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1-01-26─立報─言論廣場─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April 04,201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1-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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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1-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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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目錄 ★ ★ |
社論:慈善救濟無法改變社會位階落差 |
被喻為「中國首善」的企業家陳光標預定27日來台濟貧,預計將發放給弱勢家庭總數高達5億新台幣的善款。訊息一出立即引來不少非議,議論的焦點多半集中在他高調行善的作風,新北市府和桃園縣府便以「當面發放易引發負面觀感」為由,婉拒了這項捐助行動。桃園縣社會局長張淑慧表示,捐贈是救一時之急,不能變成「社會烙印」,如果雙方不是在平等、尊重的情況下,社會局不能接受這項贈予。 相對於新北市和桃園縣的戒慎恐懼,新竹縣府和南投縣府大開歡迎之門,應變上似乎顯得較為靈活,也更能「體察民意」。新竹縣社會處長蔡榮光表示,已選出3百戶、每戶1萬元。連絡獲選名單時很多人感動得哭出來,因為對弱勢家庭來說,1萬元像及時雨,至少可過個溫暖的新年。至於是否會損及受助者的尊嚴,蔡處長認為那是技術問題,「我們會辦個溫馨的儀式,不會讓民眾感覺來接受救濟」。 其實,既是慈善救濟,不論高調還是低調,施者與受者之間絕對不會是平等的關係。因為施方是財富的擁有者,掌握了支配的權力,他可以決定要不要把財富捐出去、要捐多少、要怎麼捐、要捐給誰,而受方只能被動地接受這樣的支配。這樣的上下關係,源自於雙方社會位階的落差,並非他們的主觀意識所決定,所以,就算施者再有慈悲心,儀式辦得再溫馨,頂多也只能讓受者心理上稍微好過一些,卻不會抹平兩者客觀存在的不平等關係。 說穿了,慈善救濟就是一種社會資源的再分配,用來彌補既有的社會體系分配不均所導致的種種問題。在資本主義社會中,資源的分配主要由階級關係來決定,它也是貧富不均與社會位階落差的根源。慈善救濟是為了彌補它所造成的貧窮問題而存在,但卻不挑戰並改變它的分配模式,甚至在相當程度上複製了它分配的權力關係。君不見,上述施與受的關係,正猶如一般企業的勞資關係,資方擁有盈餘的支配權,可以決定要分多少出來、要怎麼分、要分給誰,可即便他把自己裝扮得非常有慈悲心,把歲末年終的尾牙辦得非常溫馨,然後在會場上將原本就該屬於員工的利潤大方地分送給他們,頂多也只是讓員工歡愉了一晚,卻沒有抹平社會位階的落差,勞資的不平等關係也依舊沒有改變! 這麼說,不意味著慈善事業不可行,在現今的資本主義體系中,它畢竟提供了一個資源再分配的管道,在一定程度上讓部分的貧困弱勢者獲得了紓解。只是,我們無須賦予它某種道德光環,然後又要去區辨高調的行善者與低調的慈善家,從某個角度來說,陳光標毫不掩飾的直率作風,比起那些在尾牙上撒錢卻自命清高的資本家,他顯得可愛許多。然而更重要的是,我們須認清,任何的慈善救濟都改變不了社會位階的落差,也無法根本解決貧富不均的社會現況,若要徹底解決社會分配的公平性,就只能在慈善救濟之外,另覓他途。 |
(回目錄) |
左右看:中國援外貸款超越世銀 |
左看:外援的修辭與現實
中國的對外援助情形,因1月17日金融時報(Financial Times)上的一篇報導而再次受到國際關注。該報導指出,過去兩年中國給予發展中國家的貸款總額已經超越世界銀行,達到1,100億美元的新高,且多數與自然資源相關,引起西方國家對於自身能源安全的擔憂。此報導反映的西方焦慮固不值一哂,惟關於中國對外援助的門道值得深入檢視。 中國近年來持續增加的對外援助,多半以基礎建設方式進行,官方修辭依然遵循周恩來當年宣布的8項原則。與傳統歐美外援的最大差異、也是最被人稱道之處,就是不附加太多總體經濟政策與行政條件。這一方面是不干涉內政政策的體現,不理會西方的人權修辭,但反過來說也是明顯地去政治化(唯一政治之處或許是要求承認「一個中國」),不帶社會主義色彩。 然而,中國的外援依然多屬綁標援助(tied aid),通常要求70%的工程由中國企業承包,其他30%也往往是由當地與中國的合資企業取得。這方面則延續了傳統歐美外援的弊端。至於許多援助不脫地緣政治與經貿利益考量,則同樣無異於歐美。 英國金融時報1月17日報導,過去兩年的世界經濟危機期間,中國對發展中國家的貸款達到1,100億美元的新高,超過同期世界銀行對發展中國家的貸款總額1,003億美元,並且中國貸款的絕大多數都與自然資源的取得相關。此一估計受到多方質疑,因為該報導並未計入世銀透過各種機構發放的全部貸款總額,而且中國的貸款資料向來不甚公開透明。 此外,如阿敏(Samir Amin)之類的左翼評論家,近年來也經常批評中國的對外援助政策,認為中國在非洲「以資源換建設」的援助方式,只會帶動中國的出口與投資,卻無法真正幫助受援國建立獨立自主的生產體系,長期而言當自然資源逐漸耗竭,這些國家將處於更加不利的地位。 這種批評看似言之成理,但卻給對外援助以過高的期待與負擔了!當今之世,除了古巴小而美的對外援助之外,就連堪稱社會主義急先鋒的委內瑞拉,其外援的綁標情況也相當嚴重,更遑論中國。只要中國的對外援助不比傳統先進國家糟糕,並且能夠反過來給予這些國家改善的壓力,便已屬功德無量。 |
(回目錄) |
衛報週評:突尼西亞的未來取決於選舉改革 |
節譯■葉興台 若沒有這個信心,在未來幾個月的每個階段,突尼西亞可能出現混亂和不安。舉辦誠實的民主選舉,無疑地需要對突尼亞西的選舉法規和進行系統性地檢討修正。歷經數十年的獨裁統治後,突尼西亞的選舉法規存在嚴重的瑕疵。 首先,各方必須致力於為參政者打造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過渡政府宣布釋放政治犯,取消對新聞自由、人權團體和政黨登記的限制,是重要的一步,這必須有效和加速地執行。言論和結社自由必須徹底受到尊重,突尼西亞人才能自由表達意見,組織政治運動。 有關選舉改革的討論,必須廣納各方意見,尋求對一個改善的架構達成共識,以管制選舉行為。有鑑於情勢緊急,過渡政府可能想用舊的選舉法規,在未經協商下就照章辦事。無論採取哪種步驟,都可能傷害民眾和國際對選舉公正性的信賴。 反對派已經要求成立公正機構監督選舉,這個要求很對。過去的選舉是由突尼西亞內政部舉辦,雖然在技術上能夠勝任,卻不夠公正。新的選舉機構必須廣納各方代表,且須擁有廣泛的權力,以贏得政黨和民眾的信心。 在目前的時間限制下,新的選舉機構預料無法建立舉辦選舉的能力,但它能下達所有重大的決定,監督公部門的執行情況,因後者擁有舉辦選舉所有的必要法律手段。2007年茅利塔尼亞舉辦的過度選舉,就是在上述架構下成功地進行。 這個選舉機構必須檢查選民登記,儘管突尼西亞有能力建立可靠的選舉名冊,但有人指控一些潛在反對團體的支持者,如年輕的都會選民,被刻意排除在選舉名冊之外。現存選舉名冊的準確性應被仔細地檢視,新的選舉名冊應公開地展示。 候選人和政黨應有適當近用媒體的管道,尤其是公共頻道,應承諾公平的報導。新政黨和候選人應獲得更多免費的時段,好向選民呈現他們的政見,政府也應補助他們的競選支出,以抵銷班阿里(Ben Ali)執政盟友可能享有的財政優勢。競選支出和媒體曝光應小心地管制,後者尤須由獨立單位監督。 在上述過程的每個層面都必須透明化,且必須公開接受媒體、公民社會、突尼西亞人、國際選舉觀察人士、政黨代表和候選人仔細檢查。更重要的是,這個選舉機構應以公開且協商的態度舉辦選舉,選舉結果應立即在投票所公布,並放在網路上。 最後,應對選舉爭議建立公平、合宜和即時的判決過程。這必須取得參選者和民眾的信心。最近在肯亞、海地和象牙海岸舉行的競爭激烈選舉,已凸顯出選舉過程出狀況得付出的代價。 目前關鍵的問題在於,上述項目如何快速地達成。根據突尼西亞憲法,總統選舉必須最遲在3月15日前舉行,這將使得徹底改革選舉架構,以及讓政黨和候選人為選民熟悉的時間相當有限,變通之道在於不理憲法,延後選與日期。為了突尼西亞的穩定,做任何重大決定,最好要達成某種程度的共識。 除了一般架構,突尼西亞憲法一條文要求總統候選人需取得30名國會議員或市長的支持,這將給舊政權的代表有權決定誰能參選,這項條文必須在總統大選舉行前廢除。 就國會議員選舉而言,目前雖無時間壓力,但一旦決定選舉時間,必須考量兩個對立的因素。在一方面,如果選舉不立即舉行,改革的動力可能消失。在另一方面,選舉應在選舉架構瑕疵修正後才舉行。 讓國會選舉複雜化的因素在於,除了就提供一個公平的競爭環境外進行準備工作外,還須改革選舉體系。目前這個選舉體系確保一黨能獨霸國會。過去合法反對黨的國會席次係採配額制,以製造民主的假象。 |
(回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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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