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登記音樂展演空間業之後(傅鉛文)─南方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anuary 27,2014主題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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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音樂展演空間業之後
作者:傅鉛文(The WALL Music執行長)
很幸運的,在這個以經濟為上的國度裡,透過經建會的幫忙,很迅速的去年就新增了一個「音樂展演空間業」,來讓各家所謂Live House登記設立。
不過登記歸登記,去商業處登記成音樂展演空間業之後,還有更多奮戰緊接著要開始。
在此我們都以店家都去登記成所謂音樂展演空間業作討論,登記其他業別就暫不討論。
都發局:土地使用分區,住宅區還是商業區?住宅區又有細分:住一?住二?住三?不同的區域都有不同的營業管制,能夠使用的行業別都有限制。至於行業別,當然有一些具體的描述,按照法規的認定,大部分住宅區都無法經營展演空間業這樣的業種形式,除非有壓力迫使單位從寬認定,但一旦認定哪個等級以上都可以經營音樂展演空間業之後,不到這個等級的也就無法設立。
建管處:建築物使用執照,使用類別是哪一類,安全強度到哪一級。這都是當初房子蓋的時候申請的,要變更也可以,建築師簽證所花費的金額與可能必須改造建物的花費都非常可觀,有錢的話可以去弄,但有錢人真要弄,肯定還是直接買一個好用的商業建物。問題是「音樂展演空間業」要在哪個等級以上才能設立?這牽涉專業也牽涉到認定問題。
消防局:消防檢查是基本的。問題比較大還有公共安全申報,細節多到很可怕,就我出門逛街經驗,大部分場所我都可以抓到毛病(也許我該兼差當檢舉獎金獵人?)展演空間業肯定會被認定是高標準的,但多高標準?這也是看人認定,若有壓力之下產生一個較為寬鬆的前例,才會讓後面的登記業者容易處理。
環保局:大概就是噪音之類的規定,這部份是女巫店以前有的問題,就我所知現在各店家在這方面都不是重點了。不過一般辦過戶外活動都知道,台北市幾乎因為這問題沒地方可以辦活動。
衛生局:有提供餐飲當然也就有廚房、吧台等管理規定,不過這對大家來說都算好解決。除非你要開火供餐,這方面是比較麻煩。
稅捐處:歸類哪種稅別?稅率?我們這種勢單力薄被歧視的行業,動不動都要被科十幾%的稅。
這麼多規定,其實重點都是政治問題。如我以前常常提的,7-11賣酒可以,因為煙酒零售簡單,管制不嚴,但只要你設席,就稱為飲酒店業,我就好奇,7-11現在很多據點都有提供座位,那這樣是不是要算飲酒店業?你延伸下去台灣各行各業都有面臨許多不合時宜法規的問題,問題只在於是否會有民眾檢舉以及執政者執法方式,制度其次、人治在上,當大部分民眾聽到鼓聲、看到年輕人喝酒就想檢舉就覺得會出事有問題的時候,只要你想檢舉一定都可以找到名目,一檢舉起來沒完沒了,任何業者都會煩的,何況是我們這種沒什麼暴利的行業,誰想像開酒店一樣一天到晚被查。
7-11不會被檢舉,人們愛它。還有很多行業違規也都不會被查。整個師大夜市地區如果真要按照法規,全都要被清空了。台大溫州社區真要按照法規,恐怕真的會成為bed area,只有回家睡覺的人。
所以我不斷的強調,這是文化的問題,這是政治的問題,只有凝聚更多人的支持,形成更大的力量,才會讓更多人認識這個文化,進而欣賞、支持這個文化,從而減少保守派民眾的影響力,才能讓政府採取寬鬆的法規面對音樂場所、活動,才能讓音樂在這城市多一點可以呼吸的空間。
2006年的Live House合法化運動取得了一定階段性的成果,讓大眾讓政府認知到並正視Live House的價值(如今至少我們不用去捍衛Live House的文化價值),如今又是另外一波的開始,相信大家一起拼一下可以再往前跨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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