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9-06-18─立報─言論廣場─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April 04,201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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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09-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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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目錄 ★ ★ | |
【社論】 | 權威的危機 |
【左右看】 | 如何重建社會道德 |
井邊之蛙:台積電執行長換人事件的報導疑雲 | |
咄咄集:一定要用血,才換得進步嗎? |
【社論】 | 權威的危機 |
新竹發生深夜殺人事件,5位嫌犯從15歲到18歲,都是還處於就學年齡的青少年。事發之後,輿論猛烈抨擊家庭教養和學校教育的雙重失敗,各路評述普見對於校園和家庭權威的高度期待,似乎青春的失序必須咎責於權威的失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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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左右看】如何重建社會道德 |
【左看】 | 從批判商品化開始 |
文 | 許若仁/社會評論者 |
近日青少年隨機殺人、性侵害、殺害母親等駭人事件,無不反映了在我們社會的某些角落,某些青少年都帶有這種視道德如無物,毫不尊重生命、也不珍惜自己的無知與無情心態。 |
【右看】 | 全面推動社會道德教育 |
文 | 陳安君/大學教師 |
最近台灣社會有一連串非常駭人新聞的事件,值得我們大家深思,並尋求具體解決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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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井邊之蛙:台積電執行長換人事件的報導疑雲 | |
文 | ■徐世輝(企畫人員) |
台積電在上週宣布,由現任董事長回任「執行長」。本地媒體的對這件事的報導,與國外完全不同步,媒體對於一家被譽為「國際化程度極高」的企業,卻出現完全與國際水平不對等的新聞處理,讓人很困惑。 困惑在於,慘遭惡搞裁員的台積電員工抗爭時,本地媒體在幾乎沒有報導,此時,卻不約而同的暗示「換人做做看」的源頭是勞資爭議;然而,國外媒體的報導,卻幾乎都鎖定在經營績效、商業策略,反而鮮少談到勞資爭議。最貼近事件現場的本地媒體,報導深度卻不如一洋之隔的國外媒體。 本地媒體對於政治人物的微言大義,都有精細的動機、謀略解讀,不扯上一點人際恩怨、陰謀論似乎就不是「新聞分析」,然而,遇到經理人的更替,媒體立刻變成稚嫩的小白兔,完全失去分析能力。財經雜誌對於國外企業的經理人接班程序、判斷標準知之甚詳,場景一換到台灣,立刻得了失憶症。 似乎,拿著投資人、資本家的錢辦事的經理人,在本地的權力、所受到的輿論待遇,要比政治人物好得多。 然而,凡走過必留下痕跡。晶圓代工龍頭的執行長更替原因,如果參考本地媒體對於GE的威爾許、IBM的葛斯納等知名經理人崛起的報導,自然可以看出端倪。特別是,如果比照台積電董事長,兩年前在某財經雜誌的牽線下,與威爾許對談時,提到未進入接班團隊的候選人,應該如何「安排」的議題,就可以理解商業檯面說詞的微言大義。 各種關於人事變動、企業策略的分析,只要從未來的經營變動,就可以進行驗證,不論是人力資源策略的變動,或是研發資源的調整,甚至是RD、HR部門的人事更迭,都可以用來驗證目前各方的說法。媒體對於現象的各種詮釋,企業為了掩人耳目刻意放慢的高階主管更替的步調,終究無法脫離事實的考驗。 至於媒體在此次的新聞事件中,普遍將勞資議題視為「企業社會責任」、經理人的道德意識,則是再一次的與國際潮流不同步。國外企業之所以重視員工,全是顧忌工運團體的實力、消費者團體向客戶施壓,並不是因為業主、經理人特別有道德修為。 主流媒體為了討好企業,其實是弄巧成拙,反而讓本地企業失去與國際接軌的機會。或許,要出現更多的抗爭案例,媒體、企業才會開始理解,「國際化」與台灣的距離有多遙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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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咄咄集:一定要用血,才換得進步嗎? | |
文 | ■吳忠泰(全國教師會理事長) |
東莞台商被工傷員工所痛殺,死狀甚慘,最可議的是自由時報17日竟用兇手曾在行兇時喊出「台灣人都該死」當作頭版頭條標題,對媒體不思報導凶案的結構性因素,反而企圖煽動國族情結,刺激人民的族群感,吾人給予最嚴厲譴責。 筆者教過的學生、自己的弟弟都曾在東莞工作過,當地普遍認為台商缺乏勞資共利觀念,眼中只有成本和利潤,為了利之極大,許多人寧可花錢打通關係,不願花錢投注在工作環境的改善,寧可花錢在酒色交際中,不願給予員工該有的四險一生(如台灣的勞、健保、勞退、就業保險等),員工數年要回到內陸省份而不得,台幹則每月一次飛機來回兩岸。我們無意合理化這個案子中的凶嫌,也無理由指陳本案中被害者乃是平時作惡多端罪有應得,但不能不請國人回顧國內人權是如何演進過來的。 在原住民人權方面,鄒族青年湯英伸,在民國70年代,以嘉義師專休學生的身份,北上打工,因不能忍受雇主的苛刻虐待和歧視,殺害洗衣店夫婦及2歲的女兒,事後被判死刑。但即使時值解嚴前夕,社會各界普遍視為這是個社會正義向法律公平傾斜的血案,經過各方營救,湯英伸仍然伏法,但由此所引發的原住民人權運動,迄未停止。湯英伸如果活下來,如果完成師專教育,現在他會怎樣向學生介紹東莞台商命案? 另外一個例子是1993年的鄧如雯殺夫案,鄧女因不堪丈夫常期虐待毆打並恐嚇其娘家家人生命,持鐵鎚與水果刀擊殺丈夫並使其當場死亡。案發後鄧女通知家屬自首報案,婦女團體聚焦聲援,最後判決3年6個月並於服刑一年半後假釋。然而如所周知,婦女團體藉此案推動立法,改變了「法不入家門」的觀念,催生了《家庭暴力防治法》,為受到家庭暴力的家庭成員,張開保護網。 台灣教育不教學生如何保護自己的勞動權益,也不教學生尊重他人的勞動權益,遇到吃虧,能忍就忍,遇到可以佔便宜,能摳就摳,台商在中國大陸是阻礙工會成立的最大釘子戶,抗拒《勞動合同法》也最激烈,這都是拜我們引以為傲的台灣教育成功所賜。只是,一定要用血才能換取進步嗎? 而這麼鮮明的結構問題,明明為我們做得不夠的勞資關係上一堂血淋淋的課,卻在優勢媒體操弄下變成「中國人」與「台灣人」的仇恨,是為了恫嚇彼岸的台商,還是為了號召島內的人民?21世紀了,自由時報還要把「反省勞資」扭曲成「鼓動仇恨」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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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長期徵稿啟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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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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