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報

「傳媒與教育」電子報
報主:傳媒與教育
創刊日期:2008-06-13
發報頻率:月刊
訂閱人數:362
官網:

近期電子報


訂閱便利貼


將貼紙語法置入您的網站或部落格當中, 訪客可以輸入mail取得認證信,並按下確認連結後, 快速訂閱您的報紙。
預覽圖
訂閱「傳媒與教育」電子報報
「傳媒與教育」電子報
-----------------------------------------------------------------------------------------------------
Plurk FaceBook Twitter 收進你的MyShare個人書籤 MyShare
  顯示內嵌語法

「傳媒與教育」電子報
發報時間: 2014-02-27 16:00:00 / 報主:「傳媒與教育」電子報
[公益聯播]以關懷動物為關懷生命的起點
本期目錄
英國實施新誹謗法,新聞媒體咸表歡迎/何鉅華(資深媒體人)
BBC全面數位化失敗,浪費達一億英鎊/何鉅華(旅居英國資深媒體人)
英國公眾投訴報紙,近半數涉隱私疑受侵犯問題/何鉅華(資深媒體人)
英國實施新誹謗法,新聞媒體咸表歡迎/何鉅華(資深媒體人)

英國新聞界今年面對新的誹謗法例,業界咸表歡迎。據新近實施的《2013年誹謗法》(The Defamation Act 2013),公司或個人現在比以前將更難獲得誹謗勝訴,而免受誹謗控訴的特權將擴及科學性文件及會議,同時,報刊在一般情況下將可免因其網站上登出的言論而遭到起訴(大前提是報刊在管理來論方面已採取負責態度)。

此外,英國近年盛行一時的所謂「誹謗旅遊」現象(Libel tourism,起訴者專程由他國來到英國提出誹謗訴訟)預料也將成為過去,皆因新例規定,來自歐盟以外地區的起訴人必須證明訴訟非要在英國司法體系提出不可。

新誹謗法也訂明,未來所有誹謗案將由法官而非以往的由陪審團聆訊,法庭另有規定除外。

在此點閱《2013年誹謗法》全文。
英國新聞界網站-《新聞公報》(Press Gazette)分析新誹謗法並向同業提出六大注意:
1.關於嚴重損害的檢定

誹謗申訴人現須證明有關陳述招致或可能招致其聲譽遭到嚴重損害。    
1.此項規定作用不大。因多數人之所以提出誹謗訴訟,皆因某些陳述已對其聲譽造成嚴重損害。
2.很難比照近期有何誹謗案例,假若新法例已實施,因而敗訴。

不過:
‧未來應會少了一些通常無甚結果的瑣碎或廢時失事的投訴
‧告上法庭的案件將見減少
‧申訴人若對只設網站的刊物控告誹謗時,如網頁根本未曾吸引很多人點擊的話,將會贏面不大。

2.關於商業機構方面
商業機構現在只可在有關陳述已招致或已可能招致嚴重財務損失才可提出誹謗訴訟。
他們可能需要提出文檔性質的證明,但非提供全盤的損益帳冊。

3.以公共利益答辯
編輯人可以下述理由(如能證明)答辯:
‧被投訴的有關陳述是關乎公共利益問題的一個或部份內容的陳述,同時
‧編輯人有理由相信發佈該被投訴的陳述正符合公共利益。

以此答辯的編輯人仍須確定,有關報導屬於持平中肯,並已曾採取步驟釐清事實。

4.更多免訴特權
受保護免受誹謗訴訟的特權材料,現在擴及:
‧在科學及學術刊物上由同業作出檢討的陳述,但須遵照《1996年誹謗法》所訂的五項條件
‧關於科學及學術會議的報導及有關文件
‧根據上市公司及其記者會上所提供資訊而撰寫的文章
‧關於世界任何地方的政府運作的報導,以及關於國際會議及國際法庭訴訟的報導

5.單一出版規則
針對網上內容而提出的誹謗訴訟,現在限期一年之內提出,以文章首次在網上登出日期起計。
過往,此一限期是以文章被檢視或下載之日起計。

6.網站經營者毋須再事先審查讀者的言論
新法例訂出所謂第5條辯護。此一條款適用於「舉報並移除」制度,如果人們認為某網站的言論版,有詆毀其聲譽之處,可向網站舉報,要求移除。

設有此一制度的網站經營者,可自行處理所有初步的投訴,由此也省回很多法律費用。
對於新誹謗法的規定,《新聞公報》歸納一些新指引,提供網站同業參考:
‧訂立一個接受書面投訴政策
‧指派及訓練工作人員正確地處理投訴,並於新的時限之內完成
‧對於投訴,迅即認收並處理,最好採用電郵,以符合須於48小時之內處理的規定
‧向網站使用者提出清晰指示,如何及向誰投訴。網站須設定一個「舉報濫用」的按鈕。
‧更新網站使用條款,列明新的安排
‧網站若設有言論版,應對使用者作出登記後才准予貼上留言
‧登記方式應包括使用者的姓名及聯絡詳情
‧使用者在接受網站條款之前,應被告知,如果他們貼上任何詆毀性言論,網站經營者可洩露他們的資料
‧對投訴保存適當的書面紀錄,並記下已採取行動的日期時間。

本文作者曾在香港電視傳媒及英國媒體工作多年,現旅居倫敦。
本文作者聯繫郵址:edwardho40@hotmail.com
可參閱報導:
Six things all journalists need to know about the Defamation Act 2013 (which is now in force) | Press Gazette
http://www.pressgazette.co.uk/content/six-things-all-journalists-need-know-about-defamation-act-2013-which-now-force

BBC全面數位化失敗,浪費達一億英鎊/何鉅華(旅居英國資深媒體人)

英國廣播公司(BBC)推行全面數位化6年,以失敗告終,浪費近一億英鎊(1英鎊折合新台幣約51元)。

BBC一向自詡為世界領先的廣播機構,因以全體國民繳付電視牌費維持,也一直財力雄厚。在踏入網絡時代後,BBC在產製流程上,亦力求革新,冀能領導世界潮流,也須迎接各方新進媒體的強大挑戰。由2008年起,BBC推行重大的全面數位化計劃,名為「數位媒體新猷」(Digital Media Initiative (DMI)),目標宏大,銳意要建成一個整合性的數位製作及資料系統,讓廣大員工可以在工作桌前隨心所欲,輕易地處理、編輯、製作所有音視內容,供廣播系統內各電台、電視及網路之用。可惜,這一高新科技計劃,在建立及實施過程中,困阻重重,雖已先後投入經費達1.26億英鎊,但仍毫不理想,終於去年5月全面叫停。埋單一計,淨損耗達9千8百萬英鎊。

公共廣播機構出現如此重大挫折,自然難逃各方責難,而國會各相關的委員會年來也都未停追究此事。

國會專責委員會窮追猛打
現已轉職美國《紐約時報》行政總裁的BBC前任總經理Mark Thompson日前返回倫敦接受國會議員質詢此事。一如預料,他還能說些什麼,只能低首賠罪,連聲向國人致歉。

下議院的公共帳目委員會(the Commons public accounts committee )在2月3日星期一傳召多名BBC前任及現任要員接受質詢,除Mark Thompson外,前任首席科技主管、現任運作總監及一名前任信託人也到場答話。

對於BBC而言,此次聆訊是又一尷尬日子。在去年9月,Thompson及BBC 信託會主席彭定康及其他高層,也曾出席下議院另一委員會文化事務專責委員會的聆訊,解釋哄動一時的多名離職高層人員獲得超額發放離職金之事,當時面對各議員的尖銳質詢,眾人已十分靦腆。

在今次的公共帳目委員會聆訊中,Thompson表示:「數位媒體新猷推行並不順利,項目失敗花了很多公共經費,本人作為當年主持其事的總經理,須向委員會及公眾道歉。」但他表示,對於項目失敗,他不認為他需要負上個人責任。
Thompson於三年前2011年2月出席此一委員會答覆有關進度時,曾高興地說項目正在逐步展開,一切順利。他表示當時並無對委員會誤導此事。


「數位媒體新猷」困阻重重
在去年接任總經理一職的Tony Hall上任後不久便終止數位媒體新猷整個計劃。出席今次聆訊的前任首席科技主管John Linwood表示:「新總經理上任後就急於對已投入互聯網科技(IT)以千萬鎊計進行銷帳處理,將正在使用的軟件、架構通通停用,理由是說BBC的商務部門決定用不著這些東西。」

Linwood本人於去年5月項目叫停之後幾星期已被革職。

前任BBC信託人Anthony Fry在委員會聆訊中承認,BBC信託會對於此一專案「不夠明察」,但他則維護新總經理的決定,表示換在任何私營機構亦會這樣做的。

Fry表示:「從事後看來,本人承認信託會無疑犯下一些錯誤。坦白說,我相信在2011年底至2012年中一段時間,我們太過放手給予行政部門。我們當時如能更快速果斷應會好些的。由總經理及信託會所領導的執行委員會,對於項目困難未有掌握足夠資料,結果為時已晚。」

在委員會聽取的各項證供中顯示,在BBC眾多節目中,只有一個科學性節目Bang Goes The Theory曾用得好新系統。

從BBC一些編採人員方面了解,由於防範外泄及反恐意識的驅使,新系統在保安設定上務求做到滴水不漏,結果成本大增,也導致使用上阻延重重,結果弊多於利。


比舊系統花上10倍時間
現任運作總監 Dominic Coles對委員會表示,一些員工在取用新系統庫存的音視資料時,感到諸多不便。「在新系統上取用檔案資料比起舊系統要花上10倍時間,雖然應該有3000使用者,但結果只有163人經常使用。」

他說:「新系統的維護經費每年需要3百萬英鎊(外判給IBM),而舊的系統則只需78萬英鎊,而且還蠻物有所值。」他表示BBC現正研究幾個方案,包括重新用回因DMI而廢棄的舊資料系統。

公共帳目委員會主席Margaret Hodge在結束聆訊時形容「BBC官僚主義重重疊疊,簡直無可比擬,而且整個機構內部太多事情糾纏不清,真假難辨。我始終認為它不應該弄成這樣,而應該可以做得更好一些的。」

本文作者曾在香港電視傳媒及英國媒體工作多年,現旅居倫敦。
                           本文作者聯繫郵址:edwardho40@hotmail.com
可參閱報導:
Former BBC DG Mark Thomson says sorry to MPs for £100m wasted on Digital Media Initiative | Press Gazette
http://www.pressgazette.co.uk/former-bbc-dg-mark-thomson-says-sorry-mps-£100m-wasted-digital-media-initiative
BBC 'half-truths' over digital debacle condemned as Thompson faces MPs | Media | The Guardian
http://www.theguardian.com/media/2014/feb/03/bbc-digital-debacle-mark-thompson-margaret-hodge?CMP=ema_546

英國公眾投訴報紙,近半數涉隱私疑受侵犯問題/何鉅華(資深媒體人)

據英國報業自律組織—報業投訴委員會(Press Complaints Commission)發表的年度投訴統計,去年共收到12,763宗投訴,委員會受理共2,050宗,而近半數都是涉及個人隱私疑受侵犯的問題。

報告指出,各項受理的投訴中,有43.5%是關於個人隱私問題。此外,整體投訴的最大原因是關於準確性及回覆機會,在投訴中有89.9%都指報導不實,曾要求報紙回覆糾正。

委員會發表的統計只列出大數,並無細分列出各報被投訴的排名榜,不過,一個爭取加強監管報業的壓力團體「惱火」(Hacked Off)則根據數據並研究每月投訴綜計,得出結果是,在英國各大報中,以《每日郵報》被人投訴最多。

Hacked Off的分析指出,在2013年,對《每日郵報》(Daily Mail)的投訴,共1,214宗,依次為《太陽報》(The Sun)638宗、《每日電訊報》(Daily Telegraph)300宗、《每日鏡報》(Daily Mirror)242宗、《星期日郵報》(Mail on Sunday)168宗、《衛報》(The Guardian)142宗、《人民報》(The People)122宗、《都會報》(Metro)101宗、《泰晤士報》(The Times)96宗、《獨立報》(The Independent)72宗。

(統計表)

上表非報業投訴委員會的官方統計,而是壓力團體的分析結果,指出各報遭到投訴的總數,而非投訴成立數目。壓力團體批評該委員會不詳細公佈名單是故意掩飾,皆因委員會在經費上受到各大報業集團支持,而幾家大報也都受到公眾投訴最多。

英國報業在竊聽醜聞影響下,已導致未來必須面臨社會的加強監管,目前在報業規管皇家憲章制度尚未正式實施之前,該委員會行將由一個自律組織所取代,新自律組織已定名為「獨立報業標準組織」(Independent Press Standards Organisation)。

根據委員會的統計,去年全年收到投訴共12,763宗,但大部份都不在委員會職權範圍之內,或投訴人其後不作跟進,而委員會正式受理共2,050宗,都經委員會作出裁決或協調雙方和解。主要分類如下:

‧其中103宗違反報業守則但經出版人提出自我糾正而獲得解決。
‧461宗由委員會調解了事。
‧1,455宗經查明並無違反報業守則。
‧15宗裁決違反報業守則投訴成立。委員會對相關報紙作出嚴正判決,提出公開譴責,指出其違反報業守則而無作出補正,或其有違守則程度嚴重,補正亦屬徒然。


15宗嚴正判決(critical adjudications)中,地方報紙佔7宗,全國性報紙佔6宗。
受到譴責的7家地方報紙如下:

‧Midhurst and Petworth Observer
‧Croydon Advertiser
‧Herald and Post (Luton)
‧News Shopper (Bexley and North Kent)
‧South Wales Argus
‧Kent and Sussex Courier
‧Wee County News

受到譴責的6家全國性報紙如下:

‧The Guardian
‧Mail on Sunday
‧The Sun
‧The Sunday Times
‧The Scottish Sun
‧Daily Mirror

受到譴責的2家雜誌如下:

‧That’s Life
‧Reveal

去年,委員會曾向報業同仁發出127次建議通知,都是跟公眾關注侵犯或騷擾情況有關。

根據委員會的數據,所調查的投訴,約53.8%涉及全國性報紙、28.9%地方報紙、10.1%蘇格蘭報紙、2.5%北愛爾蘭報紙、4.2%關於雜誌。

委員會也曾對接受其服務的使用者進行問卷調查,有451名使用者作出回覆,71%對於委員會處理他們的投訴工作表示滿意。

本文作者曾在香港電視傳媒及英國媒體工作多年,現旅居倫敦。
                           本文作者聯繫郵址:edwardho40@hotmail.com
可參閱報導:
Daily Mail is officially UK's most complained about newspaper - but regionals most likely to be censured by PCC | Press Gazette
http://www.pressgazette.co.uk/daily-mail-officially-uks-most-complained-about-newspaper-regionals-are-mostly-likely-be-censured
Regional press accounts for 29pc of Press Complaints Commission cases - Journalism News from HoldtheFrontPage
http://www.holdthefrontpage.co.uk/2014/news/regional-press-accounts-for-29pc-of-pcc-cases/?utm_source=emailhosts&utm_medium=email&utm_campaign=Feb04Mailout

推薦訂閱
男人比女人容易健忘!@【姑嫂玩健康報】
財團法人忠義社會福利基金會@【財團法人忠義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
轉寄『傳媒與教育電子報』這期電子報

寄信人暱稱  寄信人email
收信人暱稱  收信人email

  • 社群留言
  • 留言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