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報導】貓纜新聞爭議為府會裂痕添變數
民視在市議員協助下,報導貓纜機房管理鬆散,引發爭議。
(圖:擷取自youtube民視新聞畫面)
文/余驥(作者為資深新聞記者)
在10月12日臺北市政府以市議員洪健益破壞貓纜場站設施並入侵,而提出告訴,造成議會民進黨團不滿,也埋下府會不合的隱憂。
市政建設有問題,受議員關注、監督是理當然,但是為整個市政建設中,議員特別關注貓纜和捷運文湖線?難道郝市府都沒有其它建設可讓議員關心?
郝龍斌當年推出的的競選主軸是─「城市競爭、台北看郝」,是他的競選主軸與未來的市政目標,他在市政白皮書中提出了九項市政願景與470項執行計畫;計劃中指出,4年後北市會有乾淨的淡水河;萬華、大同老舊社區將風華再現;北市放寬容積率後,將全面都市更新,改變北市都市景觀;郝龍強調,這些都經可行性評估,他說得到,就做得到。
只是一晃3年過去,目前郝龍斌不再談淡水河整治,不再談老舊社區的都市更新,而是將目標放在「路平」與「聽奧」、「世博」與「花博」,尤其是聽奧的成功舉辦,更讓郝龍斌信心大增,目前傾全力在行銷「世博」和「花博」上面。
有關貓纜T16塔柱基座遭淘空,而導致全線停止營運,到底當初是真的選址有問題嗎?一位曾在馬市府團隊任職的工程專家就表示,早在去年9月底、10月初出現裂縫時,若郝團隊能立即加以補強,應不致於演變成後來的基座整個被淘空現象,這市府危機處理不好;因為市府負責山坡地的產發局長是環保署過來,並無工程專業背景,這也就是後來郝龍斌有了警惕,才緊急在產發局下設立「大地工程處」來專門負責山坡地的管理事宜。
至於文湖線的當機事件,的確是造成民眾一些不良觀感,只是大家都沒回想,10多年前木柵線通車初期的狀況是如何?由於中運量的馬特拉電聯車在國外是1組2輛,但台灣偏偏要4輛一組,列車電腦在串聯時有許多問題必須克服,才會導致初期輪胎鎖死而發生火燒車、甚至列車出軌的事件。當時的黃大洲市長,為了木柵線能順利營運,聽從旁人建議,求助木柵地區香火鼎盛供奉呂洞賓的指南宮,不只舉辦7天7夜法會,甚至呂洞賓神像還被請上捷運列車,希望試車改善不順的厄運。
對於議員為何特別喜歡追打貓纜和捷運文湖線?這難道是議員為著市民的權益著想嗎?其實不然,因為這兩項建設,都是在馬英九任內決定的,民進黨議員拿這兩件建設來作文章,表面上就監督市政,其實是在「打馬」;郝龍斌若因議員一再的逼問,而脫口而說出「那當初決策錯誤」,那就更加的完美,可以將整個過錯坐落給馬英九。
【國際瞭望】中國「網路人權宣言」只聞雷聲
中國政府嚴格監控反動聲浪,即使國內外網路世界,也不例外。
圖、文/林琮盛(聯合報大陸新聞中心記者)
今年10月8日,中國知識界發起了一份「網路人權宣言」,要求中共關注網路自由與基本人權。宣言公開後,在中國的一些部落格論壇上開始快速傳播。但消息一出,北京網管辦立即嚴陣以待,凡在北京註冊的網路論壇公司,不得公佈該宣言,違者嚴辦,讓這份宣言「雷聲大、雨點小」。
網路科技的迅速傳播,中國的網路人口數量,更超過3億人,躍升為全球最大的網路人口國。為能掌握網路言論,不致撼動中共的執政根基,中共的宣傳部門近年來積極實行「蘿蔔」與「棒子」的兩手策略。
從去年六月,中共總書記胡錦濤在人民日報的網路論壇現身;及今年三月,中國國務院總理溫家寶直接接受中國網友的提問,無非在塑造中共領導人親民,與中國網民站在一起的形象,以導引年輕網民朝向利於中共穩定執政基礎的方向發展。
同時,中共的宣傳部門祭出網路言論管制的「棒子」,也是惡名昭彰。除今年六月鬧得滿城風雨的「綠霸」事件外,近期中共宣傳部門還提出「網絡管理3年計畫」,包括對內嚴控網站,對外加強防堵「反華、反黨」的中文網站。甚至,還計畫大規模收購海外中文網,「要毫不留情地使用一切辦法,讓反動的網站無法生存。」
然而,中共蠃得執政根基的戰役,卻犧牲了中國民眾「知」和「言」的權利。中國作家淩滄洲、趙國君、韓一村、冉雲飛等15人,在網路上共同連署發表「網路人權宣言」,捍衛公民的網路言論發言權。
連署人之一的趙國君認為,「知識公民應該表達明確的立場和態度,因為社會的進步運動是透過人們不斷推動,不計成果和成敗的去努力而實現的。」他相信,網絡帶來全新的變化是無法阻擋的。
但這份充滿知識份子道德理想的「網路人權宣言」,卻只能在特定的極少數知識群體中,掀起小小的波瀾而已。
身為第一線網路管制執行者,某北京的論壇編輯小易(化名)表示,該份宣言一出現,北京的網管辦就立即「消毒」,強力封堵部落格的大量轉載,不得公佈在論壇上討論。更狠地,連中國的搜尋引擎也隱蔽了跟這份宣言有關的關鍵字。
「絕大多數的網民根本不知道有這份宣言」,小易說,北京網管辦的封鎖極為迅速,若不「翻牆」(破解防火牆),中國網友不可能有管道知道這份宣言的存在。
打擊這份宣言傳播效應的,不只是官方的封鎖,中國網友的態度更是關鍵。小易說,中國網路論壇上,要求其他網友連署的行動實在太多,「根本被濫用」,導致中國網民出現「連署疲勞症」。因此,「我很質疑,這份宣言能帶來多大的宣傳效應」。
此外,他也點出,參與該份宣言連署的人,都是「舊面孔」的問題。小易表示,「簽名連署的,仍是那些老面孔,毫無新意,也沒提出什麽新觀念。都是『憲章派』的菁英份子。」這些交雜的內外因素,都讓這份「網路人權宣言」成為丟進汪洋大海的一顆小石頭。
【特別報導】公廣版圖中,華視擺哪裡?
編按:近來新聞局提出的公視法修正草案第26條明確提到,未來捐贈公廣集團預算,從原有的16.7億,提升至「至少28億元」,但這塊預算大餅,還是沒有算到同為公廣集團之一的華視,儘管華視可以容許較大的空間接廣告,其收入也是杯水車薪。以下是本刊專訪一位曾在華視任職多年的新聞工作者,見證華視併入公廣集團後的內部矛盾。
口述整理:顧美芬
「三年前,華視剛納入公廣集團時,新聞部走了一批人,但留下來的人,對華視的未來,還是有些期待,希望能做出一些優質的好節目。」一位曾經在華視多年的新聞工作者回憶。
不過,後來慢慢發覺,事實並非如此。他說,「華視就是一個商業電視台,跟公視的屬性截然不同。」製做出來的新聞,就像把「蔡依琳」放在「卡門」堆裡,極其不協調。
後來又被要求,新聞不能色羶腥,不能藍,不能綠,開始用一堆公約,綁手綁腳。「可是做新聞,就像是進了廚房,又要優雅,怎麼可能?」他認為:「很多新聞不是不能做,看你怎麼做。」
他說,大家都想做優質節目,但「優質」二字聽起來太虛幻,許多記者跑到後來,充滿了無力感。記者人力大幅流失,甚至不及其他商業電視台1/3的人力,怎麼可能不漏新聞?編輯會議前不斷地被檢討,長官不重視的新聞,還是被公視撿去播。
一間辦公室裡,同時存在著華視和公視新聞部,楚河漢界,公視的新聞,可以公開地溝通討論;華視新聞部,則不時傳來長官的語言暴力。相較於公視,每年9億的新聞局捐贈;而華視就像「二娘生的」,沒有來自政府的經費奧援,還要承擔廣告壓力,自負營虧。
現在兩三年過去了,老三台時代華視的招牌逐漸褪色,高層的領導角步也愈來愈混亂,收視壓力愈來愈大。許多對新聞還有些憧憬的記者,幾年下來熱情都被磨掉了。他不忘自嘲:「記者已淪為麥克風架子,攝影淪為剪接工人。」
去年中又走了一批記者,雖然公司再補人,但有人來了三個月又要走。高層也不在乎,反正有政府短期就業方案,政府出錢,你不做,多的是有人排隊搶著做。新聞記者的專業,已經淪為人力派遣的製造業。
【特別報導】兒少法擬修正 新聞報導尺度難拿捏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於今年底預期將有一場修法論戰,除了多位立法委員及公民團體已分別提送修正草案,內政部研議之修正草案也已於8月27日交付行政院,待通過提送立院。現行《兒少法》對於兒少新聞報導規範已有第30、36、46條之限制,然而社福團體認為媒體報導侵犯兒少權益之案例仍層出不窮,因此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等團體於10月12日邀集政府、媒體、民間代表,共商如何規範新聞報導應有之界線。
與會多位公民團體代表質疑,媒體報導過度渲染、血腥,或是曝露未成年受害人的相關資訊,增加社福工作的阻礙。在場的自由時報警政組組長王瑞德雖同意公民團體之用心,但他也表示,就媒體實務工作而言,許多可惡的性侵、家暴案件,報導要避免揭露受害人相關資訊,連帶致使施暴之「禽獸」無法經由報導揭露,恐怕只是讓更多施暴者逍遙法外。
現行《兒少法》條文共75條,而由台少盟所提出之《兒童及少年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則擴張為142條。王瑞德組長對此強調,目前《兒少法》大部分的內容對媒體並沒有差別,因為對於兒童的隱私、權益,媒體早就依法遵守,而且政府也已有其他相關法規限制新聞報導。王瑞德認為,民間提出之修正草案若再持續上綱,對任何性暗示、暴力字眼嚴厲限制,對新聞報導就像是「穿鐵鞋」。
王瑞德以《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為喻,該法原適用對象是針對未成年人,但現今警察卻據此抓成年嫖客。雖然適用對象是錯誤的,但警察還是照抓。他認為,過度嚴刻的兒少法,恐怕會致使民意代表等有心人士,據此拑制言論自由。他建議公民團體勿將法律訂得太嚴,過度的法律限制將會變相地傷害新聞自由,可能衍生更多問題。
蘋果日報法務部主任謝秉光則指出,公民團體把妨害風化等亂源指向平面媒體或某些媒體不一定公平。此外,條文若規定「不得過度暴力血腥」,就法務經驗其實就等於「只要見血就會罰」,他質疑此種規定是否依照大法官釋憲的基準,還是僅就新聞評議委員會所討論的「高標準」。
謝秉光說,就自身法務的角色,並不會干涉記者的報導,雖然對公民團體的善意予以尊重,但同時仍要維護報社的立場。
台少聯秘書長葉大華會後表示,民間版本現已送入立法院,待內政部修正草案進入立法院後,屆時各版本將一併被討論檢視。她也期望包括媒體業界之相關團體,能夠持續主動關注法案未來的發展。
【參考資訊】現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第30條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 遺棄。
二 身心虐待。
三 利用兒童及少年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騙之行為。
四 利用身心障礙或特殊形體兒童及少年供人參觀。
五 利用兒童及少年行乞。
六 剝奪或妨礙兒童及少年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
七 強迫兒童及少年婚嫁。
八 拐騙、綁架、買賣、質押兒童及少年,或以兒童及少年為擔保之行為。
九 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或性交。
十 供應兒童及少年刀械、槍、彈藥或其他危險物品。
十一 利用兒童及少年拍攝或錄製暴力、猥褻、色情或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錄音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
十二 違反媒體分級辦法,對兒童及少年提供或播送有害其身心發展之出版品、圖畫、錄影帶、影片、光碟、電子訊號、網際網路或其他物品。
十三 帶領或誘使兒童及少年進入有礙其身心健康之場所。
十四 其他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第36條
兒童及少年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非立即給予保護、安置或為其他處置,其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險或有危險之虞者,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應予緊急保護、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一 兒童及少年未受適當之養育或照顧。
二 兒童及少年有立即接受診治之必要,而未就醫者。
三 兒童及少年遭遺棄、身心虐待、買賣、質押,被強迫或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行為或工作者。
四 兒童及少年遭受其他迫害,非立即安置難以有效保護者。
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為前項緊急保護、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時,得請求檢察官或當地警察機關協助之。
第一項兒童及少年之安置,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得辦理家庭寄養、交付適當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其他安置機構教養之。
第46條
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遭受第三十條或第三十六條第一項各款行為兒童及少年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兒童及少年有施用毒品、非法施用管制藥品或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之情事者,亦同。
【攝影故事】 合法合理才敢大聲-3位老攝影 鏡頭下看媒體
台北地方法院拉起封鎖線,維持新聞採訪秩序,讓各家媒體攝影能清楚拍攝畫面。(圖:沈明杰攝 )
文/蔡孟峰(作者為資深新聞記者)
「記者跑新聞也要懂得法律常識」、「媒體和政治要切割清楚」、「記者要達成採訪任務也要顧及新聞道德」。這三句話,分別出自於三位曾經在新聞第一線衝鋒陷陣,至少也有26年以上的資深攝影記者口中。
他們分別是沈明杰、洪克紀和林建榮。目前都已卸下記者的身分,但是仍然關注每一件和媒體相關的新聞,以他們豐富的採訪資歷,對於目前的記者作風和媒體環境,也多有感觸。
從市議員以監督市政之名,帶著電視台記者到貓纜「實地勘查」的新聞,引起台北市政府不僅和議會之間的互控局面,電視台也捲進新聞造假疑雲,這3位資深攝影記者都相當感慨,現在的記者怎麼會連基本的法律常識也沒有,怎麼為了搶獨家隨政治人物起舞,甚至連新聞道德都不顧了。
沈明杰談到,有一次他搭遊覽車到中橫,途中發生車禍,報案以後,當地警員到場處理,起初他並未表明記者身分,卻可以從交通事故現場處理、法律輔佐人身分陪同應訊,再到單一窗口案件處理,教導警員如何依法辦理,這是他從社會新聞跑出來的心得,「記者跑新聞也要懂得法律常識」。
台灣有許多媒體被貼上標籤,如果政治傾向相同,政治人物常會給特定媒體獨家新聞,洪克紀說,媒體若是見獵心喜,久而久之就有聞必錄,失去自主判斷的能力。另一方面,如果這次市議員勘查貓纜保全的新聞,並非只有單一特定媒體在場,還有與市府關係較為密切的其他媒體時,市府可能就不致於連帶去告這家媒體了。
政治人物為了討好媒體,選擇性替媒體發聲,譬如台灣的電視台剛有SNG車時,就有立法委員支持將SNG車列為特種車輛,可以到處暢行無阻。再向媒體討人情,「政治和媒體的關係根本難以切割」。
林建榮回憶,86年他從台北臨時奉總社指示,南下到高雄支援採訪彭婉如命案,到現場時,所有駐地記者已被擋在封鎖線外,只有他「唬」過員警進到陳屍現場,他當時大可以從認屍一路拍到死者的丈夫和兒子跪地祭拜,那時候,他在完成採訪任務和新聞道德的取捨之間,他選擇只拍祭拜的畫面,並未因為了搶獨家,不顧喪家的感受讓大體曝光。
台灣的政府機關,時常怪罪媒體採訪太過自由,只要有媒體在的地方,就會一陣混亂。洪克紀說,在美國,總統車隊要經過,整條路就會淨空,媒體要採訪,也會被限制在一個固定區域,不得擅闖,這是因為美國有法律規範。
有一回他到行政院前採訪,附近維安的憲警要求他離開,遭他拒絕,因為在台灣,要趕記者離開是「於法無據」,政府機關不能怪媒體,因為是法律沒有明確規範,又「不敢」得罪媒體。
沈明杰說,媒體不能拿著採訪和言論自由無限上綱,即使是隨行民意代表,在有法律爭議的情況時,也要主動提出質疑,不能隨之起舞,搶新聞搶過頭,違悖法律時,即使最終獲得新聞,也會因為過程中受到質疑,使新聞被轉移了焦點,失去真正的意義。 【攝影故事】街友紀錄街頭巷尾 增進社區和諧
街友攝影家互攝之攝影家群像,於蔣渭水紀念公園展出。
(圖/宋小海攝)
記者宋小海/採訪報導
財團法人基督教救世軍主辦的「遊民UP!社區UP!街頭巷尾攝影展」,10月13日在蔣渭水紀念公園舉開跑,由9名街友攝影家記錄週遭的生活點滴,讓社區民眾也能分享他們眼中的世界。
街友攝影家有追影、聰伯、阿春、晨曦、星光、阿正、阿材、阿成等人。基督教救世軍自去年設立「紀錄人生攝影班」,鼓勵街友們拿起相機,從被社會隔離的角色,而有機會記錄別人與自己。
記協執委、攝影家謝三泰擔任這些街友的老師,一年來平均每兩週上課一次,從一般花鳥靜物,教授至難度更高的人像攝影。在逐步學習的過程中,原來與人群疏離的街友們,透過外界捐贈而來的二手相機,與更多人群建立關係,同時也建立自信。參與學習的攝影家追影也特別強調,拍攝人物的確是最難的,因為許多表情或情景總是稍縱即逝。
救世軍社工員郭盈靖說,街友常被貼上污名化的標籤,因此透過相機讓社區居民與街友產生連結。也希望在蔣渭水公園這樣的開放空間展覽。
郭盈靖過去成立「漂泊新聞網」,也是全台第一支由街友組成的新聞團隊。該隊伍透過自力編採播報,介紹平日工作、街頭生存方法等。郭盈靖表示,其實街友並不是只指特定個人,尤其現今受薪階級面對不穩的就業市場,加上高昂的房價與物價,其實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街友。
「街頭巷尾攝影展」首展已於10月19日結束,巡迴展則自10月22日至11月5日, 地點於台北市身心障礙福利會館(台北市長安西路15號)。
攝影家追影向觀者解說同伴們的作品(圖/宋小海攝)
【記協聲明】台灣新聞自由倒退 記協:馬政府爭功諉過
2009-10-21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聲明稿
國際組織「無國界記者組織」(RSF)本月20日公佈2009年新聞自由指標,台灣從去年的全球36名滑落至59名,對此,新聞局長蘇俊賓20日卻表示,這只是國際組織的印象分數;對比去年同樣是無疆界組織對於台灣新聞排名36的佳評,當時新聞局表示欣慰的作法,顯然馬政府只會攬功諉過,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對此表示遺憾並嚴正抗議,希望馬政府要拿出具體捍衛新聞自由的作法,否則明年會更慘。
2008年無疆界記者組織公佈台灣排名全球36名時,新聞局曾表示:「維護新聞自由向來是政府努力的目標,對於『無疆界記者組織』發佈的報告,政府除了感到欣慰之外,更將持續致力維護新聞自由。」
事隔一年,新聞局的兩段矛盾發言顯示,外界若有正面評價就攬為己有,若是負面成績,便推說是印象分數,此種攬功諉過的官僚作為,恰恰印證新聞局在維護新聞自由的努力是交了白卷。
對於蘇俊賓所說:「檢視過去一年多,政府沒有干預媒體」、「當政府做得不夠時,沒看到媒體因批判政府而有壓力,政府也都虛心受教。」對此避重就輕之言論,台灣新聞記者協會也認為,這樣的新聞局長只會玩文字遊戲,卻未能針對問題拿出解決辦法,實有失職之嫌。
事實上,無疆界記者組織的評比雖是針對過去一年的各國新聞表現,然而台灣當前新聞自由倒退之現象,不僅不是過去式,而是每下愈況,變本加厲。以政府透過置入性行銷的作法為例,已實質限縮了媒體言論獨立自主的空間,馬總統對於未實現競選承諾,迄今未曾要求行政部門提出任何具體解決辦法,立即停止置入性行銷,已經足夠令人懷疑,政府有借此操控媒體言論之嫌。
何況,過去一年政治力干預新聞自由的案例,斑斑可考,諸如「前新聞局長史亞平要求記者更改新聞稿」、「執政黨立委凍結公視預算」等等,至於公營媒體的人事任用、新聞操作,更是充滿政治性,凡業界均知之甚詳,只有蘇俊賓不知,顯然不是不用功,就是為了搪塞外界所作的辯詞而已。
尤其近期「公視董監事變更爭議」、「新唐人電視台遭受蓋台」、「國民黨立委提案增立NCC免職條款、影響NCC獨立性,以及企圖修改廣電法改為撤照」等事件,新聞局等單位不是主責單位之一,就是視而不見、任令政治力干預,豈能說毫無責任 ?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呼籲馬政府及蘇局長,對於努力提升台灣新聞環境的用心,以及捍衛新聞獨立自主的決心,都必須用具體的行動,攤在陽光下,接受各界的批評和監督,唯有如此,台灣的新聞自由評比,才可能止跌回升,才不會成為馬政府任內最大的一塊汙點。
【讀者投書】參觀聯合報 談媒體與社會對話
文/廖天任(作者為文字工作者)
號稱台灣第一大報的聯合報系,自1951年創刊至今將近60年,也就是從政府遷台到現在的50多年,聯合報陪伴著台灣大眾走過漫長的悲歡歲月,也和台灣社會一起成長,聯合報所刊載的內容,正是反映台灣社會的變遷實況。
十幾年前,在收音機裡時常出現的廣告詞:「為台灣2100百萬人天天寫日記――聯合報」。誠然,報紙和日記的功能一模一樣,國家社會每天發生的事情,經由媒體工作者的作業傳達給大眾,報紙無疑是大眾的日記,而非個人的日記。一家歷史悠久的媒體和社會的脈動必然有相當的關聯性,可以說聯合報的報業史,就是記錄了台灣50年來的發展史,在研究台灣現代史的人來看,聯合報也是一項重要的參考資料。
參訪聯合報活動中,較為特別之處是「 媒體座談會∕Q&A 」時間很長,與會人士可以充分的和聯合晚報社長項國寧作雙向溝通;在將近一小時的座談中,大家都踴躍發言,發問的範圍也相當廣泛,大至國際事務、國外媒體,小至版面內文的字體、印刷的油墨、訂報的贈品,都有人提出疑問和建言,聽起來覺得很瑣碎,卻代表了小市民對媒體的觀感,而社長項國寧也一一認真回答,令人佩服這位社長觀照全局的精神和能力。
隨後,又有參訪人員內部的回饋與建議時間,這是很好的安排,雖然會中有批評的意見,但也顯示參訪團體的多元、開放、包容風格,而非整齊劃一的戒嚴文化。
現代民主的社會是講究溝通、對話的社會,人民與政府、政黨與政黨、種族與種族、宗教和宗教之間,都需要溝通、對話,才能化解衝突;同樣的,媒體和社會大眾也需要充分的溝通、對話。民眾有必要了解媒體的屬性和作業方式,媒體也必須深入社會各層面、體察民情。
北宋的政治家、文學家、慈善家范仲淹在《岳陽樓記》中說:「居廟堂之高,則憂其民,處江湖之遠,則憂其君。故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這段話充分展現了范夫子的胸襟氣度,我非常欣賞。過去,我從事新聞工作的時候,時常注意媒體給社會大眾傳播了什麼訊息,離開新聞崗位的時候,時常觀察社會大眾對媒體有什麼觀感;在不同的立場,作不同角度的觀察,這對我的人生是個難得的經驗。
根據多年的觀察,覺得社會大眾不了解媒體的本質和作業方式,是顯而易見的事,然而媒體對於社會也缺乏整體了解,卻是令人難以想像的事;大眾媒體平常接觸的多為各界的上層機構和公眾人物,而對各界基層的日常事務和升斗小民的生活處境,並沒有充分的關注,社會上有許多非比尋常的消息,是媒體沒有報導的,媒體工作者和基層民眾,因生活的隔閡而產生的認知差距也在所難免。
基於這樣的體認,我在多年前就期待媒體人能夠和社會大眾面對面溝通,這種「媒體與社會對話」的座談會,若能經常舉行,讓媒體增添多方面的製作題材,大眾也獲得更多的消息管道,必然有助於消除誤會、避免紛爭、促進社會健全發展;這次參訪聯合報的活動,與我的期待很接近,我相信自己多年的夢想遲早會變成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