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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報時間: 2013-05-24 05:00:00 / 報主:立報─言論廣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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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3-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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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3-05-24
網址:http://www.lihpao.com/

★ ★ 本期目錄 ★ ★



社論:無毒不台灣

在中國,最讓人聞之色變的就是「食品安全衛生」問題。連中國大陸內部都有人戲稱:在餐桌上,化學知識被發揮到淋漓盡致。

台灣曾有很多人因此自豪,認為這是「軟實力」,是「富過三代才懂吃穿」,就算經濟量體無法與中國相提並論,好歹贏了生活品質。

但從義美陷入用過期原料製作食品曝光後,應該會讓人有大夢初醒之感。如果連塑化劑風暴都全身而退的唯一「模範生」也如此,試問,貨物架上的品牌保證究竟還值幾文錢?

更別忘了,毒澱粉事件仍在延燒中。就算賣力鼓吹愛台灣、吃台灣,人們恐怕也不得不承認,我們已經處在「無毒不台灣」的狀態裡。

無毒不台灣,並非僅僅形容,而是無所不在的風險,只是食品安全衛生的風險,因階級差異而有分化。

如果你是打工仔,只能吃路邊攤,或許會發現,醬料、調味品若非是不知名廠牌,就是無從辨識的分裝品。

心裡發毛的消費者在所多有,但為何繼續吃?理由無他,所得能力決定消費場所,而路邊攤以廉價做號召,一分錢、一分貨,消費者在掏荷包之餘,自然也不好意思追問吃進肚子裡的東西是什麼,甚至認為品質稍劣「理所當然」。

但這絕不意味較高所得的人就沒有食品安全衛生風險。台灣美食遍地開花,色香味俱全讓人食指大動,伴手禮更是近年蔚然成風。但捫心自問:吸引你的究竟是天然食物?還是香精、色素等添加物?

實際上,我們自豪、迷戀的美食,恐怕與食物本身的關係不大,畢竟食物是百年不變的東西。這幾十年來,台灣美食的水平突飛猛進,究竟是食材變了?還是添加物更精進?頗堪玩味。

當食物變成食品,再由食品膨脹成食品工業後,沒品牌無法讓消費者吃得安心;有品牌,則是讓消費者吃到後來才恍然大悟,這難道不是最無可奈何的深沉悲劇?特別是當人們想到,這個宿命無從擺脫之際。

吃在地,不見得更安全,很多的自信與安全感只不過是我們熟悉罷了。天天進行的飲宴,彷彿是兩千三百萬隻白老鼠日夜上演著毒理實驗。

(回目錄)




左右看:政府要債,錯了嗎?

左看:勞工權益超越債權

近年來,台灣的領導菁英很喜歡說台灣是一個法治社會、政府依法行政等等,但法律本身既是一個社會的既定規範,它就無可避免地反映了當時社會主流的利益趨向;另一方面,即使法律代表當時主流階級的利益取向,但它在一定程度上卻必須以普世價值的訴求來證明自身的合理性與正當性。

這種特殊利益與一般利益的法律辯證關係,充分顯示在近日政府以所謂的「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實施要點」所明定的債務關係,來興訟追討17年前政府「借貸」給因惡性關廠而失業的勞工們。

表面上來看,政府的主張似乎於法有據,但,政府是否要繼續扮演這法律所承認的債主的角色,關鍵卻在於:政府是如何解釋勞工的權益?以及這權益受損時,政府的角色是什麼? 政府與勞工之間的關係是什麼?這3個問題的答案決定了政府將如何解釋上述的借貸法律關係。

也就是說,如果政府認為勞工權益重要,則這些少數弱勢者權益受損時,為何不能以社會共同資源來分擔?若是如此,則政府角色乃是社會資源重分配、社會救助機制的管理者而已,又豈是錙銖必較的債主呢?

許若仁/社會評論者


右看:依法行政、天經地義

在一個民主法治社會裡,各利益團體的利益衝突必須依循客觀的法律規範來處理,而職司維護法規的社會唯一執法者,政府單位,就更應嚴守行政中立、依法行政,不以民粹情感、輿論一時的風向等,而逾越法律規範便宜行事。

今年勞動節當日「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發起絕食行動,引起一些左傾民眾的同情而批判政府欺凌勞方,在17年後居然還向當年因資方惡性倒閉而失業而連資遣費、退休金都沒著落的失業勞工們,以訴訟來索討當年政府的代墊債務。

表面上,這些失業勞工當然是被害者,他們應有法律權益的資遣費、退休金法律都被其老闆侵吞,而政府在此關鍵時刻的角色,卻只是基於維護社會安定而以貸款方式來借給這些勞工們。這是以當時特定的行政辦法規定,即「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實施要點」來依法行事的。這要點明確界定了政府是以是貸款人而領取這筆經費的勞工是借款人,這都有非常客觀的債權關係,而非社會救助性質的政府與民眾的關係。

實施要點第13點更載明「貸款人如未能依約如期償還貸款,將依法追訴」,如此說來,政府今日索討這筆積欠已久的債款,乃是依法行事,何錯之有?

陳安君/大學教師


(回目錄)



咄咄集:年金改革的下一步

■羅德水


年金改革大戲終於在國會登場,意謂著方案角力進入最後攻防階段,相較於府院堅定的「改革」意志,做為被「改革者」的全國教師工會,在一連串的抗議、施壓、要求辯論後,5月25日將集結台北凱道發聲,這是繼五一勞工團體抗議年金惡改之後,由各級公、私立學校教師發起的集體行動。

總結半年來年金案發展歷程,可以說,這是一場跳脫傳統改革定義的年金混戰,也是一場主客異位的法案角力,以「改革者」自居的官方,竟然怯於接受「被改革者」的辯論挑戰,所提方案荒腔走板、離譜至極;相反地,教師工會則是主動要求公開辯論,甚至以理事長絕食、出版年金手冊、準備辦理民間版年金改革論壇等具體行動,痛擊高舉改革大旗的官方。

在教師工會窮追猛打下,官方再無自行加冕成為改革者的可能,依目前官版內容,馬英九也絕無可能因此奠定其歷史定位,要言之,年金一案要能成為真實的社會工程,至少必須經過以下指標試驗:

首先,改革能否回歸學理?整起年金改革之所以讓人不齒,主要在於方案設計者不但千方百計維護自家人權益,還意圖給反對者安上反改革的罪名,我們以為,官版方案要能稱之為改革,至少必須以「繳費基準」取代「在職所得」做為替代率基準、必須將同類別受雇者之基金給付率調整為一致、必須強化政府與雇主的責任,否則,整起改革將如全教總所批評的一樣,將是一場選擇性的改革。

其次,如何面對退休雙薪問題與年金孤兒?嚴重違背養老保障精神的退休雙薪問題,在全教總理事長劉欽旭以絕食嚴正抗議後,已然成為檢視馬政府改革的指標;此外,跳票多年迄今仍無年金保障,等同於年金孤兒的私校教職員,此次再不納入老年養老保障的缺口,馬政府究竟如何自稱為改革?

再者,國會是否具有獨立意志?官版改革妄稱審議式民主,實則,所謂公聽程序不過行禮如儀做做樣子,工會組織提出的進步建議大多不被採納,掌握法案最終決定權的國會,是自我降格為行政院的立法局?或是嚴格把關落實法治國精神?端視朝野黨團如何面對人民,面對自己。

最後,人民可能拿回改革的主導權嗎?全教總與各工團雖已規劃民間版年金改革論壇,然而,再不公平的假改革,也要有人揭穿騙局,從來沒有天上掉下來的公義,人民不站出來導正改革,等於縱容政府帶頭成為惡雇主,年金改革是就此落幕?或有另闢戰場的可能?全教總的525行動會是重要指標。

(NGO工作者)

(回目錄)
貓眼的世界:快慢不是問題(上)

■黃懷軒


台灣公共工程問題層出不窮已不是一天兩天了,而是數十年。如果有哪一任的政府願意認真地解決這個每年造成數百億國家財政浪費的問題,無疑都會是功德一件。近日聯合報一則新聞顯示咱們政府也終於注意到了問題;只是話說要想解決問題也得先問對問題,這則新聞卻明白指出了其實我們的政府不明白問題在哪。

總統問到「台灣公共工程為何比人慢?」,並在就職周年前夕開高層會議會商。但最根本的,其實「快慢」根本就不該是問題。工程技術顧問公會理事長李建中是唯一中肯指出部分產業問題的人,他說:「營造廠商設立門檻太低,廠商能力不足、不願養工人、依賴下包商,下包商又依賴臨時工,產業結構不轉型,推動工程進度當然受影響」。至於會中所提壽險資金挹注公共建設的部分我不懂,我只知道台灣每年花在公共建設上的錢很多,但由於封閉的採購法及官僚制度或是政策草率,加上首長好大喜功、官大錶準的自我感覺良好心態,造就了普遍造價高昂但設計與建造品質低落的公共建設。至於私相授受的這種人脈文化,影響深遠,大概要再過千年才有解。

工程會主委陳振川說台灣公共工程慢的部分因素是土壤鬆軟、地震規模大,所以施工費時云云;說實在的,這種外行人才說的出來的話出自工程會主委真是令人驚訝。依此邏輯,由於土軟不好蓋,所以這麼多年來台灣的工程技術應該早已進步到一定程度了,但是並沒有;而桃園中壢一帶地質大都是岩盤,依此邏輯工程應該都會蓋得飛快,但是也沒有;同理,丹麥通往瑞典的跨海大橋加隧道地質條件更軟更複雜,工程規模也更大,應該要蓋到天荒地老,但人家已經通車8年了。

各個國家的重大工程都是由政府領頭,也由於經過詳細評估的重大共程通常具有前瞻性及技術性,能夠連帶的扶植在地工程業界的技術,因而在各個開發中或已開發國家都顯得重要。台灣的工程業界顯然有其產業結構的問題,但更大的問題其實來自政府的短視及漠視。公共工程重要的是前期的政策與規劃,這通常也是需要時間的部分。如果將評估與規劃的時間都計入,和工程發達的先進國家相比,台灣的公共工程其實已經是飛快,但這快通常是來自於官員要剪彩及任期政績的壓力。都已經急就章了,還要多快?蓋很容易,後續的維護管理及效益才是國家公共建設應該審慎評估的問題。

這新聞若為真,那只凸顯了我們的政府與社會有多麼嚴重的脫節,根本就是他媽的外星球跟地球的分別。

(下週續,展示設計師)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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