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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用CC電子報
報主:創用CC電子報
創刊日期:2006-05-26
發報頻率: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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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用CC電子報
發報時間: 2010-11-05 05:00:00 / 報主:創用CC電子報
本期目錄
2010/11/13 舉辦自由文化研究專題座談(Free Culture Research Panel)
眾志與眾智?「禁止改作」與公民新聞的同儕生產
公共領域標誌(Public Domain Mark) – 促進公共領域之近用
一個完美的電子書:不只是好看還要料好實在!
專文:創用CC授權與數位典藏—應用之現況與展望
【編輯室的話】

這是由台灣創用CC計畫出版的電子報, 創用CC,是 Creative Commons的中文名稱,希望透過「保留部分權利」的彈性授權,讓創作得以更加流通。電子報內容從第三十三期開始,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份是創用CC網站部落格文章資訊的選輯,第二部分則為每月一則深度專文或專題報導。   

本期專文由台灣創用CC計畫主持人莊庭瑞與中研院自由軟體鑄造場法政研究林誠夏撰寫。 本報導簡要紀錄會議概況,祈望於第一時間內提供最新消息,供關注創用CC授權條款以及開放內容議題發展的讀者參考。

創用CC電子報於每個月的第一個星期五發刊,每期規劃不同的專題,並邀請相關領域的專家與行動者為電子報撰寫專題文章,藉此希望讓大家更加瞭解創用CC的理念。也份外歡迎您提供意見,來函寄達地址請見網址:http://creativecommons.tw/contact

電子報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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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報編輯:周文茵 莊庭瑞
 
本電子報著作權人為中央研究院,並依據創用 CC「姓名標示
─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 3.0 台灣」授權條款出版。授權
條款之詳細內容,請參考:
http://creativecommons.org/licenses/by-nc-sa/3.0/tw/
 
如欲進行商業目的之利用,或者有任何授權上之疑問,請直
接與台灣創用 CC 計畫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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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對這份電子報的任何內容有疑問,歡迎來信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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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聯播]『愛分享實物銀行』─ 弱勢家庭物資轉贈計畫
2010/11/13 舉辦自由文化研究專題座談(Free Culture Research Panel)
周文茵/文

資訊科技與社會網絡的發達讓文化成品的複製散布更加便利,但同時法律規範與商業邏輯卻又限制文化成品在流通衍生上的可能。「自由文化」(Free Culture)的呼聲與討論,在學術與公眾領域逐漸獲得重視。然而自由文化的自由脈絡與文化情境,究竟為何?自由文化有哪些面向,何種可能?... (閱讀全文)
眾志與眾智?「禁止改作」與公民新聞的同儕生產
黃泰然/文

公視一直是台灣創用 CC 重要的推動者之一。「公視創用」提供了許多公共電視製作的新聞影片,其影片都以創用 CC 授權釋出。「 PeoPo 公民新聞平台 」則是一個由註冊的公民記者上傳影片與撰寫報導的公民新聞的交流平台,在上傳影片與報導時,也提供了創用 CC 的授權選項...(閱讀全文)
公共領域標誌(Public Domain Mark) – 促進公共領域之近用
Peitta Wang/文

在2010年10月11日,Creative Commons 公布「公共領域標誌(Public Domain Mark)」。它是一種「標示」著作並無任何著作權限制、可讓大家自由使用,並於網路上可以輕易搜尋到該著作的「工具」。「公共領域標誌(Public Domain Mark,簡稱PDM)」與「CC0」有著不同的功能,著作人或宣告人可依照著作的性質、以及其意願來使用;…(閱讀全文)
一個完美的電子書:不只是好看還要料好實在!
Hui-Yin Wu/文

上一次有寫一篇關於電子書開放潛能的文章,接著希望稍微討關於網路上用各種 XML 標示語言,例如 Docbook、DITA、TEI 等語言標示的檔案在轉換到 EPUB 使用的 XHTML 檔案時,避免內容或架構相關資訊流失的重要性。在我實習期間,聽到了一個蠻有意思的比喻:資訊流失就像草原上有一隻牛在吃草,一旦把牛拿掉,就無法把牛補回去… (閱讀全文)
專文:創用CC授權與數位典藏—應用之現況與展望
楊擴擧/文 

一、前言

隨著資訊科技與數位化技術之進步,帶動重視文化傳統之國家進行數位典藏,將蒐藏之文物加以數位化,使公眾得以藉此近用典藏文物,進而對於數位化之成果予以加值利用。 數位化典藏之文物一方面可保存文化,一方面亦可將典藏內容拓展至教育、研究與社會發展之各領域,健全數位內容產業鏈之發展,並將數位內容推向國際。 也因此,我國為加速文化資訊產業升級,確保學術發展優勢,一九九八年起即由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陸續推動「數位博物館計畫」、「國家典藏數位化計畫」、「國際數位圖書館合作計畫」三項計畫, 二00二年起則為「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前名為「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第一期自二00二年至二00六年,第二期自二00七年至二0一一年, 二00八年整合「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而更名為「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以下簡稱:數位典藏計畫)。數位典藏計畫係承襲先前各項計畫的經驗,目的係將國家重要的文物典藏並數位化, 藉以保存及推廣國家文化資產,並兼顧教育大眾之目的。

二、創用CC授權條款於數位典藏計畫應用之現況
 
數位典藏計畫為使數位典藏機構之數位化成果,得以有效之方式釋出與擴散,因此對於數位化成果對外授權機制與模式之建立,由「授權平台規範機制推動子計畫」負責分析與探討國內外數位典藏之智慧財產權與授權相關法規議題, 例如,數位典藏機構之數位化成果於法律上之性質,數位典藏機構與產業之合作模式,以及「商業性授權」與「非商業性授權」(包括公眾授權,其中即包括「創用 CC 授權」)等授權模式之可行性評估與模式之建立等,進行研究。

有關上開之各項與數位典藏授權有關之議題,又以「公眾授權」最受到重視,並列為推動之首要目標,數位典藏計畫亦在發展前期引進創用 CC 授權條款作為將數位典藏成果對外釋出之基礎模式, 鼓勵典藏機構以創用 CC 方式釋出數位化成果,使公眾得以方便近用,促進社會層面應用。

目前參與數位典藏計畫之各項計畫(包括機構計畫與公開徵選計畫),在同意參與數位典藏計畫時,必須一併同意將該計畫之計畫成果,包括數位化資料【數位物件(如數位影片、錄音、影像)、後設資料】、 系統(資料庫、網站等)、計畫文件(計劃書、管考報告、典藏品清單、盤點表)以及論文、光碟、出版品等,以選用創用 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相同方式分享」2.5台灣版及後續升級版本, 或創用 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2.5台灣版及後續升級版本,為對外釋出之主要授權條款。

換言之,現階段參與數位典藏計畫之各項計畫執行者,必須同意將計畫成果選用創用 CC 授權條款對外釋出,主要之採行原因是因創用 CC 授權具有降低授權成本、保障著作人權益、方便使用者搜尋, 且可與國際接軌等優點。然而,創用 CC 授權在數位典藏之實際應用上,亦非毫無困難。首先,數位典藏機構本身對於典藏品未必享有權利,主要是因為典藏品之來源可能是一般民眾之捐獻,或是未經約定權利歸屬之計畫成果, 抑或是由公開市場購買而來,來源不同之典藏品可能屬研究人員所有,或研究人員與典藏機構共有,亦有可能機構本身僅有所有權,而並未取得該典藏品之著作財產權(例如受贈之畫作),因此得否將該等典藏品予以數位化, 以及數位化成果能否以創用 CC 授權條款對外授權,均有其困難。

創用 CC 授權在數位典藏計畫之應用中,除上述之困難點外,其實最主要的還是在於數位典藏機構的數位化成果之權利狀態並非每一筆都很清楚,數位化成果中可能包括文字、影音、圖片等,各筆資料之權利狀態並非均完全相同。 若在同一資料庫中,由於各筆資料之權利狀態非屬一致或清楚,因此無法一體適用創用 CC 授權。數位化成果資料量龐大,且未完全藉由盤點程序釐清權利狀態,乃是數位典藏計畫應用創用 CC 條款對外授權之困難點, 此亦為數位典藏計畫強調盤點程序重要性之原因。

三、未來展望—代結論
 
目前數位典藏計畫加值運用之商業性授權,雖係蓬勃發展中,但對於非營利性之使用,更是對外應用之最,因此如何深化非營利性之利用效果,藉由創用 CC 授權之方式,擴散數位典藏成果,或許是將來可思考的一個重要方向。 以創用 CC 搜尋引擎之發展而言,如數位典藏成果能以創用 CC 作為授權使用之方式,則可讓全球使用者可藉由上開搜尋引擎接觸數位典藏成果。除此之外,創用 CC 授權亦可降低數位典藏成果利用人取得授權之成本, 以及減輕數位典藏機構人員授權業務之負擔,並兼顧政府資訊公開之要求。展望未來,在創用 CC「創作分享、快樂使用」精神之下,我國數位典藏成果在公眾授權領域中,應可藉由創用 CC 授權而適度地釋出,並使公眾得以近用, 進而提升我國數位典藏成果之國際能見度。 
推薦訂閱
第 八十九 期 2013.09.06 2013 年 CC 全球會速記@【創用CC電子報】
轉寄『第五十五期101105創用CC授權與數位典藏—應用之現況與展望』這期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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