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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ews.url.com.tw · March 13,2018《世界新聞報》被指疑曾使用駭入電腦手法竊取資料/何鉅華(資深媒體人)
《世界新聞報》竊聽醜聞愈揭愈臭,英國警方7月29日宣佈目前已將調查範圍擴大,除原有竊聽電話留言的調查工作外,還會調查該現已停刊的新聞集團旗下報刊曾否使用駭入手法竊取目標人物電腦上的訊息。
同時,不論竊聽電話留言或駭入電腦的調查對象,均不限於《世界新聞報》,而其他傳媒如有涉及者亦將受到調查。目前為止,在警方重開調查後,已有11人先後被捕,包括《世界新聞報》的幾名編採主管,不過,全部都未被起訴而獲准保釋候訊。
據蘇格蘭場警方表示,駭入電腦方面的調查工作將針對木馬("Trojan")電子郵件的使用情況。駭客的作案手法包括將木馬電子郵件寄給目標人物的電腦散發病毒,從而全面取得對方電腦上的內容。
蘇格蘭場警方透露,自從今年1月重開竊聽醜聞調查後,由一些國會議員轉達的好幾宗嫌疑侵害隱私的舉報都涉及電腦疑曾被駭入的事情。
在警方宣佈擴大調查的同時,英國媒體也廣泛報導了一名英軍情報官Ian Hurst指稱他的電腦曾被《世界新聞報》聘用私家偵探駭入竊取內容。軍方已高度關注此事。
據Ian Hurst稱,在2006年,他在家中的電腦曾收到一個內有木馬程式的電子郵件,該木馬程式在一段時間內複製了他所有電子郵件並傳回給駭客。部份電子郵件是他曾與至少兩名特工之間關於偵查臨時愛爾蘭共和軍(Provisional IRA)活動的聯繫內情。他表示,最近警方向他表示已查獲一些真憑實據,並將對此案展開全面的刑事調查。
現行英國法律,竊聽電話留言或駭入電腦都屬刑事罪行,前者最高可判坐牢2年,後者更重,最高可判5年。
竊聽醜聞現又發展至駭入電腦調查,一波接一波,未來發展定必繼續令人觸目。
本文作者曾在香港電視傳媒及英國媒體工作多年,現旅居倫敦。
本文作者聯繫郵址:edwardho40@hotmail.com
可參閱報導:
Scotland Yard to set up new computer hacking task force | UK news | The Guardian
從挪威新聞看台灣報導角度問題 /周傳久(資深媒體人)
《世界新聞報》竊聽醜聞愈揭愈臭,英國警方7月29日宣佈目前已將調查範圍擴大,除原有竊聽電話留言的調查工作外,還會調查該現已停刊的新聞集團旗下報刊曾否使用駭入手法竊取目標人物電腦上的訊息。
同時,不論竊聽電話留言或駭入電腦的調查對象,均不限於《世界新聞報》,而其他傳媒如有涉及者亦將受到調查。目前為止,在警方重開調查後,已有11人先後被捕,包括《世界新聞報》的幾名編採主管,不過,全部都未被起訴而獲准保釋候訊。
據蘇格蘭場警方表示,駭入電腦方面的調查工作將針對木馬("Trojan")電子郵件的使用情況。駭客的作案手法包括將木馬電子郵件寄給目標人物的電腦散發病毒,從而全面取得對方電腦上的內容。
蘇格蘭場警方透露,自從今年1月重開竊聽醜聞調查後,由一些國會議員轉達的好幾宗嫌疑侵害隱私的舉報都涉及電腦疑曾被駭入的事情。
在警方宣佈擴大調查的同時,英國媒體也廣泛報導了一名英軍情報官Ian Hurst指稱他的電腦曾被《世界新聞報》聘用私家偵探駭入竊取內容。軍方已高度關注此事。
據Ian Hurst稱,在2006年,他在家中的電腦曾收到一個內有木馬程式的電子郵件,該木馬程式在一段時間內複製了他所有電子郵件並傳回給駭客。部份電子郵件是他曾與至少兩名特工之間關於偵查臨時愛爾蘭共和軍(Provisional IRA)活動的聯繫內情。他表示,最近警方向他表示已查獲一些真憑實據,並將對此案展開全面的刑事調查。
現行英國法律,竊聽電話留言或駭入電腦都屬刑事罪行,前者最高可判坐牢2年,後者更重,最高可判5年。
竊聽醜聞現又發展至駭入電腦調查,一波接一波,未來發展定必繼續令人觸目。
本文作者曾在香港電視傳媒及英國媒體工作多年,現旅居倫敦。
本文作者聯繫郵址:edwardho40@hotmail.com
可參閱報導:
Scotland Yard to set up new computer hacking task force | UK news | The Guardian
危難報導/胡宗駒(前中央社駐華府特派員)
日本發生311大地震引發核能電廠危機後,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指出,由於台灣一些媒體報導過於聳動,肇致民眾恐慌,但就曾在美國波士頓擔任電視環保記者達22 年之久的羅派克(David Ropeik)看來,即使不是台灣媒體對震災報導太誇張,也是因為報導不夠完整所致。
羅派克說,自從他離開媒體,加入「哈佛大學公共衛生學院」(Harvard School of Public Health),擔任「哈佛大學危機分析中心」(Harvard Center for Risk Analysis)主任兼危機傳播顧問後,常有記者打電話詢問有關環保、醫藥衛生、交通運輸及職災等各類問題,他們多半問的是某一種危險(risk)的比率有多大,譬如核電廠災變發生後,有多少民眾會受到幅射危害,他認為,這不是能用數字簡單回答的問題。
根據他的採訪經驗,假如記者只寫或播報某一種危險對民眾的可能危害是「每一百人有一人」這樣的新聞報導時,就不是完整的報導,也有誤導閱聽大眾之嫌;記者也不能只做類似「某一品牌咖啡含有致癌物質」這樣的報導,那除了會引起民眾恐懼之外,並不能善盡記者的職責,幫助閱聽大眾趨吉避兇。
基本上,羅派克說,談到災難或危險時,須注意兩大部分,一是危險、隱患(hazard) ,另一是曝露在這種隱患之下(exposure to the hazard),然後就應考慮到一般新聞採訪寫作同樣的 who、what、when、where、why和 how 這五個W與一個 H原素,把所有與可能來臨災難或危險的相關資訊以深入淺出的方式告訴閱聽大眾。
為了幫助記者充分瞭解他的體認,羅派克舉了一個例子加以說明;他說,一條毒蛇就是危險或隱患,但若牠被關在籠子裡,就不算危險或隱患,同樣的,在路上有一條蛇,假如牠是無毒的,也不可能構成危險或隱患。在這樣的例子下,如果記者只報導「什麼物質會致癌」 或「人類血液中所含人工化合物數量」,閱聽大眾並不能真正明瞭他們面對的危險或隱患。
羅派克因此認為,當談到危險或隱患時,必須追問 how much?譬如說 X物質會導致Y,但到底要多少 X的劑量才會導致?人們常拿白老鼠做實驗,使用劑量會影響結果,劑量低沒有害,劑量高就有害,但也不全然如此,即使很少劑量的內分泌干擾素(endocrine disruptors)也有極高的危險,所謂致癌物質(carcinogens)在高劑量時有害,但低劑量卻可能對人體有幫助。
其次,他說,要問 what does it do, and when,假如某一種危險或隱患是致命的,接著應追究這危險是嚴重的,抑或輕微的,可治癒的或無法治癒的,危害是立即的或延後的,譬如說,在車諾比(Chernobyl)核電廠災變的相關報導中,很少提及因曝露在幅射線肇致的甲狀腺癌(thyroid cancer)是可治癒的,石棉(asbestos)引發的肺癌可能數十年後才發病。
羅派克指出,當報導危險時,一定要指出 to whom,譬如說,當沙塵來襲,空氣受到污染時,固然對一般大眾有害,但對有免疫系統問題的人損傷更大,孕婦吃多了被水銀(mercury)污染的魚會對胚胎發育造成傷害,75%年紀在55歲以上的人容易罹患癌症,所以要談危害就不能不講清楚是對什麼健康狀況的人、性別差異及他們是什麼特定族群等。
說到曝露,他認為還是得先問多少劑量,長期曝露在有害物質下,當然有害,如果沒接觸到超過某一劑量的有害物質,應該沒什麼好擔憂的。
經由什麼途徑曝露或接觸到有害物質 by what route?是吸或吃入體內,還是從皮膚滲入?鈽、?粒子(plutonium particles)不會穿透衣服或皮膚,但若吸進體內就會致死。
他說,over what period of time 也是值得注意的要件,吸入石棉一次就有害,但長期喝酒才會傷肝;而是否危險或有隱患也須視at what age 而定,胎兒與幼童接觸鉛(lead)、水銀所受傷害遠比成人大,18歲以下的人長期日曬增加成年後患皮膚癌的機率。
羅派克也以飛機失事死亡機率作例子來解說不能只用數字作危難報導;他說,用平均每年在100萬美國人中有 1人死於空難這個數字來報導搭飛機的風險並沒有意義,這項數字是以每年在空難中喪生的人除以總人數得出來的,問題是一般美國人中,有些常搭飛機,有些很少坐飛機,有些根本不乘飛機,同樣道理,在一個大都會裡,某些角落的犯罪率較高,有些地區很低,每年該城市的平均犯罪率毫無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