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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觀察電子報
報主: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創刊日期:2000-03-20
發報頻率: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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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觀察電子報
發報時間: 2010-01-05 16:00:00 / 報主:媒體觀察電子報
本期目錄
編輯室報告
公廣集團也該馬上辦 /羅世宏
公視董事會爭議應公共化 / 管中祥、羅世宏、胡元輝
2010卯上主流營隊報名--盡速報名,名額有限!
媒體報導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及兒少保護事件新聞守則推廣計畫座談會
[公益聯播]用「愛」點亮「礙」的成長能量~「十方」需要您伸出愛的雙手,扶持慢飛天使
媒體觀察電子報
2009.1.1 搶救公視大遊行
編輯室報告
本期電子報主題為公視爭議,這兩篇文章點出了公廣集團自成立以來所遇到的問題。另外媒觀2010年的營隊已如火如荼的開始接受報名,有意願的朋友請盡速報名,名額有限!  最後則是媒觀日前和內政部合辦的計畫紀錄。

最後,編輯室祝賀大家新年快樂!!
公廣集團也該馬上辦 /羅世宏
最近有家報紙頭版頭條刊登了一則溫馨的小故事,「求救信 馬上辦 印尼小人球 總統助入籍」。事無分大小,人無論尊卑,總統的重視,開啟解決類似「印尼小人球」等長期未解的問題。

以小見大,同樣長期延宕的《公視法》修法工作,歷經兩次政黨輪替,仍舊在原地踏步,「公廣集團」長期妾身未明,集團運作的法律依據和財務基礎尚未健全,甚至同樣可以說還未解決「入籍」問題,也亟需總統關切:集團成員之一的華視缺乏政府經費挹注,擺盪在公共價值與商業生存之間,已經岌岌可危。

行政立法表現不及格

宏觀電視、客家、原住民族電視台分別由三個不同的主管機關編列預算,每年議約和驗收,運作自主性與經費額度缺乏可靠保障;更別說公共電視本身亦面對長期經費不足、節目製作與預算屢遭政治掣肘的問題。這些都亟需盡速全盤修法,讓事實上已建立的「公廣集團」,能在健全的《公廣集團法》下運作。無奈這項《公視法》修法工作,一直在政黨權謀和執政者缺乏擔當的情況下,一再被「晾在一邊」,千呼萬喚還是不出來。

嚴格說來,行政和立法部門的表現都不及格:行政院新聞局難辭其咎,無力推動修法;立法院令人搖頭,一方面急急如律令,以驚人效率修改《公視法》的董事會組成規定,但長期對整部《公視法》修法工作卻刻意不作為。

正本清源之道,政府應公開說明公共媒體政策,並盡速回歸《公視法》修法正軌,不應以任何理由延宕《公視法》修法任務。否則,難免令人懷疑,執政者不想積極修法健全公共電視的壯大發展,是因為無法健全發展的公共電視,對執政者的利益最大?因為,公視無法健全壯大發展,對執政者而言,不僅少了公視對政府進行有能力的監督,又多了政治遙控公視的可能?

這種「玩弄」公共媒體,逆潮流刻意「玩殘」公共電視的拖棚歹戲,令人難以再忍受下去。難道說,公廣集團也應寫封求救信給馬總統,公視長期妾身未明的「入籍」問題才可能獲得解決?

(2010年01月01日蘋果日報)
公視董事會爭議應公共化 / 管中祥、羅世宏、胡元輝
長時間陷入爭議的公視董事會,日昨以表決方式作出改選董事長的決議。對絕大多數公視的「頭家」來說,這項演變即使不是突如其來,亦絕對是莫知所以。外界最多只知道公視內部在「吵架」,卻難以知曉自己納稅所支持的電視台,到底在吵些什麼?

依據現行公視法規定,公視董事會成員係由行政院長提名,再交由立法院各政黨所推派的審查小組來審議。此一制度如妥予執行,未始不能建置一個獨立而有能的董事會。遺憾的是,最近幾年來董事會的組成過程日趨政治化,明明有制度、有慣例可循,卻偏偏私心自用,不由正道。前屆董事會的組成,政黨涉入已是斧鑿痕跡,歷歷可見,本屆董事會的組成與增額過程,更是伊於胡底,讓人嘆為觀止。

公共電視的運作本來就無法自外於「政治」,也無法完全避免權力與理念的衝突,但公共電視應展現其公共與民主精神,不應把內部爭議視為茶壺裡的風暴,或在事後各自放話、各抒己見,相反的,應思考如何將相互批評轉為有利於公廣集團發展的正面論述。

進一步來看,公共電視是全民媒體,必需受到公眾的監督,有義務向全民報告與公眾利益相關事務,內部問題與運作都必須公開透明,且積極將內部爭議公共化,轉為理念之爭。我們呼籲公視董事會應對外正式說明,並針對公視治理以及公廣集團未來發展,進行對話與公開辯論,作為社會面對異見與衝突的正面示範。

在公視「新」、「舊」董事中,有不少長期參與公共事務之士,我們也相信公視董事對公共電視的運作有相當程度的瞭解,對媒體公共性與民主價值亦有相當的堅持。然而,如果新舊董事們無法以開放態度,及公開、民主的方式面對此次爭議,難免陷入藍綠鬥爭的泥沼,這對未來公視治理、公廣集團發展、社會大眾對公共媒體的期待,都將造成負面效果,而這樣的發展,相信也不是有理想與理念的公視董事們所樂見的。

對於公廣集團的發展,執政的國民黨政府應該展現正向、積極的態度與作為,儘速對公視法進行全盤、及時的修法,健全公廣集團合理運作所需的財務和治理架構,而不是只熱衷於修改公視法董事會組成人數,透過修改公視法取得在董事會提名任命董事的人數優勢。

新聞局日前雖已制定出較符合民間期待的公視法修正草案,但在行政院院會中卻遭退回,執政黨若真心誠意回應社會期待,健全台灣公廣集團,改善媒體環境,便應該主動讓符合公共價值與公共利益的公視法修正案儘速通過,否則新聞局的努力及對社會的承諾,最終也可能只是虛應故事,虛晃一招,執政者將再次失信於民,再度錯失改善台灣電視媒體環境的契機。

公共電視屬於全體國民,請政府勿再「尸位素餐」,請儘速交出一張像樣的公視法成績單,也請公視全體董事為這一目標的實現,做出具體的承諾與貢獻,讓消極的人事和口舌之爭,轉為有利於公視永續發展的積極實際行動。
2010卯上主流營隊報名--盡速報名,名額有限!
<b>2010卯上主流營隊報名--盡速報名,名額有限!</b>

Fighting吧!
傳播新勢力、發掘新觀點
課程主題與講師:

1.大家Fighting吧!
管中祥,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助理教授

2.試探媒體的界限,追求事件真相
陳佳誼,《民視異言堂》記者

3.爲弱勢發聲:記者角色的思考與實踐
江一豪,三鶯自救會顧問、苦勞網特約記者

4.反對美國牛的學生行動
朱政騏,台大社會所博士生

5.勞動顯影 ─ 移駐勞工的影像自述
吳靜如,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總幹事

6.Live Music
(演出者邀請中)

7.企劃採訪寫作
吳東牧,公共電視《獨立特派員》製作人

8.紀實攝影到攝影紀實
謝三泰,資深攝影記者

9.在主流媒體激進—我的小革命

何榮幸(中國時報政治中心主任)、高有智(中國時報記者)

營隊時間:2010年1月16日(週六)至18日(週一),一連三天。

地點:富邦淡水教育中心(紅樹林捷運站,台北縣淡水鎮八勢一街39巷20號)。

招生對象:有志於媒體工作,或有興趣瞭解媒體與社會多元發展的大學生、研究生、社會青年五十名。

報名截止:2009年1月8日。

洽詢專線:02-23648917。

報名方式:

1.請請至「媒觀網站」、「卯上主流營隊部落格」或於此下載並填寫報名表。

2.營隊費用3000元
以ATM轉帳或劃撥方式繳款。1.ATM轉帳。銀行名稱:台北富邦銀行仁愛分行(代碼012);帳戶號碼:704-12000-2179。2.郵局劃撥(戶名: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劃撥帳號19419651)。 

3.郵寄報名表與繳款證明到媒觀(10643 台北市和平東路一段10號6樓之1 記者營組 收)。

4.媒觀收到資料後會以電話與您確認報名成功。報名順序以繳款順序為準。

記者,在台灣媒體產業結構中,有時候是一群被綁架的「受害者」。面對來自組織內外部的商業考量、業務配合、置入性行銷等壓力。另一方面,我們也看到在主流媒體限制下,有些記者仍堅持理想,試圖在主流媒體激進,深度報導、揭開內幕、調查追蹤。

在政治惡鬥與商業勢力的壟罩下,公民觀點、草根意見、弱勢主張等多元的意見難以伸張。在商業體制下,這些「沒有賣點」的重要訊息卻難以被呈現與報導。無論是環境汙染、農村再生、移工文化或勞動權益、都市原住民、美牛進口、獨立音樂創作、性別、人權等議題,我們極少有所認識。

延續「卯上主流」的精神,今年的媒觀寒假營隊以「Fighting吧!傳播新勢力、發掘新觀點」為主軸,除了邀請媒體線上工作者、社會運動者、獨立樂手等分享實務經驗,參與學員也必須分組完成一則採訪「台北小菲律賓區的文化與移工議題」的新聞稿和採訪心得的分享。

「卯上主流」暑期營隊將於2010年1月16日到18日,一連三天於富邦教育中心(近紅樹林站)舉辦,即日起開始報名!
媒體報導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及兒少保護事件新聞守則推廣計畫座談會

<b>媒體報導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及兒少保護事件新聞守則推廣計畫座談會</b>


前言:
如何透過自律的方式解決媒體侵權現象是許多國家的媒體組織、民間團體以及主管機關共同關切的問題,包括美國、英國、法國、德國、加拿大、澳洲、日本、韓國、新加坡、香港、泰國及我國等媒體或組織之規範及信條中,都依各國不同的政經背景與社會環境,在於媒體報導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及兒少保護等事件上有不同程度的自律規範。

我國現行法令針對媒體在兒少、性侵的報導上,已有規範,主管機關也針對違反法律的媒體予以懲處。例如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及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46條規定,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均不得報導或記載性侵害被害人、兒童少年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身分之資訊,其目的在保護性侵害被害人,以及避免兒童少年因媒體報導而遭受二度傷害。然而,媒體有時報導雖未必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等相關規定,卻也未積極發揮媒體社會教育的責任,常僅停留在對事件的衝突面向報導,甚至是揭人隱私,侵犯人權。進一步來看,仍有部分報導樣態並無明確的法律規範,在法律範圍之外的報導,更是經常引起社會爭議,媒體仍可能在法律規範不足的情況下,作出錯誤報導,侵犯相關人士之權益。另一方面,對於媒體的不當報導皆透過法律進行規範,亦有侵犯新聞自由之虞,造成寒蟬效應。因此,如何在法律之外建立自律機制,發展相關新聞的報導守則,亦是解決媒體侵權行為的另一項關鍵。

2008年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受內政部家防會委託編製「發展媒體報導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及兒少保護事件新聞守則」,守則內容包含了各類事件本質的介紹、媒體不當報導對被害人及其家庭與社會之影響、新聞專業倫理的要求及建議媒體報導是類事件之重點及方向等,書末並附錄我國有關這四類行為的法令規範。除此之外,在守則的彙編過程中,邀集了傳播、性別、社福領域工作的學者專家,從更進步的觀點分析探討媒體不當報導此類事件對當事人以及社會的廣泛影響,以期引導媒體從更積極、多元的角度切入報導。另一方面,為貼近新聞從業者的實務經驗,同時納入實務工作者的建議,讓新聞守則的呈現更具參考價值與實用性。

媒體是我們認知與建構社會的重要元素,左右著社會的發展。猶如水,可以載舟,亦可覆舟。媒體可以傳播人權、多元、民主的意識,也可以淪為複製刻板印象,侵犯人權的加害者與幫凶,阻滯社會的進步。有鑑於此,本計畫希冀透過與媒體業者及將來可能的從業人員的相互座談溝通,以「發展媒體報導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及兒少保護事件新聞守則」為主要素材,邀集媒體主管、線上記者、社福工作者、研究員及傳播、性別等領域的學者專家參與對話,以共同打造更尊重人權,更具性別平等意識的新聞報導品質。
本計畫由兩部份進行,合計辦理11場次。一是與「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商業同業公會」組織內之「新聞自律委員會」合作,舉辦針對新聞媒體從業人員之座談;另外則針對將來可能的從業人員,選擇北區、中區、南區、東區共10所傳播相關學系、所,每區至少辦理2場次,採與當地學校教師合作的方式,於學系活動或課堂舉辦座談,並且邀請校內新聞社團或校園媒體共同參與。希望能藉此增進媒體從業人員及大專院校傳播相關科系師生對家庭暴力、性侵害、性騷擾、兒少保護事件報導原則的瞭解,避免出現觸犯法規及侵害人權的報導。



這幾年媒體對於有關於兒少、性侵害、性騷擾等等事件的報導,往往都只針對某一個角度去鉅細靡遺的描述,有時甚至還會出現挖人隱私或是侵犯人權的行為,但是實際上現在法律已對有關於兒少、性侵等報導都有所規範,以上行為有可能都是違法的;而在今天參與座談會的同學,在將來都有可能是媒體工作者,有很大的機會會接觸到這方面的議題,因此希望透過今天的座談會可以讓大家對於這方面的議題有更深入的了解,在未來碰到的話也能以謹慎的態度去面對!
 
 

學者代表張瑛玿:新聞媒體對於事件的角度呈現及民眾知的權利。

一個事件之所以可以被報導出來是因為他所具有的稀有性及獨特性,媒體們在報導單一事件時常在強調他們給觀眾的是事實的"真相",但是其實一件事是可以具有許多面向的,尤其是和人有關的報導,而媒體們所強調的"真相"真的就是我們該知道或是想知道的一切嗎?今天媒體在報導時,往往都會選用最聳動最負面的方式來呈現,這種方式不但傷害了大眾的閱讀心靈也不符合新聞的價值理念和功能,更忽略了事件背後所具有的社會意義,這裡舉了媽媽親手砍殺自己四個月大嬰兒的新聞為例,媒體的焦點幾乎都放在媽媽殺了自己小孩這件事上,但這件事背後的意義卻甚少有人提到:家庭關懷,這才是整個事件我們該注意的重點!因此希望今天與會的同學在未來面對到相關事件的報導或產製時,能夠賦予更加正面的意涵,而非以偏概全。畢竟新聞的意義是為了讓人民找到解決事件的方法。 
 

婦女工作代表林秀怡:我們想要怎麼樣的媒體?

新聞媒體往往是提供我們資訊的第一線,要是媒體的報導重點錯誤會整個連帶的誤導大眾,這裡舉不起訴和無罪的差別為例:無罪指的是這件事本身沒有不對之處;而不起訴或許可能只是因為證據不足並不代表這樣的行為是可以被允許的,但是媒體在報導時並不會去講求這細微的差別,往往未審先判或是隨意對號入座,造成事件報導和事實有所出入。媒體的存在是為了滿足我們知的權利,但是現今的媒體並不存在所謂的中立立場,而我們到底是期望有個怎樣的媒體?不外乎是善盡社會教育、提供正確社會知識這幾項,我們需要的是事實而非八卦。

另外媒體是為了生存才發展出這種報導生態,就像現在的電視劇口越來越重一樣,這是種惡性循環,媒體會擔心因沒有話題性而失去觀眾,但如果以人的角度出發,我們也不希望自由權受到侵害,活在被媒體監控的環境之下,或許從根本的教育著手會是個解決的好方法。 
 

主持人劉信雄:媒體的不中立立場易對被害者造成二度傷害!另外具體的社會規範是法律,但是無形的正義和道德則是要靠媒體來維護。 
 

學者代表吳慈恩:人權價值的維護

之前是從事諮商的工作,所以以自己接觸過的個案為例提出觀點,指出或許事件的受害者原發性的傷害並不強烈,但經過媒體不斷的重述及報導,而報導內容又和受害者的真實感受不符合,造成了受害者的二次傷害,這並不符合社會正義。人類有集體偷窺的癖好,所以為了迎合大眾,為了商業利益,媒體不停的報導某一事件並將之放大,讓大眾一起偷窺一起做審判,帶給當事者無可言喻的悲痛,這絕對不是我們想看到的社會面貌!我們所要維護的是人權價值,並非以媒體的力量不停侵犯人權。

其實媒體是可以和有力人士結合使新聞內容有更正面的教育意義,這並不是說整篇新聞都要是正面的社論,而是指可以在新聞之中含入正面的專家意見,畢竟大眾最容易接觸到的素材是常常是由媒體提供的,媒體具有形塑的力量及習慣,如果能在之中加入正面的力量,對這社會也可以有更積極的影響。 
 

校園媒體洪榮斌:提出媒體的影響

對於受害者:事件本身已經是一次傷害了,不停的再次報導是二次傷害。

對於加害者:給加害者貼上一輩子的標籤,扼殺加害者改過的機會。

對於社會:易灌輸大眾不對的觀念進而造成誤導。

最後提出受害者需要的是幫助而非二次傷害。 
 

Q:現今的媒體報導往往是為了迎合大眾,所以我們若想改變現今媒體的環境,我們該如何往教育方面下手?

A:

張瑛玿:舉以曾發生在長榮大學的事件為例(一個發生在苗栗的事件但女主角是長榮大學的員工),提出記者往往習慣用最簡單的方式來處理新聞,而不仔細考慮其可能帶來的後續影響,其實報導習慣是可以改變的,這不是做不到的事,而是考驗新聞人員的專業能力及社會關懷意願,所以雖然要花很多的心力,還是希望新聞人員可以試著學會從更多的角度去切入事件。

洪榮斌:新聞媒體為了吸引觀眾,所以都著重於事件的腥羶色方面,針對人性來做攻擊,常常忽略了事件本身的代表含意,另一方面雖然亂象是可以改變,但是礙於目前報紙還不像電視媒體一樣有法可管,所以進步的進度仍是十分緩慢。  
 

Q:我們常在強調對於受害者或是加害者的心靈重建或是諮商,但是有沒有想過其實媒體記者在採訪事件的過程之中也是會受到心靈傷害?又或許雖然媒體也想要以人性關懷的角度來報導事件,但礙於上司的壓力或是自己本身能力的侷限,導致最後問出口的問題常常具有傷害性,未來想從事新聞工作的人該如何面對以上問題的出現呢?

A:

張瑛玿:媒體產業和其他產業的不同點是,在過於競爭的環境下,媒體產業並不會進入更進步的層面而是逐漸的失去其原本的面貌;另外新手在進入此種產業環境之後,在各種壓力之下,很容易失去一開始的初衷,這時候媒體人員的再教育訓練就顯得十分重要,其他產業的在職訓練是為了使其產業更加的豐富多元化,但媒體工作者的再教育卻是為了淨化本身,等到心情冷靜之後再回到專業原點。

在座未來想從事媒體工作者可以試著從現在開始強化語言能力及培養對事件的觀察力,豐富的語言能力就會有較強的撰寫能力及口說力道,而深入的觀察力可以對事件有更強的探究力,使報導呈現更多的面向,而非只侷限於我們所看到的腥羶色表面,最後回到原點和自己對話是件最重要的事!

吳慈恩:我們的腦袋是會記憶創傷的,所以今天一個記者在為了報導不停的重複傾聽事件過程之後,也是有很大的可能受到心靈傷害,正向的壓力反應可以激發潛能,但是過度會造成壓力症狀,易使人崩潰,所以從事新聞工作者一旦出現壓力症狀就應該要找諮詢,更何況媒體其實更容易比一般人得到心理諮商的資源! 
 

主辦單位:內政部會有這系列講座的出現其實是因為內政部和媒體的關係既親密又複雜,在許多方面而言媒體是內政部有力的助手,因為媒體的報導民眾開始對性侵等事件有了基本的重視及理解,但是媒體還是很常對加害者及被害者本人及其周遭造成傷害;因此內政部想從媒體的根本也就是未來的從業人員開始加強宣導報導人員該具有的素養,並希望你們記住現在的媒體工作者在未來也是會凋零的,到時主導的可能就是在場的各位,等到那時候的到來希望各位不要忘了自己踏入新聞界的原點,更要記住知的權力並非偷窺! 
 

主持人劉信雄總結:學者張瑛玿小姐的重點主要放在民眾知的權利,媒體人員在報導時該試著學會適當的選擇使新聞內容有更正面的意義;而婦團代表林秀怡小姐強調了媒體對社會的強烈效應,所以媒體要加需要去學會維持社會正義而非破壞;學者吳慈恩小姐則提出媒體是倫理人權價值的守門人;最後校園代表洪榮斌則指出受害者他們所需要的是幫助,而非媒體的二次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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