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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報時間: 2011-02-17 05:00:00 / 報主:崔媽媽網路通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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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載》社會權論述的路障(下)

2011-02-17
作者  趙剛/東海大學社會系教授、台社社員

2. 社會權利與社會權力

  第二組路障則是社會權論述本身的自我閹割。也就是所謂的社會權只是「社會權利」沒有「社會權力」。我們常說「權利」right不會從天而降,這句話背後的意思其實是「權力」power不會從天而降。權利是爭取來的。社會權是積極權利,按照Hobsbawm的說法,如果沒有instrumental right的配備與有效使用,將是空談。因此social right的論述如果避而不談social power,那就將是國家機器的談法。因此,社會權論述的第二組路障有時卻是社會權論述者自己給自己暗中設定的。有點像是「葉公好龍」的典故,也就是在論述的同時就不真想實現它。

  我看了「社會住宅推動聯盟」的簡介,知道這個聯盟代表了12個「共同發起團體」,而這12個團體又有12個代表人。如果說,這是一個由菁英所組成的壓力團體應該是不會有人反對的罷。因此,如果說這個聯盟從一開始就不打算形成一個有階級分析的市民運動或草根運動,而只把自己設定為一個由好人所組成的壓力團體或是NGO,把自己視為某些群體者的代表,來向國家爭取住宅。那我們不得不問:你們的「代表性」何在?如果說,聯盟裡的很多團體事實上是依賴國家計畫國家補貼的專業組織,是國家機器的「治理性」的一條臂膀,那又如何反過身來又說自己代表社會呢?一個立足於現實社會矛盾之中企圖爭取住宅權的「聯盟」,為什麼連這幾年來最尖銳地體現這個被這個體制排除於住屋權的兩個現實鬥爭中的團體呢──我說的當然是三鷹部落和樂生療養院。這兩個抗爭主體,和包括勵馨基金會的這十二個團體的差別當然有很多,其中之一是他們的真實階級位置,其二是他們與既存國家機器(包括地方政府)之間的關係。

  還是說在你們的社會權論述架構中,其實並沒有所謂的社會,社會只是一個名稱而已,社會就是我們這些代理者或「民間組織」或NGO的總和而已?聯盟把自身定位在「推動」而非「運動」,是否在無意識中太把自己當作行動的主體了,「運動」還表示我和他者和你在一起,推動則只有「我」了。當初無殼蝸牛可是動員了數萬人才能進得當時財長王建?的辦公室的!那麼你們不曾有社會運動以及群眾的支持,甚至於沒有媒體民意,這些淬煉與過程,就能直登國家機器的頂端總統府。這是怎麼一回事呢?你們有沒有稍微懷疑到自己為何這麼有力?對於自己其實並沒有social power的支撐,卻能夠有效的推動所謂的social right,不覺得毛骨悚然嗎?

  如果社會權的論述只有目標論述,而沒有手段論述,那麼社會權不管多好聽,那最多也只是一個善念或一個修辭。那麼我寧願聽到更好聽的,好比right to utopia.

  回到現實,如果社會權論述唯一的有效手段是把自身鑲嵌進選舉政治,只有靠政黨槓桿作為你們的“social”power的唯一正當來源,那就是自我解除力量。Piven and Cloward早在70年代的名著《窮人的運動》就指出窮人的、弱勢者的權利不可能只循政黨或是代議這些體制路徑獲得解決,而必須要悲哀地認識到「暴力」的必要性。這個命題是否太過,不是我們這裡能討論的,但如果連社會群體的集結與體制內的抗議手段例如罷工遊行或是夜宿忠孝東路…..等等都在論述之外的話,那這個運動的侷限性也很清楚了。

  社會住宅運動要有未來,必然不能只是社會的「代表們」在高層雲端政治中「推動」。這是路障之二。

3.「社會群體意識」,民粹化的或非民粹化的

  當年無住屋運動的興起,是在一個沒有藍綠惡鬥,社會沒有撕裂,而保守民粹主義沒有形成,新國族打造還沒有成為檯面議程的脈絡之下出現的。

  二十年後,新國族打造基本完成,而社會的主導氛圍是保守的民粹主義,連藍綠矛盾都快要成為了時代的一個遺留。因此,社會住宅論述的興起,除了選舉政治的短線考量外,更大的背景很可能是一種「生命共同體」的道德意識的初步形成,透過對弱勢者的照顧與疼惜,踩排「共同體」感覺。

  這有其歷史的軌跡,是一個複雜的現象,難以說一定好或一定不好。一方面,政黨是必須要某種程度地回應社會需求──雖然這個回應是否是個迴避根本問題的遮羞術,則是值得懷疑的。另一方面,對國人有一種休戚與共的感覺也是好的──但這個休戚與共的感覺是否又是迴避更積極的作為的心理衛生術,也是值得懷疑。

  我讀了說帖的「成立祝禱詞」(p.7)。是我太疑心還是怎麼,我讀起來很不安,覺得很像當代歐洲極右派的不辨左右的政治敘事,有一種準階級的、民粹的情感但沒有階級分析,而濃濃地浸泡在一種「團結性計畫中」──所謂「家」。這個祝禱詞的居心很好,要建立一堆避風港給海洋台灣的弱勢兒女住。但這裡沒有一種胸襟──如何使這些弱勢兒女或是天下寒士根本無從出現呢?我想起布雷克的詩,這樣我們(所謂「常人」)就根本不需憐憫,因為沒有讓我們憐憫的對象。

  在今天,這誠然是高調。但它是高調也是因為社會與歷史的建構,因為一個追求著社會解放的烏托邦的想像已在新自由主義的世界中被驅逐了。

  那我繼續說一個在當今的人類世界中不算是高調的問題好了。如何看待外勞的居住權。

  權利從來不是抽象的、普遍的,而是因時空而有所不同的。權利是某個社會的價值觀/信念(或文化)整體的一部份,關係到人類社會怎麼組織起來,各種人倫秩序怎麼建立。權利經常是承認一些人能接近它,拒絕另外一群人。例如投票權,從中產階級男性到工人階級男性到女性(美國1920)到黑人(美國1960s),但現在青少年幼童還是被排除的。

  我們必須說,現在的「社會住宅」的論述,有可能是站在一個保守的新族打造的基準上的議程。外勞的住宅權在一個無意識的層次上被排除了。我們可以譏笑中國大陸的官商體制對民工的剝削──所謂的宿舍勞動體制。但我們自己對外勞不也是在進行台灣版的「宿舍勞動體制」嗎?

  說帖的第12頁,舉聯合國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指出住房是普世人權,並且鼓勵或批評政府要在「既然確認上述公約條文已具國內法的效力」的前提下,推動社會住宅。但我要問的是聯合國這個公約指的是「人人」呢,還是民族國家中的公民?

  談到「公民」,不客氣的說,當今社會權論述的另一個路障,那就是我們這個社會的主流中產階級公民。我們的中產階級公民已經被全球化的階級審美品味給席捲了,所以才會以各種名牌來比喻小帝寶那塊地。他們要的是仕紳化的地景,窮人到「捷運」旁,對你更有好處,將來總會輪到你的房子增值。

  但「公民」這個新興的身份認同的最大的問題還不在他們的審美品味,而在他們的「社會公平觀」。《中時》的社論很徵候性的表現出來,當它說,以小帝寶的地價而言,蓋成社會住宅,等於「政府對每戶補貼5000萬,讓他們去住小帝寶,離譜吧?難道,這就是市府口中的社會公平嗎」。這個公平觀,必須說,是很現代的,但也是很反動的。因為整個國家是屬於這個團體的所有公民的,那麼所有人對國家的資產都有「平等的」近用權。這是在形式的公平中掩蓋實質的階級不公平。我前一陣子讀費孝通先生的「鄉土中國」,他說在鄉土中國中,所謂的公與私是很不明確的,而如果非要具體的說「公」是什麼意思的話,大概是既然是公家的,那麼見者有分,大家都可以佔便宜的意思。這個鄉土中國中的「公」,雖然不現代,但竟然也幫助維繫了台灣多年以來的社會平等,好比在我所熟悉的學術界,以前大家的想法是,反正是公家的錢,大家一起平分就好了,何必非得比個績效,分成幾等教授。同樣的,在以前,若是在所謂精華區蓋個社會住宅,其實是沒有人會反對的,公家的錢嘛。但我們的中產階級的官僚(例如劉憶如)與我們的很多袞袞公民現在可不一樣了。他們嘴裡不說,心裡說:「公家就是我家」。他們是社會權的第三個路障。

4. 社會權的歷史與思想基礎

  這到了當年無運興起的脈絡的最後一個環節,也就是當年無運其實除了依賴西方左翼的一些概念與價值之外,也依賴了我們這個特定歷史與社會的一些資產,例如民生主義裡的平均地權漲價歸公。我們今天要將住宅社會權發展為一個運動,就必須要找到常民的語言,以及常民的究責觀,找出弱勢人民為何對社會權缺乏信心與熱度的根本原因以及補救之道。這個歷史的、社會的知識的深入探究,是包括我在內的我們的知識界所缺乏的。證諸西方,現代的權利論述也是脫胎自他們的前現代的不成文法、鄉規民俗或E.P. Thompson所謂的道德經濟學。那在台灣今日呢?

  探索社會權論述積極的歷史文化資源是一個方面。關於它的消極的、負面的、路障的文化因子的探索是另一方面。關於住宅權,我可以舉一個例子。社會住宅論述的重大路障之一就是產權意識。而這個產權意識的眾多基礎之一則是「家族意識的延續」。這是傳統中國氏族文化的遺留,但現今的親屬組織已經幾乎都是所謂的核心家庭了。核心家庭是泡沫的是暫時性的,這是現實。但意識型態上,人們,特別是中產階級,還停留在某種過去的遺留中,想要在不動產中保證自己的「存在有限性」能被超越、綿延。我們如何對家庭這個制度的各種層面,包括意識型態的層面做清理,其實有可能會對社會權的伸張有幫助的,因為大家會心甘情願的租房子,包括租公屋……。我們非要學名門望族買homestead其實是一個歷史的、社會的建構,我們如何進入歷史進行解構這個迷思是一個重要工作。當然,這是一個很敏感的計畫,因為當我們解構家的神話時,要留神它所被賦予的某種超越性,要如何被轉移,好比使具體的地方或社區能夠順利接收並進步轉化這些超越性,而不讓它匯歸到民族國家或是種性,則是一大挑戰。必須說,這些都不是既存的西方左翼的政治經濟學的視角所能提供的。

  以上所論的這個思想上、意識上的空白是社會權論述的第四個路障。我們知識界本身就是一個路障。

四、結論

  我們今天能夠反思到社會權以及它的路障,是因為二十多年前有一個無住屋運動。是歷史給了我們反思的基礎。希望我們能夠把現今的運動不要視為平地一聲雷,而要有一種歷史的眼光,擺回歷史、擺回區域、擺回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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