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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報時間: 2009-06-10 05:00:00 / 報主:南方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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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文章摘要
     

記載六四事件最完整的書籍《六四日記》

     

作者:圓指蛋

封從德的《六四日記》在八九民運滿二十年終於出版了,想談論這本書有兩個原因,第一,香港今年出版劉剛的《天安門,路在何方》、趙紫陽的《改革歷程》等十多本六四書籍,但此書卻是台灣今年唯一出版的六四書籍。第二,六月一日是此書在台灣的新書發表,但卻僅有公視一家媒體報導,以民主自由自許的台灣竟然對追求民主的六四如此冷漠,不免令人沮喪,因而逆流想談這本最值得追憶六四二十週年的好書。分享四個值得推薦的理由。 

誓言中共不平反六四就不踏上中國土地的普林斯頓大學著名歷史學家余英時在此書的序寫道「在我認識的六四參與者中,從德是最特立獨行的一位。他參加六四出於偶然,但他內在的動力則是始終一貫的」這句話可從封從德替世界日報寫了一篇專文【21名通緝學生今何在?】看出端倪,這些被通緝的學運領袖,也僅剩幾位繼續全力推廣中國民主人權,而封從德則是最執著的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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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向世界知名科技大學,需要文化來奠基——致雲林科技大學校長的一封公開信

     

作者:雲旭樓保存推動聯盟

校長您好:

非常欣慰校長您接續前校長的棒子,來雲科大主持校務,憑藉校長在台灣最頂尖學府—台大的經驗,想必一定能夠提升雲科大的學術水準與優質校風,學校能夠獲得更多的矚目與肯定,不僅是學校全體師生的光榮,雲林地方也會有所沾光,實有助於雲林的地方發展。同時也對校長提出的辦學理念「理論與實務互為表裡,人文與科技相得益彰」頗為認同,作為知識份子應當對社會有更多的關心與參與;國際頂尖大學對於人文的重視更不在話下。非常期盼您希望讓雲科大成為負責性和世界知名度的科技大學的藍圖可以早日落實,這不僅是校內師生的福氣,也將會讓雲林所有縣民同感榮焉!

近一段時間,得知校內「雲旭樓」將要拆除以興建「台灣文化資產暨綜合教學大樓」的消息,引起許多雲中師生、校友以及多位專家學者的不捨與關切,也特別回到雲旭樓舉辦活動來分享往昔在雲旭樓生活的生命經驗以及闡述雲旭樓保存的價值與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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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約!下一步?

作者:林欣怡(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

今天(2009年5月14日)是馬英九總統簽署「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日子,外交部費心舉辦了一個簽署儀式,除了立法、行政、司法三院院長及外交、法務部長於現場見證兩公約簽署外,更邀請了各國駐台使節、立法委員以及部份NGO代表出席觀禮;但同時台北賓館外也有民間團體包括集遊惡法修法聯盟、 綠黨、野草莓、台權會及民間司改會等團體在現場抗議,他們認為「馬總統,騙很大!?」

作為在現場觀禮的 NGO出席者,我有種精神錯亂的感覺!一方面,看到總統對於兩公約的慎重(舉辦這麼隆重的一個儀式來宣示);但另一方面我更知道,在場外抗議的人權團體,他們說的也是事實。或許馬總統對於兩公約能夠在他任內簽署非常高興,不過,仔細來檢視,他真正兌現了承諾嗎?或者還有待觀察?

◆根本沒施行?!

兩公約及施行法於3月31日立法院通過,兩公約的施行法已經於4月22日公佈完成立法程序,根據施行法的第八條「各級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有不符兩公約規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改進。」再加上兩公約於今天簽署,因此政府所有的立法、行政都應適用兩公約?我們可以預期兩年內台灣的法律會完全符合兩公約的規定?

但如果我們再仔細看施行法的內容,一般立法習慣通常法規的最後一條是施行日期「本法自公布日施行」。但施行法第九條有一個明顯的伏筆「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這代表的意思是什麼?意思是施行法雖然通過及公布了,但哪個時候要施行這個法,必須等行政院訂定。這不又是回到了起點?

◆政府各級單位準備好了沒?!

今天的簽署儀式上,馬英九總統還有一個重要的宣示,那就是要由法務部負責,在今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前,針對所有國內法令做一個清查,看看是否符合兩公約精神。這是所有公民社會應該繼續監督的。因為過去行政院也曾要求過各部會清查各自的法令是否符合兩公約精神,但當時清查的結果竟然是:只有一些條文有小部份的瑕疵!如果政府官僚的心態不變,即便公約批准了,法務部會在12月10日端出怎樣的報告來,實在令人擔心。

◆死刑的適用必須非常嚴格

最後,再回到死刑的議題上。根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對於生命權的規定,死刑的適用應該只用於最嚴重罪行的懲罰,未侵害生命法益的犯罪不屬於「最嚴重罪行」,不應該判處死刑;但即便是侵害生命法益的犯罪,我們認為也應該有量刑辯護的程序,對於所謂是否為最嚴重的罪行、該判怎樣的刑罰做辯論。我們希望所有的法官和檢察官,本於職權能夠真正落實這項條約內容的精神。

◆廢除死刑才是ICCPR的核心意含

最值得注意的是第六條第六項,它說「本公約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而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意思是,雖然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沒有要求締約國廢除死刑,但是長期來看,廢除死刑的目標才是這項條文的核心意含,因此不希望大家用這個條文來做為該國延緩或阻止死刑廢除的理由。

當然,如果要更進一步,就是要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力國際公約第二任擇議定書,因為其第一條就清楚規定,「在本議定書締約國管轄範圍內,任何人不得被處死刑。」以及「每一締約國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在其管轄範圍內廢除死刑。」

全世界的國際反死刑組織繼2007年、2008年推動聯合國通過停止死刑執行(Moratorium)的決議後,今年的重點工作將是推動各個國家批准第二任擇議定書。我們期待馬英九總統能夠更進一步,推動批准第二任擇議定書,這樣才能夠說,台灣是真正人權先進的國家。


◆延伸閱讀:
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簽署兩公約批准書之後(黃文雄)‭
兩大公約之通過,只是台灣邁向國際人權標準的第一步!(台權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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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八十九 期 2013.09.06 2013 年 CC 全球會速記@【創用CC電子報】
【南方】當總統毀憲亂政,這是我們能做的小事...(文化元年基金會籌備處)@【南方電子報】
主題文章摘要:

面對日益超載的政府暴力,身為藝術文化工作者,應面向生存與創作所立足的人民與社會,我們無法再繼續沉默。9月29日我們願意站出來,參與關廠工人發起的「包圍馬英九行動」,一同聲討馬英九總統與國民黨籍各縣市首長、高層官員;我們的聲援與加入,是身為公民的我們,阻擋馬總統主政五年來不斷擴張的政策暴力,善盡應盡的本分。9月29日,請穿著黑衣、帶一雙破鞋,與我們一起行動!(本文責任編輯:白佳琳)

 

 

 

活動訊息:

  

 

929包圍馬英九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

 

 

     

 

關於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目前為多個在1996-98年遭到惡性倒閉的自救會所組成的,包括聯福製衣、福昌紡織電子、耀元電子、興利紙業、東菱電子、太中工業等自救會。

 

簡介

1996年全國各地爆發惡性關廠風潮,後來各自救會組成「全國關廠工人連線」,包括聯福製衣、福昌紡織電子、東菱電子、太中工業、東洋針織、路明電子等自救會,發動激烈抗爭,例如軟禁老闆、臥軌、絕食等,要求監督退休金失職的勞委會「代位求償」,先將資遣費、退休金發給工人,再由國家向老闆追討。勞委會為了安撫抗議群眾,於1997年7月推出「關廠歇業失業勞工促進就業貸款」,以貸款形式發給了「代位求償」的金額。16年後,勞委會卻到法院告工人,要求工人償還「貸款」。

 

於是各自救會重新運作,加入了1998年擋大專聯考考生抗議的耀元電子自救會,以及苗栗地區的興利紙業自救會。串連抗議勞委會的惡劣討債行動。

 

活動

 

9月29日(日)國民黨開19屆全代會地點在國父紀念館,黨主席馬英九將在上午進行黨主席就任,所有重要政治人物都會聚集。可謂天賜良機!

 

全國關廠工人連線邀請大家,藉由這個機會站出來展現人民力量。

 

9/29(日)下午兩點,請身穿黑衣在捷運國父紀念館四號出口會合!

 

 

 

 

      

         

         詳情請見

 

 

 

 

【講座】

NEW學生運動/者為什麼(不)重要——從《自由之夏》談起(9/25)

 

NEW【環境倫理與生命教育全台巡迴講座第6場】講者:駱以軍  講題:狗臉的歲月(10/5)

 

 

【活動】

NEW【2013華山藝術生活節】藝同作伴(10/10-11/3)

2013年台灣社會研究學會研討會年會「重返民間:從規範性論述到在地歷史解釋」(10/5-6)

影響‧新劇場【游‧戲計畫Ⅱ─藝起Play

 

 

【徵件/徵人】

NEW我愛原住民志工計畫

 

【放牠的手在你心上】第二波書寫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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