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貼了孩子標籤?─人本教育基金會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July 30,2019人本教育札記1月份331期《一道彩虹,各自表述?》
人本教育札記1月份331期《一道彩虹,各自表述?》
「只能夠講六色彩虹,講七色彩虹就要道歉,就要被霸凌!」隨著擴音器的廣播聲,一個手持「七色彩虹旗」的人出現,被一群拿著「六色彩虹旗」的人攻擊,縮到角落。
二○一六年十二月十日,捍衛家庭學生聯盟、搶救台灣希望聯盟等反對同性婚姻的團體,在立法院前演出這麼一段行動劇;搭配著「假彩虹,真霸凌」、「彩虹恐怖」等標語,直指同志平權運動中常出現的六色彩虹旗是「假的」彩虹,以假亂真,將「真的」七色彩虹霸凌得毫無回手之力。
無論彩虹是幾色,當人們揚起同志彩虹旗,都是要宣揚尊重多元、性別平權的理念;但對某些人來說,那道彩虹卻是在排擠他們「天生自然」的存在。一道彩虹,為何會有不同的表述?各自表述的人們,彼此的差別是什麼?
差異或許不難明白。
有人說,同性戀、異性戀本質上就不同,不信你看:異性戀被同性戀告白時,不都無法接受嗎?也有人說,更無法被接受的是:同性戀並非天生,而是後天形成,違反自然定律。於是就有人說,不自然的事,卻會導致小孩沒有爸爸或媽媽,破壞家庭倫常,令人難忍!
三段敘述,一段一段地把彩虹兩端的人越拉越遠。
我們認為,一道彩虹下,縱使有各種表述、各種差異,也該試著釐清差異、反思表述。一味指責對方是「假彩虹」,不會讓己方的彩虹更被人認可。
要點在於:即使不同性向的人確實有本質差別、即使性向是後天生成、即使傳統家庭結構會有所變動-難道,就該有人因此被指為「不應享有權利」?做出如此指控者如何能理直氣壯?而不同意者又如何思考人的權利?
到底,彩虹兩端的群眾,對人、對權利的看法,根本差異在哪裡?
要回應這些問題,唯有面對面懇談。本期,是我們與雙方的談話紀錄。
邀請您一同來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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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誰貼了孩子標籤?
◎李佳燕
一位婦女戴著口罩與太陽眼鏡進到診間,我完全無法辨識她的面容,很明顯的,這也是她的目的。當她脫掉口罩與太陽眼鏡之後,我看到一張左眼圈腫起瘀青、擴散到整個左臉頰的清秀臉蛋。
長期參與婦女運動與家庭暴力的防治,我不是第一次看到這樣的景象。聽著她敘述被毆打的事由與經過,我的心像被萬箭射穿,從未如此沉痛過。
她在一個公開的場合,為了安慰家有過動兒的父母們,因此告訴大家她的兒子也是過動兒,而且已經持續服藥治療了五年。後來被先生知曉,竟然因而被痛毆!
她的兒子上小學之後,作業總是寫不完,考試成績差,又經常與同學起爭執,母親本希望慢慢教導孩子,給孩子時間,讓孩子適應學校,並學習與同年齡孩子相處的眉角。但是父親堅持不能等,必須立刻就醫服藥。這孩子是在父親的堅持,母親無力反駁之下,踏入看診服藥的童年人生。
先生對她嘶吼大罵:「我好不容易把我們的孩子,藏起來藏了五年,不讓別人知道我們的兒子是一個在看精神科、吃精神科藥的病人,妳卻公開告訴其他不認識的陌生人,妳這種母親是何居心?」
為什麼注意力不足過動的孩子,是要被人藏起來的?父母不願意讓他人知道,是因為害怕什麼?擔心什麼?為什麼這個疾病被視為一種污名?
後來,在一個演講的場合,當我講完「另類角度看注意力不足過動兒」時,一位母親站出來分享,但是才開口,便淚如雨下,她說孩子有服用過動兒的藥物,但是她不敢告訴老師,一直欺騙老師孩子在吃的是維他命,因為擔心孩子被老師貼標籤。
究竟當老師知道學生是注意力不足過動兒時,會有什麼樣的想像與態度?會被貼上什麼樣的標籤?
我曾經在一間小學對一群父母與他們的過動孩子講述過動兒,在講的中途,我問眼前七、八位拼命回應絕無冷場的活潑孩子:「你們喜歡被說是得了一種叫過動症的病,還是喜歡被說是調皮搗蛋?」結果,大家異口同聲一起回答:「調皮搗蛋!」我曾經問過無數的父母,同樣的問題,請他們猜猜看,孩子喜歡哪一個答案?結果,父母猜得零零落落,不敢肯定。我也問過老師們,老師們大多小聲地回答:「過動症?」我總是調侃這些老師:「老師很像大人喔!離小孩有一點遠啊!」
在學校的氛圍,有病,尤其是頭腦的病,很難逃過被嘲笑的命運。生病,是一種殘弱的象徵,人類對殘弱者,或歧視,或扶助,在於人的特質,也在於人們親眼見到他人之疾苦,所引發的憐憫之心。偏偏注意力不足過動兒,毫無可勾起他人惻隱之心的外顯表現,他們的行為,反而是容易激發群起排擠的後續效應。相反的,一個調皮搗蛋,惹事生非,讓老師頭疼的孩子,卻有一種草莽英雄的氣慨,在老是被老師處罰的同學群心中,存在某種被肯定的地位。
許多專家都聲稱,這些好動不守規矩的孩子,一旦被診斷是過動兒,而不是不乖不聽話,會因此有得到救贖的感覺。可是,我在診間看到的卻是相反的情景,孩子們並不歡迎被診斷為頭腦有問題的慢性病人,得了一種有可能使他變成壞小孩的疾病,而寧可被說是調皮搗蛋。如果大人把自己放回到兒時的情境,想想看,在同儕之間,你喜歡當一個頭腦有病的孩子,還是一個讓大人傷透腦筋的孩子?
對家長而言,會是一種解脫嗎?或許有些家長會這樣認為,因為一個好動搗蛋的孩子,老師、親友、其他同學的家長,甚至鄰居,都會把問題的指標指向母親!一定是母親失責,沒有用心,能力太差,才把小孩教成這副德性之類的指責,會如機關槍般,朝著母親掃射。當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診斷一出來,像是三秒膠般,立刻封住所有指責的口。「不是我沒有用心,不是我不會教,是孩子生病了。生病就是看醫生治療啊!不能怪我!」
可是,如果這是一種解脫,每一個來到我診間的母親,為何總是淚流滿面地述說孩子被診斷的過程與結果?甚至,在一個演講的場合,當我說造成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有一個原因是遺傳所致時,我看到一位母親瞬間掩面抽泣。我無法忘懷那位母親抽動的雙肩。當我下台詢問她時,她說:「因為妳說過動症跟遺傳有關,我先生也是這樣說,一直都說是我遺傳不好,才會生出過動兒,是我害的!」
從此,我不再直接說注意力不足過動症與遺傳有關,而是說:「每一個人成為什麼樣的人,遺傳影響很大。你會長多高,多重,容易生什麼病,可以活多久,你的長相,你的聲音,你的脾氣,你的記憶力,你是好動還是沉靜,通通跟遺傳有關。」事實就是如此啊!無論注意力不足過動症是被定義為一種疾病,還是一種特質,就跟你的個性是遺傳的,沒什麼兩樣啊!
而專家們經常在各式媒體一再大聲呼籲:「請不要給注意力不足過動兒貼標籤!不要污名化過動兒!」我總是讀著這幾個文字發呆,思考著什麼是貼標籤?什麼是污名化?是誰貼了過動兒什麼標籤?這標籤與汙名從何而來?
一位母親來找我,一樣聲淚俱下地述說著孩子被診斷為注意力不足過動兒的過程。她因此每個月固定帶著孩子到醫院去看診拿藥,如此彷彿相安無事地過了數個月。一直到有一回,他們依樣如常地到醫院看診領藥,步出醫院,就在醫院大門口,十歲的孩子仰頭問母親:「媽媽,為什麼妳覺得我有…?」孩子說到最後一個字時,只剩嘴型,沒有發出聲音來,那嘴型透露著,那個孩子不願發出聲音的字,是「病」!媽媽當下淚水無聲地汨汨流下來,她抱緊著孩子,回答他:「你沒有病,我以後不會再帶你來看病了!」
孩子從何而來的感受,自覺生了一種不可告人的病?是大人談論這個病時的口吻與態度嗎?又是什麼與過動兒相關的訊息,所營造的氛圍,造成父親的憤怒,母親流不完的淚水,孩子的不願說出口?
當我們把孩子的行為,定義為一種精神疾病時,這何嘗不是貼標籤的啟端呢?之後他人的種種隔離與排拒,只是人類面對標籤化之後產生的歧視反應罷了!呼籲不要貼標籤的專家,可能就是貼標籤的始作俑者啊!
當專家一再利用媒體宣傳注意力不足過動兒,如果不治療,從小就會挫折連連、失去自信心、沒有成就感、人際關係差,長大之後,可能會有各種反社會行為出現,例如:吸毒、犯罪、殺人、車禍受傷等,進出法院的機率高;相反的,如果有服藥(所謂的治療,往往就是指服藥),便可以減少那些糟糕的壞行為。在專家如此的威脅警告之下,當孩子被診斷為過動兒時,叫那些父母如何不憂心忡忡潸然淚下呢?這樣的宣傳,簡直就是在宣稱:「你生了一個以後會成為社會麻煩份子的孩子!」在孩子才六歲、七歲、八歲…的年紀時,專家便已預估這個孩子的前途堪憂,有很大的可能會成為社會敗類!而且我們都已經事先警告過你了,你不聽我們的話,孩子以後如何,就是父母你們的責任了!我聽著讀著這些公然污名的話語,如果這不是污名化,什麼是污名化!
當社會輿論都一再呼籲請勿污名化精神病患時,我才知道,這句話是有條件的。只有願意誠服於專家的處置,才有不被污名化的資格;至於,不願順從者,把你污名化,只是剛好而已,尤其,如果你只是個小孩。
✜本文原載於《人本教育札記》33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