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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ews.url.com.tw · March 13,2018金鐘綜藝獎從缺:關心藝人跳腳 不如關注娛樂產業問題/楊鎵民
面對金鐘獎評審批評臺灣綜藝節目「品質低落、創意不足、娛樂低落、知識沒有」,許多藝人不以為然,並嚴加反駁。
8月19日,第五十屆金鐘獎公布入圍名單,其中綜藝節目獎、綜藝節目主持人獎竟出現「從缺」,這引發演藝界熱烈討論。對於金鐘獎評審斥責綜藝節目「品質低落、創意不足、娛樂低落、知識沒有」,藝人看了紛紛打抱不平,回應焦點放在「收視率才是評分標準」、「評審應以鼓勵代替苛責」的討論上。然臺灣綜藝節目缺乏原創性、品質低落問題,由來已久;過去「中國」被臺灣綜藝節目視之為輸出國,然而最近已經有超前的趨勢。
金鐘五十 為綜藝界當頭棒喝
第五十屆金鐘獎在今年8月19日公布入圍名單,其中綜藝節目獎「五缺二」,入圍只有《我要當歌手》、《全球中文音樂榜上榜》、《音樂萬萬歲3》;綜藝節目主持人獎則是「五缺一」,入圍有主持《娛樂百分百》的羅志祥、黃鴻升,主持《綜藝大樂門》的吳宗憲、歐漢聲、陳漢典、黃路梓茵,主持《全球中文音樂榜上榜》的黃子佼,及主持《音樂萬萬歲3》的黃韻玲、林俊逸。「從缺」的情況罕見,入圍者大部分為音樂性質的綜藝節目,而如大牌明星吳宗憲主持的《綜藝玩很大》與《綜藝大樂門》、胡瓜和鐘昀呈主持的《明日之星Super Star》、豬哥亮和陳亞蘭主持的《華視天王豬哥秀》等收視率高的節目,卻都名落孫山。
對於綜藝節目獎的結果,金鐘獎評審主委藍祖蔚表示:「評審人員已全面看完所有報名節目,從中『勉強』、『盡力』的選出入圍名單,但現在的節目普遍品質低落、創意不足、娛樂低落、知識沒有,唯一進步的是科技,不符合評審的專業堅持,討論過程冗長,也有多方拉鋸,最後才出現這份名單。」顯示這次評審團隊對於臺灣綜藝節目普遍失望,選擇採取更為嚴峻的態度,期待綜藝界能夠痛定思痛,追求製作創新。
藝人抱不平 認為觀眾即裁判
面對金鐘獎評審嚴厲斥責綜藝節目普遍低落,只能「勉強」選出入圍名單,綜藝界人士不以為然。吳宗憲認為:「金鐘獎應該是鼓勵性質,不應拒人於門外,然後又說從很爛的裡面選出3個。」他更表達:「觀眾才是真正的裁判。」主持《康熙來了》老牌節目的小S也認為:「帶給觀眾歡樂就好。」胡瓜女兒小禎安慰他表示:「收視率會說明一切啊,為什麼一定要入圍?」他們似乎皆認為「收視率」的高低,才是證明節目好壞的首要標準。
當然其中不乏對金鐘獎結果有較中性或支持的看法。如蔡康永說:「評審提醒大家重視品質,不用再假裝粉飾太平,這樣很好」
張小燕表達:「尊重評審決定。」然對於綜藝節目的好壞評判標準為何?節目的品質與收視率,孰輕孰重?這值得大家深思。
收視率才是問題的來源
2011年12月,在學術界,吳品儀與李秀珠在〈綜藝談話性節目─臺灣電視產業模仿同形現象〉這篇研究就指出,臺灣節目只重視「收視率」,會導致互相模仿、缺乏創新的問題。他們針對2010年的綜藝節目《王牌大間諜》、《今晚誰當家》、《康熙來了》、《麻辣天后宮》、《國光幫幫忙》、《得獎的事》進行內容分析。研究發現,這些節目存有互相模仿的情形,節目會參照產業間普遍流行的製作策略,並跟隨「收視率」表現進行模仿。
尤其《康熙來了》具有一定的收視率和話題性,並擁有五、六年製作經驗與成果,較有本錢開啟新話題,也累積掌握了市場接受度的能力,因此被其他節目製作人視為模範組織。
然而,為了穩定收視表現而進行產業間的仿效,卻會讓各個綜藝節目間的運作模式過於相像,而會喪失其原有的競爭優勢。順從產業制度壓力(例如收視率、從眾模仿)雖然仍在短期上解決節目所遭受的風險,但卻會讓製作單位進入浪費資源、重複投資,以及消極逃避風險而錯失創新時機的機會。
對臺灣綜藝節目的批評其來有自
臺灣綜藝節目缺乏原創性,大多模仿或抄襲日本及美國的綜藝節目,此說法由來已久。近年來更嚴重的現象是,以往被視為臺灣綜藝節目輸出國的「中國大陸」,其節目轉而開始往臺灣進軍,甚至臺灣綜藝節目內容常常被認為抄襲自中國。
2013年《亞洲週刊》一篇報導,指出:「中國大陸綜藝節目崛起,相對的就是臺灣綜藝節目的走下坡,各大主持人、歌手、製作、音樂人紛紛到對岸撈金,唱歌選秀節目(《超級偶像》、《超級星光大道》等)甚至在做了兩三年後無以為繼,令臺灣有人對臺灣綜藝(歌唱)節目前景感到憂慮。」實際上,對岸的《中國好聲音》、《我是歌手》、《我爸爸去哪兒》等節目,在2014年左右已紛紛渡過海關,登陸臺灣電視內容,並取得不錯的成績。
更嚴重的情形是,臺灣綜藝節目近年來開始有抄襲大陸節目的跡象。2013年《蘋果日報》報導,臺灣綜藝節目「倒退嚕」,中視《超級歌喉讚》,找歌手跟素人PK,被質疑抄襲湖南衛視《我是歌手》。而今年新出的節目《校花來了》,被認為部分節目主題,來自於大陸節目《奇葩說》。種種現象,皆反映了臺灣與大陸電視節目產業的主從關係,早已產生變化,甚至可能翻轉過來。
電視產業的反思
綜藝節目被批評為品質低落的現象,不僅發生在其本身,臺灣電視產業的破碎化,也導致各個電視台都面臨收視率低、製作費低,導致無能力生產「規模」龐大的節目,以吸引更多觀眾的問題。然而,高品質的電視節目雖然往往需投入更多的製作成本,但兩者間並非存在「必然」的關係。例如公共電視播出的《麻醉風暴》,不就驚豔了我們的視覺?
難道金鐘獎評審純然只是要批評臺灣綜藝節目嗎?筆者認為他們所抱持的觀點,就如同1940年代的霍克海默與阿多諾(社會學家),對於當時正興起的流行音樂的態度:「他們並非決然抗拒逸樂,他們討厭的是文化工業將逸樂搞得沉悶不堪,逸樂不再是自由,而是屈從於需求。」這不就是臺灣綜藝節目現在的情況嗎?
參考來源:
1.成露茜、羅曉南(2009),《批判的媒體識讀》。
2.夏春祥、唐士哲、羅世宏譯(2013),《傳播研究的典律文本》。
3.吳品儀、李秀珠(2011)。〈檢視臺灣電視產業模仿同形現象─以綜藝談話性節目為例〉,《廣播與電視》,33:63-88。
4.https://video.udn.com/news/362113
5.http://star.chinatimes.com/news/20150827000773-261101
6.http://gotv.ctitv.com.tw/2015/08/73062.htm
7.http://goo.gl/HiL26c
8. http://www.yzzk.com/cfm/content_archive.cfm?id=1379562115655&docissue=2013-38
9. http://tw.people.com.cn/BIG5/n/2015/0108/c14657-26347103.html
英國報業新的自律組織慶祝成立一週年/何鉅華(資深媒體人)
英國社會加強監管報業問題,幾年下來,始終是雷聲大,雨點少。
以「皇家憲章」(Royal Charter)模式頒令成立監管機構的呼聲,一度甚囂塵上,但一向享有高度自由的英國報界則以捍衛民主、保護新聞自由之名力拒來犯,兩年來終能將此一要旨在引入懲罰機制的法定監管模式就此拖住。與此同時,報界為改善公眾視聽,去年主動將原有被視為監管乏力的自律組織廢了,改而成立一個新的自律組織,至今也剛有一年時間。
新自律組織--「獨立報業準則組織」(the Independent Press Standards Organisation, IPSO)於去年9月成立,在過去一年來,一共處理463宗公眾對其會員媒體的投訴。其中,48宗投訴成立,169宗駁回,另外48宗予以調停,198宗則於仲裁前由投訴人與媒體之間直接自行解決。
新的自律組織,宗旨依舊堅持報業監管問題不容政府干預,而英國大部份出版機構都已紛紛支持加入。目前,加入新自律組織的,有85個出版商旗下的1,503家印刷報刊及1,165家線上報刊,包括《太陽報》及《泰晤士報》所屬的新聞集團英國公司(News UK),《每日郵報》、《電訊報》及《鏡報》等。不過,由於對新自律組織的成立意見分歧,另一些大報如《衛報》、《獨立報》及《金融時報》則至今仍拒加入。
新自律組織迴避皇家憲章模式
新自律組織開宗明義表示,不會尋求成為在「皇家憲章」意義下的「經認准之監管者」(approved regulator)。因為這樣,在理論上,已加入新自律組織的媒體成員,在未來可能發生的誹謗訴訟中,便有可能在法庭上遭到所謂「懲戒性損害處分」(exemplary damages)。
「獨立報業準則組織」本星期在慶祝成立一週年報告中引述一個民調結果,報告聲稱公眾對其運作已深表支持。民調結果顯示,在逾二千名受訪者中,86%認為任何報業監管者都應涵蓋英國絕大多數報刊,80%認為此類組織應當奉行一套經媒體議訂之明確規則以支持那些遭到媒體不良對待的人士,此外,81%認為該組織應該擁有權力下令報刊在頭版刊登更正。
「獨立報業準則組織」總裁 Matt Tee 稱,該組織的願景是英國擁有一個獲得信賴、朝氣勃勃、自由而勇於負責的報業,並能在獨立而有效的規管之下更為壯大。
他說:「經運作一年下來,很明顯的是公眾都認同我們這一願景。對於我們的工作成就,以及我們能夠在不受報界、國會、利益團體或個人的控制或干預之下展開工作,本人真正引以為榮。」
幾年來一直鼓吹對報業加強監管的社運團體「反竊聽」(Hacked Off) 則批評新的自律組織「只是一個由報界自行操控的假組織,只識偏幫報紙,而對投訴有違公正處理」。「反竊聽」在《衛報》上發表聲明稱: 「IPSO的決定無得上訴,甚至連他們如何處理投訴的辦法,亦無任何的獨立審查機制。」
該社運團體稱,其實IPSO一年來共收到逾二千宗投訴,但其中800宗由於被投訴的媒體並非其成員而不予受理。該社運團體並發表一項民調結果稱,對於不遵照竊聽醜聞獨立調查庭萊爾森法官所提建議而成立的任何報業監管機構,66%民眾都不表信任。
可參閱報導:
http://www.holdthefrontpage.co.uk/2015/news/press-regulator-marks-first-full-year-in-operation/?utm_source=emailhosts&utm_medium=email&utm_campaign=Sep08Mailout
http://www.theguardian.com/media/2015/sep/08/ipso-denounced-as-sham-body-controlled-by-member-newspapers?CMP=ema_546
本文作者曾在香港電視傳媒及英國媒體工作多年,現旅居倫敦。
本文作者聯繫郵址:edwardho40@hotmail.comA
二仁溪殷鑑不遠__臺灣應該開放廢五金處理嗎?
劉力仁 | 自由時報
張春炎 | 卓越新聞獎基金會
新聞報導
臺灣有優良的廢棄物回收再處理技術,但適合引進國外廢五金在臺處理嗎?
2013年10月29日地球公民基金會等多個環保團體聯合召開記者會抗議環保署著手修改「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開放十二項原本被列為有害事業廢棄物的混合五金廢料,進口來臺再生利用,環保團體認為國內事業廢棄物一年高達1800萬噸,已經耗費大量土地、能源處理,非法丟棄問題不斷,已經超過臺灣環境負荷,不應該再進口。而且這項政策也違反巴塞爾公約,有毒物質不得越境移動的精神。
環保團體也質疑,環保署欲開放廢電線電纜、廢變壓器、廢電容器、電鍍金屬廢塑膠、廢電腦、廢家電、印刷電路板等十二項,未來這些廢五金將填海造島﹔但環保署強調廢電腦、廢家電,與國內稽核認證回收體系易生混淆,且二次污染及殘渣最終處置問題有待克服,暫不開放輸入,也無意將電子廢棄物填海造島。
中華醫事大學副教授黃煥彰表示,二仁溪從1970年代開始露天燃燒廢五金回收,造成嚴重污染,1983年,加拿大國際開發署代表的勞長春博士檢測發現當地的空氣中戴奧辛含量高達0.2ppm,為垃圾焚化爐周界空氣中戴奧辛濃度的數億倍以上,遠超過適合人居的安全標準。目前已經花了超過42億元整治,周遭民眾健康受到威脅,慘痛經驗還不夠嗎?
綠色陣線協會常務理事林長茂說,現在還可見到廢五金被丟棄在山邊海邊,未來這種不當行為將更猖獗,政府根本無力防止。
看守臺灣協會秘書長謝和霖表示,廢五金中的貴重金屬溶解或電解精煉過程產生的廢酸廢水處理過程會有重金屬汙泥,後續處理相當複雜,可能造成二次污染。
面對這些質疑,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長吳天基表示,國內廢電子電器及廢資訊物品回收處理體系健全,去年回收率達80.41%,其中80%以上轉為再生料。巴塞爾公約倡議世界各國對於有害廢棄物越境轉移須嚴加管控,並非禁止廢棄物越境轉移處理,環保署會比公約更加嚴格管制,應回收處理業檢具的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需經環保單位審查核准,且應即時上網申報衍生廢棄物的清理流向,並將衍生廢棄物送合格的處理機構處理。
地球公民基金會執行長李根政表示,五金廢料處理過程中,會產生嚴重的有毒汙染物及氣體,巴賽爾公約的精神允許締約國更嚴格認定,並非放寬,環保署不該誤導民眾對公約的認知。
2013年11月7日衛環委員會中,環保署長沈世宏答詢時再度強調,這些廢五金「不是廢棄物,是原料」、「有價的資源」目前業者技術已能達到80%以上的再利用率,只要能妥善管理這些處理廠,這些業者跟其他的生產事業並無不同。適度開放混五金廢料進口,扶植資源再生產業發展,提煉出製造業需要的稀有金屬,也具有戰略意義。
但立委田秋堇表示,1公噸的電子廢棄物僅可提煉出1公斤的銀、300克的黃金、150克的銅,但剩下998公斤的電子廢棄物與產生的廢水、污泥處理,臺灣目前掩埋場無力處理,未來恐須採取填海造島方式處理,則又會造成污染臺灣海洋的風險。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最後通過提案延緩此一政策,但延緩並非終止,臺灣是否該引進國外廢五金發展臺灣再處理業,後續發展仍值得各界關注。
新聞中的環境科學知識
環保署預計修改的《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將准予進口十二項被列為「有害事業廢棄物」的混合五金廢料,包含電線電纜、變壓器、電容器、電子零組件、通信器材、電腦、電鍍金屬塑膠等,希望扶植國內資源再生產業「點石成金」。若以1支100公克的手機為例,內含金0.028公克、銀0.189克,銅13.71克,若以臺灣2007年手機銷售量超過10億支,每年產生5億支的報廢手機計算,則可回收金14公噸、銀95公噸、銅6855公噸(經濟部,2007),新興的「廢品煉金術」似乎前景大好。
不過,必須同時關注「垃圾變黃金」可能的風險與代價。廢五金成分複雜,家電中半數以上的材料幾乎都對人體有害甚至含有劇毒,光是家用電腦中的有害原料就包含鋇、鉛、汞、鈚、鎘、塑膠等。臺灣的廢五金汙染亦是殷鑑不遠:1970年代臺南二仁溪及灣里地區曾是回收廢五金的重鎮,廠商和居民在河床焚燒廢電纜,融化塑膠取得有價值的銅線,或敲碎家電取出有價零組件,也利用電解和酸洗回收廢家電中的貴重金屬,但這些回收過程並未經適當污染防治設備處理,成堆的廢棄電路板埋在土壤裡,化學藥劑熔煉酸洗的重金屬廢液直接傾倒入溪水中,進入河流和地下水,焚燒釋放出大量的有害氣體,如劇毒的?喃、戴奧辛、多氯聯苯類等致癌物質,對自然環境和人體造成危害。1982年臺南灣里因燃燒廢電纜造成戴奧辛污染事件,1986年4月二仁溪上游廠商酸洗廢五金,使得溶解的銅隨著溪水流入海中,造成高雄縣茄萣鄉沿海的蛤蜊以及牡蠣變成綠色,接著大量死亡。
而隨著臺灣環境法令趨嚴並禁止廢五金進口,產業也逐漸轉移至國外。近年中國廣東省貴嶼就如同1970年代的灣里,居民以土法煉鋼的方式收拾了全世界的電子廢棄物(e-waste),雇工用火燒、酸洗、徒手拆卸的土法取出其中的貴金屬換取報酬,但是他們和後代卻長期生活在拆解的重金屬汙染中,重金屬也同時葬送了貴嶼的空氣、水和土地。
檢視臺灣的資源環保政策,隨著經濟成長、產業轉型以及環保意識的崛起,在1990年代以後逐漸制定相關的政策法規,並在1997年的資源回收體制調整中納入了市場機制,成為目前資源化產業的運行基礎。根據經濟部的資源化產業評估報告,臺灣資源化產業,穩定發展的回收材質產業為廢紙、廢基本金屬、廢橡膠等,而快速發展者則是電子廢棄物,廢塑膠與廢建材。電子廢棄物之所以會受到資源會廠商的青睞,主要是所含的貴金屬材料,電子產品為了輕量化使用單價較高的工程塑膠也是誘因之一。
依照資本市場逐利的遊戲規則,「有利可圖」成為業者處理資源的唯一誘因。以PCB印刷電路板為例,過去的電路板廢棄後便直接送進垃圾掩埋場,但由於處理技術進步,得以提煉其中的貴重金屬,因此過去埋在彰化二林的電路板又通通被挖出來進行回收再生。相反地,若是資源的殘餘價值低、處理成本高,業者往往選擇不予處理,如此便容易產生無利可圖的廢棄物遭棄置,或為節省成本偷偷排放汙染的漏洞,無價值的廢棄品因缺乏再生的獲利空間,直接面臨銷毀命運。
(本文由科技部補助?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環境科學傳播與新聞產製?執行團隊編譯)。
責任編輯:張春炎 | 卓越新聞獎基金會
校編:曾耀寰 | 中央研究院天文所
審校:胡元輝 | 國立中正大學傳播系電訊研究所
新聞來源:記者劉力仁採訪報導
標籤: 廢五金、有毒廢棄物
延伸學習:
Leonard Annie(民99),東西的故事,吳恬綾、黃亭睿譯,臺北市:時報。
胡慕情(民103),環保署開放廢五金進口,後患無窮,商業週刊。http://opinion.cw.com.tw/blog/profile/37/article/707
鍾美華、呂穎彬、蔡振球(民96),我國資源化產業之前景與發展,新竹縣竹東鎮 : 工?院產經中心出版 ; 臺北市 : 經濟部技術處發行。
本文首刊於科技部科技大觀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