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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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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刊日期:2009-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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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
發報時間: 2009-07-13 16:00:00 / 報主: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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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論壇:社造如何看「農村再生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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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論壇:社造如何看「農村再生條例」?

◆2009社造學會年會「農村再生條例」論壇


本期論壇:社造如何看「農村再生條例」?

時間:2009年5月23日
主持人:曾旭正理事長
與談人:鄭晃二教授、王本壯教授
整理:周馥儀


與談內容


座談一開始,各與談人簡單的自我介紹,由曾旭正理事長引言。曾旭正理事長指出,目前政府對於「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的置入行銷很厲害,到目前為止,主流媒體對「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的問題」報導不多,報紙除了自由時報、聯合報社論外,對於「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的問題」聲音都出不來,因此,下週獨立媒體苦勞網、環境資訊電子報將舉辦「三小媒體傳播」,歡迎學會成員也能邀社區組織一起參與。


「農村再生條例」有哪些問題?


曾旭正理事長並簡介「農村再生條例草案」目前狀況、民間所提出的各章節問題。一讀通過的條例,有幾個主要部分,主體分三章,不過,這次「農村再生條例草案」行政院版本有諸多問題,以第二章「農村規劃」而言,標榜「由下而上」提農村建設計畫,由社區提報軟體或硬體計畫,比如步道、車道、公共空間,再報給縣市政府審核,將裡面的建設需求彙整起來,變成該縣的「農村再生計畫」,再報請農委會,但這樣的程序設計,「如何形成社區代表組織?是否要大吵一頓?」、「社區所提的內容是否會被縣市政府全部接受?還是有的通過、有的不通過?重點是什麼?」,社區在考慮自己的農村再生計畫,是否有上位的優先原則?例如是否有如「國土規劃」的上位法源?不然最後很容易各社區自己作自己的、淪為「部落主義」,而草案中也規定各社區要訂定「社區公約」、則優先補助,但對於「違背社區公約」並無罰則,這導致形同虛設,並無約束力。

第三章主要關於「土地活化」,出發點是縣市政府可以針對社區周邊的土地基於怎樣的想法,提出「整合型農地計畫」,被納入到「整合型農地計畫」的土地有一部份強制條款,地主的土地只要大於五分之三、他們的土地面積加起來超過四分之三,另外五分之二或四分之一的土地則無強制性,將導致被整備進來的土地
,很容易農地變更成建地。對政府來講這是有利可圖,這部份是由縣政府來發動,這樣的土地利用跟社區的想法會不會衝突?有衝突的話該如何解決?更嚴重的是「農再條例第三章」又多了一個管道讓農地變成「非農地」,原來「農發條例第18條」已讓農地可以小幅調整成「非農地」的利用,農再條例則將使農地大幅的變成「非農地」。更受爭議的是,圈起來的範圍內的公地也無條件必須加入,這將變相為「圈地運動」,旁邊有一塊公有地也劃進來作分配,這將導致農地減少,牽涉到公平正義的問題。第四章關於「農村歷史文化保存」,它僅訂了部分的原則,但如何實行並不明確,原來文建會表示這部份業務與他們相關,但現在變成是農委會水保局在承辦,第四章條文執行面如何讓文建會系統、其他專業團隊能加進來運作,條文各方面並無規範。

也因此有這麼多問題,這條文出來後,引起民間團體很多質疑的聲浪,尤其,「農村再生條例」是還在討論中的法案,但行政部門政府就已經編列600萬的預算大力宣導,而這樣的「宣導」並非促成「公民討論」,而是「單向宣導」。

也因為在這過程中民間對「農再條例」有這樣的反對聲音,所以社造界對「農村再生條例」抱持不同看法,一種看法是,認為這是社區營造大好的機會,雖然以往政府對於「社區營造」的預算逐年增加,但10年編列2000億預算更是難得的大餅;一種看法是過去跟社區相關的預算分散在不同單位,現在統一集中到農委會水保局,行政上較簡便。曾理事長指出,這些想法都是只看第二章、但不面對第三章對農村社區將造成多大衝擊。

「農村再生條例」讓農村地景更殘破


在曾理事長引言後,請鄭晃二教授與談。

鄭晃二教授指出,每次在台灣很多關鍵時刻,社造學會都會跳出來,因為我們的成立是被賦予期待,雖然這過程中有些痛苦的狀況,我們和我們的同志會有不同意見、必須面對攤牌的時刻。鄭教授用三個階段來看台灣的社造:從1989年的解嚴至1999年九二一地震,從懵懂到高峰的階段;1999年是最多人投入社造,看似蓬勃,卻也預告了社造慢慢在走下坡的開始;從1999年到現在,則是在走下坡,也許有些人不認為是在走下坡、而是更廣,但若觀察整個社造的論述、社造的課程、行動的決心,卻非常少,我們雖然比較進入體制作改革,但似乎我們下個社造十年所面對的,卻是透過一項中世紀意義中模糊的古羅馬文明,看到的是殘破的雕像,說這是我們過去的光榮,「社造的精神」對於地主所塑造、剝削的農奴是沒有意義的,我們可以如此來類比,今天「農再條例」實施下去,十年後的農村、這些農民沒有「農地」只有「建地」,「社造」對他來說,這2000億只是讓農村作些活動。
本期論壇:社造如何看「農村再生條例」?

鄭教授並進而指出,以這樣的前提,來看農委會水保局、及一些社造朋友對「農再第三章」的期待,以「集村」為例,「農發條例地18條」造成農村地景的殘破,讓台灣的土地變更成一塊一塊、任憑污水排放進隔壁的農田。農委會的長官跟專家,則認為透過第三章實現「集村」,可以將原來分散的農地集中成「假農舍」但是「真豪宅」,而農村的公共設施也可集中設計、作有效管理,讓農村地景不再被破壞,但這樣的作法前提,應該是立刻管制「農發條例地18條」對農村地景造成的破壞,管制不再開放,再讓想住進農村的人住進集村,但目前「農再」並未排除「農發條例18條」,「農發條例18條」依然在開放,我們被破壞的農村地景、依然繼續在發生,同時出現新的破壞則是「集村」,原本沒有開發價值的土地,將因為這個條例,整合後被開發,更嚴重的是,條例裡寫著「範圍內公有的地應一律參加」,所有台糖的地、林務局的地都將被畫進來建地。台灣真的有這麼大的開發力量?有這麼多建商要做建設嗎?這個月來有那麼多消息傳出,金融、銀行、房地產要開始賺錢了、陸客要來了,台灣看似一片前景美好,但實際上我們人口沒有成長,生育率一直在降低,真的有這麼多人要住農村嗎?有這麼多人要住都市更新後的房子嗎?事實上,是一、兩百坪的「豪宅」,大部分人在整個開發裡,並無關係,在這波財富分配裡,只有有錢人才能去住豪宅,更多有錢人才有辦法透過第三章「土地活化」的過程變成「建地」獲利,「真正蓋房子給誰住」是問號?很明顯「農村條例第三章」是「假開發,真炒地皮」,只是讓我們的農村問題更惡化,對台灣農村問題無改善幫助。而這過程,是新的夢想跟惡夢同時出現,新的夢想是社造朋友想規劃個別的地景,都受限於有些土地條例不肯放寬,如果有這條例可以把農村發展夢想實現,但社區的意見能佔多少的比例?其實是很少,大部分的願景其實是「土地變建地」,這才是整個條例要照顧的利益所在。


讓民間的真實聲音傳遞出來


接續,由王本壯老師與談。

王老師試著在這波討論「農村再生條例」的支持、反對意見中,找到大家都同意的基礎點,他認為,「無論農業、農地、農村的政策需要調整改變」、「這改變需要制度面的規範」,這兩點是大家都認同的。

而在這過程中,到底農村再生條例是解決問題?還是產生問題?跟農村的願景?價值在哪?因此,我們的思考需回到法案制定的源頭,怎樣的精神去制定。王本壯老師指出,他曾和參與法案擬定的周志龍老師談過,周老師認為「農村再生條例」是以更嚴格的法令規範來產生的,比如比「都市計畫法更新條例」更嚴格,但王老師認為,「都市計畫法更新條例」是針對「都市更新」的相關法令,基本精神應該不一樣,但今天則仍將農村當作「都市」在思考,並非「嚴格規範」就代表好。
本期論壇:社造如何看「農村再生條例」?

王老師並對農委會舉辦的公聽會提出觀察,農委會雖在半個月內就辦理了十幾場公聽會,但現場卻是一面倒的支持聲音,流程上4、50分鐘的法令宣導、說明,只有20分鐘的開放發言,發言的也幾乎是社區的支持聲音,即使是有反對的聲音也無法完整說完,公聽會最後是「請大家多支持農再條例」結束,公聽會無法讓民間對「農再條例」有深刻的討論。事實上,在參與社區營造的朋友,對「農再條例」有很多疑惑、擔心,但他們也講不出來,以農發18條為例,750坪可以蓋70坪農舍,但地方上的實際狀況,是750坪蓋150坪、甚至三倍以上,更可怕的可能是一公頃蓋更多,7500坪蓋1500坪,作非農舍使用、一棟比一棟大,有些作休閒產品、有些在作農場,感覺已經是完全失控。在這樣的狀況下,很多聲音是無法突顯出來,不見得是媒體不報導,而是媒體根本聽不到、看不到,所以這些聲音無法呈現。

因此,王老師建議學會在思考時,面對「農村再生條例」,能看到政府在模糊焦點,政府一直標榜農再條例「由下而上」、「由下而上」第一次是中華民國見諸法條,但政府不會談到第二章的幾個關鍵條例、第三章最關鍵的幾個條文,王老師認為,可以比同「反刑法100條」,明確喊出「反農再第三章」的訴求,才不會被污名化為「反對農村建設」,也會讓我們更有立場,更清楚呈現有問題的部分。

第二個部分,是學會在農村自覺運動的規劃上,要如何讓這些有疑慮的聲音出來。現在出來的聲音,很多是過去農委會的培根計畫社區,使得他們只能對水保局情義相挺,不太瞭解農再條例有哪些問題,學會如何讓這些社區瞭解、讓他們的疑惑能擴大出來、被呈現。後續規劃、思考時,能作個「模擬操作」,甚至可以變成模擬遊戲、在網路上拓展,讓這些疑惑能更具體呈現。

第三個部分,農委會已經有非常多試行、試辦計畫在運作,以苗栗縣為例,上個月才剛發包三百萬左右的「苗栗縣農村整體的規劃綱要計畫」,王本壯老師跟在地社區組織也參與競標,想法基於,整個試行的試辦綱要計畫未來可能是指導往後各項計畫,若現在上位輔導計畫作不好,未來下位計畫也就不用談,但很可惜並無標到這個專案,但他們將繼續進行後續的協調、溝通,繼續在苗栗發揮在地的影響力,讓這個綱要計畫更符合我們對未來願景的期待。王老師也指出,希望學會能慢慢在各縣市發包的過程中,扮演全國性的監督、協力、諮詢的角色。而不會讓這些試辦計畫變成另一種樣版,或淪為另一種宣揚的政績。

(更多論壇精彩內容,詳見學會網站)
社造媒合


712「12年國教遊行」之訴求


編按:

全國家長會聯盟以及40餘個教育團體與非營利組織發起「我要12年國教」遊行。社造學會也參與連署,希望能促進社區機能健全,社會進步。本期特別轉載全家盟對於12年國教的主張與訴求。更多相關論述文章請見 12年國教首頁:http://sites.google.com/site/go12edu/ ,也請大家一起參加7月12日下午2:00,在中正紀念堂出發的「我要12年國教萬人大遊行」)

 

全家盟12年國教入學方案主張12問:

Q:全家盟對於12國教入學方案的具體主張為何?
A:比照目前國小升國中的『學區入學方案』;國中畢業生依其性向,選擇學區內的學校入學。
 
Q:全家盟主張全體學生都採用『學區入學方案』嗎?
A:不是;全家盟認為應該有部分學生因為特殊狀況,國家應該提供其他入學管道,此外,也會有部分學校或班級(特別是私校)為發展特色而準備招收特殊性向之學生,但以上學生數應不超過學生總數的10%。
 
Q:全家盟為何主張『學區入學方案』?
A:因為『學區入學方案』,才能確實實踐12年國教的理想;才能有助於學生多元智慧發展,培養多元能力人才,解決現階段因為基測考試所衍生的不正常教學現象。
 
Q:『學區入學方案』會不會造成孩子不讀書,而程度低落?
A:不會;『學區入學方案』實施的同時,政府應編列預算設計一套完整,有系統的能力檢測工具,讓我們的孩子從小一至十二年級,能定期檢測,並作為學校及老師及時補救教學的參考;另一方面,由於沒有強大的考試壓力,老師將大大減輕各種大小考試的準備,而更能發揮其專業,專心於教學及評量能力的提升。
 
Q:『學區入學方案』是要消滅明星高中嗎?
A:不是;全家盟認為政府應該提供更多資源給這些真正資賦優異的學生,如資優或具特殊能力的學生,所以,所謂的『明星高中』能夠尋特殊升學管道,錄取真正資賦優異的學生,反而有助於該校的特色發展。
 
Q:採取『學區入學方案』時,當學校有超過名額的學生登記,該怎麼處理?
A:可以用『抽籤』或『設籍先後』或『依設籍先後取一定數量名額倍率再行抽籤的折衷方案』等方式處理;事實上,目前各縣市『國中入學』或『國小入學』也有類似問題,因此,這個問題的解決方案,已有非常純熟的方法可參採。
 
Q:採取『學區入學方案』時,國中畢業生如何選擇高中職就讀?
A:要有『性向探索』的配套措施;全家盟認為政府應編列預算,讓國中生在學時能有3~5次參與『性向探索』課程的機會,使得國中生在畢業前能了解其性向和未來興趣,而學區內的高中職也應充分合作,使其學生就讀時能有更彈性的選擇機會,事實上,教育部過去所推動的『高中職社區化』和『綜合高中』,即已朝此目標進行。
 
Q:採取『學區入學方案』,會不會造成大量學籍遷移的現象?
A:不會;如同當年實施九年國教的政策,在九年國教實施以前,各地方也有一些所謂的明星初中,但由於考試壓力的免除,因此,除了實施的第一年有比較大量的學籍遷移情形,之後也就穩定下來了。
 
Q:採取『學區入學方案』時,會不會因為學校辦學不佳而影響該學區學生權益?
A:不會;這幾年教育部大力推動『高中職優質化』方案,全家盟認為應持續推動,而且因為採取學區入學,會使得各個學校都可以把學區內的優秀學生留下來,所以將受到社區的支持與認同,而加速學校的優質化。
 
Q:部分縣市缺乏公立高中職,或數量不夠,在那個地區的國中生如何學區入學?
A:必須拉平公私立高中職學雜費,或設立完全中學;目前公私立高中職的數量約各占一半,換句話說,有約一半國中畢業生將被迫就讀學雜費昂貴的私立高中職,因此,政府應該針對那些願意參加『學區入學方案』的私立高中職予以補貼,已拉平公私立高中職的費用負擔;此外,部分縣市高中職數量不夠,政府應及早規劃,因應民國101年之後,後中人口快速下降的機會,協助部分有多餘空間的國中,升格為完全中學。
 
Q:部分職業學校的特殊類科,採用這個方案會不會有問題?
A:可比照特殊管道招生;對於『特殊類科』,因為所招收的學生也屬特殊性向,因此,全家盟認為應比照循特殊管道的模式招生。
 
Q:為什麼全家盟反對『採計在校成績』?
A:換湯不換藥;目前因為基測大考,使得國中一年級起,所有國中生陷入考試的深淵,也使得國中的教學現場極不正常,學校只服務升學,教師被迫放業專業,就為了擠進那不到10%的所謂「明星高中」;現在如果90%的國中生不需要考基測,但改採以在校成績作為升高中的依據,那麼高中職的排名將依然存在,國中生的考試壓力也不會減少,而老師及學校恐怕會有更多來自於家長的壓力,使得國中的教學狀況無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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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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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終身學習體系的政策、理論與實務》序文:

    作者:王本壯(台灣社區培力學會)

    全球資訊化時代來臨,終身學習已經成為個人及團體必須積極作為的重要行動。有鑑於此,政府開始協助國內現有社教組織與學習機構突破瓶頸,向上提升,並擴充強化各類終身學習管道,以達到社會大眾「人人可學、時時可學、處處可學」(learn anyone, learn anytime, learn anywhere)的理想學習環境。

    1994年,「社區總體營造」相關政策與計畫開始在台灣深耕,至今,台灣社會已培養一股由下而上的草根行動力。「造人、造產、造景」為社區總體營造的三大主軸,因此,在社造的過程中,許多貼近民眾需求的培力課程與學習方案,在社區的各個角落中,以非正規與非正式的教育方式進行著。經由社區教育的途徑落實終身學習,成為台灣教育模式的一大突破;人人生於社區、長於社區,因此民眾的學習環境與內容,必然離不開社區,並以社區教育與社區學習為基礎,推展終身學習,將能朝向理想的學習型社會邁進。

    教育部有鑑於社區學習力的飽滿、民眾學習需求的多元,及終身學習場所與相關機構的林立,於2004年開始推動「建立社區教育學習體系計畫」,藉由成立社區教育學習體系深耕輔導團與補助縣市示範社區教育團隊,協助縣市整合轄內社區教育與終身學習相關資源與基層組織,透過共同治理(governance)的方式,建立因時與因地制宜的社區終身學習體系,以推動全民終身學習,營造全民學習的環境。

    台灣社區培力學會,一直致力於促進社區民眾自主學習,培養民眾具有終身學習的動力、能力與執行力。我們深信,社區為提供民眾進行終身學習的重要場域。因此,廣邀政府代表、專家學者、社區教育實務工作者進行相關論述,以闡述我國建立社區終身學習體系的政策、理論與實務。

    本書分為三個部分,包括:政策篇、理論篇與實務篇,以完整呈現我國建立社區終身學習體系的現況。在政策篇中,主要說明教育部「建立社區教育學習體系計畫」的政策內涵、執行機制與運作現況;篇中文章包括:教育部社會教育司朱楠賢司長的「終身學習新利器-建立共同治理的社區教育體系」、本計畫工作小組王本壯、周芳怡的「建構社區終身學習體系-政府、非政府組織與社區民眾的共同治理」及嘉義縣示範社區教育團隊張菀珍的「台灣推動建立社區教育學習體系計畫之現況與反思」。而理論篇中,則以終身學習與社區教育的相關理論為基礎,來說明建立社區終身學習體系的理論架構與其必要性;本篇文章包含:林振春的「社區學習的意涵與作法-從空間概念來解析學習」、蔡秀美的「建立在地特色與自主運作的社區教育體系之策略」、蔡傳暉、許逢麟、陳良哲的「社區大學全國性認證之規劃與推動」與周芳怡的「社區大學面對制度環境的經營管理策略」。最後,在實務篇中,主要以多元的角度來說明社區終身學習體系的發展現況;而篇中文章如下:李瑛、鍾瀙鋌的「建立社區學習體系人才培育基礎研習課程之探討」、王秋絨的「從角落到主角的漫漫長路-論新住民的社區終身學習體系」、潘蓬彬的「社區美學教育在北投-以北投社區大學美術類課程為例」及蔣玉嬋的「新竹玻璃產業文化化的社區學習體系探討」。

    最後,感謝本書諸位作者的全力支持與本會工作伙伴的辛苦籌畫,更要向師大書苑有限公司的白文正先生與工作人員致謝;因為有各位先進與師長的共同協助,本書才得以出版。

學會大小事

「台灣農村社區現況」邀稿計畫



「農村再生條例」在社造界引發熱烈討論「農村需要怎樣的社區營造」,不少社區工作者從長年經驗出發,從農村產業、農村教育、農村人口外流等諸多層面,指出一讀通過的「農村再生條例」無法實質解決目前台灣農村的問題。如此跨界、全面、深入針對「台灣農村」的公共討論,是過去少見,也是以往我們在推動社造工作上所缺乏的對話與交流,「農再條例」引發的討論與爭議,也反應了台灣社區的多樣性,以及官方、社會各界對台灣農村仍有許多需深入瞭解之處。
社造學會成員多深入台灣民間、長年推展社造工作,對台灣農村問題有切身感受,是讓官方、社會大眾瞭解「台灣農村現況」的重要媒介。有感於此,社造學會為更全面蒐集、彙整台灣農村的現況,將於下半年推動「台灣農村社區現況邀稿計畫」,針對農村、漁村、山村等非城市社區,向各地社區工作者邀稿,書寫「我所看到的台灣農村」或「我的『農村再生條例』試用心得」,定期刊登於學會電子報、代為投書平面報刊與網路獨立媒體,呈現民間社會的真實聲音,供各界理解台灣農村,督促政府慎思「農村如何再生」,進而勾勒出一部真能達到台灣農村再生的「農村再生條例」。

‧徵稿時間:即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
‧文章字數:500字以上。(歡迎附上相關圖片)
‧徵稿主題:
1.我所看到的台灣農村:
你在農村、漁村、山村進行社區營造工作嗎?是否觀察到台灣農村面臨到一些問題?是社區培力的美好前景?還是人口外流、農業產銷、隔代教育等諸多問題?歡迎寫下你對台灣農村的在地觀察。

2.我的「農村再生條例」試用心得:
請參考目前的最新「農村再生條例」條文版本(網址連結:http://www.dfun.com.tw/?p=12243),想像如果你想依「農村再生條例」申請計畫、執行社區營造工作,會是怎樣的過程?是否會遇到哪些狀況?

投稿請寄:chiuhogi@gmail.com 周小姐。歡迎各位社造伙伴熱情響應、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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