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 2012-01-04─立報—教育專題深入報導─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April 04,2014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 2012-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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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論壇:午餐防弊應對症下藥 | 羅德水 |
■羅德水 震驚全國的學校營養午餐弊案,板橋地檢署日前首波偵結起訴8名校長,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立即宣布將遭起訴的校長停職,送交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處,並強調未來起訴者均比照辦理。 ▲國板橋地檢署偵辦營養午餐弊案,2011年11月24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進行第3波約談,7名國中、小學校長移送板檢複訊,圖為被約談新泰國中校長沈炳煌。(圖文/中央社) 與此同時,對於午餐弊案本身以及如何防止弊案再次發生,各界近日提出許多看法:新北市中小學校長協會為校長抱屈表示,學校因經費不足被迫向外爭取資源,部分校長因處理不周延而觸犯法網,教育部應體諒校長的難為,並補足學校教育經費;新北市教育局方面,除了對涉案校長明快處置、大幅增加明年度候用校長名額外,甫於元旦登場的「新北市101年度市立國民中小學候用校長甄選」初試中並出現「品德教育」、「校員危機管理」等考題;教育部官員則表示,除強化學校行政人員法治教育,並將持續改進學校午餐評選制度,擬增加外聘評選委員人數至2分之1以上,以杜絕弊案。 「一個弊案,多方表述」,以上看法充分反映了各關係人的立場,但前揭建議是否有助於杜絕弊案,並落實營養午餐的積極意義,或許有待深入討論,茲提出以下意見。 這次午餐弊案席捲校數之多,固然讓人難以置信,弊案發生後,部分人士種種匪夷所思的談話尤其讓人不可思議,諸如:午餐問題是歷史共業、校長係因學校經費不足而誤觸法網等。 持平來說,這次涉弊校長之多,顯然積弊已久,絕非一朝一夕之事,然而,觀諸前揭歷史共業之說,確也相當程度反映部分校長的基本法治素養不足,中小學校務經費不足固為事實,但如何能成為校長貪污之藉口?學校既然經費不足,校長四處募款尚且擔心不足,又怎會侵吞廠商回饋金?更何況,在這次午餐弊案所有涉案態樣中,未將廠商創意回饋挪為校長私用者,根本不在偵辦之列,經費不足之說,徒使外界對校長法治素養再打折扣而已。 我們以為,即便仍有堅拒廠商賄賂的好校長,但這次弊案也確實凸顯了校長法治教育與品格教育不足之處,品格教育與法治素養對教育人員之重要無庸贅言,值得討論者,究竟要如何落實法治教育?又如何在校長培育期間使其具備基本法治素養?無論如何,顯然不是納入候用校長考題即可竟其全功,相關部門應儘速提出確實可行的具體措施。 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教師評鑑入法多時,這次增加午餐委員會外聘委員之說,恰如此前準備降低現行中小學教師評審委員會、教師申訴委員會之專任教師比例一樣,都是行政部門迷信外部評鑑的體現。 然而,檢視這次午餐弊案,問題根本不在缺少外部委員,而是連外聘委員也涉案成為共犯,準此,營養午餐要防弊,關鍵不在於有沒有外聘委員,而是「午餐小組」或「午餐委員會」之成員能否獨立行使職權?教育部準備增加外聘委員的作法,顯非對症下藥之道。 官方所迷信的外部評鑑機制,不僅在這次午餐弊案中成為共犯結構,進一步言,進行中的中小學校務評鑑、大專教師評鑑,其形式主義與扭曲專業之深,更是已經到了天怒人怨的地步,營養午餐要興利除弊所涉環節繁多,增加外聘委員不僅絕非當務之急,甚至有些本末倒置,我們以為,與其迷信外聘委員之作用,不如落實在校園行之有年的合議制委員會精神,如果真能做到尊重家長的教育參與權、相信教師的專業堅持,又怎可能發生讓校長一手遮天的弊案? 學校營養午餐絕非只是提供師生用餐這樣簡單,從國家辦理營養午餐之根本目的、相關法制的訂定、中央與地方之權責、如何辦理、如何監督、如何選用健康食材、如何結合在地農業、乃至於學校如何執行午餐教育等,在在值得認真面對、深入探討,建議教育行政部門、各教育專業團體應將本案視為下學期重要工作,以期根本解決學校營養午餐問題。 (全國教師工會文宣部主任) | |
(回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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