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林好漢媒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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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大事
不能沒有同理心
【責任編輯:鄭淳予】
戴立忍以「不能沒有你」在亞太影展中再次受到肯定,但諷刺的是,頒獎當天有媒體以頭版頭條的位置,揭露影片所指涉真實人物目前的隱私狀況。戴立忍得獎後心情依然沉重,直說自己沒有資格拿獎,因為「不能沒有你」講的就是同理心,但媒體的報導卻毫不顧忌地直接點名當事人,顯示他沒有講到人的心裡去,得獎反而讓他慚愧。
本來,「不能沒有你」只是一節新聞快報裡一小段的驚悚畫面,新聞播完了,事件似乎也過去了;戴立忍把這一個在現實生活中並沒有結束的事件揀了去,工工整整改拍成一部轟動社會的電影,還得了獎,漂亮的贏得「守望社會」的好口碑。
一則社會新聞被改寫成影劇新聞,最後又被寫回社會新聞,再被影劇版做結。新聞媒體沒在該發動的時機發揮守望功能,又在錯誤的時機追逐真相,不但失職,還傷害了來自電影人的這場善意。
跑馬燈的終點是?
【責任編輯:鄭淳予】
NCC回絕完壹電視的申請,接下來要著手整頓讓人眼花撩亂的跑馬燈了!日前有立委針對有線電視節目所充斥的跑馬燈開砲,認為這些無論是系統業者或是頻道業者插入的字幕不乏廣告置入,已干擾到民眾收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承諾,將要求業者跑馬燈統一放置在螢幕左側與下側,跑馬燈內容若涉及廣告宣傳,也會以「節目廣告化」處罰。
如果有世界各國電視節目大評比,台灣應該很有機會奪得「最佳視覺效果」獎,記得曾有一傳播學者來台灣參訪,看到新聞節目上下左右的跑馬燈暨多重切割畫面,嘖嘖稱奇不已。會有這樣的「視覺特效」或許可說是八家新聞台為求閱聽人駐足觀看而開發出來的產物,競爭總會帶來進步,但無論是視覺上的觀賞效果或是內容上的感受,各家新聞台都走向同質化,哪怕是一個畫面上居然出現6個地點的同步SNG,或是連著8個頻道都對同一則新聞打上「獨家」,閱聽眾早已對於新聞台的均一表現疲乏。
這回NCC要對「廣告置入」開罰,對於新聞業者來說,「天然災害、緊急事故、公共服務、頻道或節目異動資訊,與該播送節目相關,且非屬廣告性質之內容得以插入式字幕(跑馬燈)方式播出」的這條規定,似乎只是不痛不癢的舉措。撇開煽色腥,香港的壹傳媒一直積極開拓創新手法,意圖革一場新聞的命,台灣的新聞台呢?
編輯室報告
制定政策應細探勞動條件
【責任編輯/簡永達】
據報載,新聞局為了擴大資深藝人演出空間,今年首度對邀請資深藝人演出的電視節目給予補助,包括「冰火五重天」在內,共有五節目獲得補助。雖然新聞局政策立意良善,卻未能洞察台灣演藝工作者勞動權低落之根柢原因,實屬可惜。根據新聞局頒布「補助製作人文議題電視節目徵選要點」,針對彰顯資深藝人演出成效的電視節目給予補助,然補助金額全數歸於製作單位,容易招致製作單位僅止於邀請資深藝人上節目,對於勞動條件的提升未有實質幫助,徒為流於形式。
此政策所關注資深藝人演出空間不足的問題,其實就是長期存在的演藝工作者勞動權的問題,而台灣演藝工作者的勞動權低落,從來就不分資深或資淺,即使年輕的藝人一樣存在著演出空間不足的問題,加上工作的不確定性高,因此常常自我說服接受勞動條件不合理的工作。
日前幾則新聞就揭露台灣演藝工作者勞動權低落的事實,「薛志正先前因感冒引發肺炎住進加護病房,日前他出院回家休養,但不到兩個月他就復出接通告」、「知名藝人董志成在一個有高度危險『玩火遊戲』單元中,因不慎臉部遭火舌燒傷!」。平心而論,一份工作何以三番兩次用性命來搏?也因為演藝工作不同於一般工作,兼具名聲與生命週期短的特性,無形中迫使藝人屈服於惡劣的勞動條件,拼命抓住每個表演機會。
筆者認為,台灣演藝工作者的勞動條件低落來自不健全的影視產業,然「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不健全的影視產業往往肇因於不同的時空背景。在多年前,有線電視未經規劃發放執照,導致電視頻道大量擴增,相對的節目內容卻供不應求,而且廣告量也未能支撐如此驚人成長速度,最後電視台對節目自製率的要求跟著降低,也接著引進外劇在八點檔黃金時段播放,擠壓藝人的表演空間,逐漸喪失的勞動權更令人不忍卒睹。然而政府一向自我感覺良好,對於隱身在「資深藝人表演空間不足」背後的糾結不聞不問。現在,又只是編列預算花錢了事,被動的態度令人悲哀。
面對產業結構的快速轉變,台灣的演藝工作者卻始終不能替自己已逝的勞動權發聲,甚至工會集結力量不彰,無法挺身爲藝人爭取該有權益,都造成今日難以挽回的頹勢。
翻閱法令規範,台灣演藝工作者的勞動權早已獲法令保障,從民國80年起,廣播電視、電影業就已納入勞動基準法,演藝從業人員也享有一天不得超時工作8小時的法規、必要時不得超過12小時、每7天可休一天的勞基法規定。但此法條被視若無物,在電視圈超時工作是家常便飯,即使拿著法條質問電視台高層,其回應:「我們跟演員合作前都簽有合約,演員不同意不會參加演出啊!」充分顯示資方的傲慢。
因此,筆者認為要能與資方抗衡,捍衛演藝從業人員的工作權,組織工會的力量是不可或缺的。但是台灣的勞動組織力量薄弱,在各行業皆然,這與國民政府歷史發展脈絡有關,過去在威權體制下,政府大力打壓工會組織並扭曲勞工意識,尤其在「苗客事件」引發的罷工風波後,政府以治安問題,另對勞工團結權、集體爭議權與罷工權進行設限,更將強制入會改為自由入會,以弱化勞工集結動員的能力。
撇開歷史脈絡不談,台灣演藝工會的發展更顯不易。原因在於藝人加入工會年齡差異頗大,如上所述,勞動權的低落從來不分資深或資淺,新進的藝人在合約上的糾紛或工作超時的事件時有所聞,但卻從未透過工會替自己爭取權益。逐漸地,台灣演藝工會走向聯誼性質,演藝工會見報新聞大多是慰問貧病交迫的藝人、協助處理資深藝人後事或者聯誼餐敘,組織角色顯得被動。
比對鄰近國家工會,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韓國廣播電影藝術人工會在12月14日宣布,截至明年年初,如果拖欠演員片酬一事依舊得不到解決,工會將組織罷工,屆時所屬於該工會的所有演員,將拒絕所有電視劇制作公司的邀請不參演任何劇作。」而香港藝人的團結更是有目共睹,在八八水災賑災、沈殿霞去世、女藝人裸照風波都看的到團結力量的展現,將自利以外的社會功能發揮到最大。
反觀台灣,之前劉至翰曾召開記者會抗議電視台枉顧人權,讓演員超時工作,而原訂要出席的周幼婷沒到現場,曾在媒體上喊話的陳昭榮、孫協志也沒現身,卻讓劉至翰一人獨挑大樑唱獨角戲。台灣演藝工作者過分迷信個人主義,楊光友即批評,台灣藝人很丟臉,總是「自掃門前雪」,有些藝人出了事會找演藝工會協助,但紅了就不見人影,態度非常現實。
近來,資方與政客不斷結盟,而形成「新政商關係」,面對資方力量更形穩固,勞方勢必也要發展出能與其相抗衡的力量,因此組織力量的發展是不可或缺的。因此,筆者即認為,未來一方面可考慮推動強制所有演藝人員加入工會,在演藝人員遭遇任何不合理對待,才能凝聚組織力量為其發聲;另一方面,更要建立各組織工會與非政府組織的連結,透過民間組織串聯,可望匯整成一股新興的力量,以抗衡資方那頭權力膨脹的怪獸。
幸好,我們的社會總有一群人好為先鋒,才能在看似平靜的水面再掀波瀾,讓我們進而透視那水面下多少不堪一看的髒污。推動藝人強制加入工會正有這樣的作用,讓那群好為先鋒者不致感到孤獨,也讓我們工作權與生存權更有保障。
更正啟事
本社於2009年12月24日於立報刊載之媒大事,因撰稿內容與事實有所出入,原文誤解客家電視台之「獨立」意涵為脫離公廣集團。客家電視台來信澄清,獨立係指「讓族群頻道回歸公共性質、營運自主,獨立於政治與商業干預之外;並希望能儘速修改公視法,讓客家電視台能真正自主、獨立,名符其實成為台灣公共媒體之一員」(詳細內容請參考傳學鬥部落格)。在此傳學鬥向客家電視台及讀者誠摯道歉,未來亦加強查證、編輯、審稿流程。客家電視台來稿
敬啟者:
長期以來,「傳播學生鬥陣」對客家電視台多所關心與支持,非常感謝。惟 貴組織於98年12月24日台灣立報網站、98年12月28日智邦公益電子報所發布之「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中,由田育志先生署名之「醞釀出走的族群頻道」一文,對本台定位與未來方向之報導與事實略有出入,故特以此函說明,敬請 貴組織予以更正。
「醞釀出走的族群頻道」一文於首段提及本台今年於亞洲電視獎創下佳績,同時『也藉由這次機會期盼未來能成為獨立的電視台。』(雙引號內為引文,以下同),後又於第三段進一步解釋『然而,客台及原民台所謂的「獨立」電視台,並非如一般獨立媒體那樣在政治及經濟上自主,而是跳脫出公廣集團,將主管機關轉為客委會及原委會…』。然本台所指之「獨立的」電視台,實意指希望能讓族群頻道回歸公共性質、營運自主,獨立於政治與商業干預之外,而非如文中所解釋「從公廣集團獨立出來」,更從未有要將主管機關轉為客委會之論述。
事實上,客家電視台在2007年改由公視基金會辦理後,終能擺脫原本一年一標由商業電視台承攬之諸多不利與困窘,並連續繳出多張漂亮的成績單。惟因現行法規未臻完善,目前仍是由客委會以採購案方式委託公視基金會辦理,而非如公視由政府編列預算捐贈的方式營運,因此造成諸多定位與管理上之困擾。故本台始終希望能儘速修改公視法,讓客家電視台能真正自主、獨立,名符其實成為台灣公共媒體之一員。
有鑒於客家電視台未來之定位與發展對台灣的媒體生態影響甚巨,此時又正處於公視法即將進行修正之關鍵時刻,故請 貴組織基於對台灣傳播環境之關心,對前述之錯誤報導予以更正。
客家電視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