茶店。在這種幾乎是仇恨式的社會分工觀念下,難怪農委會官員會將台灣青年到海外打工度假的趨勢理解成「國內年輕人喜愛到澳洲農場打工」,因此要與國內農場合作試辦「農業打工」,提供國內年輕人到農場學習打工,讓打工的年輕人享有勞健保,工資約1天1千至1千2百元台幣,滿心以為將會「解決農業短期缺工問題」。有這群把台灣年輕人錯想成「喜愛到澳洲農場打工」這種離譜程度的政府官員,只是進一步印證台灣年輕人對於這個人才食物鏈的懷疑是正確的。 李尚儒是極端幸運的,幸運到有點驚險的地步,因為他親愛的父母只是願賭認賠的輸家,既不是冤家也不是仇家,萬一李媽媽不在銀行當主管,需要李尚儒趕快當醫生,用起薪10萬開始還學貸,指望月薪20萬的時候靠他奉養,甚至幫家裡還債呢?今天我們還會有這個美好的故事可以聽嗎? ▲台灣志工在阿雷基帕市立墓園反媒體壟斷。(圖文/李尚儒) 至於那些因為李尚儒此時此刻已經離開秘魯,走回「正途」到美國念研究所而鬆了一口氣的大人們,你們錯了。因為李尚儒當了兩年的Teacher Li以後,再也不會是你以為你知道的那個Dr. Li了。至於正確答案是什麼,已經不重要了,因為就算他還不知道自己要什麼,他的變化還沒有完成。但是李尚儒已經清楚知道自己不要什麼,光是這一點,就已經非常強大了。 請不要把李尚儒想成另外一個連加恩,也不要接想著請李伯伯、李媽媽寫一本如何教育出向李尚儒這樣俱有國際視野的孩子。因為事實上是,即使連加恩的父母,在連加恩決定去非洲之前,也像李尚儒的父母一樣憂心忡忡,四處詢問。這不是一場海外志工的英雄盛會,也不是一本社會企業的創業指南,只是另一個年輕人訴說自己如何學會成長的故事,以及另一本寫給父母參考如何學會放手的書。至於這樣的故事,還需要多少個年輕人前仆後繼地來說多少遍,我們才會有終於聽懂的一天,也是我所感到好奇的。 | |
(回目錄) | |
面對青年貧窮化:台大狀告勞委會之訴訟短評 | 本報訊 |
■曾翔 2013年4月11日,勞委會訴願委員會針對台大工會申請登記一案作出裁定,承認兼任研究助理、研究計畫臨時工以及教學助理與台大之間具備僱傭關係,故而為適格之工會發起人。孰料台大旋即於次月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四條之利害關係人資格狀告勞委會,要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勞委會訴願決定,其理由不出大學自治權、學生助理是學生不是勞工這些實際上毫無內容亦無法理依據的說詞,除此之外更搬出師生之間之金錢與勞務之交換關係係類比家內夫妻、父母子女之間關係,尊師重道將因勞僱關係變質等等謬論,來否定既存現實中學生助理在畸形的勞動體制下受剝削的諸多事實,彷彿現行排除勞動者身分的體制一切十分美好,並沒有任何需要被改進的地方。 看著台大破綻百出的起訴狀,工會代表們也只能苦笑,然而心中依舊有些許不安,不為其他,只因為審判單位可是以保守聞名的北高行,我們真的很難想像他們能做出有利工會的進步判決。 帶著這樣不安的心情,10月24日,台大工會的夥伴一同參與了北高行一審裁定前最後一次言詞辯論。工會代表當庭向法官表達希望依法以訴之第三人參與訴訟,法官卻當庭給了大大的閉門羹,而在讓雙方各自陳述主張時,所提問與提示的方式與問題,不得不令人質疑是否法官已有預訂之立場或心證。宣判日期壓在11月7日,10多分鐘不到的言詞辯論庭一結束,一股難以言語的絕望感油然而生,許多夥伴已經有最壞的打算了。 但是沒想到的是,11月7日迎接我們的竟然是個大驚奇,北高行竟然駁回了台大;但是高興似乎是過早了,我們更沒想到的是,事隔幾日當看到判決書的內容,還以為判決書弄錯了:怎麼能有一個判決甚麼都沒判決?北高行竟然作成一份沒有絲毫實質內容的判決。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據以駁回台大之訴的理由,是認為此案中台大已經「無權利保護」之必要。台大工會曾經二度發起,由不同的發起人先後送件,本次台大要主張撤銷的勞委會訴願決定,是勞委會針對第一次發起的工會所作出的訴願裁定,然而在102年4月11日第一次工會的訴願裁定出爐前,第二次發起的台大工會已經於同年4月1日順利登記完成,因此北高行認為本次訴訟裁判根本不影響台大工會已經登記成立之事實。 而針對兼任研究助理、研究計畫臨時工及教學助理三者的認定,北高行則認為如對目前成立的台大工會內部中兼任研究助理、研究計畫臨時工及教學助理三者是否具備僱傭關係有所疑義,台大應該針對第二次的工會發起登記進行訴願,方能進行訴訟。因此,北高行認為即便原告台大於此案中勝訴,也沒有任何利益可言,沒有保護這種不具權利利益之必要,故而予以駁回,另外雙方所有論點的攻防,北高行僅以「兩造其餘主張或答辯,已不影響本件裁判結果」一筆帶過。 總而言之,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以極為巧妙的方式完全迴避了訴訟兩造針對勞雇關係定性的所有論點,就了結了這個極為爭議的訴訟案件,實在令人歎為觀止又哭笑不得。 雖然對於北高行的判決有點無言以對,但是往好處想,這個以保守聞名的法院未作出不利工會的裁定已是萬幸,再者,行政法院雖然以程序性議題駁回而未作出實質內容的裁判,但也不免隱約表示著此案實為私法案件(尤其是工會希望參予本次訴訟的聲請,北高行對此所作成的裁定內文,不斷指出因交由普通法院)。 台大目前仍以訴訟內容未認定勞雇關係,沒有鬆動的跡象,但是訴訟暫時性落幕的當下,或許對工會,乃至校方,都是個跳脫無限迴圈的身分之爭、重新思索制度上應該如何安排的時刻。據了解勞委會與教育部等單位的跨部門協商正在進行,另一方面,如高教工會延續台大工會一案中針對國科會兼任研究助理與研究計畫臨時工的僱傭認定,進一步地切入了兩者的勞健保、勞退問題,於日前向國科會展開抗議行動。筆者相信,這種實質上的制度安排,尤其是勞健保、勞退的費用編列問題如果能獲得解決,相信校園僱傭正常化的議題所面對各大專院校的阻力會小的許多。回到台大工會本身,也是時候將組織的能量從法律爭議轉移到爭取校園內部勞動者的認同,強化組織發展的動能,協助各校組織串連的活動。 我們由衷希望校園僱傭問題能從立場之爭逐漸轉往具建設性的制度改革。(台大工會法律顧問) (圖說)台大工會2013年11月8日在校園內召開記者會,針對研究生助理雇傭糾紛案台大敗訴,呼籲校方履行義務,與工會協商改善學術產業勞動狀況。工會學生並發雞排慶祝勝訴。(圖文/中央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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