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3-09-20─立報─言論廣場─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April 04,2014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3-09-20
────────全 國 唯 一 教 育 專 業 報─────── |
台 灣 立 報 《 言 論 廣 場 》 2013-09-20 |
網址:http://www.lihpao.com/ |
★ ★ 本期目錄 ★ ★ |
社論:關說不是什麼大問題 |
馬王僵局迄今,馬英九劣勢明顯,甚至還得不到多數民意支持,何以致此? 施政成績不佳、決策圈封閉這些現象可能都是馬英九的痛腳,但政治權鬥講究「勢」,馬英九與其說敗給王金平,倒不如說是敗在「勢」。 什麼是「勢」?簡單講,馬英九面對的對手不是王金平,而是王金平所代表的台灣政治文化。 坊間都說,「王金平沒有敵人」,這句話已經闡釋得淋漓盡致。 關說誠然在道德上不被原諒,但捫心自問,台灣人真的拒絕關說?如果因為關說的「施與受」而使得當事人雙方受益(雖然可能損及公共利益與社會公平原則),又有幾人會悍然拒絕? 看看我們的選舉文化,哪一次不是充滿交易? 立院被批評不是一天兩天;立委素質不佳,也是長年問題。但臨到選舉,政見主張敵不過選民服務;理念比不過「夠力」。台灣選民的投票,其實也充滿算計,張張選票都有投資報酬率的期待,這恐怕是不爭的事實。 交易、關說,絕非選舉才有。放大範圍來看,我們的庶民信仰更是如此。所謂「宗教」行為,和信仰無關,多半是有求於神,或問婚姻、或問事業、或求健康,靈則酬神後謝;不靈,則轉檯換廟,甚至砸神像洩恨。「有求必應」、「應而靈之」才是檢驗信仰的唯一標準。 無怪乎,會有研究者半開玩笑地說,台灣人的民間信仰,其實就是在賄賂神明「喬事情」。 王金平「沒有敵人」之說,乃代表了台灣政治文化最深層,但也最形於外的交易精神。他之所以政途平順,因為香火鼎盛;而他之所以基層勢力穩固,也和有應公的形象相符。 沒有香客會自動離開有求必應的廟宇,而靈驗的仙佛只會招來更多的香客(選民)與香油錢(選票)。台灣的民間宗教很膚淺與務實,同理,台灣的民主也沒學者所想得高尚與優雅。 關說聽起來很嚴重,但庶民生活拜託仙佛、求助政治人物選民服務,卻早就是常態,生活處處關說與交易,政治文化又何能例外? 馬英九沒理解,關說是政治倫理的大忌,卻非我們政治文化的禁忌。他更不曉得,所謂王金平「沒有敵人」,更意味了很多人都欠王金平一份人情,現在,是他們還人情的時候了。 |
(回目錄) |
左右看:政治鬥爭與法治國家 |
左看:政治路線與法治文化
近日馬總統對王院長涉入司法關說的嚴厲政治行動,一般批評意見不外乎是:此案,本質上是為了掌控權力的權力鬥爭,而並非有什麼實質意義的是非批判,因為其掌握證據的方法就是非法取得、偵辦行動是濫權偵辦,而以一黨私的黨紀處分來剝奪立院院長資格,更是以黨紀來取代國家法律對立法委員資格的保障。 簡言之,整個控訴過程根本毫無程序正義。以法治的基本精神來看,沒有程序正義又豈能有實質正義?正因為馬總統操作程序粗糙,不僅沒有多數民意支持,更導致了目前立法院與行政部門的對峙僵局,國事停擺的不堪局面。 但左翼公民們應可從兩個角度來看待這事件。其一,任何的政治鬥爭必然是權力鬥爭,但卻不必然僅限於權力鬥爭。如果一個政治鬥爭的根本焦點議題,是牽涉基本價值觀、基本法治規範的衝突,那這政治鬥爭就是有政治路線性質的鬥爭,我們應該歡迎這種性質的政治鬥爭,因為這種鬥爭會更清楚地釐清基本的價值問題。 其二,法治程序當然是必要條件,但實際的法治國的政治行為之所以能順利運作,卻不僅有完備法治程序而已,而是更深層的普遍尊重法治的政治文化來制約政治人物。這點,德國思想家哈伯瑪斯論述頗為精祥,值得我們參考。 自馬總統發起對王院長涉及司法關說的批判以來,其所引發的各重大相關議題,大致為司法關說(立法權侵犯司法權)、檢察機關的非法監聽、濫權偵辦(檢察權的濫權、侵犯立法權)、馬總統假黨主席之權而行開革立法院院長職權之實(行政權或總統統治權侵犯立法權)等。 這種最高層權力鬥爭結果,不僅是上述國家統治權力內部的三大獨立權力(立法、行政與司法)相互傾軋,更直接導致了目前行政權與立法權的直接衝突:非旦立法權對於行政權所應有的審議法案、質詢施政報告的權力制衡運作的寸步難行,而且國務幾乎全面停擺。這種現象若無法於短期內解決,這不僅是憲政危機,更恐怕是國家政府的治理危機:國會無法審議法案、行政部門無法源依據而難以行政,這國家要如何治理呢? 以此來看,我們不能不說,始作甬者的馬總統,要負起最大的政治責任。即使王院長確有司法關說、確應交付公議或迫其辭職,但牽涉如此重大職位撤換,即使是罪證確鑿,也必須更嚴格遵行法治程序,更不宜以總統身份來獨自強力操控處理。 台灣要走向真正法治,不僅是嚴守司法獨立,同時更需一切依法、依程序行事。 |
(回目錄) |
百戰場:黃色小鴨:「玩這麼大」的兒童鏡像 |
■路況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隻漂浮在嬰兒洗澡盆中的塑膠黃色小鴨,有一天突然膨脹放大如一艘船艦,停泊在港口海灣。這不是童話,而是今日的國際熱門新聞,萬眾矚目的世界奇觀。西諺云:「倒洗澡盆的水,連嬰兒一起倒掉!」沒關係,只要留下黃色小鴨,把它無限放大,彷彿倒掉的嬰兒連同洗澡水都一起收回來了! 而這又有什麼意義呢?黃色小鴨真的觸動了某一世代的童年共同記憶?就算是,也只是嬰兒與幼稚園水平的小趣味,不像小叮噹與史奴比的「可愛」包含了許多故事與意義。一個沒有故事,沒有意義的黃色小鴨值得「玩這麼大」嗎? 我知之矣,黃色小鴨的「意義」就在於它的「沒有意義」。它的瑣碎無謂、空洞貧乏更勝凱蒂貓與憤怒鳥。黃色小鴨就是拉岡所說的「小對象」(petit objet α),是吾人無可滿足又無法直面的欲望的一個暫時的「替代物」。它可以是任何對象,並隨時可被其他對象所替代,「濫竽充數」就是它的選擇原理,「窮極無聊」就是它的欲望法則。愈是瑣碎無謂的事物,愈可被一種強迫症的偏執轉化為欲望的固著對象,表現為強迫重複儀式,就如潔癖患者不斷洗手,問題不在手髒,而是藉洗手來轉移掩飾無意識欲望深層無法處理的骯髒齷齪感。強迫症是一種微小差異的自戀狂,透過某個瑣碎對象的無謂重複來轉移焦點,逃避真正的問題與焦慮,一種避重就輕,捨本逐末的轉移逃避策略。 要轉移逃避到哪裡去呢?逃避到兒童鏡像階段,轉移到想像秩序。拉岡說:8個月大的嬰兒尚無法控制自己的肢體動作,卻偶然發現鏡中影像可隨自己意欲而動作,乃產生一種操控自如的「自主幻覺」,形成「這就是我!」(C'est moi!)的想像投射的自我形象與主體命名儀式。黃色小鴨作為一個童年記憶的「小對象」,正是一個瑣碎無謂,卻可簡易操作的兒童鏡像,所以可以「玩這麼大」,在想像投射中無限膨風放大,成為強迫症般廉價操作的集體自戀儀式,藉以逃避這世界沒有意義、沒有方向的空虛無聊感。黃色小鴨反映出全世界的智力水平都已退化到兒童鏡像階段,以美其名曰「童真」、「單純」的廉價裝可愛來逃避問題,粉飾太平,完成「自我感覺良好」的主體命名儀式:C'est moi!黃色小鴨就是我!我就是洗澡盆裡的小王子,全世界都是我的洗澡盆! 莫再嘲笑小馬哥,大哥不笑二哥,大家不都在「自我感覺良好」?不管是小馬哥、小王子還是村上春樹,全世界都在追尋一個裝可愛的「小對象」!黃色小鴨更讓這個「小對象」小到不能再小,同時又讓它無限膨風到「殺很大」,教人忍不住想罵一聲「×小」! |
(回目錄) |
貓眼的世界:例外個屁 |
■黃懷軒 有錢人看貧民百姓,會認為自己特別;高俊帥或美爆乳的男女看長相身材普通的一般人,會認為自己特別;甚至有人因為名片上印的頭銜高了,也認為自己特別。特別的人該有特別的權力,也就是特權,這種族群個個都覺得自己是「例外」。這種人我都清楚看過遇過,可說到國家,我倒是還沒見過可以認為自己特別到應該「例外」(Exceptional)的,美國大概是公然這麼說的第一個,但從該國數十年來征戰四方的敗行劣跡看來,我倒是一點都不訝異。 俄國總統蒲亭(Vladimir V. Putin)11日投書美國紐約時報指稱美國總統歐巴馬(Barack Obama)10日對出兵敘利亞問題發表了聲明,其中談到「由於美國的政策造就了我們的不同,也因如此造就了我們的例外(the United States' policy is "what makes America different. It's what makes us exceptional.")」是極端危險的一件事,呼籲國際社會面對敘利亞問題應遵守國際法,以和平方式解決衝突升高的敘利亞問題。文中指出「聯合國的創立者知道,關於戰爭與和平的決定只應該在各國達成一致的情況下做出,而且美國也同意……沒人希望聯合國會步國際聯盟(League of Nations)的後塵。後者之所以會崩潰,就是因為缺乏真正的影響力。倘若較有影響力的國家不理會聯合國的態度,在未經安理會授權的情況下採取軍事行動,這種情況就有可能發生。(取自紐時中文網之翻譯)」。 國際法也是法,既是法,就有其平等性與一致性,該在其轄下不論大國小國皆應受其規範。但大概就是這樣一種自詡「例外」的自我感覺良好,美國常年在外或明或暗的軍事行動,早就脫離了聯合國的管轄。這讓我想到幾年前有次站樁,我舉了「停止血腥殺戮」、「美國才是恐怖份子」的牌子站在路邊,忽然來了個光頭老外,劈頭就指著我的鼻子用不錯的中文說:「你們才是恐怖份子!你們今天可以有自由站在這裡舉牌子,都是因為有美國的幫忙!」然後用力戳了我胸前的牌子,接著走到隔壁同樣舉牌的夥伴面前,用手指著他的頭做了開槍的動作就離開了。 我當然不知道他是不是美國人,是哪國人其實也不重要,但我知道一種自詡高人一等以為「例外」的心態將會造就這樣一種人。蒲亭說的沒錯,教導你的國民他們是「例外」是一件極端危險的事,因為例外代表自以為是的高人一等,非我族類可以被忽略;例外代表的是不尊重,甚至是唯我獨尊。殷鑑不遠,當年的納粹,不就也自以為是例外。 |
(回目錄) |
立報歡迎您投稿與指教。詳情請參投稿與聯絡立報 |
本電子報內容由台灣立報社提供 |
地址:台北縣新店市復興路43號 |
欲詳完整內容請訂閱立報 電話:02-86676655 傳真:02-82191213 訂報:02-86676655轉214 地址:台北縣新店市復興路43號1樓 每週一至週五出報,每份10元 |
(回目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