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顧我們的小孩─人本教育基金會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uly 30,2019教育新聞
(蘋果日報20110701) |
(自由時報20110702) |
顧我們的小孩
◎馮喬蘭(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
這期盯緊政府的文章,來談幾個「學生為自己爭取基本權益」的故事。
一個明星國中的孩子仔細計算過,他一週的在校上課時數超過七十小時,這遠超過〈勞基法〉規定的工時了。雖然用〈勞基法〉來對比稍有些不倫不類,畢竟,人也可以說是無時無刻不處在學習的狀態,但提出這類比也是不得已,不這樣,大人們如何體會「學生苦讀」的「辛酸」?
對這孩子來說,除了成天待在學校且沒有假日讓他難受,最可怕的是,這樣的日子還要再過一年半…什麼日子呢?「睡不飽」、「整天很緊繃沒得放鬆」,還有「一直塞一直塞,沒辦法思考」。於是,他找民間教改團體商量,可以怎麼辦?他也不打算搞革命,或是全面與大人作對,「但,總是要合理一點啊,我覺得我一個禮拜上課七十小時真是太過分了」。
經過討論,他想,他得要設法讓其他同學說出同樣的感覺,這樣,學校才不會覺得只有他一個人這樣想。然而,說出感覺之後呢?研究了法令,孩子知道「課後輔導不可強迫參加」,於是,他提出一個具體中肯的訴求:「請學校守法,讓學生可以選擇參加或不參加輔導課。」就像他之前說的,不過是要個「合理」,更何況現在有法律作為依據。於是,他設計一份問卷,並在問卷中舉出各國同齡小孩的上學時數,如芬蘭、丹麥等,再說明這些國家的教育表現,並不因為上學時數一天五小時就遜色,反倒領先群國;也說明我國現行法令等資訊,並問同學對於上課時數的看法,以及,是否主張學校應守法給予選擇權。透過問卷,他不僅得到許多同夥,也讓同學們開了眼界,不僅知道了自己有選擇權,也知道了教育可以不一樣。
他還另外準備了一份文件,給家長。裡頭說明,睡眠對青春期孩子的重要性,尤其是影響學習成效,之後才帶上「希望讓孩子可以選擇是否參加輔導課」。帶著問卷結果以及給家長的信,這孩子去找校長。在孩子離開校長室後,校長還打電話到民間教改團體,「質問」該團體是否在背後操控?這校長完全不能理解,孩子是無法被操控的,法令也是,該守法就是得守法。事實上,民間教改團體還挺佩服孩子獨立完成一切,而且落筆不慍不火,娓娓向家長及同學說明道理。
校長之所以用「操控」來提出質問,無非是他們控制小孩慣了,總是用這角度理解孩子的行為,當小孩拿出法令要說理,他們就只能解釋成「不受控制、叛逆、被別人操控」,總之,就是不懂欣賞孩子的心智力量,甚至不認為孩子有。不過,既然許多學生已經發現學校違法了(強迫學生一律要上輔導課),而且還有家長願意相挺小孩(總是要讓孩子睡飽啊),學校終於發同意書給學生,言明可以選擇是否上輔導課,但需經父母監護人簽名確認。
說起來,學校遵守教育政策法令是理所當然,但,連這基本權益,都得靠「有人不隱忍」,採取行動,才掙來的。而且,學校還隨時想要恢復過往愛怎搞就怎搞的好日子,上述例子中的學校,在這小孩畢業後,也偷偷將同意書收起來了。
另一個孩子,也是為了爭取「輔導課」的選擇權。他習慣性將所有朝會談話、輔導課內容都錄下來,並分類存檔。「我有所有的證據證明,輔導課違法上新進度,而且老實說,有些課真地很無聊…」他還有校長的談話錄音,「校長就等於是恐嚇我們啊,反正,大家都得上輔導課。」但他並不打算公開這些錄音檔,「我不是要給他們難看,我只是覺得為什麼不讓我們選擇,不是規定不可以強迫嗎?」
幾經思考,他說,他要找督學幫忙。於是他寫了一封檢舉信,傳真到當時的台北縣教育局。而這封檢舉信很快就到校方手上了,顯然督學希望學校「自行處理」。孩子被主任找去,主任手上就是孩子的親筆信,主任問:「為什麼要這樣對待學校?」小孩差點回嘴:「你們為什麼這樣對待學生」
一個國三小孩,就這樣,和他的主任談了半個多小時,無非就是談,學校應該要守法。小孩不只提出法令,他主要是提出心聲,他覺得一直壓、一直壓,實在讓人覺得讀書沒意思。最後,主任說:「好,就讓你們班填同意書,就你們班喔,你不要再去搞其他的了。」小孩也累了,雖然,他知道這樣不公平,而且「部分守法」是否就不違法?但他說:「至少有為我們班爭取到啦,現在還是先準備基測好了,等考完,再來決定要不要繼續弄什麼。」說真的,大人要去面對這體制都很有壓力了,更何況是一個小孩。他曾經企圖依賴的督學,出賣了他,而他還得向那些領國家薪水、原本該提供教育的校方慢慢說理,一個人的革命,到此,能有個段落,總也是好。那些曾經經歷的、面對的、突破的…會存留著發酵成一股內在力量,支撐著他,看待社會種種。
這回說的都是小孩盯緊政府的故事。無非是想喚起、邀請所有的人,都能願意為孩子盯緊政府。孩子們都承擔著,而我們能行動,挺我們的小孩。
◎本文原載于【PNN公視議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