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新政府上臺要撥亂反正」!
在這裡順便說一下,某委員對前面幾次會議記錄不滿,認為自己的話沒被好好記錄下來,一直要求要他的發言詳細記錄下來,最後在他的強力要求之下,這個小組會議的會議紀錄竟然採取「逐字稿」!造成行政人員的一大負擔。話說回來,也幸好有這些根據逐字稿的詳細會議記錄,我才能在此引用委員的發言。(補充說明:後來專案小組正式的會議紀錄,是根據逐字稿再整理的,如文字潤飾、刪掉贅詞、補足語意等。此外,委員常無法抽時間看逐字稿,最後的紀錄錯誤很多,相信後人若要研究,一定頭痛不堪。)
在第四次會議,某委員有如下的發言:「今天國文與歷史課綱被提出再修訂,不是那麼簡單的問題,而是新政府上臺要撥亂反正」(第四次會議記錄,頁4;粗體,係筆者所加),「很多人主張民主、民調,我坦白說『沒有知識就沒有民主』」(頁9),「今天為什麼課綱重新修訂,大家心知肚明,不必打馬虎眼,如果不要修訂的話,國家教育政策從李登輝、陳水扁以下就偏差了,原來的98課綱是不經過這過程的,為什麼重新修定是因政策不同,所以召集我們來研議討論,今天不是單純的高中老師的教學問題」(頁9;粗體,係筆者所加)等。針對他的發言,我說,我想回應該委員:「(一)以程序正義而言:歷史98課綱在教育部最後一次會議是沒有被質疑的,但歷史98課綱到最後被擱置,被和國文連帶擱置,要說程序正義,這才真正沒有程序正義,這是為甚麼我們今天在這裡不應大幅度修改,因我們『研商專案小組』委員會正當性不夠,若要有點正當性,就是我們要作一些合理的修改,我們應該在此架構中調整,使修訂結果讓大家能接受。(二)關於專業,我認為『研商專案小組』」應以專業為主,我質疑小組中有非歷史專業的委員。」(頁9)這位委員回稱:「我的背景雖然是非歷史系,但研究臺灣史我最早,……」(頁9;粗體,係筆者所加)如果這位委員研究臺灣史最早,那麼吾師楊雲萍教授,以及曹永和教授、王世慶教授都比他晚喔。
暑假小組沒開會,理論上甲、乙、丙案要各自在該案主張的教授時數中規劃課綱的「單元」、「主題」、「重點」。甲案擬稿人是:王曉波、翁嘉聲、孫若怡、伍少俠。乙案擬稿人:廖隆盛。丙案:王文霞、周婉窈、林桂玲、林秀蓉。王文霞教授的專長是西洋史,丙案沒有中國史專家,我於是私下請我先生陳弱水(臺大歷史系教授)幫忙,他看過甲案的中國史最初草案,嚇一大跳,認為退回三、四○年前的舊觀念,完全不考慮新的知識成果;雖然他很忙錄,還是同意幫忙。暑假我和陳老師、竹北高中林桂玲老師,到高雄和高雄中學林秀蓉老師,以及來自臺南的王文霞教授會合,就「1:1.5:1.5」的學期配置,討論中國史和世界史的課綱,花了兩個工作天(08/27-28)。由於甲乙丙案,臺灣史都占一學期,我不必重擬課綱,但我想我總要做點事,於是仔細將98課綱的臺灣史看過一遍,作點修訂。
甲案的臺灣史,表面上好像更動不大,不過,細看的話,就可看出很多問題來。我曾提出一份書面說明分別指出甲案中國史和臺灣史的問題,中國史不談,甲案的臺灣史,摻雜很多非學術性的主張。幸好高一上教授臺灣史的學期配置一直是這個專案小組的共識。
甲案的臺灣史要從《三國志》和《隋書》教起,將98課綱的「說明」:「有關臺灣史事的明確記錄始於近四、五百年前,但在有記錄以前,臺灣島早已存在,並且已有人群居住」,改為「有關臺灣史事的記錄始於三國、東吳與隋代,但……(下同)。」(按,「三國、東吳」並舉,係甲案原文,此一錯誤,筆者無法替他們改。)「夷洲」和「流求」到底指何地,是一百三十年的爭論,沒有定論,88年以前,國立編譯館《高級中學歷史教科書》(部編本)一概主張「夷洲」和「流求」就是臺灣,標準寫法是:「夷洲即臺灣,這是中國經營臺灣的開始。」請注意「經營」兩字。其實就算《三國志.吳書》的「夷洲」和《隋書》的「流求」都指臺灣,不要以為對兩岸關係有利,這才是弄錯了,這代表臺灣和中國一開始關係就不好。你看它(吳國)「但得夷州數千人還」,怎麼「得」的,由於文獻本身很短,我們不清楚,夷洲這邊恐怕非自願居高吧。再看看第二次「交手」,那就更慘了。《隋書》說,陳稜將軍「擊走之,進至其都,頻戰皆敗,焚其宮室,虜其男女數千人,載軍實而還。自爾遂絕。」「其都」是指流求的都城,每次作戰,流求都被打敗,然後陳稜「焚其宮室,虜其男女數千人」,這可是用擄掠的喔。「載軍實而還」,是把他們的軍備物資搶劫一空而還,「自爾遂絕」,從此就沒有再來往了。如果要從這裡導引出,中國自古以來就領有臺灣、「經營」臺灣,是不是「頭殼壞掉」(thâu-khak pháiⁿ-khì),要把臺灣小孩的頭殼教壞掉?(詳見文末附件二第七次會議紀錄周婉窈發言紀錄)
將來新小組若採甲案這條說明,只能說部編本還魂!威權時代歷史教育大復辟!
五、會議的「膠著」與「非常狀態」
如前所述,98歷史課綱是被「連帶擱置」,某委員也坦承他代表「有疑慮的少數」,且直言這個小組就是「新政府上臺要撥亂反正」,這樣的會注定很難開。此外,這位宣稱「新政府上臺要撥亂反正」的委員老是在程序問題上占用很多時間,例如到底會議記錄怎麼記;即使決定採逐字稿方式,也還要爭是否分點紀錄或按照發言順序紀錄等等。
由於會議本身花很多時間在非關實質的問題上,導致準備報告的委員嚴重被耽擱,第七次會議快結束時,丙案一位擬案委員要求延長,讓他報告丙案世界史的部分,用掉最多時間的委員不同意,好不容易才延長半個鐘頭。(第七次會議記錄,頁29、33)她等了三次會議才輪到早已準備報告的部分!
從四月開會開到十月,這個會進展很慢。第八次會議也一樣,前半個鐘頭都是某委員吵著要我道歉,他咬定我說他非歷史專業,其實,我並沒明白說是他,是他要對號入座。前面提過,在第四次會議,我曾指出:「關於專業,我認為『研商專案小組』」應以專業為主,我質疑小組中有非歷史專業的委員。」(第四次會議記錄,頁9)這位委員很在意我這個發言,他在後來的一次會議帶來他的著作目錄,分發給所有委員,要大家「審查」他的資格,我當時心想:一個人是不是某個領域的專家,哪裡需要自己提幾頁著作目錄來跟同行證明?猶記得第七次會議開始時,他一直抓住這個問題,一定要我道歉。幸好幾次都是廖隆盛教授化解僵局。其實真正直接說他非歷史專業是黃秀政教授。
那是第五次會議(07/20)開會之前的事。當時我發了兩份針對甲案臺灣史和中國史的商榷文件,名稱分別為「關於甲案高中歷史第一冊更動之處的看法」與「關於甲案中國史部分(第二、三冊)的一些評議」,黃秀政教授一來就拿去看,看得很認真,認為這才是「學術的討論」,結果引來該委員的不快,兩人吵了起來,吵了一陣子,黃教授又對該委員說:「周婉窈教授這一份意見是一份真正學者寫的意見」(指上述兩份文件),認為該委員的甲案「根本不是歷史學的」,該委員當然很不服氣,黃秀政教授還直接挑戰他的專業,爭吵的詳細內容在此就不細表了。我其實從沒直接說過哪位委員非歷史專業,只是看到討論方向走偏時,不斷在會議上呼籲要回歸專業,結果那位委員每次都拿這件事來找我麻煩。
有一次會後,一位高中老師說,他聽到「他們」的策略就是想拖;意思是,只要拖過我們這個會委員的聘期(2009年12月31日),若沒有結果,教育部就可重組委員會。不管這位老師的消息來源是否可靠,如以會議老是因一些程序問題而陷入膠著來看,這個說法讓人覺得有某種程度的可靠性。若就目前組成的新小組而言,一下子增加九人,和繼續延聘的十位相比,約占到一半,召集人也是新聘的,讓人更加相信「拖招」之說了。
「非常狀態」最明顯的一次是,第六次會議預定於九月七日召開,四日下午,中教司司長請人來電,要我和他聯絡。在電話中,他說要找我吃晚飯,我一向不喜歡飯局,因此問說,有什麼事要談嗎?他表示希望我們不要表決,就接受甲案,早日有個結果,他甚至還提及88課綱,我當時突然警覺起來,聲調高起來(自己都覺得有點「厲聲而言」),我說:您知道88課綱是什麼嗎?臺灣史放到中國史中教,怎麼可能!他才沒再繼續講,當然飯也就不用吃了。第二天,某委員問我是否也和若干委員一樣,「接到中教司相關的關照」?他表示,他的感覺是教育部已屈服來自上面的壓力,急著要委員會接受甲案,若開會時,有人強勢干擾議事,要求接受甲案,他打算當場宣布退出委員會,我說我也會退出。結果那次會議在緊張的氣氛中勉強還能進行。
沒幾天,鄭瑞城部長就被換下來了,吳清基上臺。讀者諸君應該記得八八水災過後,有首長和救災不力沒有關係,卻被換下臺,鄭瑞城就是最莫名其妙的例子。有人判斷有兩點原因,一是招收陸生的事,他不夠積極,一是98課綱遲遲沒進展,有些人對他很不滿。如果這個推測屬實,我們還是他下臺的因素之一呢。既有今日,當初鄭部長就不該連帶擱置歷史科,讓我們這麼辛苦!我因此患上高血壓,還服抗焦慮藥;也有委員每次開會隨身攜帶「救心丹」。
六、甲、乙、丙案
這個專案小組由不同的委員分別擬了三個案:甲、乙、丙案,若不是高中歷史老師,想必不容易弄清楚。在這裡,我想簡單說明一下,我何以支持丙案。教高中歷史的老師,應該比較了解技術性問題。
首先,第三次會議只有甲案和乙案時,突然要表決,我匆促之間幫兩位高中老師弄出丙案,第四次會議,既然能透過表決推翻「1:2:1」的甲案,重新「比案」,我又決定留下來,必須選個案來支持。乙案維持95、98的「1:1:2」學期配置,中國史從盛清教起,清以前放到高三上,我其實也能贊成。高三上下兩學期,歷史課在社會組是必修,一週三小時,比起高一、高二每週二小時,多出一個鐘頭來。乙案提案人廖隆盛教授認為歷史教學要詳今略古,他指出中國(大陸)其實也是先教中國近現代史,古代史最後才教。這是我第一次聽到這種先後顛倒的教法,問題在於「中國能,臺灣不能」!廖老師的主張,在會議記錄中講得很清楚,我就不替他代言了。在整個98課綱開會過程中,我深刻認識到廖教授是很有理念的,只是他的主張,外人看來可能太激烈,容易遭受「腰斬」中國史的批評。
由於我判斷乙案被高中老師接受的可能性較低,且某委員表明就是要「撥亂反正」,本會又無法在一開始即確立「小修」的原則,弄到必須與「1:2:1」比案,在這種情況下,「1:1.5:1.5」的丙案看來還有競爭力,且第一回問卷也是最受歡迎,因此,我感覺別無選擇,遂參與丙案的設計。此外,就教學內容而言,雖然世界史縮短為1.5學期,實際上並非就是縮短0.5學期的分量,因為本來98課綱就有一部分的中國近代史編到世界史部分,也就是說,98課綱中的中國史其實也不止一學期。由於高中老師反映混編到世界史的中國史,很不好教,如果將那些內容再抓回中國史中,實際上中國史並非增加0.5學期,只是比原來多一些而已。而且丙案的世界史不是從兩河流域教起,而是從十字軍東征教起,之前的放到高三上學期教(原本98高三上是歷史專題)。因此,整體來說,世界史是2.5學期,雖然高三上的歷史課在自然組是選修,我認為,全國高中生(自然組和社會組)若能學習十字軍東征以後的世界歷史,其實也不錯;社會組的學生到了高三上則有機會讀較古代的世界史,打下基礎,「培養國際觀」,有助於日後從事人文社會性質的工作,也未嘗不好。如此,世界史總共有2.5學期,也可以寫得比較詳盡。
為了能夠擬出理想的「1:1.5:1.5」課綱,八月下旬我和陳老師到高雄兩天,和王文霞教授、林秀蓉老師、林桂玲老師開會討論丙案課綱。會前我們都先做好準備,見面時逐項討論,重點在中國史和世界史,因為中國史由1變成1.5,世界史由2變成1.5,且改為從十字軍東征寫起,變動相當大,不能不仔細思考和討論。至於臺灣史,不管甲、乙、丙案,都維持一學期(高一上),我尊重95、98臺灣史課綱都已經過公聽會等程序,沒做太多更動,基本上只是將說明改得更清晰,且在必要的地方加入原住民議題(我發現原住民還是少了一些),並增加若干小課題。
七、丙案修正案
由於會議開得很沒效率,進展很慢(王文霞教授等了三次會議才得開始報告丙案世界史),廖隆盛教授為了加速這個會的進展,提出一個想法,說他願意放棄乙案,改而提出「丙案修正案」,希望可以有個結果。
按照會議的決議,我們這甲乙丙三案都是要發給全國高中老師來進行問卷調查的,廖老師認為其實98課綱都調查過了,高中老師的批評可歸納為兩點,一是高三的專題太難,二是中國史教不完,而目前甲案和丙案在課程安排上都可以解決這兩個問題──中國史教學時間增加;高三上的專題改為高二下必選課沒上完的世界史,就只剩高三下有專題。他認為不必再調查(實在沒有時間了),如果以丙案為底,在時間上採取彈性作法,或許可以解決目前的僵局。這個時候,國文科已大致出籠,文言文採取45%到65%的彈性作法,也就是讓教科書出版商和學校自行決定到底要教多少文言文。可能受到國文科彈性作法的影響,廖教授認為甲案就是要爭中國史2學期,那麼,如果我們丙案稍微讓一點,也就是中國史可教1.5到2學期,反之,世界史亦然,那麼,就可以滿足甲案委員的要求,這樣比較有可能早日定案。
廖教授事前有和我們丙案四位委員提到這個構想,我們基本上接受,但前提是須以丙案「1:1.5:1.5」的課綱的「單元」、「主題」和「重點」為基礎(當時中國史、世界史的「說明」部分還沒擬定,要等問卷調查後,哪案勝出後才擬)。第八次會議在丙案終於報告完畢之後,廖教授當場聲明放棄乙案,提出「丙案修正案」的構想。這個修正案提出後,引起很多討論。關於教科書方面,我們指出書局可以編三至五冊歷史教科書,由學校選擇,本案擬案的一位老師說明:「……這裡也有可能是中國史變成1冊,臺灣史一定1本,有可能中國史2本,世界史2本,那也有可能中國史1本,世界史2本。」(第八次會議記錄,頁34)最後歸納為三到五冊,也就是,如果按照「1:1.5:1.5」的學期配置,可以編成三冊,也就是臺灣史、中國史、世界史各一冊,後兩者厚一點就是;也可以中國史編成二冊,世界史編成二冊,總共五冊;四冊的情況是,臺灣史一冊,中國史一冊,世界史二冊,或反過來,臺灣史一冊,中國史二冊,世界史一冊。
我們接受「丙案修正案」,代表我們在教學時數上對甲案的退讓,但是我很擔心,這個退讓會被誤解為內容的退讓,因此一再發言確認這件事。我的發言有:「我們的想法是,不管他編幾本,他都要把1.5課綱的內容編入。」(頁34)最後我又提問:「不過我想,是不是再澄清我對修正案的理解?就是說,假如這個修正案大家都達到共識,高一、高二還是依我們提出來的課綱,還是1.5學期,只是說在編的時候可以有彈性,我想再確認這一點,而不是說可以不按照丙案的課綱。」吳召集人文星回答說:「廖委員的精神是這樣子,他現在有確認。」(頁38)
第八次會議的走向是放棄向高中教師進行問卷調查,轉而制訂「丙案修正案」,也就是以丙案課綱為內容,學期配置則採彈性作法,中國史和世界史都可教到二學期,由學校決定,教科書要編幾冊則由書局決定。我們丙案委員則被要求於下次會議提出修正案的具體內容。為此,我們擬訂一個彈性學期配置表,在擬訂過程中,兩位高中老師建議中國史的學期配置是1.5至2,世界史則是1至1.5,我提出疑問,指出按照廖教授的原意,世界史也應該可教至2學期,兩位老師認為這樣圖表看起來會太複雜,不易為人接受,而且可能無法滿足甲案委員們的要求。兩位林老師認為只要能守住丙案的課綱,也就是不管中國史、世界史要教幾學期,一定得包括我們丙案的1.5:1.5課綱,這樣一來,其實世界史也很難只教一個學期。我信賴兩位高中老師的判斷,也就沒堅持一定要將世界史可教1.5至2列入圖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