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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ews.url.com.tw · March 13,2018人的屍體是我們的利益?/小記者
昨天(2/12)下午四點左右,某新聞台同業,搶先以獨家消息,播報高雄大寮監獄暴動、劫獄的新聞。近日復航空難事件,已讓辦公室上上下下主管、同事,忙得不可開交,突然間又傳來大事,大夥兒都直呼,果然是「甲午年」,浩劫災難,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然而「甲午年」不只看似流年不利,更是媒體照妖鏡的一年。
雖然接二連三的鄭捷捷運殺人案、澎湖馬公空難、高雄氣爆、桃園保齡球大火,復航二次空難等突發大事,媒體在第一時間衝現場,傳遞消息,賦予觀眾「知」的權利,不少電視台,的確也願意撥出篇幅,大肆檢討公安。但是全時段的播送,卻掩蓋不了各台高層,為賺取高收視率的商人心態,以及基層記者不眠不休的過勞血汗。
通常突發事件,如果是在傍晚到凌晨十二點之前發生,記者就必須放下當日採訪的內容,或是已經疲憊一天,準備要下班,卻又不得留下,支援加班。畢竟一天通常只會排一組小夜輪值,人手絕對不夠應付大突發案件。接著被派往現場的同仁,必須在路上,就「掌握好現場狀況」,因為棚內不會給你時間好好採訪,到了目的地,就是得開始準備即時連線,導播一CUE,你沒有理由回絕。
有如觀眾所見,各電視台記者連線,同樣事件、同樣進度、同樣敘述,在沒有進度以前,被逼著只能不斷重複,好讓觀眾緊盯著,也同時Hold住收視。延棚,半夜不收播、號稱24小時直播……電視台高層可否想過,記者從早到晚到凌晨,不曾休息過,接著可還得應付隔天一早晨間新聞的連線,有多艱辛? 24小時直播,記者也同樣24小時在和體力賽跑。
過勞工作眼睜睜擺在眼前不提,有同業的主管竟然還以收視飆高,當作甜美果實,塞進記者嘴裡以示安慰,並且要求繼續加油。
家屬的淚水、劫獄重刑犯一去不赴返的末路歸途,今天端出平時嚐不到的江湖味菜餚,明天換來高收視、點擊。其餘荒腔走板的手段,call out人質、散佈囚犯飲彈自盡屍體照片,媒體混戰加碼演出,任憑學者、網友砲轟,無關痛癢,聽聽就好。
圖說:擷取韓劇《皮諾丘》劇照。此片段為電視台記者為製造災難臨場感,刻意戴上口罩,博取收視。
本文轉載自公庫,原文網址http://www.civilmedia.tw/archives/27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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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新聞專業報導及報導倫理討論/柯幸宜
農曆年前,台灣史上爆發首次監獄囚犯挾持獄官案,歷經14小時才落幕,綜觀這次事件疑點重重,媒體也出現多方分歧甚至揣測的報導。
期間遭挾持的典獄長陳世志,過程中竟接受中天《新聞龍捲風》節目電話專訪,儘管中天再三強調,是秉持新聞專業和自律原則,並且在不影響人質安全及不干擾警方辦案下進行的報導,但陳世志的行為著實令外界訝異,也惹來不少批評,質疑中天電視「演很大」。
過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曾針對社會案件訂有「重大災難新聞採訪及製播原則」及「電視新聞使用資料畫面及模擬畫面規勸事項」,各公學會及新聞頻道也訂有相關自律規範,媒體作為資訊傳播者,實肩負重要的社會功能。
這次高雄大寮監獄挾持事件,新聞自律委員會在第一時間就啟動產業自律機制,呼籲媒體的報導角度應注意維護人質安全、勿妨礙辦案,避免以誇張、煽情、及詳盡的手法描寫犯罪過程,以避免引起民眾恐慌。
不過,犯罪新聞究竟應注意什麼樣的報導倫理?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創建的知識網站中所提供的新聞工作手冊(The News Manual: A Professional for Journalists and the Media)指出,犯罪新聞最常遇到的問題就是究責,究竟該將責任歸屬於誰,媒體又該如何報導才不會過於偏頗?
手冊中指出五大項原則,首先,媒體必須秉持專一的誠信原則,向閱聽眾呈現真實,一些繁瑣的行政程序或法律規範,也必須再三確認專有名詞、姓名等是否誤植。
再者,媒體在報導上,必須提供足夠的資訊給閱聽眾,但又不過於透漏太多犯案細節,才不會造成仿效犯罪。
犯罪新聞常是造成社會恐慌、模仿犯罪的來源之一,因此媒體的功能主要是據實以告以警示民眾,因此避免使用過於誇飾的字眼散佈不必要的恐懼,同時記者赴現場採訪時也需注意人身安全。
此外,也需注意保護受害者以及家屬,確實做好匿名的工作,同時與警方同步更新名單。
最後,還需小心記者務必不能妄下定論,犯罪新聞只需詳實寫出真相,媒體切勿加入自己的看法或猜測。
總體來說,犯罪新聞報導應重視資訊忠實呈現、做好匿名及保護工作、勿使用過度誇飾字眼,勿加入個人立場看法等,這次高雄劫獄事件的媒體表現,也盼我們能有更多學習與借鏡。
編譯出處:
http://www.thenewsmanual.net/Manuals Volume 2/volume2_38.htm
類尼古丁農藥 毒死蜜蜂
林玉鵬 | 自由撰稿者
張春炎 | 卓越新聞獎基金會
楊 樺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環境教育所
新聞報導
為了保護蜜蜂,歐盟宣佈,自2013年12月起,禁止使用可尼丁、益達胺及賽速安三種農藥。對此禁令,主要生產公司拜耳(Bayer)和先正達(Sygenta)試圖循法律途徑推翻歐盟的決議。為此,綠色和平組織和其他環保團體日前在歐盟法院前集會遊行,力挺歐盟的農藥禁令。
綠色和平歐盟農業政策研究室主任康提耶羅(Marco Contiero)指出,一定要捍衛歐盟的決議,以防止這些公司為了私利傷害環境。
這項禁令將於2013年12月1日生效,先正達公司的賽速安(Thiamethoxam)和拜耳的益達胺(Imidacloprid)及可尼丁(clothianidin)農藥,都是有神經毒性的類尼古丁(neonicotinoids)殺蟲劑。歐盟這項禁令,主要是依據歐洲食品安全局(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 EFSA)的科學研究,這種類尼古丁的農藥對蜜蜂會產生負面影響。
由於類尼古丁殺蟲劑對於環境危害的研究還不夠多,綠色和平組織為了能得到更多這方面的證據,執行一項先導性科學研究,發現當植物生產過程使用新菸鹼類殺蟲劑,若蜜蜂吸了植物的液體,將會導致死亡。
這項科學研究是測試取用噴過三類殺蟲劑的黃金玉米,其汁液超過一般公司用在商業配方活性成份的劑量。由於蜜蜂常會吸取植物的汁液,因此這一研究證實類尼古丁農藥將對蜜蜂生存具有潛在危害。
歐洲蜜蜂守護計畫(European bees project)主持人維特里希(Matthias Wuthrich)也坦言,雖然相關研究仍需持續下去,但目前已可確定,蜜蜂在噴灑過這類農藥的植物上授粉,有很高的致命風險。因此,歐盟這項預防禁令有嚴格的科學證據支持,綠色和平也支持應擴大禁令的適用範圍和內容。
新聞中的環境科學知識
蜜蜂是植物授粉最重要的媒介,近年蜜蜂消失的新聞不斷,科學家更警告,蜜蜂消失將導致植物出現繁衍問題。為解開蜜蜂大量消失之謎,越來越多的研究投入、發現,造成蜜蜂大量的消失,原因可能是基改作物毒害、電磁波輻射干擾、病原體的毒害,以及殺蟲劑破壞蜜蜂的導航系統等因素。
歐盟禁用的類尼古丁殺蟲劑、農藥,是一種屬神經毒的化學藥物,若昆蟲接觸、誤食,殺蟲劑將與體內尼古丁乙醯膽鹼受器結合,導致昆蟲麻痺、死亡。當類尼古丁殺蟲劑被當作農用噴灑在植物上,植物會透過維管束將類尼古丁殺蟲劑輸送到整株植物,當蜜蜂採花粉與花蜜時,同時會接觸類尼古丁藥劑,引發死亡。(本文由國科會補助-新媒體科普傳播實作計畫─環境科學傳播與新聞產製執行團隊編譯)
責任編輯:張春炎 | 卓越新聞獎基金會
校編:卓亞雄 | 聯合報
審校:胡元輝 | 國立中正大學傳播學系暨電訊傳播研究所
日期:2014/1/13
延伸學習:
劉靜琪(民98),尋找迷航的蜜蜂,科學人,5,46-49。
陳姵如、楊恩誠(民102),蜜蜂失蹤謎團,科學發展,481,34-39。
蜜蜂不見了! 恐引起全球糧荒
本文首刊於科技部科技大觀園(http://scitechvista.most.gov.tw/zh-tw/Feature/C/0/1/10/1/114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