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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主: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創刊日期:2009-07-07
發報頻率:雙週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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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報時間: 2009-10-10 16:00:00 / 報主: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公益聯播]用「愛」點亮「礙」的成長能量~「十方」需要您伸出愛的雙手,扶持慢飛天使
【媒體驚爆點】新唐人亞太台蓋台干擾事件向政府及國際社會提出呼籲及說明
新唐人亞太台10月5日聲明稿

 全球中文電視--新唐人電視位於台灣台北的新唐人亞太台(NTD APTV)在台灣之164萬收視戶和大陸東南沿海的衛星收視戶,自中共建政60週年前兩週的9月17日起到30日,無法正常接收亞太台衛星電視的部份訊號。亞太台衛星訊號遭到不明干擾源之間歇性覆蓋,導致每晚原播出廣受中國大陸及台灣民眾歡迎之全球新聞、中國禁聞、與評論性節目等重要時段之信號全部長時間中斷。
 
 時至中共建政週年10月1日當天,APTV更遭到全天蓋台事件,為「台灣民間電視台遭受長時間蓋台訊號干擾的首例」。
 
一、籲台灣政府徹查新唐人亞太台蓋台干擾事件
 
 新唐人電視台以獨立報導中國事實真相著稱,近年來更全面深入報導了中國各地維權事件、貪腐亂象、台商受迫害真相,以及少數民族、地下教會、法輪功受迫害真相等攸關民生、自由、人權之中共敏感議題。由此不斷遭受中共在國際上的多方打壓。去年7月京奧前,國際組織「記者無疆界」通過調查披露「歐洲衛星公司(歐衛)停止新唐人在中國上空的信號,是歐衛為了獲取中共的交易而作出的討好之舉」,引起歐洲及國際社會嚴重關注,新唐人亞太台獲得477名歐洲議會議員簽名通過的《要求恢復新唐人通過歐洲衛星公司對華播出信號》歐洲議會決議。
 
 中共懼怕媒體揭露其迫害人權之真相,運用政治及經濟力量進行干擾及封鎖真相之惡行,是國際週知的不爭事實,再從歐衛等事件以及在「十一」敏感時期的全天蓋台之事實觀之,APTV認為這次蓋台事件是中共直接或幕後所為的指控並非空穴來風。
 
 此外,負有契約義務之中華電信事發至今達半月之久,對於嚴重干擾事件之查察缺乏主動及未有對任何干擾之調查結果,亦使APTV合理懷疑中華電信是否受有任何不當壓力及干預。
 
 無論蓋台事件是由中共以外力干擾中華電信訊號,或經過經濟或政治理由施壓於中華電信,它都直接危及了台灣的媒體自由及國家安全。
 
 鑒此,新唐人總台及APTV為獲公正、公開、獨立客觀之調查結果,籲請政府重視台灣之首例,請主管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立即展開全面、客觀、公正之專業調查,並懇請國際社會及台灣社會各界公正團體給予專業調查意見,以還原真相,以究責任,以維自由社會之資訊自由流通並杜絕非友好勢力對台灣通訊系統之滲透與干擾。
 
二、籲國際社會密切注意台灣之言論自由及通訊自由受到不當干預及侵害
 
 台灣多年來積極建立及發展民主自由之努力向為國際社會所重視及稱讚,而新唐人得以在台灣地區將兩岸三地之民主、自由、健康、安全、人權相關之事實真相,向廣大台灣民眾及中國民眾做忠實、廣泛、深入報導實,與台灣社會之自由及民主亦密不可分。
 
 此次APTV遭嚴重蓋台干擾,不僅APTV受有損害,全台有近一百五十萬收視戶的收視權益及知情權利更因此遭到嚴重侵害,台灣政府、議會、民間團體及中華電信對在台灣發生之首例的態度亦顯示出當前台灣政府及民間對於言論自由、通訊自由之維護,值得國際社會嚴重關注。
 
 鑒此,APTV會將政府、議會及中華電信之調查及處理情況向「記者無疆界」等國際組織做出忠實反映,亦即,在民間電視台遭嚴重蓋台、大面積民眾權利受到侵害情況下,APTV籲請國際社會關注台灣政府及中華電信處理之態度及結果是否符合國際標準,也同時籲請台灣民眾共同關注蓋台調查之結果,發揮維護自由社會公民捍衛知情權利,譴責不當的權利侵害或對訊息流通的干擾。
 
三、新唐人亞太台不排除必要時,循法律途徑,還原真相,捍衛權利
 
 在歐衛事件中,新唐人總台發言人洪凱莉女士曾表示在所有努力都無法使歐衛糾正錯誤的情況下我們採取法律途徑,要求獨立第三方徹底調查歐衛所聲稱的「技術故障」,還原事件真相,最終為中國民眾打開中國上空的「自由窗」。她說,歐衛的做法不僅侵犯了上億中國人的知情權,而且違反了歐衛自己的公司憲章。新唐人堅持真實、公正與和平的原則,以捍衛人類普世的道德良知為出發點,贏得國際社會支持訊息自由人們的讚賞。
 
 去年7月3日,海外29個民權團體在致歐衛的公開信中表示:「我們強烈呼籲歐衛儘快恢復新唐人向中國的播出。促進中國擺脫專制,走向自由,不僅符合中國人民的利益,而且也符合全世界人民的利益。」
 
 APTV為對社會負責之獨立媒體,堅持傳播真相之經營理想不會因任何不當干預及干擾而退怯。新唐人處理干擾事件之原則全球一致,亦即10月2日APTV衛星訊號之中斷及蓋台雖已停止,但APTV仍將不懈的追找這15天的真正干擾源及相關事證,務求還原真相,以便向廣大收視戶有所交代。
 
 如經APTV、政府主管機關,或是任何公正團體調查結果發現有人謀不臧之事證,APTV絕不寬貸,勢將循法律途徑,追究任何干擾之不法責任,以捍衛獨立報導媒體之應有權利。
【新聞幕後】破案率 + 搶獨家 社會新聞偵查不公開徒具形式
 編按:全國律師公會、司改會,以及台灣人權促進會,共同針對警政署(各地警局及派出所)、法務部(調查局及地檢署)、海巡署等三大對象,進行違返「偵察不公開」案件大調查,從今年3月到7月間,警政署違返案例就多達403件,高居所有案例的92.4%。9月中旬警政署接獲全國律師公會檢舉,調查過程中引發媒體大反彈,「新聞自由」與「偵察不公開」的拉距再度浮上枱面。
 
 

   記者不諳法律,只要看到被上手銬的人,一概稱之「人犯」,
恐怕因違返人權而吃上官司。(圖/沈明杰攝)
 
 
文/蔡孟峰(作者為資深社會記者)
 
 從法律層面來說,「偵查不公開」是一句法律用詞,刑事訴訟法的確也是這樣規範的,「無罪推定」,也是刑事訴訟程序中的準則,在法官判決被告有罪之前,被告都會被推定為無罪,也就是說在調查及警察單位偵查期間,都只能稱為嫌疑犯,到檢察機關也只是被告,即使法院未判刑定讞前,基於世界人權宣言規定,都不能稱為人犯。
 
 偵查不公開的原則,在台灣現行的法律過程中,只是「表面」存在的,否則媒體記者在一件刑案中,或是一宗官司中,那來的新聞資料可寫,單靠偵查單位發布的新聞稿,那還需要那麼多家媒體的存在,所以說是為了報導事實真相,還是發揮無孔不入的精神,執法機關和媒體記者之間有條件、有默契的配合模式,其實是普遍存在的。
 
 當然,無罪推定也僅止於理論,許多記者不諳法律,或者似懂非懂,只要在警察局看到被上手銬的人,或是在偵查庭坐在被告席的人,一概稱之「人犯」,其實如果他們所指的「人犯」懂得人權宣言保護,還是有人權組織提告,記者可真是會挨告的,所以在法治社會中,記者要採訪警政及司法新聞,至少也該懂得訴訟用語及原則。
 
公然抄筆錄 似理所當然
 
 過去是警察破案抓了人,「命令」嫌犯排排站好,供媒體又拍又訪,現在是為保障嫌犯人權,法務部下令警察不得公開讓媒體拍攝及訪問嫌犯,觀眾只能在電視畫面上,看見警察押著嫌疑犯逛大街,媒體記者跟著拍,也試圖「逼」嫌犯開口說話,這是一種警察與記者折衷的方式。記者採訪警察單位,跟走自家廚房一樣,公然抄偵訊筆錄,就像理所當然,官方新聞稿雖然以「蔡○峰」方式掩飾,但見報時必定是姓名全都露。
 
 以香港來說,反而相當重視人權,在偵查不公開及無罪推定方面,就做的很落實,嫌犯尚未落案起訴前,一定被戴上紙袋或頭套,只露出雙眼,記者被限制在距離以外,連警署只能進到公共關係室或記者室,不會看到筆錄,報端上也不會出現全名全姓。
 
先讓媒體拍照 才知錯抓嫌犯 
 
 以78年7月30日台北市新生公園槍戰為例,4名霹靂小組特警,在黑夜裏與「闊嘴」、「小胖」等幾名要犯短兵相接,當晚支援警力到達,一時也沒搞清楚對象,把一名路人當成嫌犯逮捕,還帶回隊部讓媒體拍照,後來查清楚放人,但媒體來不及換版,隔了一天才更正,但對當事人已造成傷害。
 
 88年白曉燕綁架案,陳進興3名綁匪身份確定以後,警方一直懷疑幕後有藏鏡人教唆,多家媒體也不知從哪來的消息,就繪聲繪影寫出台北縣電玩界○姓大亨,板橋綽號「老三」的○姓角頭,雖然讀者不知全名,但與當事人熟識或同業者,一看就知道是誰,許多人也無端被捲入這宗世紀大案。
 
 同樣的案件,陳進興因為逃亡期間難忍性慾,到處隨機犯下性侵害案,就有媒體把被害人身份曝光,或者把性侵地點的門牌號碼也播了出來,造成被害人被指指點點受到二度傷害。所以在刑事訴訟法中,性侵案把已確認身份的加害人特徵公布,是為求供被害人指認,但不得使被害人也曝光,其他案件在未審判定讞前,並不適用。
 
 古有云「避之唯恐不及」,刑案發生當時,警察怕顏面無光,能瞞記者就瞞,但破案時「唯恐天下不知」,為求讓社會大眾知道警察的豐功偉業、英勇事蹟,要靠記者報導就得要毫無隱瞞。偵查不公開及無罪推定,按法、理、情的順序排列,依法依理都不得違反,但依情,因為互取所需,記者要資料,警察要露臉,就顧不得那麼多了,以台灣目前的社會新聞走向煽色腥化來說,要改變現狀,恐怕很難。

 
 
【特別報導】NCC證實年代風災call in 有「延遲」、「疏漏」
文/顧美芬(作者為新聞工作者)
 
 針對年代風災新聞開放call in爭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公布調查報告證實,年代通報有「延遲」、「疏漏」等新聞倫理「瑕疵」。且8月10日當天,年代新聞部「沒有做好事先規畫。」基層員工「不太了解」是否要通報,因此視同一般call in作業處理。這也印證《無聲哀號》一文對年代的質疑。

 經過一個多月的調查,NCC比對了年代提供的call in 彙整記錄、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的通報資料、調閱年代call in 專線電話的通聯記錄,以及NCC側錄帶等資料發現,8月10日在年代65筆call in 電話中,有28筆已通報,37筆未通報,通報率只有43.1%;8月11日接了17筆call in 電話,15筆已通報,2筆未通報,通報率達88%。由此顯示年代在災情通報上的確有疏漏。

 且根據內政府消防署提供的資料顯示,年代通報的時間,分別是8月10日晚上10點45分、8月11日晚上11點33分,由於事涉重大災情時間緊迫,對此NCC調查報告認為,年代確實有「延遲通報災情」的情形。

 此外,負責承辦調查年代事件的NCC營運管理處科長朱文彬指出,NCC在8月14日訪視年代時,發現年代「沒有做好事先規畫。」且新聞部處理災民call in,並沒有規畫適當的工作場所,沒有預先做好記錄表單,僅以便條紙記載災民call in 內容,也沒有設置專用的收納器具,事後還有若干便條紙遺失,更沒有適當地保存原始記錄。

 儘管年代高層曾向朱文彬表示,新聞部「一開始」就決定要通報。但問了中階主管,得到的回應是「還來不及處理」,而基層員工「也不了解作業流程」,所以才會視同一般call in 作業處理。

 從NCC針對年代新聞的側錄帶中也發現,7位新聞主播,接受災民call in 時有承諾「轉報相關單位處理」類似的用語,還有一位主播對觀眾表示,「我們會儘快處理」,對照年代延遲到當天深夜10點以後才通報,顯然有明顯落差。

 對此,NCC發言人陳正倉表示,從「營運管理」角度來看,NCC將對年代予以「行政督導,並要求改進。」但就call in 處理內容呈現上,NCC將此案提到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中處理。


(本文轉載自http://newtalk.tw/news_read.php?oid=628
【特別報導】NCC針對年代風災call in調查結果說明

 依據通信紀錄及消防署98年9月8日消署管字第0981106503號函所附年代新聞轉報受災民眾報案訊息研判,該頻道確有通報災情,其傳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請求後續處理共計7次,總計129筆,其中因有重覆通報情形,實際僅有65筆,與年代公司提供之造冊資料相符。

 
日期
時間
傳真筆數
10日
22時45分
39
11日
23時33分
65
13日
16時25分

22時4分
10

3
15日
13時20分
 
13時22分
9

2
18日
17時41分
1
總計
  129


 根據年代公司所提供8月10日及11日開放民眾Call-in總計11小時30分之新聞節目側錄帶、本會側錄帶與消防署提供之災情通報資料,經交互比對,結果如下表:

【特別報導】NCC針對年代風災call in調查結果說明

 備註:以上節目Call-in所通報消防署之數量計43筆,另年代新聞另透過網路、傳真、新聞專線電話蒐集22筆訊息,合計通報65筆。
 
 
調查意見
 年代新聞為協助災民,規劃Call-in節目讓災民可反映急需協助事項或相關訊息,具有公共服務性質,惟此類公共服務節目因涉及緊急救難,及對災民之救助及後續因應處理方式,以一般Call-in節目為之,確有未妥。
 
 年代新聞轉報民眾提供之災情,8月10日及11日開放民眾Call-in提供莫拉克颱風災情訊息,總計11小時30分,共接受節目call-in 82筆,其中傳真至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請求後續處理,共43筆,未通報39筆,另外災情非上call-in節目,而透過網路、傳真、新聞專線電話所收集之災情共22筆,亦傳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由此資料知年代新聞並未完整、即時通報,亦未按災情之急迫性即時處理。
 
 總體觀之,年代新聞於新聞頻道中規劃Call-in節目收集災情,因疏忽致有延遲通報、漏報之情形,實為年代新聞內部組織對處理災難call-in新聞節目之行政處理缺失。
 

後續處理事項
一、基於新聞倫理,考量災民之權益,本會將以行政指導方式督促該頻道注意改進,以善盡媒體之社會責任。
二、本會將以此案為例,發函通告所有新聞頻道針對民眾急難Call-in之處理,須建立標準作業程序,確實遵循。
三、本案是否違反節目及廣告管理相關規定,本會將提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另行討論。
【記協聲明】水災CALL-IN爭議事件 NCC證實年代電視台確有延遲漏報之事

水災CALL-IN爭議事件  NCC證實年代電視台確有延遲漏報之事
記協等團體要求年代應向社會道歉並立即對兩名員工撤告、回復工作權及名譽



記協9月30日聲明稿

 今日(9/30)NCC在例行記者會中,公布年代電視台在八八水災期間災民求救CALL-IN延遲通報事件調查報告顯示,年代確有疏忽延遲漏報之情形,將給予年代電視台行政督導外,後續處理將提到節目與廣告諮詢委會討論。

 NCC記者會指出,年代電視台在八月十日開始接受民眾CALL-IN,當日通報筆數為65筆,實際通報給防災中心為28筆,未通報比例達56.9%,NCC在8月13日至年代電視台實地調查發現CALL-IN副控室並未有完善的處理流程。經NCC詢問年代電視台高層,高層說法為一開始即計畫要進行通報,但中階主管卻回答NCC說還來不及處理,而基層人員則是不清楚是否要通報,便按一般CALL-IN節目流程進行。   

 記協等團體認為,年代電視台在面臨重大社會災情事件中,處理災民CALL-IN求救電話如此輕忽怠慢,枉顧災民生命財產已危在旦夕,在事後非但未檢討內部通報流程,反而嚴懲盡職員工除解僱外並提出告訴,此舉已嚴重違反新聞專業及身為社會公器之責。記協、媒觀及勞陣等團體在此嚴正要求年代電視台立即撤回告訴、回復工作權及兩人名譽,並向社會大眾道歉。


發起團體: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勞工陣線

聲援連署團體:台灣新聞攝影研究會、台灣獨立媒體網路工作室、台灣人權促進會、全國大眾傳播業工會聯合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總會、給我報報、台灣促進和平基金會、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綠色主張工作室、台灣新社會智庫、台北市上班族協會、古巴青年服務社、高雄市產業總工會、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媒體改造學社、環保聯盟東北角分會、人民力量組織、GLCA 幸福生活站、台中市新文化協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按連署時間排序)

新聞聯絡電話:02-2341-9944

【傳媒探討】災難中媒體角色 學界引領反思
記者宋小海/報導
 
 在重大災難發生時,傳播媒體扮演什麼角色?9月27日政治大學於台北市立圖書館舉行的學術研討會上,這個問題重新受到檢視,希望從這次莫拉克風災的教訓中,找出政府、媒體、民眾之間資訊傳遞的問題。
 
 專題論壇「從莫拉克風災談傳播媒體、傳播新科技、傳播人在災難中的角色」,除了國內政府、媒體人士參與,同時邀請來自新聞與創傷澳亞洲中心主任Cait McMahon。
 
 McMahon表示,在澳洲的網路設施不如台灣般發達,澳洲政府與ABC國家電視台簽署合作備忘錄,在重大災難發生時,ABC須扮演一定程度傳遞災情資訊的角色。McMahon也補充,災情畫面對於災區人民而言,是巨大而難以抹滅的,媒體要避免過度重覆刺激;長期報導重建過程,是更為重要的工作。
 
 行政院災害防救專家諮詢委員會資訊組委員李雪津說,當初期的資訊並所有人的資訊的來自於電視,就連國科會的初期資料都來自於新聞報導。對於各地災情中心的電話線路過少或損壞的問題,李雪津建議,也許像中華電信的客服人員在未來類似的緊急狀況,也能成為民間通報網的一部分。
 
 在8月9日,走了七個小時多,才踏入小林村的東森新聞台社會中心副主任羅友志直言批評,政府應該要超越媒體而沒有發揮,例如消防署自己就有SNG車12部,卻沒有拿出來用,主動瞭解災情,這些經費便是浪費。
 
 「採訪回來後我哭兩天了,我的心已經進去了。」羅友志提及,許多媒體同仁帶著平時預備好的行囊,身著極為簡便的裝束便衝入災區,親身面對民眾的苦難後,做為記者也承受極大壓力,未來身心狀況都需要再調整。
 
 公共電視新聞部經理何國華則表示,這次災情範圍廣大,除了協調公視、華視、原民台、客家台等人力資源南下採訪,公民記者在Peopo新聞平台,素樸而深入的敍事方式,亦提供不少深度觀點。對公視而言,探討問題,持續陪伴將是未來的工作。
 
 部落客鄭國威表示,現在數位科技進步,像是SAHANA這種開放原始碼軟體,可以進行災難處理系統。但重點最終不是系統,而是處理人力的問題。要如何透過網路、數位科技協助災情傳遞,甚至是讓政府平時受到監督,鄭國威強調:「前提是政府願意公開資訊。」
【傳媒探討】部落客圈批評媒體傳達災情不足

【傳媒探討】部落客圈批評媒體傳達災情不足
台灣部落客協會理事長潘建志認為,民眾在社交網路傳遞的資訊,
遠比主流媒體的災情報導資訊更為正確。
(圖/宋小海攝)


記者/宋小海

  8月,莫拉克颱風造成台灣史無前例重大災情,民間緊急動員協助政府處理匯整災情訊息。9月27日於台北市舉行之「2009年第五屆網誌青年運動會」中,眾多部落客齊聚一堂,除了討論數位科技的未來,也指出政府與媒體的資訊傳遞的未竟之處。

  在莫拉克風災初期,建置莫拉克災情地圖,協助網民災情傳遞的台灣部落客協會理事長潘建志(比利潘)表示,Internet的前身ARPANET本來就是防止大型災害用的,每一個點都有接收發佈資訊的能力。這次風災若發生在一、二年前,可能不會有如此效果。災情地圖架設第一天,就有24萬人次的流量,可謂驚人。

 「社交網路比傳統媒體更快、更乖、更準。」潘建志說,網路傳遞資訊不僅快,像年代等部分電視台接到求救資訊後,未即時傳遞出去乃是狠心之舉。另外,很多畫面也不是正確的災情地點,卻又每日重覆播放。潘建志批評,電子媒體為了收視率,散布許多資訊畫面卻是不對的。

 莫拉克災情網路中心代表,同時也是數位文化協會副執行長駱呈義則說,在風災的前、中、後期,橋樑阻斷資訊、物資捐贈資訊、即時政府資訊是三個不同階段的資料查詢重點。

 駱呈義表示,因為數位文化協會長期協助各地方政府彌平數位落差,因此才與政府機關熟識,在這次風災主動進駐各災害應變中心,自動補足政府資訊傳遞不足之處,成為「體制外、編制內」的一員。駱政義強調,這次風災,許多傳統媒體的報導內容,所提供資訊價值其實不夠,因而無法協助民眾做判斷。

【傳媒探討】部落客圈批評媒體傳達災情不足
數位文化協會建置莫拉克災情網路中心,成為所有資訊的集合處,
電視媒體除了報導該網址,也引用該處資訊。(圖/宋小海攝)

【新聞圈】莫拉克獨立新聞網成立
【新聞圈】莫拉克獨立新聞網成立
莫拉克獨立新聞網於9月29日上線,網址為http://www.88news.org/

 
文/宋小海整理(作者為目擊者電子報記者)
 
 莫拉克風災過後,媒體記者陸續撤出災區,雖然有許多新聞工作者仍持續關注災區之重建發展,但對於災區民眾而言,許多重建議題實則懸而未決,新聞版面卻又逐漸被其他的新聞所淹蓋。為了彌補主流媒體之不足,民間社會運動組織者結合傳播學界的力量,在9月29日「莫拉克獨立新聞網」正式上線。
 該新聞網發起人有輔大新聞系副教授陳順孝、台灣原住民族學院促進會秘書長金惠雯、台大新聞研究所副教授洪貞玲、林麗雲、綠色陣線協會執行長吳東傑、小地方新聞網主編馮小非、台南藝術大學建築藝術研究所副教授曾旭正,以及陳來紅、林昕、張雅雲、莊惠宜等多位社會運動人士。

 莫拉克獨立新聞網的報導主軸,在於「面臨大規模重建或遷村狀況的社區」,除了關心災民安置,原地重建、異地遷村等基本「安居」,也重視災民未來如何「樂業」,另外諸如教育、國土規畫、社福政策、環境工程等政策規劃,以及莫拉克風災時各界所捐贈之善款如何運用,也在監督的範圍內。

 該計畫預計運作2年,現階段募集4名全薪記者薪資,其餘編務、行政皆為志工制。因區域範圍廣大,記者配置方式視情形採以「多名人力共享一份薪水」,目前高雄縣一名記者;屏東縣記者三名,關注魯凱族、排灣族與沿岸鄉鎮,共享一份全職薪水;台東縣與嘉義縣記者各一名,共享一份全職薪水;不分區議題採訪記者一名,負責政策、善款運用、環境變遷等等跨區域新聞報導。
【新聞圈】苦勞網與莫拉克風災
文/孫窮理(本文作者為苦勞網特約記者)
 
 如果我們從重大災難事件「救災、安置、中繼、重建」這4個階段來看,越接近災難本身、具衝擊性場景的事件,越容易吸引媒體的目光,但是對面臨失去家園威脅的災民來說,每一個階段都有它的困難,災難發生當下的訊息傳遞固然重要,不過那有許多需要透過平時資訊系統的建立,在現階段,我們判斷不是我們的能力所能及的,因此在風災發生的一、二個禮拜裡,我們選擇首先收集訊息、研判可以進行的工作與對象為何。
 
 8月中旬之後,開始和收集到的可能接觸的對象連繫,並在8月下旬安排了一次拜訪的行程,隊伍由苦勞網特約記者、實習記者一行10人,拜訪的對象,集中在高雄縣那瑪夏鄉、桃源鄉的部落(當時集中安置在旗山)。這麼做的目的,是培養對災區觀察的臨場感,以及擴大接觸面積、以培養更多可以收集資訊的單點,以及內部討論的基礎。之後與災區的接觸,則以特定重要場合,個別成員的採訪,以及電話連繫為主。
 
 媒體工作的重點,在於產生有效的訊息,作為「運動媒體」的苦勞網向來以「組織性的行動」為報導對象,面對災區從凌亂到「災民主體」出現的過程,也希望創造同樣的條件,目前在資訊傳播上,災區面臨的問題之一,為與社會對話困難,主流媒體已經失去對不再有衝擊性場景災區的興趣,但在政府刻意漠視「中繼階段」,希望儘快將「災難印象」結束的條件下,逼迫災民在條件不足的狀況下,做出「永久」的選擇,我們現階段的工作重點,也就在如何把這些「條件」說清楚。
 
 首先是「勘災」,這需要專業工作者與災民共同完成、找到可以被災民接受的勘災結果;接著是形成重建的方案,由政府提供資訊與行政措施,在災民組織共識磨合完成之後,提供土地與所需的資源,進行重建,上面所說的過程,「時間」將是最重要的重點,而在這段時間裡(可能是一、二年,可能是三、五年),災民需要的是可勘居住的場所、經濟基礎,以及心理、社福、教育等協助,這也就是為什麼「中繼階段」那麼重要的原因。
 
 很遺憾地,在目前社會只用很籠統的方式看災區,像是「山上是危險的」這種簡單的邏輯,希望災民搬遷到「安全」的地方,認為部落的災民「要回家」的想法,就是要回去住「危險」的地方,但事實上,沒有人會想要住危險的地方,問題在如何經濟、文化、族人的共識、土地的取得…這些事情上找到一個平衡點,找到一個「安全的地方」,這也就是「條件」。
 
 要說把這些條件說清楚並不容易,而無論如何困難,它都應該是媒體的責任,我們希望能在有限的條件下,把這個角色扮演好。
 
【新聞圈】兩岸環境記者交流,重啟新的可能性
【新聞圈】兩岸環境記者交流,重啟新的可能性
▲兩名大陸記者(左)在南投參訪時巧遇新故鄉文教基金會榮譽
董事長李遠哲(右),雙方短暫地交換意見。
(圖/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提供)
 
 
文/呂苡榕(作者為台灣環境資訊協會採訪編輯)
 
 如果說媒體做為一種意識形態國家機器(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es),那麼日前由台灣環境資訊協會與世新大學共同主辦的「2009兩岸環境媒體交流」,或許可稱為一種準政治的交流。藉由對921災後重建的探訪,一窺國家機器與民間社會的關係,以及資本主義全面入侵的年代,媒體的角色與定位。
 
 10天的交流行程讓大陸媒體看到的是台灣民間社會力的活躍,以桃米生態村和土牛客家文化館為例,一場災難讓社區居民學會凝聚共識,學會與政府打交道、爭取資源,重建不只有物質上的重建,更是生產出共同的「對生活的想像」,由下而上勾勒出一種生活的狀態。
 
 相對於台灣,大陸在重建過程中並沒有太多的民間參與,川震災後重建幾乎由官方一手主導。也由於政府強制執行,重建過程穩定的朝向三年完成的目標邁進。
 
 只是社會力的活躍不代表台灣重建過程,未曾面臨政府與民間的矛盾。以邵族為例,即使因為921重建過程讓部落重新召開民族議會,並積極爭取傳統領域,但原本承諾的,在經歷政黨輪替後,全數化為烏有。到目前為止,邵族仍努力與政府談判,為土地而奮戰。
 
 漫長的重建路程,某些地區選擇與政府合作,藉著中央的補助打造地區特殊產業;另外則有部分區域,為了自主性與政府持續抗爭。如同青芽兒主編舒詩偉所言,不同重建模式底下都讓地區展現各自的生命力,沒有哪一種是絕對的好或壞。
 
 對比於大陸川震重建的快速,台灣重建過程透露出政府與民間的拉鋸,這也是現代國家機器發展成熟的證明。國家的強制力退位,放出資源讓民間爭取,某種程度上,民間團體與政府成為「侍從關係」。降低了民間抗爭的機會和社會成本。至於原住民遭遇到的土地問題,很明顯則是因為背後利益太過龐大,因此政府無法輕易放手。

 震災不只帶來破壞,也帶來建設,無限的重建商機隱藏在傷痛背後。例如川震為中共中央帶來土地重劃的契機,許多原本在徵收上會導致複雜問題的地區,趁著重建,政府能夠直接將其圈為「特定用地」,而省去徵收上造成的困擾。在台灣,重建過程中建商進行房屋重建,重建好的屋子則是讓災民經由政府部分補助以及銀行貸款購買,在這個過程中,建商和銀行都是獲利者,災民則一分為二:有能力與無能力貸款購屋者。災民的身分被拔除,取而代之的是經濟上的判準。資本,做為一種新的勢力,是兩岸共同面臨的問題。
 
 政治力退位,資本勢力進駐的台灣社會,為媒體帶來不一樣的危機,「台灣的新聞感覺很多元,實際上內容很單一,而且太著重在島內事務,很少報導國際消息…,台灣媒體浪費了這麼好的環境。」《雲南信息報》記者郭敏對台灣媒體下了這樣的註解,社會氣氛開放對大陸媒體而言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更不用說廣大的公民記者正在逐步形成,只是主流媒體在開放之中,卻顯得保守。

 同樣的問題輔仁大學新傳系副教授陳順孝也指出,從前媒體可能遭到政治報復;如今媒體則是受到經濟制裁。媒體被商業綁架的結果便是人民再也無法聽到多元的訊息內容。
 
 而大陸媒體則是遭遇政治與資本的雙重箝制。但或許是因為敵人輪廓清楚、敵我界線分明,大陸媒體擦邊球的狀況極多,企圖在遊走在政治界線邊緣,引導出許多真實的聲音。
 
 回到準政治交流,媒體既是意識形態國家機器,同時也做為第四權監督政府,媒體反映了社會真實與政治之間的矛盾。同時因為這樣的交流不涉及政治,因此不需要擔心政治因素造成的侷限,郭敏表示,雖然我們停留在特定領域內做交流,但因為它涉及的面向多元,因此在特定標題下其實進行的廣泛的討論。
 
 同時藉由這樣的交流尋找彼此的可能性,例如台灣民間社會力的活躍,讓《南風窗》雜誌社記者陳統奎思考,他的故鄉海南島也能夠藉由由下而上的改造過程中獲得新生。除去純然經濟或政治人物間的交流,媒體開啟的是對彼此社會內在矛盾的認識,以及經由比較所萌發的,對自身環境可能性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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