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0-12-29─立報─言論廣場─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April 04,201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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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0-1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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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媒體置入性行銷問題的反思 |
近來,台灣社會對媒體置入性行銷及業配問題的批評甚囂塵上,論者幾乎一面倒地認為:各級政府及廣告主不應透過置入性行銷手法收買媒體,以受眾無從分辨的非廣告形式為己宣傳;媒體則不應以業配方式,將前述政府及廣告主提供的宣傳內容置於非廣告形式的一般欄目或新聞報導中。 對此,學界代表呼籲政府不應帶頭「犯罪」,並提出三大訴求,包括政府必須停止媒體置入行銷、媒體必須自律、行政院和立法院必須籌畫新聞產業生態改革政策與具體措施。 民進黨表示,總統馬英九選舉時簽署切結書,不再做政府置入性行銷,但上台後,反而變本加厲,過去兩年多,看到台灣歷史上最嚴重的置入性行銷現象;國民黨則表示,中央和地方政府都應避免置入性行銷,建議將此議題列入「黨政協調平台」的討論議題,國民黨並認為,「公益性」和「政治性」置入性行銷應該要分清楚,過去民進黨的「入聯公投」廣告,就屬於政治性置入行銷,國民黨堅決反對;此外,行政院已邀集各部會討論政府置入性行銷作法,研議四項原則:避免政府廣告強調個別首長;政府置入性行銷應標示廣告;政府置入性行銷不得含有政治目的;討論立法的可行性。 看來,因著一位資深媒體人辭職而引發的風波,先在產政學界醱酵,迄今仍餘波盪漾,其間所蘊含的「新聞自由」、「媒體自由」理念,幾已成為一種不證自明的「先驗價值」,擁有至高無上的正當性,無人敢攖其鋒,但究其內容,實則存在不少灰色地帶,仍有待清理。 首先,新聞自由一向被視為等同於言論自由,甚至,新聞自由享有比言論自由更大的免責空間。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波特.史提瓦(Potter Stewart)即強調,新聞媒體在現代民主社會中所扮演的角色,係作為一種政府三權(行政權、立法權與司法權)以外的第四權力組織,「新聞媒體基於新聞自由得享有一些一般人基於言論自由所無法享有的保障」。 這種論點賦予新聞媒體至高無上的第四權,理所當然地將媒體視為公民社會的正義喉舌,但卻忽略了媒體本身往往是帶著特定目的性質的機構團體,即使它是公民社會的一員,卻無法全權代表公民社會。 以台灣的媒體為例,各種通訊、報刊及廣播電視媒體,泰半屬商業集團所有,係營利事業性質,姑不論其個別經營理念為何,避免虧損或追求利潤,為其不可免的宿命,也必然服膺於資本運動的規律,媒體與財團的掛鉤於焉成為命定的架構,經常刻意湮滅各種足以撼動資本統治根基的勞工運動、農民運動,它們高談闊論的「新聞自由」,往往只是一種與工農大眾無關的、選擇性的「新聞自由」。至於各種非營利媒體,如公廣集團或宗教性媒體,後者受制於宗教信仰,概屬宣教機構,它們雖以非營利為名,但藉由傳播力量直接或間接對信眾進行募款,跟金錢也脫不了關係;前者則受制於政權及其意識形態,難免淪為政府喉舌及言論打手,藍綠執政時期皆然,至於為了掙脫政府預算限制,頻於跟各大財團所屬的基金會合作以爭取資金挹注,也早已是一種經營常態。 亦即,無論屬於營利或非營利性質,媒體從來都不是活在真空當中、與現實無涉,媒體也從來不是純然客觀中立;恰恰相反,媒體與媒體人,其實遠比公民社會中的基層勞動人民更深更廣地捲入政治、商業、意識形態交織而成的黑網。至於所謂的置入性行銷與業配,又豈只是政府與廣告主該不該自制、或媒體該不該自律的問題?如若公民社會僅能以資本集團及其把持的政權、政黨為代表,置入性行銷與業配,早已是媒體的先天基因,也是媒體的本質。 因而,千萬別輕信第四權,只因它不足以代表基層人民;千萬別輕信新聞自由,只因當媒體或媒體人宣稱新聞自由的同時,往往正在出賣它! |
(回目錄) |
左右看:一百年,催婚年 |
左看:閉著眼睛指揮肚皮
內政部先前祭出百萬獎金,徵求催生口號,引來諸多議論,在單純的宣傳之外,實際功效非常可疑,就連當時得獎口號的創作者自己也坦言並無生育打算。如今內政部眼見生育率遲未提升還持續下降,又延長戰線,催生之外還要催婚,口號是「建國百年,百年好合」。但是,從建國百年關連到個人結婚究竟有甚麼邏輯?恐怕只有天知道。 換個角度來說,這口號倒是很清楚地表現了台灣政府關於生育這件事的思維。首先,政府思考生育問題從來不是從民眾個人或家庭幸福的角度出發的,而是所謂「國家競爭力」的含糊概念。其次,歷來關於生育的口號與政策,基本上都是口號先行,也就是依其主觀願望由上而下地指導民眾,而不是立基於科學的調查研究,找出生育行為變化的真正影響因素,由下而上地設計相應的政策配套。 這種指導性的施政在生育問題上特別無效。早期「兩個孩子恰恰好」看似成功,實際上是誤打誤撞,才會在生育率持續下降後才後知後覺地改變方向,更別提如今的種種「病急亂投醫」式的政策措施,注定收效甚微。 台灣的生育率迅速滑落,沒幾年的時間就成為世界最低,令人跌破眼鏡。內政部先前祭出百萬獎金徵求催生口號,如今又規劃民國百年為催婚年,要以「建國百年,百年好合」為口號,推動各項措施催婚。然而,此項政策是把結婚與生育的連帶關係視為前提,卻沒有深入思考此一前提可能已經隨時代變遷而不再適用。 確實,許多人至今仍把結婚視為生育的前提,儘管未婚生子、同居生育的情況日益增多,但台灣社會至今對於這樣的生育行為的側目與歧視依舊,也反映在諸如親屬繼承的法律制度上。因此,透過鼓勵結婚來鼓勵生育,似乎是很理所當然。但實際情況可能恰恰相反,很可能正是因為這種重視名分、婚姻形式的文化與制度,使得那些因為種種因素,例如經濟問題、公婆關係等等而在婚姻門檻上遭遇困難而晚婚或不婚的人,即便想生也生不了,反過來抑制了生育率。 婚姻與生育傳統上是緊緊綑綁在一起的,但在經濟生活與人際關係激烈變化的當下,政府不僅不應該繼續抱持傳統觀念,反而應該鼓勵更多元、設計更有保障的其他關係形式,才能促進生育。 |
(回目錄) |
衛報週評:伊拉克的拼湊內閣可能難以維持 |
節譯■葉興台 伊拉克政府和馬里奇總理(仍將兼任內政和國防部長,直到找到合適人選)的首要議題將是,鞏固過去3年伊拉克所獲得的安全,要達成這個目標,就得加倍努力改善基本服務和基礎建設。然而,上述種種端賴於新政府能否實際運作。 伊拉克新政府能否運作,答案仍是未知數,因為這個新政府是由政治和意識型態不同的一群人所組成,是急於尋求權力者妥協下的產物。但這次的不同處在於,這個新政府容納了各方勢力。 遜尼派阿拉伯人在內閣閣員裡獲得更多的席次,遜尼派領袖阿拉維(Ayad Allawi)領導的伊拉克國家運動(INM)將擔任國會議長、副總理和財政部長等職位。庫德族和什葉派主導的團體,如馬里奇領導的國家法律聯盟(State of Law coalition)和反美教士薩德(Muqtada al-Sadr)領導的強硬薩德派,則囊括主權和服務等部門職位。 儘管這代表了伊拉克將有一個真正的政府,但就政策和國家發展方向而言,這個新政府所能達到的成就有限,因為新政府是建立在很可能背信和延誤的承諾和妥協上。 伊拉克的和平和穩定要持續,端賴於如何與庫德族人解決有關石油、稅收分配、安全和爭議領土(尤其是基爾基克)等問題。庫德族沒有利用其政治影響力,在新政府裡取得更多部長席次(他們僅要到外交部長),反而要求馬里奇保證執行19項要求清單,包括按照他們的意思解決上述爭議。 但庫德族人可能一廂情願。由於庫德族過去的合作夥伴什葉派伊斯蘭高等委員會黨(Islamic Supreme Council of Iraq)勢力衰微,庫德族在由伊拉克國家運動、薩德派和國家法律聯盟主導下的新政府中,可能遭到孤立。 因此,馬里奇最後可能不會讓步,即便他想這麼做,並可能利用擔任國會議長的極端民族主義人士賈伊菲(Osama Nujayfi)和庫德族的對手,吸收庫德族的批評,讓自己隔絕於任何攻擊。 接下來就是獲得政治實權的伊拉克國家運動所扮演的角色。過去他們的不滿集中在無法取得更多內閣閣員席次,並宣稱伊拉克政府已被伊朗暗中支持的什葉派宰制。未來他們在新政府中究竟是扮演建設性,抑或阻撓性角色,端賴他們主張的變化程度。 目前的問題在於,伊拉克國家運動對馬里奇是否持不信任態度,因而挑戰其合法性,或者他們將慎重地履行承諾,為各宗派搭起橋梁,協助伊拉克脫離不穩定。同樣地,支配伊拉克的什葉派團體也必須證明,他們將致力於促進和解和和平政治。 各界尤其將關注取得近40席的薩德派,是否已經放棄暴力政治。薩德派在2007年退出馬里奇首次成立的政府,並在伊朗的指示下加入新政府,未來他們將控制住宅、公共工程、勞力和計畫等部門職位,這可加強他們的草根實力。 如組成份子所顯示的,伊拉克新政府係建立在姑息而非責任、效率和效能上。最壞的情況是,這個權力分派的安排將導致分裂,最好的情況則是政府運作陷於停滯。內部的傾軋已經開始,庫德族已拒絕媒體所建議的,讓即將出任副總理的沙瑞斯坦尼(Hussein al-Shahristani)負責能源事務,此人過去在擔任石油部長時,負責與庫德族接洽石油合約,庫德族吃了不少虧。 另一個會引發衝突的點在於,由阿拉維擔任主委的國家戰略政策委員會(National Council of Strategic Policies)所擁有的國會授權,國會授權給該委員會將限制總理的權力,只是在滿足和安撫阿拉維,若限制該委員的角色僅為顧問性職,又會激怒阿拉維不爽,導致伊拉克新政府更難運作。 |
(回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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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