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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報時間: 2011-06-03 05:00:00 / 報主:立報─言論廣場
[公益聯播]第四季早上講堂
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1-06-03
────────全 國 唯 一 教 育 專 業 報───────
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1-06-03
網址:http://www.lihpao.com/

★ ★ 本期目錄 ★ ★



社論:塑化劑的企業厚黑學

昱伸、賓漢、金果王這些惡向膽邊生的塑化劑業者,若論道德,確實是黑心至極;但若看他們的商業模式,卻又尋常無比,反而與黑心與否關係不大,那就是:降低成本(cost down)。

降低成本,拉大獲利空間,幾乎是一個再簡單不過的生意經。但這本生意經卻對台灣格外重要,因為台灣的企業,以代工製造見長,之所以能四方接單,為全球善盡打工仔角色,靠的就是物美價廉。綜言之,降低成本已經不是個別企業的利基選擇問題,而是整個台灣經濟體的「創新」基因。

郭台銘堪稱是這方面的成功典範。他信奉降低成本的哲學,也絕對勵行降低成本,所有的細節都能被一一檢視,然後再想方設法把毛巾的最後一滴水擰出水。由於成效卓越,代工帝國便是這樣一磚一瓦地堆砌出來。

但所謂降低成本,無非就是針對勞工、環境、原料等生產成本進行各式各樣的配方調製,好讓總成本的負擔減至最輕。問題在於,台灣降低成本的配方之所以能夠取得競爭優勢,相當程度是源於法令、道德規範的缺席與縱容,而且規範愈鬆散,降低成本的「複方」傾向便愈明顯,幾乎樣樣都能想方設法來降低成本。

這也是為什麼,工時長到爆肝、責任制明顯被濫用,但死者家屬哭喊過後,職場一切如故、官署還是運作如常。環境污染問題當然不在話下。而同樣值得注意的是賦稅政策。雖然人們都批評企業減、免稅惡化了政府財政,擴大社會不公,然而減、免稅作為企業成本的間接補貼,依然是不可或缺的營養補充品。

如果勞工、環境、稅賦都必須為降低成本的需要來服務,那麼原料當然也不會例外。就個別企業而言,當降低成本的「創新」意味了不斷在嘗試新的邊界時,則法令、道德便難免成了被再三挑釁的對象。從這個角度來看,像塑化劑那樣的黑心替代品會存在那麼久,可說是邏輯上的必然。

昱伸、賓漢、金果王固然可惡可憎,但他們何嘗不是台灣版的「降低成本」企管教科書的徹底實踐者?雖然這些黑心業者的降低成本行徑非常「夭壽」,但我們也不應忘了,特別是在以中小企業為主體的台灣,所謂的「降低成本」無異於鼓勵業者「愛拚才會贏」、「為錢賭性命」,其代價必然非常可觀。

由於共享了降低成本的價值觀,因此最尷尬的處境莫過於「黑心業者」難辨。因為白、灰、黑這三類業者並非那麼徑渭分明,而比較像是一道連續性的光譜。這次品牌商也在塑化劑事件裡栽跟斗,不就是最好寫照?如果大家都只想降低成本,那麼白壓灰、灰變黑的墮落劇勢將不斷上演。

(回目錄)




左右看:政治、貿易與東亞局勢展望

左看:推倒骨牌的那隻手

隨著總統大選的逼近,馬英九4年來的政績將受到最殘酷的檢驗。可以想見,一定會被不斷喚起記憶者,不外乎2009年底的帶骨美牛與牛內臟進口案。

美牛案是莫拉克風災後的另一起政治風暴,馬英九與蘇起當時打的算盤是「先美後中」,利用標準寬鬆的美牛案換取自2007年7月以來就再也沒舉辦過的台美「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談判,結果大家都不陌生,國民黨立委大造反,透過修改《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硬是擋下特定風險物質(SRMs)進口。

馬英九的美牛政策差點就幫助了美國在東亞推倒一張又一張的主權國家骨牌。如同韓國大國家黨籍重量級政治人士、時任青瓦台政務首席秘書朴宰完於2008年8月所稱:如果台灣能夠談出更好的進口條件,韓國才會考慮再與美國協商。從結果上來看,美牛輸台確實要比輸韓寬鬆不少,也為之後美國農業部與貿易代表想要得寸進尺、出口超過30月齡的美牛埋下伏筆。

中日韓3國領導人已於5月22日提出3國自貿區的倡議,的確,如未能在某些議題上聯合行動,東北亞將繼續在貿易問題上與美國壁壘分明而充滿各個擊破的風險,馬英九總統已坐實了一次美牛前卒,又焉能不慎乎?
倪世傑/研究人員

右看:病貓逞威 自曝其短

近來媒體普遍報導韓國在對美國與歐盟的自由貿易協定(FTA)中攻城掠地,也使人不禁疑惑,怎麼一向對美友好的馬政府,竟因為美牛進口問題,踢到了鐵板,執政3年多以來,竟然連一次TIFA次部長級談判都未能舉辦?走了一個小布希口中的「麻煩製造者」,新來的獅子難道是隻病貓?

話說歐巴馬政府於2010年推出「國家出口計劃」(National Export Initiative),亦在推動美國中小企業以及農產品出口,強開貿易伙伴的市場來吸納美產商品。其實早在2007年韓美自由貿易協定談判期間,盧武鉉與小布希政府的協議就是用開放美牛換FTA,與台灣當前因立法院阻擋美牛進口而盼不到TIFA,其實是同一回事。

不耐者,不只總統府。畢竟,美國與台灣的經貿關係,豈止是幾塊牛排與牛雜可以比擬。軍武貿易的利潤更為可觀,這也是如美台商會、傳統基金會近半年來努力為文發聲:「台美關係不只牛肉」,「美國政府應該還可以做點別的事,像是簽證、引渡協定等」,砲口直瞄準白宮,毫不客氣。

不用遮掩,美國的確沒落了。過去是主動提供集體安全此一公共財的華盛頓,至今也僅能在牛肉、牛雜問題上錙銖必較,究竟誰才是那隻大病貓,答案其實就在眼前。
林水秀/社會觀察人士

(回目錄)



聊以行國:馬來西亞華人長什麼樣子?

■莊迪澎
雖然馬來西亞華人學生到台灣深造,最早可追溯至1951年,但是「馬來西亞華人到底長什麼樣子」似乎仍讓許多台灣人好奇,包括講得一口流利的「國語」不時成為在台馬國華人令人「驚豔」之處,至少這是我不時碰到的經驗。

對於馬國華人講流利華語的「驚豔」,也許是因未料及在這個近7成人口是馬來人的多元族群國家,華人並不像鄰國印尼的華人那樣被同化。這似乎說明馬國人口並非鐵板一塊,但馬國華人同樣也不是鐵板一塊。

馬國約有650萬華人,接近總人口2成5。然而,如何理解馬國的「華人社會」呢?當地華人社團言必「華人社會」,但是所謂「華人社會」究竟代表哪些華人就曾引起爭論,原因不外乎這些華人社團主要是講華語的華人居多,不是以華語為第一語言的華人往往不被涵蓋其中。

在馬國的多元種族社會裡,華人的籍貫雖然很多,但籍貫差異在政治上的作用其實微乎其微,反而是語言差異更能造成政治衝擊和紛爭。這和台灣的族群政治大異其趣。

語言差異主要源自於教育背景之差異。馬國華人有8成接受「華文教育」,2成接受「非華文教育」,然而所謂接受「華文教育」者,至少還可再分三大類:(一)從小學、中學、大學乃至研究所都接受華文教育;(二)小學、中學接受華文教育,大學以後到英文源流學校深造;(三)小學接受華文教育,中學、大學乃至研究所都在以馬來文為媒介語的國立學校。此外,還有其他「滲雜」的教育經驗。

當地《南洋商報》去年曾報導,華人社會每年至少捐助馬幣3億元(約新台幣29億元)承擔60所民辦華文獨立中學的開銷,這還不包括捐助1,290所華文小學的開銷呢!正是這種維護華文教育的執著態度,使得政府自1970年代試圖實施的「一種語言、一種文化」政策迄今都未能同化華人;甚至有教育學者認為,華人維護華文教育所展開的鬥爭,是在抗衡國家文化霸權。

因此,「華文教育」一直是馬國種族政治裡的重要議題,不僅在「馬來人vs.華人」的異族關係而言是如此,即便在「華人vs.華人」的同族關係裡亦然。一方面,一些接受「非華文教育」的華人傾向於支持官方「一種語言」的教育系統方可促進國民團結之說,總會引起爭議;另一方面,語文教育背景之差異,亦使得華人對於應如何在多元種族環境裡安身立命,乃至於對待中國和台灣的態度,大相逕庭。
(獨立新聞在線總編輯)

(回目錄)
另眼相看:「強制蔬食日」恐收反效果

■洪致翔
據報導,宜蘭高中為推動「週一蔬食日」,於發動全校學生簽署蔬食日活動公約後,開始採行「學生便當送至校門時須經教官檢查,不含肉食者方得送入校園」的作法。或許校方此舉純粹只為積極推動蔬食,但手段卻令筆者無法苟同。

首先,即便不論一般的「提倡蔬食」主張常只聚焦於食物種類,鮮少論及暴食、浪費等「看待食物的不當態度」對環境造成的危害,如果無法使學生自行檢視以肉類為主食的具體後果,以及「肉食即美食」之類的意識型態,單憑校方動用強勢的外在檢查及獎懲機制,此舉顯然不會帶來長遠而持續的效果。或許學生在學期間蔬食日落實的績效極佳,不過一旦在學生離開校園、脫離控管後,難保不會有學生抱持某種補償或報復心態,將大口吃肉視為反抗或擺脫威權的象徵行為。如同在髮型上變花樣來聲張自主權,從長期來看,以強制檢查方式「落實」蔬食日之推行恐有適得其反之虞。

其次,儘管相關報導中曾出現「同學們似乎都很能接受」之類說法,然而,如果此番說法不是因為受訪學生不想在媒體鏡頭前挑戰「環境保護」這面深具正當性的旗幟,因而配合演出的政治正確作法,校方又何必大動作派出教官執行檢查?同時,儘管該報導中,宜蘭高中校長曾提到「既然簽署了公約就要遵守」,但是,在所謂「簽署公約」的背後,我們還必須追問:從蔬食日公約的起草、發動連署、結合相關獎懲機制,乃至於發動教官檢查便當等等,究竟是由學生發起、討論、執行?抑或只是校方一頭熱、藉助既有權力關係裹脅學生的產物?

透過生活公約來讓學生自我提醒、落實自身承諾本是好事。但所謂的「公約」,唯有在學生在整個過程都能扮演一定程度主導角色的情況,公約內容才有足夠的正當性;當學生能夠自發性的討論公約內容、邀請同儕加入,並彼此協商出相互約束提醒以兌現承諾的機制乃至於籌辦一至數場公共辯論,而不是被動聽令、接受檢查與獎懲,學生才會真正成為行動主體,也才可能真正讓學生願意「當一回事」。

當然,學生之間,幾乎不太可能憑空出現完全自發的提案起草與公共討論,不過,當校方希望推動蔬食日、影響學生想法時,若能先參考公民會議模式舉辦座談,再進一步支持參與學生擴大推廣,即便效果並非立竿見影,但相信會比「強制檢查」更為持久長遠。
(文教工作者)

(回目錄)
讀者投書:反北教大瞎併之我見

文/蕭曉玲(前北市中山國中老師)

這兩天看新聞,台北教育大學不當整併文教法律研究所,害得現有的學生不知何去何從,剛考上的學生來不及報考其他法律研 究所,進無路退無步,過程中一連串粗暴的程序不正義,學生被當成人球、申訴無門。做為一個曾為校園民主努力過的教師,不得不感嘆,教 育界違法亂象總是層出不窮,學校行政體系仍是如此專制獨裁,校方視法律於無物,師生權益就這樣被放在地上踐踏。

台北教育大學校方、校長在這件事上離譜的地方有 幾個:過程中未召開公聽會說明、學生要求列席(注意只是列席聽 取意見尚非代表)校務會議被拒、校長在校務會議中逕行「裁決」而非多數決、涉嫌以不實校務會議紀錄(不應記載通過卻寫通過)欺騙教育部(偽造文書!)。這些事情,有點民主素養的人都會覺得不合 理,可想而知法律上也有問題。

根 據受害學生的說法,校方違法之處在於,一、整併獨立所為大學法第15條第1項之校務會議重大事項,應經校務會議「議決」通過,本案「未經校務會議議決通過」。國 北教大校長林新發擔心整併系所案採表決方式將不易通過,無視有在場委員發表異見、整併案影響甚鉅,逕違法未經表決「裁決」通過,違背 法令與議事規則。

二、教育部100學年度大學總量發展規模與資源條件提報作業說明指出:「整併或更名案應經校內審慎討論、建立共識,通過校內相關會議後方提出申 請,並應充分考量學生權益。」整併過程粗糙唐突,學生永遠是被告知者,連校務會議欲請求列席都遭到校長拒絕,無 法表達學生意見影響決策,剝奪學生依據大學法享 有之程序參與權(大學法33條),遑論有共識可言,校 方不民主的決定嚴重侵害學生之權益。

這場景似曾相識,校務會議的問題,以前我擔任中山國中教師會會長時,就發現學校 的召開方式有違法之虞,導致成員無法充分參與,易於被校長操控,衍生濫權的惡行。後來中山國中不管處理學校濫用測驗卷、濫收冷氣費,或 處理我的解聘案,每一件都很有爭議,不要說校長有不顧程序正義、偽造文書之虞,連寫書對外放話誹謗我的事情都幹得出來。校園民主制度 不彰,行政體系無視法紀,什麼樣的怪事都有可能發生。

台北教育大學硬幹這種違法亂紀的事,如何為人師表?叫什麼「教育」大學?台灣的教育充斥太 多短期操作、枉顧程序正義的事,連一綱一本這種被大法官否定的惡搞,都能撐到現在繼續作亂,而且亂子越來越大。

從我06年為了校務會議的民主跟 校長槓上到現在,台北市教育 局仍然沒有解決這個問題,任憑北市教師會罵到嘴角都是口水,它也不為所動。現在這種戕害校園民主的惡行往上蔓延到大學了,十 二年國教還沒搞好,這股歪風就先向上延伸,學生權益何在?

校務會議簡單地說,就是一個學校最高的立法機構,如果成員代表性不夠民主,議事過程違法亂紀,就跟立法院解體沒兩樣,是校園民主最關鍵的、必須要堅守的底 線。
我希望大家不要坐視不管,其實有時候校園民主很容易,很多黑箱作業的事情,一點點監督的目 光就可以照亮真相。我被學校惡性解聘的時候,不知被安上多少罪名,其中說我上課都放王昭君影片的這一件,被不相干的公民新 聞記者一查證,學校自此不敢再亂講話,相干的家長會長為此吃上我的官司。

所以大家不要怕雞婆,順手按個分享、轉貼文章,甚至自己寫文章窮究是非,說不定就救了許多 學子的前途,整治教育主管的糊塗。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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