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 2013-02-20─立報—教育專題深入報導─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April 04,2014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 2013-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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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2013-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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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的小革命:教師畢旅付費否,恐再掀爭議 | 本報訊 |
■李春芳 【假想劇情】:畢業旅行旺季來臨,2013年2月,眾媒體頭版頭條:「繼營養午餐事件後,國中小畢業旅行再爆老師大揩學生油水。學生要分攤清寒學生及師長免費名額,致整體旅遊品質低落,就像營養午餐弊案是『歷史共業』,校外教學制度應該改善。」 緊接著地方政府行文學校,要求隨隊指導的教職員工的旅費由學校負擔,杜絕網友討論和家長物議,卻引發教師團體不滿,認為縣府形同「強迫」教職員工陪伴學生畢旅。 主播追蹤報導:「獨家報導,畢業紀念冊家長要求老師及學校付費,教師團體表達,家長如此計較,學校及教師們應拒絕收藏畢業紀念冊,並收取師長肖像使用權利金,這場爭議將如何發展,請繼續關心本台後續報導。」 【追加劇情】:這股風潮蔓延全台,部分團體及民代開始質疑,全國教師授課使用的教科書,累積起來也是筆龐大費用,一直都是由廠商提供,顯然廠商將成本轉嫁給廣大學生,要求政府統一支出,以免造成家長經濟負擔……。各地教育局長在議會備詢時,紛紛解釋國中小教科書已完全免費,由政府負擔,不至於造成學生額外負擔。 某學者接受訪問時則表示,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免費教科書、公費支付畢業紀念冊,嚴重違反公平正義原則,是大揩納稅人油水之不當做法,建議政府妥慎研議因應之道。 荒謬嗎?一點都不!在中小學校園中,類似爭議正層出不窮的出現。 例如,彰縣去年10月行文,規定教師畢旅費由學校負擔,彰縣教師會主張:老師應有不出差的選擇權,學校抱怨:教育處不補助,只得向家長募款,各國中小學預算內並無相對應經費可以支應,建議政府補足預算。 ▲台東鹿野鄉永安國小學童,1月15日以人力充當水牛,拉犁翻土種花生,希望豐收後賣掉,籌措畢業旅行費用。(圖文/中央社) 事實上,寄望政府編足校外教學等所有經費,在政府財政困窘之際,無異緣木求魚,也無法在各個學校所在區域鄉鎮不同條件下做到公平。絕大部分的家長與學生,都能夠接受師長費用學生攤的安排,行之有年少見爭端。 教育主管機關,積極鼓勵辦理優質校外教學,重建親師互信,方是正道。比照台北市「台北市公立中等學校舉辦校外教學實施要點」,明訂校外教學由參加學生共同負擔,經費收支應求合理、公開,並依政府採購法與會計程序由學校自行辦理採購(以學校為簽約主體)。經縣市政府核定有案低收入戶或身心障礙學生得憑證酌予優待。教學設計、場地勘察、資料準備等行政費用得由活動費用支出,但以不超出總費用10%為原則。 另外,進行校外教學前,先要釐清教學與玩耍的差別。教學是有教育目的的行為,而「校外」則是完成教育目的的特殊場域。因此,老師選擇在校外完成教學使命前,定有對其教學目標與達成目的的想像與安排,並因之進行教學設計,發動權在教師以及學年依據課程設計需要而起。 玩耍則是純以休閒、聯絡感情為主題之行程,一般在學期或學年終了前,由教師或班親會發起。為達到聯誼需求,家長在出具同意書徵得教師與校方核可後辦理,往往會自動將教師費用含括在班費或學生繳費中,一方面「支付教師陪同費用」,二方面慰勞教師辛苦、三方面替自家孩子留下甜蜜成長回憶。 至於目前全國各級學校校外教學的形式、費用分攤分述如下。 (一)短途校外教學:學校周邊步行可達之處,邀請校外人士協助完成,或由鄰近政府機構義務協助,如防災館、消防隊、地質調查所、戶政事務所等,但仍有校外人士講師費的需求,通常由學生收費支付,或由地方政府專案支付,如台北縣政府時代的社區有教室方案、或縣轄市公所專為推展地方觀光或文史資源,提供申請專案。 (二)中長程及長天期校外教學:牽涉門票、車資、餐旅、保險、講師或導覽費用等,一般由教師規劃,班親會協助執行。費用由學生繳交,教師「免費」參與。 如果學生數量龐大、行程較長,費用合計超過一定數額,則必須公開取得服務企畫書,徵選廠商執行,教師及陪同行政人員費用由廠商支付,但因費用來自學生收費,到底這筆支出還是算在學生頭上。 (三)爭議最多的是各級學校的畢業旅行:社會輿論及家長、學生對於畢業旅行的既定印象往往是一個階段學習結束後,最後甜蜜回憶創造之旅。 事實上,國民小學階段裡只有「校外教學」而無「畢業旅行」,三天兩夜的規格應該只適合國中以上學生,惟近年來早已被約定俗成的慣習打破。 金額達到招標數額之校外教學,通常由合格廠商來投遞計畫書參與評選,評選委員來自政府人才資料庫、校內教師、家長代表。有以最低價格標取得服務機會的,也有以固定價格但服務內容與創意取得承攬權的。大部分的廠商都會在合理利潤之外,承諾給予陪同教師以及低收入戶學生免費或費用抵免的方式參與。 絕大部分的家長與學生,都能夠接受這種安排,行之有年少見爭端。然而隨著景氣低迷,家長生活壓力倍增下,總有極少數家長透過媒體發表艱苦宣言,媒體依據少數個案就大篇幅報導,恍如所有校外教學都是弊端連連,罔顧廠商在合理利潤下願意回饋教師、照顧弱勢的善意。 也許,在媒體大肆報導、檢討、聲討教師占學生便宜的氛圍下,加上課稅後教師定額上課、額外加鐘點的制度實施成熟後之後,老師們為了杜絕媒體批判、保持形象避免「犯罪、得罪當道」。 國中小學將普遍採取更保守的教學模式,在無法取得政府全額補助與家長信任、確保沒有違逆媒體的情況下,所有的教學模式一概在校內完成,再無意願與熱忱設計活潑創意教學活動在戶外來完成。如此,豈是教育之福、學生之福? 教學活動一定要有目標、符合教育價值,除了要求教師依據專業設計良好的創意學習活動,並盡力在多元豐富能完成並協助學生習得更多知識、獲得更多正向價值的場域裡完成教學;更要能夠明辨事理,釐清權責。 國民義務教育只是規範了最低的標準,要能振奮激發老師的教育熱忱,願意在現有的框框裡勇於突破、敢於創新,依仗的就是社會大眾,特別是家長與媒體對老師、學校的信任。如果凡事都以顯微鏡來檢視教學作為,只會逼使教育從業人員退縮保守,以至於凡事但求自保,再無意願與動機嘗試創新。 教育是良心事業,良心的激發在於社會的信任與支持。現在,拿著似是而非、人云亦云、以個案聲討通案的言論來批判學校進行的校外教學費用,錙銖必較地和教師精算權責;他日,如文頭所示,親師互槓、互批,計較末節只求法律見解支持、輿論免責的情形勢必在教學現場裡層出不窮。這,難道是所有家長樂見的結果? (新北市興南國小校長) | |
(回目錄) | |
教育論壇:是審議民主?還是強盜改革? | 本報訊 |
■羅德水 新、舊內閣已於18日交接,擺在江宜樺院長面前的,不僅有棘手的經濟問題,更有年前由江一手主導的「年金制度改革方案」,檢視銓敘部與教育部公布的公務人員與教育人員改革方案內容,我們必須提醒江揆,號稱「審議式民主」的官版改革,其實與赤裸裸的搶劫無異,這種強盜式改革必須接受國人嚴格檢驗,並儘速進行修正。 已經公布的年金改革方案充斥許多問題,嚴重背離官方宣稱的「財務健全、社會公平、世代包容、務實穩健」等改革四原則,今天先針對官版以合理化所得替代率為名,大幅調降基層公教人員退休給予,並變相圖利高官教授,提出批判。 無可諱言,輿論難以接受退休人員享有過高的所得替代率,然而,改革方案設計者顯然不準備提出合理對案,而是順勢以此壓低基層公教人員替代率,其中,以現職待遇為替代率分母之手法,實與扁馬歷次公保優存18%改革方案如出一轍,至於調降中小學教育人員退休金基數,則更加明目張膽、肆無忌憚。 承辦官員無視公教人員之退撫基金費率、退休金計算方式均以「本薪×2」為計算基準,改以「現職待遇」作為退休所得替代率的分母,以便創造出基層人員高替代率、高階官員與教授低替代率的假象,實則,高階公教人員之退休所得替代率雖然較低,但其實質月退休所得則遠高於基層人員,比較同為舊制年資10年、新制年資20年之中小學教師、大學教授,當知官方力推以現職待遇為替代率分母的陽謀何在。 事實上,若比照前揭邏輯,將現行「本薪×2×12%」之退撫基金費率,改以中小學教師現職待遇為計算基準,則中小學教育人員負擔之實際費率將達16.1%,相較之下,大學教授僅為11.85%,兩者差距達4.25%,試問,壓低基層人員之替代率以成就高階人員,能謂公允? 尤有甚者,此次年金改革進一步在退休金基數內涵做出差別待遇,各類教育人員計算基準如下: 一、大專教授將由「本薪」2倍,改為「平均薪額」2倍。 二、大專副教授將由「本薪」2倍,逐年調降至「平均薪額」1.9倍。 二、大專助理教授將由「本薪」2倍,逐年調降至「平均薪額」1.8倍。 四、中小學教師兼具新、舊年資者將由「本薪」2倍,逐年調降至「平均薪額」1.6倍。 五、中小學教師純新制年資者將由「本薪」2倍,逐年調降至「平均薪額」1.7倍。 依前揭方案,中小學教育人員與大學教授之退休給予差距將進一步拉大,教育人員退休制度自此階層化,俸等越低者之退休所得縮減越多,制度公平性破壞殆盡,這無疑是繼肥高官瘦小吏的18%改革後,對公部門退休制度的又一次踐踏。 官方年金制度改革高舉公平、包容大旗,宣稱要適度縮小不同職業別間保障之差距,使繳費及領取給付之權利義務能夠相對應;並使不同世代負擔合理化,促進世代包容與衡平。然而,觀諸前揭「改革」方案內容,竟完全與其揭櫫之公平正義背道而馳,這樣的方案如能妄稱改革,與強盜何異? 既然號稱審議式民主,則官方無視退休學理、無視公平正義,所推動的教育人員年金改革方案,理應接受各界嚴格檢驗: 一、為何費率與退休金基數不一? 依現行退休法制,全體教育人員之退撫基金費率、退休金計算方式均以「本薪×2」為基準,並無學校層級、主管或非主管的差別,此一制度屏除在職所得的迷思,減少職等對退休金計算的影響,目的在使退休制度回歸老年經濟安全原理,雖兼具新、舊年資者享有高替代率,惟並非不能適度調降。 令人遺憾者,「改革」方案設計者既不願面對輿論說明原委,又提不出合理方案,竟然想出費率不變、退休金基數內涵卻隨職等調降的「妙方」。依此,實際費率較高之中小學教師,反而只能領取折扣後的退休金基數,不啻等於同意高階人員向基層人員合法掠奪,在繳費及領取給付之權利義務脫鉤下,就連同一職業類別人員之退休公平性均不復存在,遑論要縮小不同職業別間保障之差距。 二、為何與勞保改革方向背道而馳? 此次年金制度改革涵蓋公保、勞保、退撫諸層面,其中,勞保改革方案關於年金「年資給付率」有甲、乙兩案,乙案係按平均月投保薪資3萬元以下以1.55%計、逾3萬元部分以1.3%計,勞保之改革係以調降高薪勞工之退休替代率為方向,又與公教退撫改革之方向完全相反,易言之,調降退休金基數內涵可說專為中小學教育人員量身訂做,這樣牽涉廣泛的大改革工程,竟全然不見改革的中心思想,讓人詫異。 江宜樺院長勉勵新內閣要有規畫力、執行力與溝通力,強調執行力要做到「堅定、迅速和確實」,此處必須提醒的是,即便是推動改革,也只能在正確的軌道上進行,不知自詡以審議式民主進行改革的江揆,該如何面對錯亂至此的反改革版本? (全國教師工會文宣部主任) | |
(回目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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