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大社區爭議 不能有法律假期─師大社區生活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September 01,2014師大社區爭議 不能有法律假期
(編者按:聯合報在上個月刊出文化人羅智成寫的《「例外」也是文化創意的咒語 》後
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8105494.shtml 師大社區馬上也有教授在中時時論廣場回應此篇,我們收錄全文在此,也歡迎大家轉發給更多的人看,謝謝!)
土地分區使用在歐美國家沒有太大的爭議,在台灣違規使用則彼彼皆是,世故的執政者對這些燙手山芋能閃就閃,否則會帶來無窮的麻煩。但民眾的居住意識抬頭,受害民眾若於情難忍,於理無虧,在法令上也可以找到救濟,為什麼還要讓破壞規則者繼續荼毒本是寧靜安詳的住居?
師大社區經過市政府整頓後,商家固然退出大半,但仍有部分違法商家「酒照喝,煙照抽」,擾人行徑一如往昔,令社區居民憂心的是政府立場搖擺,不能斷然地依法行政;而另一方面,寬容派則在輿論造勢,認為「在生活中為了樂趣、自由、逍遙與感動」,政府不必急著用強制性法規來解決問題,須有「理、法放假的時刻」。問題是,你的樂趣是居民的痛苦,你的感動是居民的嫌惡!
社區的建構、發展,是生活中許多細微的互動,在這裡存在著居民自尊與互信的網絡,正因如此,信賴感的缺乏就是一場災難。社區不是不食人間煙火,並不反商,但需要的只是零售經濟,所以連鎖店在美國常遭居民的反對而黯然從社區撤出。這些連鎖店的入駐合於法令規定,尚且如此,遑論不合法的業者。在美國賓州一個社區,這裡的商家外觀要漆成什麼樣的顏色,還會先和社區協會商量,看看什麼顏色和社區的整體最搭調。
因為不需要,所以即使是合法的美國連鎖店也須從社區撤出;因為不需要,所以師大社區居民要求巷弄中不合法的商家遷離。強行帶來不需要的事物,是信賴的撕裂,一大群外來消費者的闖入,對居民來說,自己就像被觀看的動物沒兩樣。你會說這裡的人比較高貴,是天龍國子民,但別忘了即使在開發中國家合法的觀光客麇集之地,住宅區居民都會有同樣的抱怨,何況巷弄中存在的不合法商家。生態環境是當代社區最核心的價值之一,在這一規模最小的生態實踐場域中,身體力行的居民必須為這一核心理念日夜煎熬。
主張寬待違法商家的神主牌是巷弄文化,這裡的巷弄文化有創意、有亮點,是台北人的驕傲,值得向世人推銷,果然消費者也頗買帳。但巷弄文化不必太吹噓,只是裝點佈景,就戴上文化這頂大帽子,這是文化的大貶值。文化是居民生活的累積,重要的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文化底蘊靠間時的推移而有了特殊的廣度與深度;然而這裡的巷弄消費,不是居民生活的一部份,而是供遊客來尋歡,這樣的社區巷弄哪有太多的文化成份?日式也罷,歐風也罷,和鄰居、樓上能成為和諧的一體嗎?如果不能,只不過是外來移入的消費文化的一環,和苗栗準備蓋客家土樓有異曲同工之妙,同樣是山寨版的贗品。
社區營造須由下而上,如果缺少居民的參與,就變成「被營造」,真正需要社區營造的是最堅困地區如破產的美國底特律,政府與民眾努力地讓已頹圮的社區重生,在台灣則是偏鄉、被遺忘的角落,那裡最需要資源的挹注。台南市鹽水的「台灣詩路」,僅憑少數人之力及有限的經費,已造就出一個小有格局的社區營造範例,如果能獲得像對待台北人那樣的關愛眼神,可能會更具規模,在那裡是生產、生態、文化的有機結合;反觀從台北看天下的社區營造觀點,多的是錦上添花,多的是商業包裝,上述的生產、生態、文化 層面不知道還剩下幾分?
師大社區高漲的居民意識,清楚地要求常規須遵守,不能有法律假期,就像法老王告訴摩西,他的子民可以離開埃及但不能離開太遠,但摩西不為法老王所惑,就是要出埃及,到迦南地,這是真理不容轉彎、打折的啟示錄。現在市政府已作了半套,順勢而為,近情又不悖理,且有凝聚的社區意識作後盾,這是一個為社區整頓立下良好示範的絕佳機會,我們不懂市政府還在猶豫什麼?( by 葉老師,民間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