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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報時間: 2011-08-29 05:00:00 / 報主:立報─言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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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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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1-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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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目錄 ★ ★



社論:那些年,我們一起賺的鈔票

網路作家九把刀首次跨入電影圈,自己擔任編劇和導演的《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初試啼聲即獲得超額的獎勵,不僅票房創下「最快破億」的紀錄,也是首部由網路小說改編的電影作品,叫好又叫座。這種「全民瘋國片」的現象近年來層出不窮,《海角七號》、《艋舺》和《雞排英雄》票房都在億元以上,電影本身的內容優劣姑且不論,電影作為一個商品或一種產業,這些片子都算是成功的案例。

不過由這些電影成功的模式,能否理出一條作為台灣電影產業發展的道路?這幾部電影的題材和類型都不太相同;以偶像明星包裝也不是必要條件。比較類似的地方在於風格皆是詼諧輕鬆,又好像具有一點人生意義和批判性的小品,唯獨《艋舺》主要是靠偶像包裝和龐大的宣傳費用。

另一個相似之處,是這幾部電影的製作成本皆高於國片平均水準,根據台灣經濟研究院的「影視產業趨勢研究」計畫,2009年台灣電影平均製作成本是新台幣1,462萬元,而2008年上映的《海角七號》製作成本即花了4,500萬;2010年的《艋舺》含宣傳費高達7,000萬;至於今(2011)年的《雞排英雄》和《那些年》則分別花了6,000萬左右的製作宣傳費用。雖然多花錢不一定票房比較好,但似乎已成為票房破億的必要門檻,其中除了魏德聖以最低成本創造最高票房紀錄令人刮目相看之外,其餘3部票房破億,並不令人驚訝。

因此,票房破億真正的關鍵是電影投入的資本,否則不論題材、類型或風格,這幾部影片都很難找到共通之處,況且處理類似題材、類型,運用相同風格的電影作品,其間亦不乏優秀者,然而在宣傳及製作經費有限的情況下,自動被市場歸類為小眾藝文片。

此外,「全民瘋國片」的現象多少帶有國族主義的熱情,猶如「愛用國貨」的宣傳,所以在台灣的電影市場中,除了美國好萊塢為主流,唯一有競爭力的其實還是國片,像是最近風評頗佳的印度寶萊塢電影《三個傻瓜》,票房仍是冷冷清清,叫好不叫座。畢竟國片作為文化商品,具有文化親近性的優勢,但是這種有國族主義熱情「全民瘋國片」現象並非常態,如何創造屬於自己且有號召力的文化符碼,才是關鍵。

導演九把刀其實不必再將作品偽飾成獨立製作的小品,何妨與電影產業的同儕多談談「那些年,我們一起賺的鈔票」,為台灣商業電影找出成功模式。

(回目錄)




左右看:越南妹小吃店紀聞

左看:窮國女連跳兩次火坑

越南妹已經取代大陸妹,成為最受污蔑的人種,在台灣人的語意中,幾乎等同於娼妓,並且是最下等的娼妓,然從台南警方所揭示的實況,即知以越南妹為招徠的小吃店並不全然是越籍,這麼一個攜童來上班的40歲單親媽媽是屏東人,說明她所處的風化場所決不高檔,也就是說,越南妹只是便宜貨的代名詞。

當深思,何以越南人淪落至此形像?任誰都該同意,來台的越南新娘從當初到今天的絕大多數,怯弱而勤快、質樸且聰慧,任誰都難預見到,竟變為逃家成風,從而墮入風塵的族類,原因很簡單,就是夫家不良嘛!兼且台灣社會不良嘛!我們誘使窮國女子連跳兩次火坑,先是賣身成婚,繼之失(逃)婚作妓,以最可憐的身價為台灣舖墊作底,這就是小吃店遍佈中南部的緣由,越來越多的小吃店反映台灣越來越下賤的女女男男,也托高資產階級的崖岸自珍。

小吃店有著大故事,一家冒出一家,都在爭說台灣的沉淪。一慟!
趙萬來/大學教授

右看:人民褓姆兼色情保鑣

招牌繽紛的小吃店遍見於南台灣的公路、村道,乃至於田間阡陌,多以越南妹為號召,初時突出價廉,現在則盛傳敢玩敢放,名為小吃店,實乃大啖進口的人肉,成為極樂台灣的另一道異色風景線。詎料,日前警方巡查台南市鹽水區一家小吃店,赫見7歲女童游憩其間,媽媽正在坐檯,等著一起下班回家。據報導,她們是屏東籍的單親母女,結果被警方以違反兒童暨少年福利法論處。

這則新聞倘若有新,不是在越南店發見本地女,也不是在色情店發見兒童,而是警方在色情店論處兒少法,很搞笑,讓我們活生生見識到人民的褓姆、色情的保鑣,同集於一身。警察這樣執法,兒童與少年不一定得到保護,倒是小吃店如野火般蔓延開來,演為越南新娘的逋逃藪,這是現實社會下了鐵錚錚的結論。

所謂的小吃店已經引發庶民間無數的家庭問題、種族問題,迄仍興盛不衰,原來,這與警察長年來的偏頭偏視離不了關係。一嘆!
甘向西/政治評論家

(回目錄)



看守台灣:誰來制止非刻意系統性污染

■謝和霖
衛生署於8月1日以「涉案廠商及產品已無新增,未發現有惡意污染產品,已無系統性污染」為由,停止適用「塑化劑污染食品處理原則」,也就是產品使用起雲劑之廠商,不用再提出安全證明。但兩日後,《壹週刊》爆料,其自行送驗的13樣市售產品仍發現高量的塑化劑污染,其中玻璃罐頭包裝的香菇拌醬被驗出高達703ppm的DINP;相關業者表示,這些塑化劑並非來自毒起雲劑,而是由金屬蓋子內部的塑膠墊片溶出。由此可見,雖可能已無惡意添加塑化劑之犯罪行為,但不代表「無系統性污染」。

然而這起事件卻只被當成個案處理,除了《壹週刊》爆料的幾家廠商產品被要求下架外,衛生署並未就市面上類似包裝產品進行調查檢驗,許多民眾可能都還不明白自己仍深陷塑毒食品威脅中。

據了解,這種塑膠墊片,材質主要是PVC,可以大量添加多種塑化劑,因此儘管衛生署於去年修正公告《食品器具容器包裝衛生標準》第四條,規定食品器具容器或包裝若有塑膠類材質與食品接觸者,其DEHP與DBP等兩種塑化劑溶出試驗濃度分別不得超過1.5與0.3ppm,但是DINP等其他塑化劑並未在管制之列。在這起爆料事件發生後,製造這種金屬蓋子的業者也做了以上說明,雖然他們也表示將換成「環保蓋子」,但到底只是改為添加其他種類的塑化劑,還是換成不含塑化劑的材質,兩種作法的「環境健康友善度」差異極大。

這種透過含塑化劑之塑膠容器或包裝而污染食品之行為,雖非刻意下毒,但不表示我們可以容許。然而在8月19日由立法委員田秋堇所召開的一場公聽會上,一群受到塑毒危害的媽媽們以此事件質問衛生署官員,要如何保障食品安全?只聽到某官員回答該事件不是刻意添加塑化劑於食品中的犯罪行為,而是來自包裝或製程,因此他們正在調查相關資料,了解塑化劑污染的「背景值」,以做為TDI(每日容許攝取量)訂定之參考,而未提要如何管制這種含塑化劑之食品容器或包裝。

試問,我們每日從不同途徑暴露到許多不同毒性物質,光是訂定每日容許攝取量,而不積極思考如何切斷各種暴露途徑,要如何保障民眾健康?而且雖然許多塑膠製品都有添加塑化劑,但不表示所有塑膠都必須添加塑化劑才能達到柔軟可撓的目的,無塑化劑的替代材質所在多有,要求任何食品容器包裝不得含塑化劑,是立即可行措施,更是較有效的管制措施,可避免目前掛一漏萬的作法,讓業者以各種塑化劑來輪流毒害我們的健康。請衛生署莫再消極以對,否則誰來制止這種非刻意系統性污染?
(看守台灣協會祕書長)

(回目錄)
哈巴狗電台:舉不舉有關係(二)

■陳真
有個50多歲女病患,家暴失婚無業,靠殘障津貼數千元過活;罹患精神病及弱智,並有嚴重血糖血壓問題,同時還須獨力照顧中風不便的80歲老母。原本就診規律,後來卻失聯許久才又返診,問她過去幾個月去哪?她說剛出獄,抱怨獄中身心痛苦,飽受幻聽干擾,但獄方卻不准她服藥就醫。於是,原本控制良好的血脂血壓症狀,出獄後猛烈飆高到危險層級隨時可能中風。

我看她連踩死螞蟻的能力也沒有,這樣一個百病纏身的老婦人能犯什麼罪?她說曾有人給她5百元借郵局帳簿,後來警察就來把她抓走,說她出借帳戶涉及詐騙。我不是說她「一定」不能坐牢,而是說這樣一個弱智精神病患,連3加5等於多少都要數半天,她懂什麼人頭帳戶?她哪知道什麼是洗錢?要不是因為扁家洗錢案,我之前也不知道啥是洗錢。我自己倒是常洗錢,常把零錢放在口袋忘了拿出來就把褲子拿去洗。

好吧,就算她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可是,扁家陳致中等人的犯行卻遠超過這位精神病患至少一億倍,但照樣吃香喝辣,照樣搞選舉愛台灣,照樣接受綠營歡呼愛戴並說是政治迫害,但一個只拿了別人幾百元、百病纏身的老婦人,卻馬上打入黑牢並剝奪其治療權利。

還記得當初台大是怎麼袒護吳淑珍嗎?連續開給她17張請假單,而且還煞有介事以龐大醫療團隊為後盾,硬說她有生命危險不宜出庭。後來不得已出庭,每次都是超大陣仗,整個醫療團隊外加救護車跟進跟出。我不是說吳淑珍「一定」沒有生命危險,但這若叫做有生命危險,那麼,所有比她嚴重的病患都不該出庭更不該坐牢才對,更不該連血壓血糖等基本用藥都不准服用。類似情事不勝枚舉,甚至還有病人住院中,警察卻前來病房逮人,這事就發生在台大。究竟犯了何等滔天大罪必須急於繩之以法?原來也是出借帳戶。

近日陳幸妤因偽證案被判有罪卻緩刑不用坐牢,理由是說她有小孩需要照顧。其辯護律師讚揚法院「很有人情味」,問題是,一堆人有小孩需要照顧,為什麼人情味總是給那些一點都不需要特別關照的權勢者,卻對於非常需要特別照護的弱勢者卻往往非常無情而殘忍?許多時候簡直沒有人性,任憑家中窮苦無依之孤兒寡母自生自滅而無絲毫憐憫。

仍是老話,微罪也好,重罪也罷,舉不舉無所謂,重點是要舉就大家一起舉,而不是看到弱者就舉,勇猛得不得了,看到權勢者就自動陽萎不舉了。不敢說什麼血性啦,但任何人若還有點人性,面對不公若此,心中做何感想?
(醫師)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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