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0-08-25─立報─言論廣場─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April 04,201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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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0-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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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目錄 ★ ★ |
社論:愛美國,就是害台灣 |
台灣面板大廠友達光電在美國遭控與同業協議面板價格,涉及反托辣斯法,友達集團3位高階主管赴美參與審前開庭,遭美國法院限制離境。事件在台灣引起軒然大波。 美國司法部指控台灣、日本與韓國主要面板廠在2001年到2006年間,共謀操控全球液晶面板市場價格從中獲利,廠商此舉讓主要的美國電腦廠如蘋果、戴爾與惠普,在採購面板時因價格操控而受相當不利影響,在日本、韓國各廠相繼採認罪協商後,美國舊金山聯邦大陪審團日前正式起訴友達光電。 對此,友達曾發表措辭強烈的聲明表示,對於美國司法部的處置「感到失望」,相較於其他廠高階主管在美方的脅迫下,參與罪協商並且赴美服刑的做法,友達決定捍衛自身權益到底,且不打算歸罪於自己的經理人或員工。為此,友達在去年第四季便已為此案提列百億元的訴訟準備金因應。 1890年,美國通過《雪曼反托辣斯法》(Sherman Antitrust Act),賦予政府調查責任,必要時得起訴進行壟斷與價格制訂的「卡特爾」(Cartels)。卡特爾意指原應處於競爭狀態的多家公司之聯盟,藉由聯合定價或其他手段來避免彼此之間的競爭,進行幕後的市場操控。篤信自由市場的俄亥俄州參議員約翰雪曼(John Sherman)提出了反托辣斯法案,並聲明: 「民眾認為這些問題會影響社會秩序,資本集中在大型聯盟手中,是對民眾很大的威脅……如果我們不願或無法解決這個問題,所有產品都將出現托辣斯、不可或缺的日常生活用品也會被掌權者做不合理定價」。 反托辣斯法實施至今整整120年,全球估計超過一百個國家訂定了反托辣斯的相關法規,但無論在美國或全球範圍,各種形式的壟斷現象卻有增無減、變本加厲,反托辣斯法時而成為企業與企業之間互咬的利器,時而成為某些國家施行貿易保護的變相壁壘。究其「百年成效」,適足以証明雪曼當年的自由市場想像,只是一廂情願的空想,自由市場論者始終未能明辨競爭與壟斷恰是資本運動的一體兩面,競爭是本質,壟斷是必然,絕非任何法律手段能予遏制。 反觀蘋果、惠普、戴爾等美國大廠,作為單一的巨型跨國公司,即使不透過卡特爾聯盟,也可以通過國際分工手段實施各種形式的壟斷,包括消費端的賣方價格壟斷以及零組件端的買方價格壟斷,前者影響全球消費者的權益,後者則是對第三世界國家廣大勞工群眾的高度剝削。 今年6月,台灣150位學者針對富士康連續跳樓事件發表聲明指出:蘋果、惠普、戴爾等國際知名大廠,壓低委外成本,獲取巨大暴利。以全球熱銷的蘋果iPad為例,每台售價499美元,蘋果就賺約297美元,超過總售價50%,但蘋果支付給富士康的每台代工費約11美元,僅占總售價大約2.3%。 換句話說,類似蘋果這樣的跨國公司,無論站在買方或賣方都占盡便宜,它們是全球經濟掌權者,對勞動者、消費者的剝削、凌踐,斑斑可考,影響遍及全球多數國家與人民,但迄無任何法律手段可予制裁,相較之下,美國司法部以壟斷價格的罪名起訴友達,甚至限制該公司主管離境,這非但凸顯反托辣斯法的偽善性質,同時也充分說明美國政府與壟斷資本集團之間二位一體的帝國主義性質。 對長期親美的台灣而言,友達事件恰可提供一個反思的教材──杭士基所指控的這個流氓國家美國,我們千萬不能任由它牽著鼻子走,否則,愛它,適足以害自己! |
(回目錄) |
左右看:公務員調薪 |
左看:是政治問題而非經濟 選舉時節,政治人物放送各種大利多並不令人意外,意外的是一些政治支票已經到了不顧論證邏輯的地步,令人不禁感嘆台灣的政治人物未免當得太過容易了。近日爭議的公務員加薪議題便是一例。由郝龍彬所提出的這個議題討論至今,各種議論幾乎都站不住腳,甚至自相矛盾。 比如說經濟好轉因此應讓公務員分享經濟成長果實,似乎意味著公務員的薪資應與經濟成長保持某種連動關係。但首先,如今的經濟成長預期之所以高,很大程度是因為去年的經濟太糟、比較基期低所致,並非台灣的經濟真有大幅進步。再者,按此邏輯,當經濟成長表現不佳甚至倒退時,公務員怎麼不跟著一般民間企業減薪呢? 另有一說是公務員加薪可以帶動民間企業加薪。這雖然有某些過去的實務經驗作基礎,但在學理上仍有爭議,尤其是單純藉由公務員加薪所能帶動的效果究竟有多大?利害權衡之下是否值得?頗令人質疑。 說到底,公務員的薪資成長本不以外在的經濟情況為標準,而是繫之政治決策者的種種統治算計,完全是政治問題。李亮/文字工作者 右看:差異化和裁汰冗員才是重點 郝龍彬在五都選戰方酣的此刻,提出給公務員加薪的議題,說沒有選票考量,大概沒有人會相信。其實只要合理,有利於其選情也不是什麼不可容忍的事情,偏偏從經濟的角度而言,包含公務員在內的泛公教人員,其實是台灣最沒有資格加薪的一群。 市場要能夠達成有效率的分配,就要讓供需力量能夠自由運作。但公教人員一旦就任之後,完全不受一般勞動市場的供需影響,競爭公職者眾多也不會拉低其薪資,施政績效好壞也與其「薪情」完全無關,與其個人績效也關係不大,更別提由政府保證的優厚退休金與各項補貼與福利,其實實質所得遠遠超過帳面上的薪水數字。這些問題不改革,不使其薪資真正與績效掛勾,不打破鐵飯碗的保護傘,則整體公務體系的效率永遠無法根本提升,優秀的公務員永遠會被更多的冗員拖累。 由郝龍彬拋出的這項議題,很快得到許多地方首長與民代的響應,連中央的考試院長、行政院長等也都傾向支持或不排除其可行性,只凸顯出這些人為了選舉,早已經將當初改革公務員制度的宣稱忘得一乾二淨了。王放/政治評論員 |
(回目錄) |
衛報週評:美國維州死刑案引發爭議 |
節譯■葉興台 根據英國衛報的一篇評論,今年9月23日,40歲的泰瑞莎‧露易絲(Teresa Lewis)將成為近一個世紀以來,美國維吉尼亞州首個被處死刑的女性,她也是2005年以來全美第一個被處死的女性。若將從2005年迄今,約220名男性被處死刑做比較,我們可以得到一個結論:處死女性極不尋常。 自美國最高法院1976年恢復死刑以來,超過1,200人被處死刑,僅11%為女性,每次有女性被處死刑,對越來越不受歡迎的美國司法體系,又是一次糟得可以的負面形象宣傳。 露易絲的罪行重大。2002年她教唆兩名男子殺害丈夫和繼子,以詐取25萬美元保險金,並以提供部分保險金,和讓16歲女兒與他們性交,做為報酬。 露易絲坦承罪行,很多人可能會想,這是一樁再明顯不過的死刑案例,但衛報的評論並不這麼認為,如果檢視犯罪事實,並考量美國執行死刑的方法,此案留下很大討論空間。 一個刑事精神病學家作證,露易絲的智商僅72,是個邊緣性智能不足的人,真正開槍殺人的同案被告兩名男子羅尼‧富勒(Rodney Fuller)和馬修‧山林伯格(Matthew Shallenberger),僅被判終身監禁,幾年後山林伯格還曾幾次自殺未遂。 儘管法官知道露易絲帶警方找到兩名男子,但他形容露易絲的作為恐怖和無人性,認為露易絲策劃整起犯行,判處她死刑。 露易絲的新律師在上訴時辯稱,她的法院律師(trial attorney)應提交數百頁的醫療紀錄,顯示露易絲依賴處方藥,容易被他人引導來策劃謀殺。專門診斷藥物成癮的一名精神科醫生作證指出,露易絲在犯案前、期間和之後的心理狀態,因發展障礙、邊緣性智能不足和依賴藥物,而遭到嚴重損害。 接下來辯護律師提出更重要的證據,一封來自山林柏格的信,他在信中坦承,策劃這起謀殺案的是他,而非露易絲。他寫道:「我與她性交的唯一理由就是,要讓她愛上我,這樣她才會給我保險金。」但上訴法院維持原判。 過去8年,露易絲都待在死刑犯牢房,據說她在牢中的表現良好。但在死刑犯牢房,表現良好根本無濟於事,再過一個月,她將成為1912年以來維吉尼亞州首個被處死的女性。 美國經常有男性被處死,地方報紙對執行死刑的授權令通常指示小篇幅報導,但露易絲的執行死刑令再度引起舉世矚目,主要因為美國執行死刑的件數,老是被拿來與中國、伊朗、沙烏地阿拉伯、巴基斯坦、剛果、埃及和伊拉克做比較,這可能讓美國感到不安。 今年稍後,持有英國護照的51歲女性琳達‧卡蒂(Linda Carty)很可能加入露易絲的行列。琳達的審判過程有嚴重瑕疵,就像露易絲一樣,如果法院判決今年內琳達必須處死,可能引發更多注意。 美國死刑訊息中心執行長理查‧戴爾特(Richard Dieter)表示,由於近來陪審團不願濫發死刑判決,我們可以公平的假設,如果露易絲現在在法院受審,可能不會被判死刑。戴爾特指出,特別是在維吉尼亞州,去年只有一件死刑判決,認為露易絲罪無可赦是太過誇張了,考慮一些可以減輕罪刑的證據,以及槍手被判處終身監禁,露易絲被處死刑相當不公平。 維吉尼亞州州長鮑伯‧麥當諾(Bob McDonnell)不太可能為露易絲減刑,考量麥當諾反對人工流產,反對同性婚姻,又因支持擁槍立場而獲得美國全國步槍協會(NRA)A級評等的背景,可以假定他支持死刑。 過去幾年,在芝加哥南部犯下殺人和性侵11名女性的連續殺人犯安德魯‧克勞佛(Andre Crawford),已被免除死刑,改判終身監禁。今年1月21日,維吉尼亞理工大學博士生朱海洋在校園內持刀行凶,將來自北京的同校女同學楊欣殺害後斬首,他也僅被判終身監禁。 如果你支持死刑,你一定同意必須公平審理死刑案件,但情況並非如此。 |
(回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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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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