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0-10-15─立報─言論廣場─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April 04,201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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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0-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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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目錄 ★ ★ |
社論:小心,外勞就在你身邊 |
上(9)個月底,國道6號北山交流道新建工程發生鷹架崩塌意外,在這齣7死6傷的慘劇裡,「脫逃」的非法外勞竟佔有6名。 事發至今,勞委會被眾人責難不難想像。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則在稍早宣示,研議外勞聘僱的鬆綁,以免禁止轉換雇主的規定,製造層出不窮的外勞脫逃,進而轉入非法後,讓外勞暴露在更缺乏保障的打工風險裡。 王如玄主委的從善如流值得肯定,但由於「茲事體大」,官方尚需以公聽會形式擇善改革,仍需一段時日。但突兀的是,勞委會卻也同一時間端出速效藥,擬祭出檢舉一名非法外勞即賞5千元的誘因,欲以全民動員強化查緝力道。 勞委會的提高賞金作法,不但令人不敢恭維,更與法律鬆綁的自由轉換雇主宣示相互衝突。試問,「非法」何來?不就是就服法的配額制度把人逼上梁山?結果源頭不先處理,反而捨本逐末鼓勵大檢舉,殊屬不當,更對外勞構成二次加害。 提高賞金,美其名為誘因,但實際上,卻可能衍生歧視加劇、執法過當等違反人權悲劇。早在過去,便曾發生過警察以相貌、膚色取人的「科學辦案」,結果還導致了底層勞動者因被冤枉而不滿的糾紛。如今賞金提高的誘因一出,可能連見錢眼開的民眾也跟著觀面相,浮濫檢舉,「看到黑影就開槍」。於是乎,表面上大張旗鼓要進行非法外勞的查緝,實際上是刻板化了人們對膚色、相貌等歧視。 或有人辯稱,警察抓錯人、民眾檢舉捕風捉影畢竟是少數,不該因噎廢食。但這種說法根本不值一駁。在講究民主、倡議人權保護的今日,一顆老鼠屎本來就會壞了一鍋粥,否則為何會有無罪推定的「寧可錯放一百,不可錯殺一個」的人權法治原則?如果這個普世性原則成立,為何遇到外勞就變例外? 台灣的外勞之所以遁入地下,始於借貸付高額佣金的剝削,繼而不堪雇主勞動條件再逃離者居多。怪的是,這種不合理的高額仲介費,我們竟以「市場機制」為由寬容;但外勞以就業求職的「市場自由」脫離原雇主,卻被判為「非法」,而欲擒之。一個市場機制,兩種標準,外勞怎麼說都是被剝皮者。 這種畸形的體制與作法,早被批評許久,勞委會若能徹底大破大立,或許能寬慰枉死的6名「非法」外勞。 |
(回目錄) |
左右看:性交易的罪與罰 |
左看:合法不只是合法 內政部14日舉辦性交易除罪化除罰化座談會,定調除罪化除罰化為未來方向,提出爭議性的「一樓一鳳」性產業合法化。 固然罰娼不罰嫖欠缺法理公平,除罰化不必然推論至合法化;但反對性產業合法化絕不能訴諸於道德,二元風俗道德選擇是有忽略現實社會不公的排他性,更遑論如台北市長發言反對紅燈區之理由,是基於現實城市空間規劃等粗暴的多數利益,掩蓋性產業非法化的社會問題。也因此性產業合法化絕非集中管理便於控制、抑制地下性產業等狹隘的表象目的,而是根本性打破性產業受私人利潤宰制的邏輯。 固然不能以基本需求為由支持性產業公共化,但性產業合法化僅為初步,須進一步公共管制,即由相關人權或公衛公民團體監督。監督的不僅是人口販賣或性病管制,更可透過公民聽證會、多方委員會和審議式決策過程,嚴格訂定性工作者基本工資、限制單次性交易費用或業者強制提撥相當比例回饋金壓低產業暴利的驅動力。如此不僅可充分保障性工作者,更可破除私人利潤下性需求畸形化。在建構如此框架的過程中,不僅是表象的制度,更是透過公民討論機制的建立,對抗資本主義社會不斷販售的女體或男體。林子暉/公共化協會成員 右看:法理救贖 本月13日內政部召開性交易除罪化除罰化座談會,內政部長定調性產業除罪化除罰化為未來主要方向,更進一步規劃「一樓一鳳」的性工作者個人工作室的形式完成性產業合法化。勵馨基金會等婦女團體批評座談會內容及政府規劃都沒有明確的性產業管理規章,在此條件下的性產業合法化,將形成變相鼓勵性產業發展,其後衍生的社會價值誤導與性產業合法掩護非法等問題,將會付出高昂的社會成本。 誠如婦團所言,粗糙的性產業合法化即會變相鼓勵性產業,更進一步合理化錯誤的性宰制。雖有歐美國家如法國與荷蘭等設有紅燈區來對性產業集中管制,但都必須相對付出一定的社會成本及長時間的立法過程,而相較於台灣對於道德價值的模糊與既有風俗,甚至城市空間規劃都尚不宜。雖罰娼不罰嫖是嚴重的法理歧視有待,但除罪化不等同於性產業的合法化,法律仍需本於道德嚴格把關,讓既有的性工者可在免於歧視性懲罰,但也不助長更多青少女無知投入。 面對性工作者的人權應以法先於情理,誠如俄國文學鉅作《罪與罰》中的法官暨秉情理但絕非鄉愿,才讓徘徊在罪惡邊緣的主人翁得以在充軍的路途上獲得真正救贖。林泰佐/社會評論者 |
(回目錄) |
蘭谿村聲:統治與治理之辨 |
■倪世傑 前一陣子,政治人物「出國取經」相當頻繁,有些是以犒賞員工為名行出國旅遊之實,有些真的學到什麼姑且不論,光是選擇的國家就令人嘖嘖稱奇。我說的就是言必稱「打造高雄成第二個新加坡」的楊秋興,以及在颱風天中親赴星國的黃昭順。 新加坡之所以成為政治人物取經對象,據說不外乎其具有效率的治理能力。等等,過去國際上的台灣研究,不也是以1970到80年代依賴有效的國家介入以及採取順應市場的方式發展經濟為焦點,又何以東亞四虎中的新加坡成為華人地區政府績效提升的取經對象?台灣這方面的「優勢」跑到哪裡去了? 坦言之,台灣與新加坡最大的差異,就在於是否進行政治民主化。新加坡依然處於一黨威權統治,不僅嚴厲打壓反對黨,民眾擁有部分自由但肯定沒有民主的生活;但在台灣,我們卻擁有基本的代議民主以及公民集會結社權,也因此,台灣的政爭與來自社會的呼聲看似無序且不斷對政府提出挑戰,但這是民主社會司空見慣的現象,萬萬不可能在強調秩序與效率的新加坡出現。換言之,新加坡所實踐的,絕非善治(good governance),而是徹頭徹尾由人民行動黨政府一把抓的統治,高壓統治壓制了民間聲音,呈現出外人所看到的秩序,配合所得平等政策,讓這一切都充滿了效率。 如果民眾希望看到大高雄市或其它的都市治理往新加坡看齊,除非台灣再次回到一黨威權的道路;問題是,投票投慣習、照三餐幹譙國家領導人的台灣民眾,豈會願意又豈會因此威服?去新加坡取經,無異是充滿幻想的不可能任務。 除了新加坡以外,可以效法的對象其實還不少。《台灣立報》這些年來不斷報導的巴西愉港市(Port Alegre)就個可以取法的對象,愉港市的市民參與式財政,才是當前國際城市治理中的顯學,另一個則是查維斯執政下委內瑞拉的社區委員會,社區委員會擁有提出包括教育、基礎建設、交通、醫療、房屋等地方發展計畫的權利,每位居民都可以通過委員會直接參與決策,更重要的是委員會不從屬於地方政府和任何政府機構。 毋須咒罵政府科層制,因為我們只有兩個選擇:其一,如不斷謳歌新加坡者流,極度強化政府官員的權力,讓民眾能夠繼續被有效率與秩序的政府所統治;其二,則是取法南美的地方參與式治理,將官員部分權力交還給民眾自決。 統治與善治的區分,恰恰也是威權與民主的分界線,前者是政府極度擴權、後者是政府還權於民,而不願具體放權於民的政客,是最沒資格將「民主深化」四字掛在嘴邊的既得利益者。(政治大學政治學系博士候選人) |
(回目錄) |
另眼相看:問題豈只不當餽贈 |
■洪致翔 報載知名教科書商康軒於今年北北基國中教科書選書期間,向教師贈送奶粉試用包,公平交易委員會認為此舉屬不當餽贈,決議處一百萬元罰鍰。而在媒體探訪報導下,更多書商的餽贈手段也不再只是圈內的公開秘密。教科書書商於選書期間對教師進行餽贈固然可議,但書商對教學現場的各種負面影響早已伴隨各種「正常業務手段」深植於校園,絕不僅止於透過餽贈影響選書結果而已。教師們幾乎人手一冊的備課用書即是一例。 教師對參考書、備課用書的倚重並非今日才形成,但近年來教師看待備課用書的態度由「倚重」轉變為「依賴」的現象越來越普遍,除了幾乎完全按照備課用書規劃的教學流程進行授課、教學行為越來越籠罩在備課用書的支配之下,這種態度轉變更蔓延至各類教具乃至多媒體教學資源——例如少數教師索性直接播放書商提供的教學光碟取代講課。筆者甚至曾親聞一位資歷不淺的教師抱怨書商「都開學了還不把備課用書送來,叫我們怎麼上課」。顯然,備課用書不僅在一定程度上侷限了教學方式與教學內容,甚至反倒弱化了部分教師原有的教學能力。 「備課」原該是教學工作中十分迷人且最不可取代的環節。因為備課工作首先需要對學生當前的各方面認知狀態甚至身心狀態進行綜合觀察,方能據此構思如何在學生思維現狀與教學目標之間搭起橋樑;而此一過程也常連帶讓教師的認知範圍更加寬廣開闊。也因此,教師對備課的投入程度,往往也是影響學生眼中教師魅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綜言之,儘管備課用書內容再豐富、教具設計再方便,終究無法取代教師腦力勞動產生的價值。而部分教師之所以對備課用書言聽計從,書商業務員的「積極服務」固然是原因之一,但充其量只是推波助瀾。更關鍵、更具主導性的原因在於:在升學主義下,要追求提高學生的測驗成績,「教學」勢必被扭曲為知識的單向灌輸以及考試的前置工作;而要在有限的授課時間內高效率地提高學生的測驗成績,又如何能不越來越依賴標榜內容詳盡、正確且明顯有助於應考的備課用書? 禁止書商在選書期間的餽贈行為、檢視餽贈物品是否與教學有關聯性當然是重要工作,但相較之下,備課用書、教具等餽贈內容對教學品質的影響恐怕更甚前者,豈能等閒視之?(文教工作者) |
(回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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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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