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期091231從公有物(commons)概念的轉化談本地創用CC應用經驗─創用CC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February 16,2016迎向2010:台灣創用CC計畫之工作回顧篇
周文茵/文
會議邀請各界專家出席,包括陳銘憲主任(中研院資創中心)、游本中所長(中研院資訊所)、李德財院士(中研院資訊所)、何建明研究員(中研院資訊所)、謝銘洋教授(台大法律系)、劉靜怡副教授(台大國發所)、陳曉慧助理教授(台科大科管所)、劉孔中研究員(中研院法律所籌備處)、陳淑美副局長(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朱約信先生(知名音樂創作人)、邵廣昭研究員(中研院生物多樣性中心)、張藝鴻研究助技師(中研院民族所)(註一)。計畫大致粗分為四大軸線運作,包含:基礎工作、諮詢服務、合作推廣以及國際交流。
基礎工作主要是鎖定在授權條款本地化,以及授權資訊管理工具開發。關於授權條款本地化的部分,目前完成創用CC授權條款3.0台灣版上線的作業,公眾已可自行利用。我們目前仍繼續進行CC0(公共領域宣示)本地化的工作。
而由於公眾在網路上尋找公眾授權著作時,常會碰到授權資訊與著作分離的狀態,導致日後在利用蒐羅來的著作時,無法迅速找到相關授權資訊,而產生困擾。有鑑於此需求,我們嘗試結合辨識工具 MozCC 以及資訊管理工具Zotero 做出 firefox plug in,透過讓著作和授權資訊產生關連,協助使用者能夠輕鬆地引用相關授權資訊。而單一頁面常有多個著作與多個授權資訊,其明確對應辨認的工作,將是未來技術工具持續開發的方向,希望能夠正確且完整地擷取授權資訊,以協助使用者管理。
諮詢服務部分則是透過計畫網站完整傳遞正確、透明的基礎知識,並且每月提供創用CC 電子報的服務,同時也以部落格的型態提供國內外創用CC相關即時新聞,讓國人能掌握第一手的資訊。我們也提供線上論壇與電話即時諮詢服務,協助解答使用者的相關提問。
合作推廣部分這些年著眼在教育領域以及公部門的推動,除了與教育部以及文建會合作《創作分享˙快樂使用:簡介創用CC 授權》、《創用CC 授權指引-政府機關及民間組織篇》兩本推廣手冊外,我們也積極至各級學校以及研考會、公共電視、新聞局等公部門進行推廣講習。另外,我們也透過提供講師的方式,與民間團體合作動態性的活動。
除此之外,我們亦透過辦理國際性研討會以及參與國際會議,強化國際間的交流互動,同時會發起跨國合作計畫,如:創用CC 亞洲樂團專案計畫(CABACA 專案計畫)、CC Asia and Pacific Newsletter(亞太創用CC新聞交流報),以加強亞太區域相關計畫的網絡連結。(待續......)
註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由詹滿媚科長代理出席。
劉孔中研究員、邵廣昭研究員、陳曉慧助理教授,因故請假,未出席。
北京舉行「混合與分享」CC綜合藝術展
莊庭瑞 (trc)/文
今年12月13日到27日之間,在北京798藝術區的映藝術中心舉辦了一場由知識共享中國大陸項目(Creative Commons China Mainland)和藝術國際所共同主辦的「混合與分享」CC綜合藝術展。該藝術展的核心理念為合法的分享、混合與再使用,意旨於實現創作與傳播的良性互動。該藝術展以公開徵求的方式,收到了200多位藝術者的作品,作品涵蓋了新媒體、裝置、影像、繪畫等類型,皆以CC授權條款釋出。
台灣創用CC計畫 (Creative Commons Taiwan) 應知識共享中國大陸項目主持人、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王春燕教授之邀,參加了這次藝術展於13日的開幕式。於同日的「混合與分享」跨界交流論壇,莊庭瑞以「協同創作與公眾授權」為題,就數位時代的資訊技術、文化傳承、法律限制等議題,和與會者進行交流。台灣新媒體藝術家、藝術策展人蔡宏賢先生也應邀參加,以「CC歷程」為題分享他的經驗,介紹才剛在台北結束、為期五天的「科技游民」工作坊,引發了熱烈討論。論壇講者尚包括香港大學法學院李亞虹教授,她同時也是香港共享創意(Creative Commons Hong Kong)的法律部門主持人,和來自CC澳大利亞的侍孝祥先生,以及知識共享中國大陸項目成員和曉琳小姐。孔伯華國醫學堂創辦人孔令謙先生,以及參展藝術家沈怡小姐,也分別就中藥知識的共享以及創作理念的散布,提出看法。
「混合與分享」CC當代藝術作品展的策展人為吳鴻先生與朱捍東先生。參展的藝術創作者及作品資訊,可以由藝術國際的網頁取得。關於此次活動的詳細報導,請參閱CC中國大陸的網站。
iFixit供應CC授權的Apple硬體修理說明書
Polley W./文
全球數一數二的 蘋果電腦 (Apple) 硬體修理說明書供應站 - iFixit 決定將其旗下的說明書以《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授權方式分享出來。iFixit 從2004年便開始供應Apple產品的維修說明書,當中包含了2004年後的每一款 Mac 電腦、iPod以及iPhone。iFixit 團隊投入了大量的時間與金錢將 Apple 的核心技術寫成專業但易懂的步驟式 (step-by-step) 說明書、分解圖及問答集,還將其所學到的知識與經驗免費分享給一般大眾,可說是Apple產品愛用者的一大福音。
使用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授權方式代表你可以下載它們的說明書並將其改良再上傳回iFixit,甚至可以將某份說明書翻譯成中文或其他語言放在自己的網站下,或加入 iFixit 的 翻譯計畫 與iFixit的社群分享你辛苦的成果。若你是記者或相關撰稿人員,你可在不用告知 iFixit 的情況下,於單篇文章中置入一至三張 iFixit 的說明圖片。無論你要如何分享 iFixit 的說明書,請切記要標明作者,以免違反授權。另外注意,由於它使用了非商業性的授權,所以若你是商業公司,請勿利用這些說明書營利。 iFixit 之所有可以持續對社群提供這樣方便又無私的資源就是因為它保有商業性的權利,並以此維持營運成本。
iFixit 雖然是英文網站,但只要會看圖說故事,它就可以成為你省下大筆蘋果電腦產品的維修費用。減少電子產品的消耗率,代表減低了對地球的消耗與損害;享受大眾免費資源的同時,也在對他人及我們所共享之地釋放善意,不是一舉數得嗎?
共同編寫風潮也吹進時尚圈
辜雅蕾/文
「共同編寫」或是「共同編輯」不是什麼新花樣,共同編寫也早就在資料收集上讓人見識過他的力量。不過吹進時尚圈,而且還賺了 錢,這倒是滿有趣的了。
話說這兩年華裔設計師在國際上頗具知名度,說是華裔,也是不乏在台灣出生養成的新秀。當然這幾年中國風的流行確實有推波助瀾 的效果,但也顯見時尚設計產業在台灣也已經種下不少種子,現在都正等了開花。時尚圈是一種相當西方文化的商業活動,東方設計 師得以在國際場合嶄露頭角,或許某種權威在鬆動也說不定。
以上是我個人的詮釋罷了,不過最近有個網站倒是跟我本來的觀察有點相符。這個網站名為Polyvore,由三個前雅虎的工程師所創立 ,網站的宗旨是「使用者自製的流行衣服」(User Generated Fashion)。其運作模式大致上是網站先跟許多服飾品牌簽約,將衣服配 件等照片放在Polyvore。接著所有參加這個網站的社群只要下載網站上提供的工具後,就可以自行將這些衣服配件搭配成一個整體造 型(sets),然後可以寄出去給他人,或是跟社群內的人一起分享以及共同編輯。
誰獲利?大家都獲利。Polyvore在每次這些服飾配件被點閱瀏覽或購買時,都可以抽取佣金;服飾品牌因此收到廣告效益;而社群內 的人則可以藉由這些無償提供的照片組合創作出自己設計的造型,讓大家知道自己也是設計師。
有多少人用這個網站?在全球有超過百萬人次瀏覽。[1]不過是個才創立2年的網站,成績可是比主流時尚雜誌經營的網站還要有人氣。
很多人會說,你看Alexander Wang,都使用plurk在行銷自己的設計概念了,果然數位生活也吹進了時尚圈。我認為,這種想到把照片 釋放出來讓社群使用、共同編輯設計,不更是一種鬆動大師權威的風潮嗎?也未嘗不是另一種形式的科技賦權啊。
[1]詳細數據參考:http://www.quantcast.com/Polyvore.com
從公有物(commons)概念的轉化談本地創用CC應用經驗
方念萱/文
由多位政大新聞系老師學生組成的「學術應用與文化傳布」研究團隊,近三年來進行「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劃」下「數位典藏與學習之學術與社會應用推廣」分項計劃中的子計劃。我們援用知識公有物(knowledge commons)的概念探討推廣數位典藏(物)的各式團體的作法、思維,從中我們得見推廣、運用學術與文化公有物的人士、團體對於資源(common resource)、財產(common property)的認知。研究過程中,我們回頭檢視國際公有物研究學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Commons)更名、修正任務宣言的過程,對應本地社會對於公有物(commons)的思考,認為確有進一步檢視本地用語與經驗相互作用的必要。
1989年美國成立了國際共同財產研究學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Common Property,簡稱IASCP),2006年,學會更名為國際公有物研究學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Commons)。更名,看起來事小,但是箇中涉及的是學術研究社群對於commons的認識的轉變。2003年12月出版的學會刊物 The Common Property Resource Digest (CPR Digest)上就有幾位重量級學者針對1989年學會設立之初所立下的任務宣言(mission statement)提出應該修正、與時俱進的呼籲與分析。其中,Charlotte Hess 提出早先IASCP組織重視的是自然資源的治理管理議題;這一切起源於開發中國家自然環境隳壞的趨勢。非洲的連年乾旱是當年大家聚焦的問題所在,但是這並不意味共同財產只限於開發中國家的資源。只是初期的會議以此為題,因之後續會議的論文多聚焦於開發中國家的自然資源,完全沒有關乎全球、資訊、都會等任何「新公有物」(New Commons)的討論。
就字面而言,當時使用property 這概念的也遠多於使用pool這概念的人,倒是commons一詞為大家通用,即使沒有具體定義,但是咸指對公共財、文化遺產、分享資源的公開近用。Hess在文中提到創會之後接下來的十年間,屬於新公有物的討論日漸增加,到了1996年,全球公有物、資訊公有物、都市公有物、知識公有物等類屬紛紛成立,各類屬下的論文日漸增加。新公有物儼然成為眾人注目的焦點了。
2004年,CPR Digest 討論全球化下對commons形成的挑戰,挑戰不同於前,自我標示的的名號是否隨之而變?這涉及學術社群認同、定位的問題再起。文摘中的專文來自第十屆IASCP雙年會會中Erling Berge的演講,他特別提到,「我們援用的概念是否應該妥善定義、內涵一致性高,而可以具體無誤地越過專業與文化的疆界,跨領域傳達、溝通呢?」Berge進一步指出科學語言的意義與用法往往不靠界定、而是由社群中人經年累月的使用而發展出彼此共識,他接著提供IASCP使用共同財產(common property)、共同經營(common pool)、資源(resources)、共同經營資源(common pool resources)、公有物(commons)、社群(communities)等字詞概念的頻率數目,然而,「共同財產(common property)出現在我們的任務宣言中、公有物(commons)沒有」Berge在提供了數據 ─「共同財產」這概念被引用46次,而「公有物」概念使用上計有128次 ─ 之後,提醒大家。問題轉為「我們要一個概念指涉、概念範疇沒那麼具體清楚但是包容性大的概念(fuzzy)?還是要一個有著妥善、具體定義(well defined)的概念呢?」在Berge看來,公有物(commons)這概念好就好在來自不同文化的人在自己的生活世界中早有經驗、可以無礙地指認、兩造得以就此進一步溝通。
Berge同時以另一個當時任務宣言中也沒出現的概念「共同經營資源」為例,指出就其排他性與耗損性而言,看起來定義清楚,但是,不見得人人都對排他性、耗損性有著同樣的經驗與認知,經驗世界中不同的人對這兩概念的體認可能一如對公有物的體認一樣含混(fuzzy)。Berge在演講、在文中邀請大家試想當時宣言中使用的概念「財產」帶來什麼樣的意象?他認為這名詞對知此有限的人來說,引發的聯想就是日常生活經驗到的、兩人因結褵而數算、登記的共有財產(如房舍)之屬。即便共同財產這概念進一步觀之也有其含混之處,但是Berge指出,本來有關「公有物與財產的研究」(The study of commons and property)會因為概念名詞的沿用而讓人以為聚焦「共同財產的研究」(the study of common property)。
國際共同財產研究學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Common Property,簡稱IASCP)就在上述討論出現兩年後(2006)更名為國際公有物研究學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the Study of Commons)。我們在台灣進行有關數位典藏學術傳佈與文化近用的研究,訪談推廣團隊 ─ 特別是自己建置、典藏,其後或同時自行推廣傳布的團隊 ─ 的時候,他們對於創用CC的概念並不反對,但是認為即令是CC,也是從財貨、從私有的經驗上再轉生,問題是不只一個社群、團隊告訴我們的他們的經驗中、他們認知到(recognize)的從來就不是先私後公、先自有再公共的創作;「本來就是一起的」,受訪團隊明白回應。即使不特別引用CC的標誌、安排,他們也不擔心。當我們問及當不識的他人取擷援用他們運動的概念、甚至誤植誤用的時候,他們作何感想?有的耕耘經年的團隊告知概念推廣上可能有偏,但是網路時代可以互動討論,而且,上任何搜尋網站查找,推廣團隊早年就開發這概念的績證歷歷在目。但是,成也網路、敗也網路;受訪團隊也有人無奈表示,在網路高度發達的今天,科技促使(enable)人隨取隨用,科技促發的習慣強過創用CC的諄諄教誨,甚至誇張地說,網路提供、召喚(afford)了不告 ─ 即使不是告知原創者,而是昭告網路天下 ─ 而取的可能性,這是推動CC文化的挑戰。
在本地的訪談上,我們從本地對於公有物(commons)的認知體驗為何,逐漸發現大家談的其實多為網路這平台與公有(common)在概念上與實作上的相生與拉扯。本地對公有物的既有認知是什麼?對承載、傳散、促發公有物的網路平台的既有認知以及認知轉換的挑戰與空間為何?這些是該進一步探究的議題。徒法不足以自行,從傳播溝通的角度看來,要進行的不只是強化法源,更要植基在我們文化上運用語言、建構真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