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新聞稿】控訴!國家官僚維護暴力!為受虐特教生請命 2014.11.20─人本教育基金會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uly 30,2019【回應教育部】教育部到底要姑息到什麼時候?!
20141120人本教育基金會記者會後新聞稿
教育部到底要姑息到什麼時候?!
對教育部說明本會指陳七個月接獲某特教學校三起不當體罰學生案之回應:
一、 針對教育部指稱三案之處理情形:
(一)高職部黃俊傑老師承認拉斷學生手臂,毆打學生致全身瘀青。請問學校:依據教育部101年11月26日臺人(二)字第1010206452A號函稱「輔導之程序尚非必要程序或強制性規定」,意謂學校可以直接解聘。學校既然查證屬實,那為什麼不解聘?
(二)國中部趙信雄老師一年多來不斷攻擊學生成傷,經家長多次反映無效,有三張診斷證明書、照片及撕破的衣服為證,學校調查時,調查人員也摸到學生頭部的腫塊。請問學校:為什麼只相信老師的說法「只有輕拍」,而不相信學生的說法及諸多事證?
(三)幼兒部陳惠芬老師連續毒打四歲智障幼兒成傷,甚至腦出血住院治療,經學校調查屬實。請問學校:既然陳惠芬老師虐童是事實,為什麼不解聘?依據教育部101年11月26日臺人(二)字第1010206452A號函稱「輔導之程序尚非必要程序或強制性規定」,請不要再拿輔導期當作不適任教師的避風港。
二、 教育部國教署稱三月開始派行政督導小組到南智,已召開五次會議。請問國教署:行政督導有用嗎?要如何解釋王姓幼兒五月再度受虐?
三、 國教署重申校園絕對不容發生不當管教情形,卻不肯督導學校解聘暴力老師,就是官官相護,就是共犯結構。請問:你們要姑息、包庇暴力老師到什麼時候?
【人本新聞稿】控訴!國家官僚維護暴力!為受虐特教生請命
【20141120台南啟智學校教師虐待學生案記者會】
控訴!國家官僚維護暴力!
為受虐特教生請命
(註:可點選影片觀看記者會,全長17分鐘。)
一個號稱自己是已開發的文明國家,竟然在國家官辦的特教學校裡,接連爆發老師以暴力手段虐待智障特教生事件!兒童是人權公約保障的對象,在兒童人權日的這一天,我們要求國家必須重視特教生人權、追究相關人員失職責任!
台南啟智學校早有前科
台南啟智學校(以下簡稱南智)成立38年,是全國第一所智障生的特教學校。許多家長為了給孩子最好的教育與發展、信任官方辦學,把孩子從小送來就讀。然而,早在11年前,人本基金會就接獲家長申訴:高中導師謝民華用鉛筆在學生頭皮上刮出四、五道血痕。學校的調查報告說:「老師出於”關心”,只是用鉛筆”輕敲”。」校方主管全部口徑一致的說:「老師是無辜的!」家長不得不尋求司法途徑自救,最後台南高分院認定謝老師故意傷害學生,判刑拘役20天、賠償六萬餘元。在這次事件中,我們很清楚的看到:國立台南啟智學校不僅虐待學生有前科,連包庇老師也有前科!(台南地院93年易字第834號刑事判決、高分院94年上易字第77號刑事判決;94年訴字第155號民事判決)
三起兒虐事件申訴,讓我們看見一所失格學校
本以為經過此次教訓,學校會積極督導老師改善管教方式。沒想到從去年12月底到今年7月,短短半年間,人本基金會就陸續接到三起投訴台南啟智學校老師虐待學生事件,每個受害孩子都是傷痕累累;每位被申訴的特教老師也都是累犯。我們驚覺,十多年過去了,這所國立特教學校的不當管教不但沒有改善,反而變本加厲;我們擔心,由於智障生表達困難,這所學校不當管教的黑數其實更多!
一、高職部導師黃俊傑弄斷重度智障女生手臂、之後又毆打四肢和臀部瘀傷
某女生在2012年1月被導師黃俊傑弄斷左手臂,住院開刀兩次;四個月後某日聯絡簿裡,老師寫著:「因孩子今天不乖,所以給予”嚴厲處分”。」媽媽直到幫孩子洗澡時,才發現孩子全身是傷,手臂、大腿內側和臀部大面積瘀青。(附件一黃俊傑老師虐生大事記及診斷證明、照片)
二、國中部導師趙信雄對中度智障男生施暴、虐待長達一年多
全班表達能力最好的中度智障生自2012年9月入學後,在長達一年多的時間裡,不停的被導師趙信雄或拉進廁所毆打、或踹膝蓋、或推去撞桌、或拉扯衣服、或掐脖子、或用手握拳重擊其心窩、或拿鐵製桌椅打。即便媽媽一再跟學校反應,兩年來從輔導主任轉任學務主任的林建沁主任都說;「查無事實。」2013年11月,該生再度被趙老師推頭去撞牆,頭部、背部都紅腫、挫傷,媽媽忍無可忍,傷心的說:「我不想去學校收屍!」學生也不敢再去上學,學校這才通報,但通報後又說查無體罰情事。可笑的是,雖然號稱「查無體罰」,學校卻把趙老師調離導師職務並記過。(附件二趙信雄老師虐生大事記及診斷證明、照片)
三、幼兒部導師陳惠芬兩度毆打幼童眼眶及鼻梁周圍挫傷、導致腦部出血住院
不僅是高職及國中學生受虐,連幼兒也逃不過毒手。年僅四歲的幼兒在今年2月及5月連續兩次頭部受傷,兩眼眶及鼻樑都瘀血紅腫。由於智障幼兒無法表達,施暴的陳惠芬老師便自行塗藥,並告訴家長是孩子自己跌倒受傷。一個月後,該幼兒因後腦勺有血塊、頭暈住院,陳老師才承認動手毆打,被記小過。(附件三陳惠芬老師虐童大事記及診斷證明、照片)
默許暴力,有罪!默許老師對智障生長期施暴,罪上加罪!
三個孩子都不只一次受到嚴重傷害,家長也都曾一再跟學校主管反應,但是一連串受傷、住院,換來的是什麼?
一、學校姿態高高在上:你又能奈我何?
2012年5月,高職女生第二次被打傷,當時的學務主任林佳陵曾對媽媽說:「黃老師還年輕,尚未結婚生子,請媽媽原諒老師。」長期在國外工作的蔡爸爸6月底返國,想立即趕到學校提出申訴,學務主任林佳陵又稱:「學校放暑假了。」暑假結束、開學當天,爸爸再去學校找校長、學務主任,詢問學校為何讓女兒連續受傷、學校打算如何處理黃俊傑老師?學校告知:「未對導師做出任何懲處,黃俊傑老師仍然擔任該班導師。」直到爸爸搬出刑法條文後,學校才把黃俊傑老師記小過、調離導師職務;等該生畢業後,黃老師立刻被安排接任新班級導師。
二、孩子被打得更兇,或被其他家長逼轉學
2012年底,學校曾安排受虐國中生接受心理諮商,以安穩其情緒。然而該生只要告訴心理師自己被趙信雄導師暴力對待,事後都會被趙老師再打一頓,而且手段越來越狠毒。事後,趙老師曾提出自己調班的建議,有家長開始連署留任,也有家長委員去電家長暗示轉學。我們想問:該走的是誰?
三、包庇、否認、拖延或淡化事實
這所學校對於智障孩子身心所承受的痛苦,完全沒有感覺,卻很能體諒老師的為難,以「老師的家庭需要收入」、「老師還年輕沒有結過婚、生孩子」等理由,不斷的要求家長給老師機會!儘管每個案件都明顯是嚴重體罰、甚至有診斷證明及照片佐證,校方卻一味的否認,或說查無證據,或輕描淡寫,或拖延不通報。例如:
高職女生被導師黃俊傑弄斷手臂,學校在沒有任何醫師診斷的情況下,擅自認定該生有骨質疏鬆症,替老師緩頰;甚至還說因為學生難以溝通,所以對於造成骨折傷害「與有過失」,而不肯賠償(附件四南智公文)。而5月發生的傷害事件拖延到9月,在家長向國教署反應後才通報。
國中男生自入學後一再受害,媽媽多次去反應,學校都不通報。直到去年底再度受虐,被趙信雄老師推去撞牆,衣服被拉破、頭部腫起,孩子拒學,學校這才通報,展開調查。在書面調查報告出來前,學務主任林建沁先打電話給家長說:「初步認為老師只是輕碰案主頭部,是因為孩子自己掙扎著要去打電話,衣服才被扯破。」即便家長兩年來累積了三張診斷證明及受傷照片,就算社會局依兒少法開罰趙信雄老師六萬元,學校調查報告仍然可以大言不慚的說:「沒有體罰。」
四歲幼童在今年2月及5月頭部連續被毆傷,一個多月後,後腦勺出現血塊住院。但學校遲至7月才通報,並找家長與老師在校內談和解;等到老師承認動手打人後,學校才啟動行政調查;調查後才發現被打的幼兒不只一個。
四、即便不得不懲處,也只是象徵性處罰或調科任避風頭,從不解聘暴力累犯!
高職部導師黃俊傑老師承認弄斷學生左上臂、打傷學生後,校方就此打住,沒有啟動任何調查機制,便調離導師職並記小過。記過理由並不是老師體罰學生,而是「老師沒有好好跟家長溝通」。
國中部導師趙信雄老師長達一年多的暴力犯行,被校方一句”監視器沒有錄到,查無實證”而通通否決,只有調離導師職;雖然最後被記了一小過,理由卻是「毀壞校譽」。
幼兒部導師陳惠芬雖然被調查出虐待許多幼兒,但校方也以「一、有害教育人員聲譽;二、不當管教學生」為由記兩小過,讓她進入為期兩個月的輔導期。換句話說,在兩個月過後,這名虐待多位幼兒的老師就平安沒事了,絲毫不影響他繼續任教、坐領高額退休金的權利。
五、學校記過理由匪夷所思、不適任老師輔導期根本就是避風港
這所學校對暴力老師記小過理由是:老師沒有好好跟家長溝通、毀壞校譽、有害教育人員聲譽。原來在學校的思維裡,校譽重於一切,老師有無施暴不重要;雙方達成和解、把事情壓下來最重要。如果暴力事件沒有上報、校譽不會受損、老師就不必懲處;只要顧好校譽,大家相安無事。難怪趙信雄老師在申告記者會前一夜,徹夜守候案家門口,發簡訊要求家長給他機會,企圖阻止事件曝光。既然如此,我想請問學校:在校譽至上之下,被和解、未通報的黑數有多少?
我們也發現,校方認為把這些施虐導師被調為科任老師後就算給交代了。而不適任教師的兩個月輔導期,儼然成了這些暴力老師最溫暖的避風港;避過風頭就雲淡風輕,一切回復原狀,也不需要檢討改進,反正再怎麼出事,都可以像國立台中啟聰學校導師廖玉滿,打聽障學生巴掌後,在學校否認與包庇下順利退休,即便法院日前判決有期徒刑5個月,也不影響其坐領高額退休金。我想請問:啟智學校繼續姑息、縱容下去,孩子與家長的創傷與苦痛,要到何時才可以止息?
教育部國教署怠惰無能、不徹查,暴力累犯有恃無恐!
我們去函主管機關教育部國教署多次,每次的收到的回函都是替校方說項。我們質疑國中生受虐事件的調查過程中,負責調查詢問受害學生的校外調查人員,竟然可以沒看過校方官方調查報告及結論,也沒有在該報告書上簽名同意;但國教署卻忽略這些質疑,直接採信、引用校方說法(更換兩次調查小組成員),草草結案。我們想請問教育部國教署:
一、為什麼學校說什麼你都相信?
二、為什麼學生和家長說什麼你都不相信?
三、你們心裡有小孩嗎?為什麼你們看不見孩子的傷?
四、為什麼事發後國教署長吳清山去學校打氣,而不是監督與要求?
備註:人本教育基金會於今年1月3日召開第二起南智老師虐待學生記者會後不到一周,教育部國教署長吳清山在1月9日到該校勉勵學校「勿因單一事件被打敗,要有打斷手骨顛倒勇的意志,大家一條心共同努力,發揮啟智信望愛的精神。」
五、為什麼署長不去探視受害學生,不去關心孩子為什麼一直不敢上學?
六、吳清山署長憑什麼說暴力虐待案是「單一事件」?到底是誰的手骨被打斷?
七、國教署除了對學校信心喊話之外,還有什麼功能嗎?
八、你們知道唯有解聘暴力特教老師,清除校園中的老鼠屎,才能守護特教生的受教權,還給有專業的特教老師尊嚴嗎?
九、已曝光之案件只是冰山之一角,為什麼不展開全面徹查?
我們看見,不僅校方漠視這些孩子所受的傷害,國教署也把外界的揭發當作是對學校的傷害,而非更積極督導學校改善、確實檢討的缺失,以確保特教生不要繼續受害;國教署和學校之間官官相護,毫不遮掩。請問教育部長:國立啟智學校一再發生老師暴力攻擊學生事件,國教署一再護短,你晚上睡得著嗎?
說到底,就是歧視!
台南啟智學校裡,大多數是無法口語完整表達的孩子,他們有苦說不出口,卻得長達十多年在這環境成長與學習。學校所聘任的,是經過專業特教培育的老師,是國家給予資源、專為這群最需要被細緻對待的孩子們所設立的環境。但是,這些老師看不見孩子的困難,頻頻以暴力攻擊智障生。這種專門欺負社會中最弱勢者的作為,怎麼稱得上教育?或特殊教育?
教育部口口聲聲說:「特教是最早進行十二年國教」,並引以為豪。然而,國家給予特教生的教育品質是什麼?特教學校帶給特教生的,到底是成長?還是傷害?暴力老師不離開校園,如何對得起其他競競業業、具有專業的特教老師?
我們常看到教育部官員跟特教學生開心合影,把孩子當工具,以登上新聞版面來彰顯教育單位的辦學績效;然而包裝在這些光鮮亮麗的背後,卻是這般虐待學生、打壓家長、包庇老師的歧視心態!
反暴力!反歧視!要人權!要教育!
這些暴力老師缺乏教育眼光及專業、不增加自己的特教知能,只會欺負、虐待弱勢智障生,卻能坐領特教專業的職務津貼,尸位素餐數十年後,還能領取高額退休金。學校行政主管及教育部國教署是共犯結構,包庇違法。視而不見!是可忍,孰不可忍?為此,人本教育基金會將陪同家長向監察院提出檢舉,要求徹查教育部及台南啟智學校相關人員違法失職責任!
附件:
一、高職部黃俊傑老師虐生大事記及診斷證明、照片。
二、國中部趙信雄老師虐生大事記及診斷證明、照片。
三、幼兒部陳惠芬老師虐童大事記及診斷證明、照片。
四、台南啟智學校公文影本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