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特教學校性侵案國賠申請結果記者會─人本教育基金會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uly 30,2019國賠要徹底 國家要負責 - 南部特教學校性侵案國賠申請結果記者會
國賠要徹底 國家要負責
南部特教學校性侵案國賠申請結果記者會
人本教育基金會自今年一月底協助5名受害學生提出國家賠償請求,至今已9個月,終於有了初步結果。共有3位受害人家屬與學校達成協議,分別獲得110萬到150萬元不等之賠償,另有2位受害人將分別由法扶基金會台南分會及人本教育基金會協助進行司法訴訟。
一開始學校拖延不召開國賠協調會議,還想以保證就學就業來交換撤回國賠,直到3月16日本會與立委召開記者會,要求教育部要負責,才終於在
一、國賠要徹底 必須讓其他受害家庭有國賠申請管道
本案受害學生至少有92人(見監察院調查報告),現在提出國賠申請者才5人,教育部應該設置管道,提供訊息,讓所有受害家庭得以申請國賠。
二、國賠要徹底 必須向有疏失之教職員求償
本案共彈劾16人,糾正4個相關機關單位,依據監察院報告,其疏失包括未依法設置監視器及緊急求救等校園安全設施、未依法召開性平會、自行組成並無專業素養人員參與之調查小組、未依法盡其應擔負之防治或督導責任、學校未依法及時提供加害人及被害人心裡諮詢輔導等協助等事項,導致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一再發生。依據國家賠償法的規定,教育部應監督學校向有疏失之教職員求償,不應由全民買單。(註2)
三、國家要負責 應成立平台 整合案件 別讓家長孩子奔波受苦
依據監察院彈劾文稱:「被彈劾人林細貞、周志岳、黃清煌、蔡璧娥、戴千琇、陳文通、張木生等人未盡通報或督管之責,致臺南○○學校所生之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案件中,共有70件未依法通報地方主管機關,87件未依法通報教育部,肇致該校一再發生校園性侵害及性騷擾事件」,由於學校隱匿吃案、遲延通報的結果,造成當事學生及家長兩年來疲於奔命於婦幼隊、地檢署及各地方法院間,直到現在還在因多年前的事件出庭接受調查,嚴重影響學生就學心情及家長生計。
懇請司法院、行政院法務部、內政部家防會、教育部及台南市政府就本事件召開案件整合平台會議,就移送、偵查、調查、當事人諮商輔導及處遇等等,將所有案件做有效能的資源及人力整合。
四、國家要負責 不可包庇縱容違法
教育部督察室在2011年12月已調查該特教學校有數十起違法失職不通報事由,監察院更查出該校有70案未依法通報地方主管機關,教育部應主動將督察室所查獲隱匿吃案之教職人員,移送地方主管機關依法裁罰,不得包庇、縱容學校違法。
五、國家要負責 學生輔導要延續 教育問題要解決
諸多尚未結案的學生因自行轉學或被逼轉學、或畢業,導致諮商輔導中斷,學校卻都置之不理,沒有任何結案報告或轉銜、交接。而被彈劾的教職員依然沒有解聘,甚至繼續擔任主管職務,繼續以退宿懲罰替代教育方式,也依然有學生及家長擔心而不敢住宿。教育部首先應公開事發當時組成之「輔諮小組」的結案報告,主動向社會大眾說清楚,講明白。再則對於現況及相關處遇處理,也應有公開報告,讓社會得以了解,國家盡責的情況。
註一:國家賠償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公務員者,謂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人員。
公務員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亦同。
前項情形,公務員有故意或重大過失時,賠償義務機關對之有求償權。
第 8 條
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
第二條第三項、第三條第二項及第四條第二項之求償權,自支付賠償金或回復原狀之日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註二:教育部未向校長等人代位求償案件包括:某國立農工國賠案670萬元,
某特教學校國賠案138萬元,前者4個月後將消滅時效,後者半年後將消滅時效。
陪孩子上學去國中篇 - 不會寫聯絡簿
不會寫聯絡簿
◎江思妤
國一的偉偉,一進基地就愁眉苦臉,說一整天都在考試,累壞了。我們陪他說說話,問他考了什麼、成績不好會有什麼後果、他自己很想要考好嗎?好不容易偉偉心情稍微好一點,坐下來打開聯絡簿,心情又盪到谷底。偉偉說:「不知道要寫什麼,今天都在考試,沒什麼好寫的。」
小孩不會寫聯絡簿對我們來說不新奇,這一年基地開辦陪讀課程,想要更細緻照顧孩子們學習的需要,針對孩子們學習的困難提供一對一的協助。結果孩子們最常出現的困難,竟是:不會寫聯絡簿,不知道要寫什麼。
我們曾經懷疑這個「不會」:寫聯絡簿和寫英文數學測驗卷(大部份孩子的回家作業都是寫測驗卷)或寫罰寫比起來,實在簡單太多,沒有道理不會寫。雖然我們不會直接斷定孩子偷懶,心中難免還是有些嘀咕,但和孩子一起打開聯絡簿時,這些嘀咕就立即消失了。
孩子們的聯絡簿上有許多欄位,除了雜記—小孩每天要完成,還有考試成績欄、回家作業欄、家長老師簽名欄以及評語欄。老師的回應或評論多是用紅筆寫下,於是孩子們的聯絡簿上總會出現許多紅色的問號(沒有寫雜記),圈圈(沒有登記成績、家長沒簽名),框框(訂正錯字),偶爾會有紅色的文字:要交參考書測驗卷的錢、制服要換季、要補寫、要罰寫、要訂正…
孩子們並非每一天都不會寫雜記,相反的,許多孩子剛開學時都非常認真寫雜記,有的孩子寫對自己的期許,有的孩子寫當天發生的趣事,有的孩子像記流水帳記錄自己的一天,也有孩子在雜記上告起同學的狀。
但聯絡簿上的藍筆(或鉛筆)與紅筆,像立體空間裡的歪斜線—看似相交其實在不同的平面上—不論藍筆寫了什麼或沒寫什麼,紅筆一貫的畫圈、留下問號、罰寫…讓人忍不住想:既然寫什麼都一樣,那又何必寫呢?但轉念一想:如果寫什麼都一樣,那就照自己的意思寫吧。於是我們開始了陪孩子寫聯絡簿的日子。
為了寫聯絡簿,我們和孩子聊起在學校的生活,老師上課講了什麼,今天和同學玩了什麼,上學前去了那裡,放學後做了什麼。讓人心疼的是,許多孩子往往講不出上課的內容,不是聽不懂,就是只記得一個標題;孩子們說下課不能去操場玩,不能去隔壁棟找不同年級的鄰居或兄弟姐妹,終於想到一個—放學後和同學在路上玩追來追去的遊戲!第二天老師的評語來了:不要在路上玩危險的遊戲。
雖然老師不知道我們經過了一個小時的討論才寫出這個內容,但有回應都是好事。於是我們繼續陪孩子寫他有感覺的內容:上課很無聊都聽不懂、自然老師帶大家去打球超好玩、今天在上學的路上看到一個車禍、三重基地請大家吃餅乾和冬瓜茶,可惜沒有奶茶、爸爸把電腦鎖起來我只能看電視、今天小考有一科及格…老師時而回應「不可以」「不好」「讀書很重要」…,大部份時候還是只有簽名或閱字。
每天晚上,孩子們主動打開聯絡簿,等我們和他一起聊天,然後開寫。一年後,不會寫聯絡簿的孩子都可以自己寫了,偶爾要撒嬌討論一下;但那些紅色的問號、圈圈與評論,仍然和剛開始的時候一樣。
於是我們知道,我們真的很會陪孩子寫聯絡簿。看著偉偉對聯絡簿嘆氣,說:「不知道要寫什麼,今天都在考試,沒什麼好寫的。」我們想,是發揮本事的時候了,就提議:「你不是說考試很煩,沒有必要考那麼多試,只會越考越笨,要不要寫這個?」沒想到偉偉斬釘截鐵的說:「不可以,寫這個會被罵。」「但你寫的是你今天真實的心情。」我們試著說服他,偉偉更堅定的說:「雜記不可以寫實話,只能寫老師喜歡聽的話。」
我們陪孩子寫聯絡簿這麼久,偉偉是第一個直接清楚說出事情要點的孩子。那些紅色的「不可以」「不應該」「不對」讓人自然學會聽話、乖順、服從,以及做假。不想做假的孩子,因此被困住,不知道如何是好。
從這個角度看來,孩子不會寫聯絡簿或亂寫聯絡簿,其實是件好事,因為,他保有了自己。
◎本文出自〈人本教育札記〉28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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