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1-10-10─立報─言論廣場─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April 04,201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1-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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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1-1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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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目錄 ★ ★ |
社論:媚俗政治之最 |
「建國百年」的國慶典禮於總統大選甫「破百日」之後舉行,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決定不出席百年國慶活動,同時搶先在慶典前夕公開表示「台灣就是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就是台灣」。相較於《台灣前途決議文》或民進黨其他天王、天后只承認中華民國作為「國號」和「台灣的名字」,此論更加「不獨」,當然距離蔡英文曾主張的「兩國論」與「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益發遙遠,但是在行動上,不出席國慶典禮又回應了獨派支持者的需求。事實上,政治人物企圖兩面討好的不僅蔡英文,馬英九一會兒是中國人、一會兒是新台灣人,甚至變成客家人的變身遊戲,同樣道盡媚俗政治的形成,且佔據了主導地位。 國、民兩個曾經執政的政黨,在本次大選中互揭對方執政時的醜態,民進黨攻擊馬英九承諾黨產歸零的政見跳票,批評「馬友友」個個吃得肥滋滋;國民黨則主打蘇嘉全的「農舍」,緊咬蘇家大院是特權包庇。問題是這樣的揭露,非但沒有讓兩黨支持者流失,反而更加鞏固了彼此的基本盤,而讓原本不藍不綠的中間選民變成對政治冷感的不投票人口,結果投票綠越來越低,卻又成為「民主成熟」的指標。 倘若「民主」的實相真是如此,那麼強調人人平等、票票等值的民主形式,實在有必要重新審視。我們看到國、民兩黨在執政時皆胡作非為、濫權傲慢,但是到了選舉,除了互相攻訐鼓動基本盤出來投票之外,就是拚命的媚俗討好,重視公平正義的選舉支票滿天飛,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甚至不惜以今日之我否定昨日之我,而蔡英文同時高度肯定中華民國,又刻意不出席中華民國國慶的行為,則是媚俗政治之最。 固然人人平等是我們追求的普世價值,但是每個人在不同議題上的關心程度、了解程度不盡相同,更重要的是對不同議題的利害關係亦大不相同,卻在選票上表現出同等的份量。這是為何政治人物重視形象更甚於政見、寧願媚俗而不堅持己見的原因,選民對政見主張的議題越漠然、不了解,就越容易以形象取勝,越容易討好拉攏。質是,強調共識與可責性的審議式民主如何運用在選舉中,或許是減少媚俗政治的方法。 |
(回目錄) |
左右看:最低時薪後年加成 |
左看:畫餅兼充嗟來之食第二次金融海嘯來襲的風聲正緊,普羅大眾顫慄不已。頃聞勞委會透露鐘點工的最低時薪將加上1到2成,預計明年送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討論,遠在後(2013)年實施。 |
(回目錄) |
看守台灣:政府默許 毒化農地 |
■黃煥彰 民進黨副總統參選人蘇嘉全農舍爭議持續延燒,演變成「中央槓上地方」局面。政黨、媒體與名嘴們搖身一變成正義之師,討論起農地農用、農舍與農民身分。蘇嘉全農舍問題的確有爭議性,然農地被污染的問題,影響層面更大,期待政、媒、名嘴們也能以愛護台灣、愛護我們子孫的同理心,強烈要求農委會做好管理,並清除污染物。 清水位於清水斷層之上,因會不斷湧出清澈甘美的泉水,所以於日據時期得名清水。當地人從日據時代就以地下水當飲用水。清水的三美路今年5月位於社區路口的農田被填上3米深來自北部的焚化爐底碴,另有一塊農田被埋了爐碴,同時在龍井區台61線159.8公里處農地變成焚化爐底碴的掩埋場,這三塊農地週遭都是農地,請問政、媒與名嘴們,這是農地農用嗎?請問農委會主委陳武雄,什麼時候農地可變成焚化爐底碴的掩埋場?農地有專門的重金屬管制標準,即需檢測土壤中重金屬的總量來認定是否有污染,農委會有進行檢測把關嗎?監察院、廉政公署、地檢署都有責任深入調查是誰允許農地可回填焚化爐底碴、是否涉及官商勾結與官官相護,以維護土地正義。 三美路業者辯稱是停車場的基地回填,請台中市農業局(農地利用管理科)、都市發展局說明:農地興建停車場是否合法?當地原本確實為農業使用,填入焚化爐底渣再利用產品後才欲變更為停車場使用,並非所有人「依土地容許使用項目使用」。若該土地確實為農業用地,所有人已明顯違反區域計畫法第15條,台中市政府應依法規裁罰。 2010年10月環保署召開會議研議,與會學者專家一致認為農地使用涉及國家安全,建議農委會針對「大規模農地及保育用地變更作非農業使用」制定政策環評。一年過去,請問本應積極保護農地的農委會是否接受該建議而有積極作為?不只因工業侵入的大規模變更使用,發生在許多黑暗角落裡的農地消失面積絕對更為驚人,這些都是因為本土農業受忽視、農民受輕視、農地受污染、我們失去對於土地的珍惜。本案農地在歷經當初先民的辛勤耕耘,如今落得以焚化爐底渣填築成停車場,怎不令人驚駭於人類文明發展至今竟可以演變成如此殘忍踐踏土地?又怎不令人唏噓於台灣的好土好地就這樣消失?更令人擔憂地,我們要如何善盡我們這一代人類必須保障維護一切物種生存環境的責任?同時環保署有責任修改焚化爐底碴再利用管理辦法與建立稽查制度,嚴禁焚化爐底碴進入農漁用地,一方面保護農漁民,一方面保護全民健康。 (中華醫事科技大學護理系副教授) |
(回目錄) |
哈巴狗電台:舉不舉有關係(八) |
■陳真 一種專業,一套機制,或一種典章制度,藉著一組規則而建立起一種權威,就如遊戲有著遊戲規則,違者無效或受罰。既然是規則,自然有合乎規則與否之差異。重點是:合乎規則與否卻非自明(self-evident),而是得透過一種外來判準來判定。於是問題來了,規則本身就是一種裁判或判準,但它卻無法自行搞定而需要外部判準來裁判之,這等於說每個裁判背後都需要一名裁判來裁判之,如此下去將沒完沒了,永遠找不到那「終極裁判」(ultimate justification)。 這其實就是維根斯坦對於「意義」(meaning)的想法,專業術語叫Rule Following(遵守規則)。許多學者從中引申出一種懷疑論,主要引申者就是著名的Saul Kripke。但我並不認為維根斯坦有意提出任何懷疑論,自然也難以認同Kripke以及我的指導教授Marttin Kusch等人對此一(在我看來純屬虛構的)懷疑論所提出的解套,亦即把「意義」之建構歸諸於社會操作的說法。當然,就如我老師所回應,或許這套說法在理解維根斯坦上是錯的,但不影響這說法本身的有效性。 舉個維根斯坦的例子:當教官要我往操場右側靠攏時,我不會因為操場邊界不夠精確進而對教官的命令(即規則)感到意義不明而無所適從。意義基本上是明確的;即便不夠精確,但至少夠用,足夠在生活中被遵守被執行。任何規則必然有著一個灰色空間或者說解釋空間,但一切解釋不會離常理太遠。面對一套規則或規定,舉不舉其實沒有那麼多爭議與落差;今天早上該舉的,下午還是要舉,而不該因為糾舉的對象是個比方說愛台灣人士而使得規則的內在機制起了本質變化,也不該因為對方是個人盡可欺的弱勢者就使得規則任意膨漲無限發威。 在我看來,所謂現代文明的內涵不外就是這樣一個有關規則的基本原理,而落後恰恰是它的反面。所謂有錢判生無錢判死,法條千條不如金條一條,或是一上馬路如入無人之境,在落後社會裏,規則是全然說不準的,解釋空間非常大而且非常任意。甲可以做的,乙卻很可能因為不夠愛台灣或不夠主流於是就不能做;ABCDEFG做了不會有事的,XYZ做了卻很可能槍斃,因為他或許對某種顏色不敬或藐視了比方說某種號稱偉大的主義。 每天一出門便得面對無數規則,文明水平就在於人們如何行使之。從其行使方式,你大約能知道這是一個什麼樣的人什麼樣的社會。每次聽到什麼台灣之光就很感冒,彷彿某人是光,而其他人不過是一種黯淡的存在。一個社會的光,不在於任何個人身上,也不在於某種制度規章,而是在於其成員普遍對於種種規則的批判、遵循與態度。 (醫師) |
(回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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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