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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報—教育專題深入報導
發報時間: 2011-09-21 05:00:00 / 報主:立報—教育專題深入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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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 201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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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2011-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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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期目錄 ★ ★


教育論壇:再為組織發展進一言羅德水

■羅德水

籌備多時的「全國高級中等學校教育產業工會」(以下簡稱「高中教育產業工會」)於9月17日召開成立大會,這是繼此前成立的21個縣市教師工會之後,又一個由基層教師所組織的工會,足證教育人員組織工會已成不可擋的趨勢,以下針對「高中教育產業工會」之性質、成立原因以及可能面臨之問題進行初步討論。

高中教育產業工會的性質

就組織範圍而言,相較於此前成立的、以縣市為組織範圍的教師工會,「高中教育產業工會」係第一個以全國為組織範圍的基層工會;惟在會員資格方面,高中教育產業工會之會員限定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之教師與職工,不同於招收各級學校教育人員的其他縣市教師工會;儘管如此,高中教育產業工會之組成仍完全符合工會法相關規範。

可能的成立原因分析

或云在自由結社的基礎上,未來教師工會朝多元發展實屬必然,然而,不免仍有基層教師會問:不是已經有縣市教師工會了嗎?為何還需另立爐灶再成立高中教育產業工會?

之所以必須另立以高中職教師為會員的工會,筆者歸納幾位發起人之意見,其可能原因有二:其一,認為教師組織不重視高中職教師權益,其二,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之權數分配方式不利高中職,因此,需成立高中教育產業工會以保障中等學校教師權益。

筆者以為,基於工會必須與雇主進行協商的特性,由中等學校教育人員自組工會,無論學理或動機都有其正當性;然而,如果是基於前揭兩個理由,恐怕就有進一步商榷之必要。

▲近10年來的爭取與努力,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7月11日正式成立,誓言要以集體的力量從新詮釋勞動基本法,開創台灣教育新紀元。(圖文/楊萬雲)

所稱教師組織不重視高中職教師權益一節,尤其應予說明。事實上,無論依教師法成立的三級教師會,或依工會法進行組織的縣市教師工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高中職教師之權利義務與其他層級學校之專任教師全無二致;再以全國教師會內部組織編制為例,目前全教會「高中職委員會」共有3位會務幹部駐會(外加高中職委員會中區主任一名),相較於長期僅有一人編制的其他部門,人力資源已相對充沛,遑論國中、國小皆未設立特種委員會,足見全教會對高中職事務之重視;再就組織決策而言,無論全教會或全教總,相關重大法案與組織立場之確立,無分層級,亦皆依循組織決策程序行事,相信曾經參與教師組織會務者,大多無法認同所謂教師組織不重視高中職權益的說法。

至於有關教師工會權數分配不利高中職的說法,亦需要進一步釐清,以正視聽。

無可諱言,任何新設組織,必然面臨權力機構如何組成、以及組織資源如何分配的問題,應該指出者,「全教總」如果有所謂的權數之爭,基本上也只存在於大、小縣市教師工會如何適當分配的問題,完全不存在所稱不同層級教師之爭議,所謂權數不利高中職之說,其實只是將基層工會之內部問題外部化,無助於平息紛爭。

進一步檢視,全教會與全教總的理、監事會結構,其中,全教會35位理事中,共有13位高中職教師、11席監事中也有3位高中職教師;至於甫成立的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方面,在39位理事中亦有7位高中職教師、9席監事中則有4位高中職教師,其中,「常務監事」張文昌亦為高中職教師。

此外,在縣市教師工會方面,包括新竹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莊朝淵、台中直轄市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呂承芬、宜蘭縣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林清松、雲林縣教育產業工會理事長周坤鴻、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陳建志、屏東縣教師職業工會理事長胡朝琴等人,也都是高中職教師。試問,連以國中小為主體的縣市教師工會都不排斥選任高中職教師擔任理事長,何來組織不重視高中職之說?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7月11日正式成立,會場中懸掛寫著「尊嚴」兩個大字的旗幟。 (圖文/楊萬雲)

五都升格 單獨成會必要性大減

「高中教育產業工會」的成立,一方面象徵高中職教師維護自身專業與權益的決心,然而,在五都升格後,卻也面臨潛在會員大減等嚴峻問題,殊值主其事者與全體高中職教師正視。

有鑑於教師法將分屬不同主管機關之學校框架在同一縣市,以致屢屢出現部分高中職學校教師會未核實、甚至不加入縣市教師會的現象。

筆者早在兩年前即曾指出,未來全國教師工會組織架構,除了以縣市為組織範圍的縣市教師工會外,亦可鼓勵公私立大專、國立高中職、私校等另依工會法意旨組織教育產業工會,再行加入全國聯合會。

然而,在五都升格、縣市教師工會業已招收高中職會員教師的此刻,此時再行成立「高中教育產業工會」之必要性已經大打折扣,光以高中職校數與專任教師人數而論,依教育部統計資料,若以五都加上未來可望升格的桃園縣,與其餘16縣市進行比較,前者公、私立高中計219所、其餘16縣市合計僅116所,兩者之比例為65%:35%;專任教師方面,前者合計2萬6,221人、後者僅1萬36人,比例更達72%:28%;至於公私立高職校數比方面,前者計83所、後者合計73所,兩者之比例為53%:47%;至於公私立高職專任教師方面,前者合計9,846人、後者7,060人,比例為58%:42%。

面對不利情勢,「高中教育產業工會」諸位發起人只能以更大決心、更優質的服務,方能招攬會員入會。

不難預見,「高中教育產業工會」未來勢必面臨組織區域遼闊、潛在會員減少、會員分散等內部挑戰,成立後更將面臨辦公處所、專職秘書、會務人員安排等問題,何況尚有與同級教師工會的競合、組織幹部的重疊與效忠等外部問題。

準此,教師組織應以更大的智慧與耐心,審慎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組織幹部更有義務讓甫成立的教師工會站穩每一步,方才不負我等組織教師工會的初衷。

(全國教師工會文宣部主任)

(回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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