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既有今日,何必當初——致花蓮縣傅崑萁縣長(馮喬蘭)─南方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anuary 27,2014主題文章
※「南方」歡迎各界投稿,投稿信箱為editor@esouth.org 。以下文章均不代表「南方」立場,如有正式回應,希望南方電子報刊出,請註明「投稿」寄到投稿信箱。活動訊息請寄到south@esouth.org
既有今日,何必當初——致花蓮縣傅崑萁縣長
作者:馮喬蘭(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
從議會將性侵國賠預算撤回;不與受害家屬見面,不顧幕僚意見,不理民間團體;寧可刊登廣告聲明也不肯給付國賠;…傅縣長,你怎麼會做出這種事情呢?唯一的,就是權力的傲慢,你以為你要幹啥就可以幹啥!只是今日,在面臨各種壓力下,你以『重啟國賠程序』,保全面子,給付國賠。傅縣長,既有今日,何必當初。
2009年11月13日就已經協調會成立的性侵國賠協議,你卻硬生生將預算從議會撤回,一開始說是『出自好意,要更釐清事情,要相關人等連帶賠償』,後來又辯稱『程序未走完』!沒有成立的國賠協議,怎會送預算進議會,還是追加預算。你明目張膽撤回,讓受害家屬痛到今日。現在,按照原議定金額賠償給付,我們不禁有種感嘆,既有今日,何必當初。
你在各大報刊登嚴正聲明,花上百萬無非就是在否認『花蓮縣性侵國賠案成立』。其中還聲稱『未經主管機關核定』。傅縣長,是你沒蓋章,不是制度未完成。你大概不習慣,在民主法治社會裡,你有時必須是個圖章。這些金額早已經過制度核定,前任謝縣長,國賠審議委員會,賠償義務機關與家屬的協調會,都依法完成了。傅縣長,你沒有權力將預算抽回,更沒有權力否認經法定制度完成的協議。你是民選縣長,不是天皇。今日再度證明,權力的傲慢不可行,還是該回歸事理法制。只是,我們仍不免遺憾,既有今日,何必當初。
早就可止息的傷痛,因為傅縣長延宕了近半年。這期間,人本數度聯繫縣政府,表達家屬心聲,要求縣府撤回『預算撤回』,未果,而在5/7召開記者會,邀集民間團體民意代表共同發聲,希望讓受害家屬能在母親節得佳音。傅縣長卻以嚴正聲明回應,並在議會傲慢回答『他們可以到親民時間找我阿』。終於,在種種壓力下,國賠確認,家屬負擔稍可放下。我們也欣慰縣長『知錯能改』,只擔心縣長會有『知錯的傲慢』,忘記了這些告誡,而只急著在頭版告訴全社會『我們可是要給錢囉』。這些歷史都不會被遺忘。『既有今日,何必當初』,今天的提醒,是要讓你永遠記住這些教訓,好好把權力的傲慢收起來。
附註:花蓮縣某國小性侵國賠案大事記
花蓮縣某國小教師八年內性侵四名學童,歷任校長、主任長期知情卻不通報、不調查、不解聘,成為校園性侵害之共犯結構。
人本基金會自2009年7月起協助四家受害家屬,除向監察院提出陳情外,亦聘請律師協助刑事訴訟,陪同召開請求國家賠償記者會,譴責校長等共犯結構,並要求撤職。
2009年11月13日,賠償義務關在法扶基金會花蓮分會召開第一次國家賠償協調會議,縣政府法制科亦派員參加。人本陪同四個受害家庭與會,當天有三家各以140萬、180萬、260萬協議成立,並約定最遲應於2010年4月30日前付款。另外,未達成協議部份,則請花蓮縣政府應針對校長和主任違法失職遭彈劾部份,交由國家賠償委員會再次審議。〈附件一:開會通知及議程〉縣政府法制科代表亦表示快的話年底即可撥款,最慢隔年(2010)4月30日前撥款。
未料新縣長傅崐萁就任後,立即撤回已送往縣議會臨時會之國賠追加預算,人本立即發新聞稿請傅縣長遵守國家法律,立即將性侵害國賠追加預算案送議會審查;縣議會亦於2010年1月4日縣議會發函請縣政府盡速支付國賠,以維政府形象,但均未獲置理。花蓮縣政府鐘秘書長稱:傅縣長是出自好意且對於這項國賠案件高度重視,要求盡速釐清整起事件中除了加害老師很可惡外,清楚調查校長、主任等人有無故意或重大過失,如果有的話,相關人等都必須依法負起連帶賠償責任。(2009年12月30日更生日報)
2月12日人本基金會發函花蓮縣長,說明三戶已於去年11月13日達成協議但尚未給付,第四戶應考量監察院彈劾事實,請國賠審議小組重行審議,並懇請安排接見當事家長。並自2010年3月2日起,以電話連絡縣長室問家屬拜會縣長事,蔡秘書稱沒看到公文,人本再度傳真公文到縣長室;事後去電追蹤,蔡秘書要人本基金會找教育處長談;去電教育處長,教育處賴處長稱不清楚此事。事後數次電話追蹤,亦無下文。
4月12日人本基金會協助第四家受害人提出補充理由書,以新事證呼籲花蓮縣國賠審議委員會提高第四家之賠償金額。4月23日人本基金會上午十點出席花蓮縣國賠審議委員會陳述意見,爭取提高第四戶賠償金額,但花蓮縣國賠審議委員會就未成立的部份仍決議維持原議,不願意提高一毛錢。下午四點在法扶基金會花蓮分會召開之第二次國賠審議委員會〈附件二:議程〉,第四個受害家庭的國賠協調仍未達成共識。
4月30日三戶達成協議之支付期限已到,花蓮縣政府仍未依法給付國家賠償。人本基金會不得不於5月7日於立法院召開「當時隱匿不通報!現在拖延不賠償」記者會,呼籲傅縣長立即賠償,勿讓受害家庭母親垂淚過節。縣府回應稱:程序尚未完備,如果有一人不同意,應該不算達成協議。(中央社)
5月12日人本基金會及受害家屬代表於議會休息時間,面質傅縣長:「唯一未完成的程序就是你的簽名,對不對?」「政府出爾反爾,教人民如何相信政府?」傅縣長聞言掉頭就走。事後,縣府發新聞稿表示:本案自98年9月17日提出請求書,同年10月8日經國賠委員會初步協議,但未經主管機關核定,12月8日法定的60天內雙方並未達成協議並作成國家賠償協議書,國家請求協議未成立,建議家屬循民事途徑解決,縣長並表示願意替被害人負擔訴訟費用。
5月13日起連續兩天,花蓮縣政府出鉅資於地方報及自由、聯合及中時等三大報之顯著版面刊登半版聲明啟事,表示:花蓮縣政府從前任縣長至今從未完成國賠法的任何協議,(全國25縣市均未有該國賠完成案例)。當天下午,人本基金會於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我們與傅崑萁之爭,是公天下與私天下之爭,民主法治不容被破壞殆盡。
5月27日上午傅縣長召開記者會,表示願意國賠,雖然早在去年協議就已成立,然今有此結果,也是傷害止息的開始!
[瀏覽 / 轉寄]
◆延伸閱讀: ‧性侵國賠事件報後續報導 ‧不適任教師 8年來僅鍘288人 ‧不適任教師 送「中途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