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1-11-25─立報─言論廣場─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April 04,201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1-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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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1-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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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目錄 ★ ★ |
社論:美國如何重返亞洲 |
無論是剛謝幕的APEC,或是歐巴馬此前訪問澳洲,都再三提及「美國重返亞洲」。這個訊息,被視為歐巴馬任內最重要的外交談話,引起諸多討論。 善意解讀,美國重返亞洲,乃體會到當全球經濟衰退之際,美國必須擁抱亞洲這個高經濟成長區域的必要。 但亞洲從來就不是一個同質性的區域概念。它的內部分化很嚴重,從上個世紀戰後,首先分裂成社會主義與資本主義兩大陣營,而美國又強化了這個地緣對峙。其次,縱使進入後冷戰的「和解」時期,經濟競爭取代軍事對抗,但「中國崛起」所打破的傳統地緣均勢卻讓周邊國家又愛又恨。 若要一言以蔽之,亞洲國家對中國的態度大致可以說是「經濟親中、軍事依美」。舉例而言,亞洲目前唯一的自由貿易區只有「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但實際上,東協國家,例如越南、菲律賓都和中國有敏感的領土爭議,而這又促使中國的周邊國家更依賴於美國這個「外部權威」來對中國進行制衡動作。 不只是若干亞洲國家希望打美國牌,從中獲取最大利益。對歐巴馬政府而言,中國更是重要的經濟競爭對手。例如歐巴馬力推的綠能產業政策,才剛處於幼稚期就已經被中國打得落花流水,如果缺乏進一步的強勢作為,則歐巴馬的產業政策與創造就業承諾,將提前化為泡影。 這就是美國倡議TPP的脈絡。實際上,這個構想究竟是否能實現?何時成真?倒非當前的迫切問題。必須被優先解讀的意涵是,TPP的自由貿易門檻極高,從智財權到勞工與環保標準,都在TPP 先行試行,說穿了就是美國把自己的貿易(制裁)標準區域化罷了。 這些標準在30年前,被整慘的是台灣、南韓等賺取美國鉅額貿易外匯的亞洲新興國家。301條款讓人記憶猶新,而在1980年代中期真正催生勞委會的推手,其實也是美國對台廉價勞工的指控。 時至今日,美國對中國的貿易制裁不時出現,但雙邊貿易糾紛容易讓其他人作壁上觀,因此必須轉進。TPP乃是美國所佈局的一個新經濟圍堵政策。 然而,TPP要在亞洲呼朋引伴並不容易。畢竟,TPP本身的超高貿易標準就已經與許多亞洲國家的自身經濟發展利益相衝突。 現階段的亞洲國家,多數是經濟機會主義者,他們的成長離不開中國的地心引力,卻也不能沒有美國居中扮演均勢力量。這是亞洲當前的精神分裂症。 |
(回目錄) |
左右看:社福現金主義危害實錄 |
左看:龐氏騙局再版
「就長期來看,我們都掛點了。」是凱恩斯最為人熟知的名言,其意原是批判古典經濟學派期待市場能夠自動調節,因此政府毋需插手市場秩序,經濟在谷底之後自會反彈。但這句話似乎亦能轉個彎,說明不負責任的短期行為發生也是因為此:既然未來難以逆料,當下能拿到籃子裡的就是菜,把菜摘光了,「公共草地」的悲劇也來了,但那是以後的事,矇上眼睛就裝作看不見,屆時再議。 公共草地的悲劇固然是當前台灣社福加碼大戲的現在進行式,義大利、希臘與西班牙等歐洲國家爆發的國債危機,極可能是台灣未來的寫照,而2008年經濟危機爆發的起源,實是自由化下金融業的高度風險槓桿操作的特技表演帶來的禍害。問題的癥結,來自於戰後嬰兒潮的父母在1980年代後陸續退休,以及其後龐大的退休人口壓力所帶來的退休基金增值必要性,加劇了金融炒作的需求,而2008年的經濟危機,恰好說明了歐美福利資本主義就是現金主義的危害。 現正角逐美國共和黨內總統參選人的德州州長裴利(R. Perry)直言,美國的社會安全制度不過是一場老年人對青年一代的龐氏騙局,連右派共和黨都知道的道理,您又焉能不知? 坊間有一句渾話,呼作「不要錢的最貴」,放在這一次總統大選各項社會性津貼、補助加碼的脈絡下,其戲謔性更顯得活靈活現。 既然不要錢的最貴,那是不是要錢的就比較便宜?歷屆政府的思維似乎就如是觀,發錢、加碼成為社會福利與支出的主宰思維,被加碼者感受真歡喜,不只手中流動的貨幣增加了,還多了一份被尊重的感覺。 可以確證的是,社福的現金給付增加受惠民眾確實有感受到,但民眾真的認為1年加起來不到10萬元的老農津貼就可以解決老農民的老年安養問題?恐怕也不盡然,尤其在同時公保為了年金化而將公務人員所得替代率上升100%而更增加了相對剝奪感,誰不支持加碼,誰就增加落選的機率。 如站在政府與部分特定利益者的立場,加錢確實是最簡便的方式,但社會福利絕對不等於給錢完事型的現金給付,當前政策只會持續增加擴大社會福利在不同職業別間的鴻溝、惡化國家財政,以及為國家不規劃具有集體消費與真正公共服務意涵的社會政策等惡果。而朝野兩黨為了勝選的社福漫天喊價,已經為台灣的政府財政埋下核彈,這也是兩大政黨與公民之間的共構,共同攜手創造高債務的國家財政結構。 |
(回目錄) |
聊以行國:和平集會法的「改革」詐欺 |
■莊迪澎 最近一個印證馬國政府以口惠實不至的「改革」大搞詐欺的實例,莫過於首相納吉在9月16日承諾讓國人享有自由集會的權利,11月22日向國會提交的《2011年和平集會法》卻魚目混珠,以「允許」集會之名,行「禁止」集會之實。 《和平集會法》美其名為允許「和平集會」,卻區分「和平集會」和「街頭示威」,再明文禁止舉行「街頭示威」。新法將「集會」定義為「一群人蓄意及臨時在某個公眾場所或特定地點聚集或移動」,而「街頭示威」則為「一群人為了抗議、提倡某些目的或特定目的,而從特定地點開始遊行」。 既然明文禁止「街頭示威」,國人就無向警方申請准證之權利,警方亦無准許之權力了。即便是新法允許的「集會」,也有諸多限制,包括只有21歲以上的公民方可舉辦集會,主辦者得在舉行集會的30天前向警方申請,而且不得在水壩/蓄水池、濾水池、發電站、油站、醫院、消拯局、機場、軌道、陸路公共交通終站、碼頭、宗教場所、幼稚園及學校的50米範圍內舉行,以及不得攜帶15歲以下的兒童與會。違例者可被罰款馬幣一萬至兩萬元(約新台幣10萬至20萬元)。 警方可在下列情況下指示集會者解散:在前述禁區舉行集會、集會成為街頭示威、集會干擾公眾安寧、對公眾作出或說出足以煽動惡意情緒、不滿情緒及敵視的舉動、集會者觸犯任何明文法令、集會者無法履行集會條件,以及與會者對他人或他人財產作出違法、反常或暴力的舉動。警方有權在沒有逮捕令的情況下逮捕與會者。 以允許集會之名祭出《和平集會法》,根本就是政府的公然詐欺行為,卻有主流媒體自甘成為詐欺共犯,例如銷量最大的中文報《星洲日報》以封面頭條報導《和平集會法》新聞時,標題輕描淡寫「集會免准證但有條件‧須30天通知‧兒童參與罰2萬」,當地網路評論人蘇銘強就批評說,這是為新法傳達友善訊息,足以令讀者(一)誤以為政府開放了,集會無需准證,殊不知實際上是更加緊縮;(二)誤以為所謂的「條件」主要是30天前通知和不准兒童參與,卻不知是否符合集會條件,詮釋權實際上完全掌握在執法當局手上。 |
(回目錄) |
扣問求音集:「品格教育賽」的問題不在造假 |
■洪致翔 此事並非少數特例,因為單就筆者所知,在某些國中學校內,教師與訓導處、輔導室早已達成某種默契:為了減少中輟生提報個案件數,由教師直接「指點」學生「每週三上午到輔導室喝個茶就好」,藉此規避連續曠課達3天即須提報為中輟生之規定。然而,這類事件背後值得我們深思的問題,絕不只是造假、競爭思維或績效壓力而已。 在該校送出的「品德小故事」中,一位所謂「行為偏差」的六年級學生,在參訪老人之家後,因與老人互動、建立情感寄託,從而逐漸改變了吃檳榔、打電玩、飆車、頂撞親友等「偏差行為」。然而,即便此番敘述全然屬實,這件個案又會是真正需要被推而廣之的品格教育典範嗎?所謂品格教育,難道只是「消弭被師長認定為『偏差』的言行」而已? 在現今校園中,真正需要投以關注、加以教育的「品格問題」其實遠比吃檳榔、飆車這類外顯現象普遍——許多學生動輒在同儕甚至任何人面前搬弄是非、發動人際排擠,只為了結交密友、鞏固(或獨佔)自己與密友之間的關係;許多學生為了維持表面的人際和諧,鄉愿地對同儕的不當言行或霸凌行為視而不見、甚至接受裹脅成為幫兇,又或者以私下非議的方式向第三者抱怨甚至向師長告密;更有無數學生為了應付完全無益於學習動機的作業與考試,祭出各種投機手段。論具體危害、論對人格的負面影響,這些問題難道不比抽菸吃檳榔更值得重視?何以「品德教育績優學校」竟是以此作為成果? 品格的最重要基礎,在於同理心與廣納異見的民主態度,無此前提則勢必淪為片面的外力規範。也因此,品格教育真正要克服的對立面,應是前述諸般言行背後的自我中心心態,並同時培養同理心。職是,該檢討的問題不單在於品格小故事的真實性,更在於當前品格教育對「究竟何謂品格」、「如何培養品格」兩大基本問題的輕忽。 |
(回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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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