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3-01-02─立報─言論廣場─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April 04,201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3-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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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3-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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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教育不該全面配合業界的實務需求 |
馬總統在元旦文告當中,企圖要對台灣經濟發展的困境提出解決方案。文告中指出4個重大的困境,其中,產業界對於人才的需求與學校培育的人才的差異,文告中提出了「重整科技研發體制、強化產學合作」的方向,也提出一些案例,嘗試要解決現有的實務界與教育界之間的落差。 總統府對於產學之間的落差,雖有現象觀察,所提出的方案,卻是老調重彈,如果學校的教育方式,是要完全符合、配合業界的需求,等同於讓教育全面的實務導向。 「學校教育無法滿足產業需求」的說法頗為詭異,因為勞工在學校接受職業相關訓練的時間也就只是進入職場前的幾年時間而已,但是一般人從進入職場到退休的工作時間,短則30年,長則4、50年,相對於學校教育的時間實在是長了很多,但是,產業所遇到的人才問題,卻幾乎都要學校教育來承擔。這個說法暗示了,天天跟勞工相處的產業界、企業界,都不需要針對經營需求進行在職訓練,所以,一個青年人在高中、大學所受的短短7年教育,必需足以應付將近30、40年的世界經濟、產業結構的變化。 實際的狀況則是,台灣的產業界所遇到的困境,它的源頭就是將近30餘年的技職化、實務化,所導致的深度不足、應變力不足的現象,但是,最常被提起、老生常談式的人才解決方案,卻又是要求「要重視業界的需求」。 台灣曾經有過學校人才培育計畫幾乎完全配合產業需求的時光,大約在40餘年前,台灣剛開始發展加工出口時,政府、業界就已經發現人才不足的現象,但是當時的師資、學校數量都不足,於是包括建教合作、以工代訓等各種「從作中學」,甚至把學習場所直接移到工廠的作法都開始實行,這個作法不只是在技職、專科學校盛行,就連許多大學工程科系的學生培養,也都是如此。今天位於台灣的產業界的中堅管理層,幾乎都是在這樣的環境下逐漸成長的。 然而,過於重視執行面的結果,就是讓台灣在產業的應變能力,呈現深度不足的狀況,而且,一旦遇到產業環境巨變、新觀念不斷衝擊時,本地人才整體呈現的狀況是,應變能力不足。典型的台灣產業界發展方式,就是能很快速的進入一個近乎陌生的產品、技術領域,而且很快的取得一定的發展成果,然而,當競爭越來越激烈時,台灣的產業往往持久力不足,就必須另外尋找一個新的領域、新的舞台。1990年代,國外的產業觀察就已經注意到台灣在電子、高科技等產業領域有這類的特性,就像是擅長游擊卻無法固守陣地、進行正面對決的部隊。 這種「板凳深度不足」的現象,也出現在影像領域。台灣的電影一度蓬勃發展,但是專業學校的成立卻不是從台灣電影未蓬勃時就已經開始,所以,幾乎主要的從業人員,從導演、攝影、編劇,都是從實務運作中培養出來。因此,最典型的產業界實況就是,從實務中培養的技術人員很容易遇到技術、觀念的瓶頸。許多華語電影特有的技術,例如吊鋼絲,往往是由本地開始發展,但是卻由國外的團隊才讓它們發光發熱。 問題的根源,不在於「學校教育有沒有配合產業界的需求」,而是「產業界完全沒有在職訓練的機制」。產業的環境瞬息萬變,課本上學到的技術、執行方式,大約10年後就開始落伍,甚至被淘汰,因此業界原本就有針對自己的需要而進行的在職訓練。然而,台灣的產業界幾乎不重視這部分,而將絕大部分的責任轉嫁到教育上,再加上總統不察,才會出現「學校教育應該配合產業對於人才需求」的說法。 |
(回目錄) |
左右看:迎接什麼樣的2013 |
左看:掩耳盜鈴,天下太平?
還記得2008年總統大選,馬蕭提出耗資3兆9千9百億的經濟建設政見「愛台十二大建設」嗎?從防洪治水、海岸新生、農村再生、都市及工業區更新、發展中部高科技產業新聚落到桃園國際機場航空城……過半建設都是近年來最遭人民詬病的災難泉源。 馬英九總統的元旦文告叫做「奮起行動,扭轉未來」。試想:震天價響的全民反核聲浪與安檢結果堪慮的核二與核四廠,都不足以扭轉政府強行通過101億核四追加預算的決心;華光社區眾弱勢違建戶,在「華爾街」或「六本木都更」這類璀璨大夢底下,是被視為直接抹去不存在的一群。他們行動了,政府回應了他們什麼樣的未來?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淒風苦雨下的六步一跪苦行,求的不過是解除被資本家倒債賠光血汗錢,還要被政府編預算提告的荒謬狀況,來自各地頂著年邁身軀風塵僕僕向全民下跪總道歉,他們做錯了什麼?他們奮起行動了,馬總統又如何扭轉他們的未來? 關於搶水滅農又無廠商進駐的中科四期、北台灣的草莽炒房都更、遭到各式觀光開發計畫摧殘的東部海岸線、預計全面淤沙的水庫建設……罄竹難書的環保、勞動、教育、經濟、民生、核能、媒體問題,縱然一再促使民眾正視並奮起行動了,但如何扭轉我們共同的未來?端賴政府停止掩耳盜鈴,才可能「有感」回應。 最糟糕的政策,莫過於大把灑著納稅人的錢,造成「多做多錯」的慘劇不斷。 馬政府2008年當選時,政黨再度輪替,當時意氣風發的出發,抱持的是台灣農村與都市再生、海岸、水資源與山林護育的美好願景,但在「中華民國」立憲百年以來,台灣竟然孵不出任何一個國土計畫?這種窘狀已預示了過去5年來的爭議不斷的各種政策上的挫敗,早有跡象。 這些政策並非立意不佳,問題在於這些政策不僅不打算解決人民困境,還成為製造社會問題的元兇;而政府預算不僅未花在刀口上,反而淪為鍘人民生路的劊子手。 施政者的格局應是先評估台灣環境條件,擘劃發展方向,才大撒預算與集資招商。政府執政機關從媒體把關到環境影響評估把關,誠信遭質疑卻不見改進。在如此高張的對立氣氛下,馬總統以開放自由貿易協定、繼續秉持著錯誤方向,鬥志高昂、再接再厲,無疑是在2012歷經重挫的台灣社會上,傷痕累累再大倒鹽巴。 民主、自由社會的真諦,並不止於政黨輪替的實踐,而在於威權心態的全面罷黜,促成政府與公民社會的協力關係。如今,馬總統的元旦文告仍避重就輕,可見此執政團隊仍麻木不仁。若要喚醒9成5民眾的「無感」,問題該回溯至執政團隊於「體民所苦」的基本能力是全然無感! |
(回目錄) |
衛報週評:財政懸崖未解,美國貧窮人口增加 |
節譯■葉興台 這是美國人最好開始討論「財政良心」(fiscal conscience)的原因。美國人經常聽到美國失業率已成危機,卻不知道貧窮是更大的危機。財政懸崖這個議題所掩蓋的是,美國的失業問題慢慢轉變為嚴重的貧窮問題。 財政良心的最大失敗就是漠視那些失業的美國人。210萬失業美國人的一部分,過了元月1日就會失去失業津貼,而他們2011年7月才開始領失業津貼。失業時間超過6個月的人占美國失業人口40%。 長期失業的困境正與財政懸崖發生關係,美國政府卻無人保護這些失業者。當國會議員持續針對財政懸崖進行談判,有些政府機構可以進行補救。美國財政部已找到避開舉債上限的空間,國稅局表示能暫時不加稅,國防部也承諾將竭盡所能延後削減支出。 但沒有人保護失業者的津貼,沒有政府機構為他們爭取時間,他們聽由國會的爭吵擺佈。這不值得大驚小怪。對失業者而言,財政懸崖是對他們希望的最後一擊,這並非他們首次被國會擊倒,過去1年國會一直逐漸削減他們的失業津貼。 國會議員一直假裝要通過延長失業津貼領取時間,他們的實際作為卻是削減失業津貼。從2009至2011年,美國近6分之1人口失去工作,有些美國人可獲得99週的失業保險。2012年國會將最高時限砍至73週,在若干州政府的協助下,還對申領失業保險金設下進一步的障礙,包括對申請者藥檢等。 若失業保險金是從其他社會救濟計劃挖錢,上述作法還有點道理,但情況卻不是這樣。美國納稅人和雇主得強制繳納失業保險金,當經濟好的時候,失業人數較少,聯邦政府徵收到很高的失業保險金,因為很多人繳納這種失業稅(unemployment tax),較少的人申領失業保險金。 在這種情況下,失業稅降低了赤字,沒有國會議員會講話。但當經濟變壞,國會議員開始叫囂,說失業津貼會加重赤字,並成為懶惰的誘因。國會議員對失業津貼的敵意是被幾個錯誤的想法所引導,最明顯的是,就業和經濟易受景氣循環影響:若你面臨不景氣,只能繼續努力,直到景氣改善。情況總是如此。事實上,已有跡象顯示,勞力市場正在改善,只是速度緩慢。 第二個問題是,聚焦於失業津貼其實掩蓋了更大的問題:失業津貼用罄時會發生什麼事。失業津貼一旦用完,貧窮人口就會增加,這將成為美國的經濟災難。這個問題在「占領華爾街」運動發期間曾被短暫提出,後因美國總統大選和經濟略為復甦及強勁的年底購物旺季而淡化。 沒有失業津貼的人前景非常渺茫,除非有家人可依靠,他們根本無力付帳單,因而會立即陷入貧窮。這使他們有資格領取食物券和福利津貼,這比失業津貼更會造成政府嚴重的財政負擔。 財政懸崖所嵌進的其他減支也會打擊窮人。無家可歸的援助經費將被削減1.56億美元,將導致14.6萬民眾流浪街頭,18.5萬低收入戶的房租補助也被刪除。家暴防治預算也被刪除,將導致10萬家庭沒有緊急庇護服務。防治濫用藥物的經費也被刪除,17萬人的權益受到損害。還有超過40萬人的職業訓練和就業服務經費也被砍。 這都發生在美國貧窮人口創高峰之際。根據美國人口普查局的資料,美國有4,970萬人生活在貧窮線以下,較2010至2011年度增加70萬人。國會議員錯誤地估計貧窮人口不會增加,反而會減少,他們預估當年度貧窮人口實際減少320萬人。這個落差反映出國會議員與真實世界距離遙遠。 這是財政懸崖這個議題不僅是關於政府稅收和支出的原因,也關於財政良心。被要求加稅的大部分是已就業人口,但美國有480萬人長期失業(失業超過27週),而且人數持續增加。 |
(回目錄) |
咄咄集:願釋字707成為教育法治的起點 |
■羅德水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於民國101年12月28日做出釋字第707號解釋文:「教育部於中華民國93年12月22日修正發布之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含附表及其所附說明),關於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部分之規定,與憲法上法律保留原則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屆滿三年時失其效力。」 707解釋文意旨解釋文指出,教師之待遇應於3年內完成法制化,屆期未完成制訂,現行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有關教師部分之規定,失其效力。解釋文重要意旨如下: 一、保障教師之生活攸關教育品質:707號解釋文明確指出:「教育為國家社會發展之根基,教師肩負為國家造育人才之任務,其執行教育工作之良窳,攸關教育成敗至鉅,並間接影響人民之受教權。為使教師安心致力於教育工作,以提昇教育品質,其生活自應予以保障。憲法第165條即規定,國家應保障教育工作者之生活,並依國民經濟之進展,隨時提高其待遇。教師待遇之高低,包括其敘薪核計,關係教師生活之保障,除屬憲法第15條財產權之保障外,亦屬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 二、教職員敘薪辦法有違法律保留:「84年8月9日制定公布之教師法第20條及88年6月23日制定公布之教育基本法第8條第1項,均分別明定教師之待遇,應以法律定之,惟有關教師之待遇,迄今仍未能完成法律之制定。教師薪級、薪額、計敘標準、本職最高薪級以及在職進修取得較高學歷之改敘等事項,事涉上開教師待遇之所得,係屬涉及上開教師財產權之保障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其未經法律之授權以為依據,核諸首開說明,與憲法上法律保留原則自屬有違。」 依法行政不能只是口號大法官會議做成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有違憲法「法律保留原則」之解釋,可謂預料中之事,須知,依法行政是支配法治國家行政權與立法權的首要原則,而「法律優位原則」與「法律保留原則」正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內涵。 有關教師進修取得更高學歷後之提敘年資應如何採計,並非不能討論,本案可議者在於,教育部似全無法治國基本概念,亦不見依法行政的積極作為。 正如釋字707號解釋文指出的,教師之待遇攸關教師生活之保障,並間接影響人民之受教權。為保障教師生活,憲法第165條即明訂:「保障教育、科學、藝術工作者之生活,並依國民經濟之進展,隨時提高其待遇。」教師法第20條規定:「教師之待遇,另以法律定之。」教育基本法第8條亦訂有:「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主應予尊重。」 讓人訝異者,教師法生效迄今已逾17年,教育基本法訂定至今也有13年之久,然而,不僅教師待遇條例尚未完成立法,各級公立學校教職員工之薪給竟仍延用「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規定;至於教師之敘薪,則由教育部自訂「公立學校教職員敘薪辦法」作為規範,前者明確違反教師法、教育基本法要求另訂教師待遇專法之規定,後者則是完全沒有法律授權,便以一紙行政命令限制人民基本權利,所謂目無法治,莫此為甚。 教育部之所以在本案中成為法治國的負面教材,可有半點冤枉? 教育施政本末倒置教師待遇法制化雖係立法院職權,但做為最高主管教育機關,教育部難道可以置身事外?自民國84年訂定教師法以來,其間歷經國、民兩黨十多年執政,歷任郭為藩、吳京、林清江、楊朝祥、曾志朗、黃榮村、杜正勝、鄭瑞城、吳清基、蔣偉寧等10位部長,偌大的教育部,編制這樣多的教育官員,十多年來竟然遲遲無法完成教師待遇法制化之立法,行政怠惰,可見一斑,要說教育部關心教師基本權益,其誰能服? 分析起來,若非教師待遇法制化不是教育部優先施政順位,就是教育官員不諳法治國真義,以致因陋就簡、便宜行事也不以為意。 如所共見,就在釋字707號解釋文公布前,教育部正大費周章研議訂定「國民中小學聘任班級導師注意事項」、「國民中小學教師備課注意事項」等,既無法律授權又擾亂正常教學、校務運作的行政指導,甚至無視各方反對,執意推動高度爭議的教師法大版本修法工作,以這樣本末倒置的教育施政方向,如何贏得教師信任?如何提升教育品質? 往者已矣,組織再造後的教育部恰好在1月1日上路,期待主事者記取釋字707的教訓,一改因循陋習,展現依法行政、尊重專業的新氣象,願釋字707成為告別舊官僚、開啟教育法治的起點。 (全國教師工會文宣部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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