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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報時間: 2010-04-28 16:00:00 / 報主: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公益聯播]官網首頁
【焦點話題】個資法曲折三讀 人權團體仍憂心 


記者宋小海/報導
 
 《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4月20日在立法院完成二讀後,引燃「侵犯新聞自由」爭議,在連日輿論壓力下,立法院朝野兩黨轉向共提復議,而延後至27日朝野協商,修改第9、19、20、51條之條文,隨即迅速完成三讀。修正條文包括「大眾傳播業者基於新聞報導之公益目的而蒐集個人資料」不在其限。

 
 朝野立委此舉除了試圖平息「限制言論自由」之質疑聲浪,也避免個人隱私無限上綱而使民眾動輒觸法。然而,包括台灣人權促進會等倡議立法保護個資的民間團體則表示,目前通過的《個資法》恐將變成擴大蒐集個資的法源。

 
民代、媒體免告知條款遭刪惹議

 
 《個人資料保護法》前身為公布於1995年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但是因為原法僅適用徵信業等8類行業,面對商務行銷廣泛蒐集個人資料,個人隱私權受到威脅。另外台灣近年網路詐騙盛行的外在情況,也增加修法的迫切性。

 
 2008年2月,行政院法務部提出的《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版本,並提議擴大適用範圍,將修正草案更名為《個人資料保護法》,不再以經電腦處理之個人資料為限。

 
 在當時法務部提送版本中,在第9條規定「非由當事人提供之個人資料,應於處理或利用前,向當事人告知個人資料來源」,不過也附帶「大眾傳播業者基於新聞報導之目的而蒐集個人資料」可不用告知。此法送給立法院委員會增訂時,立委也增加民意代表基於問政,使用個資也可免責之相關條文,最後兩項附款卻被刪除才通過二讀。

 
 立法院本月20日完成二讀後,隔日「新聞自由跟著民代條款陪葬」之說法開始發酵,電子媒體高層抨擊「連戒嚴時期都沒這麼嚴重」,平面媒體也力陳新聞揭弊豈有須經報導當事人同意的道理。
 
 
避免言論封鎖效應 兩黨共尋轉機
 
 做為獨立機關,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認為二讀後草案「違背新聞自由精神」;新聞局則表示「尊重立法院修法過程」;法務部面對媒體逼問有無媒體業者參與公聽會,最後僅表示曾有1名《自由時報》記者與會,然而該報則回應未收到公函,與會記者亦沒表示贊同刪除媒體免責。

 
 當媒體列舉各種可能觸犯《個資法》的狀況,其中甚至包括一般民眾在網路張貼親友聚會照片,使得把關法案的立法院更形窘迫,幾位立委接受訪問時也透露沒想到狀況會這麼嚴重。原訂週五23日三讀通過的《個資法》,電視媒體主管們還為此事先拜會立法院長王金平,表示應設法暫停三讀。

 
 在一片反對聲浪下,兩黨態度軟化,22日,民進黨團幹事長李俊毅表示暫緩三讀;行政院長吳敦義呼籲立法院重新思考,以及總統府針對此事發表三點聲明,也幾乎是確立執政黨的立場。最後朝野決議隔週二27日再審。
 
 
法務部再提修正條文 
 
 27日朝野協商當天,兩黨確定以復議方式進行,並協商通過法務部提出的修正版本。

 
 法務部在一度成為眾矢之的後,即先於26日建議復議4項條文,爭議源頭的「媒體免責條款」重新加入第9條,並強調為「公益」目的蒐集、使用個資;條文規定:「大眾傳播媒體基於新聞報導之公益目的而蒐集個人資料」,得免為告知。另外第19、20條增訂,非公務機關得為「公共利益有關的目的」,蒐集、處理、利用個資。

 51條明定適用《個資法》的例外情況,除了為個人或家庭活動之外,再增加「公開活動所取得的個人資料」不受本法限制。例如在公開活動中拍照、攝影,取得他人影像,只要不和其他個人資料結合,在網路上公布並不會有觸法問題。
 
 
民間團體仍存疑
 

 對「公共利益」、「一般可得之資料來源」等《個資法》中的不確定概念,立法院並在《個資法》三讀同時通過附帶決議,要求政府機關邀集民間團體、學者專家等,進行討論,共同研議相關施行細則。

 
 這次修法結果對於長期關注個人資料保護的「全民個人資料保護聯盟」而言,法務部因應媒體輿論提出《個資法》修法條文,內容其實並不夠週延。該聯盟秘書處「台灣人權促進會」在三讀後即發表聲明表達不滿。

 
 「難道我們人權團體罵得不夠大聲?」對於法務部短時間內恢復外界俗稱的「媒體免責」條款,民間團體的意見卻未受充分採納,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蔡季勳更進一步指出,修正法案增加「公共利益」一詞,即讓「敏感個資」及「一般個資」之管理更加混淆,規範也過於鬆散。

 
 早在2002年,因為健保IC卡可能導致病歷、基因等敏感個人資料外洩,甚至造成加深歧視的現象,逾50個人權、司法、醫療、性別等團體因而共同組成「全民個人資料保護聯盟」。

 
 蔡季勳說,「全民個人資料保護聯盟」在2008年4月得知法務部提出修正草案後,開始對照條文版本,並提出應區分「敏感個資」及「一般個資」、明定主管機關等修正意見,但法務部一直以來便宜行事,顯然沒有完全弄懂整個結構設計,對於持有個人資料的上游機構如何蒐集、處理與利用,也並未正面積極規範。

 
 蔡季勳並表示,相對於朝野立委已多次協商的法務部版本,民間立法版本送案相對較遲,因而最後民間團體選擇先就法務部的修正草案討論。《個資法》三讀通過後,台權會未來將關注該法是否反向變成各機構過度蒐集資料的法源,並持續從個案監督,進一步發掘《個資法》運作中可能存在的漏洞。


 
【記協聲明】《個資法》三讀,仍有戕害資訊自由疑慮
 
 
20100427 記協聲明

 在未經與相關團體深入討論下,立法院27日三讀通過了《個人資料保護法》修正草案。在媒體的壓力下,法案納入了「大眾傳播業者基於新聞報導之公益目的而蒐集個人資料」所謂「媒體免責條款」。對此,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認為這雖然看似有所進步,然而,我們仍必須鄭重指出,此法相關規範仍有疑慮,難免有傷害資訊流通自由之嫌。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身為社會的一份子,明瞭隱私屬於基本人權的範疇之一,不應隨意侵犯。但是此次《個資法》修正過程中,另一個應受重視問題是,此法很可能讓全體國民均納入被限制的對象,造成民眾在取得、利用、或揭露資訊時,隨時可能陷入被政府或其他團體、個人追訴的危機。


 朝野黨團在三讀時,以增訂例外規定「於公開場所或公開活動中所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未與其他個人資料結合之影音資料」不受《個資法》規範,但記協必須鄭重指出,這樣的規定還是存在許多模糊空間,在法律實施後,勢必由主管機關解釋、法院判決來認定,不但將衍生無窮爭議,也等於賦予公權力過大的裁量空間。


 記協必須指出,真正有能力、系統性侵犯人民隱私的,是那些有權者,而不是處於資訊流動弱勢者的一般人民。保障人權的第一步是在於防止有權者濫權侵犯人民的生命、財產、人身自由與其他基本權利。《個資法》所該規範的對象應該侷限於享有壟斷權力的政府機構、政府所委託執行准公權力的法人或自然人,以及人民因就醫、就學、工作、通訊、金融交易、電子交易、購物、保險時,而需向該機構或自然人交付的個人資訊。


 《個資法》應該要求那些掌握或接近資訊的強勢者在取得資訊後,必須善加保護當事者的權益,也不得違背雙方交付資訊時所該有的信任原則。除此之外,對於其他第三者,除非得以證明有嚴重危害公共利益之嫌外,都不應隨意被納入限制取得或利用資訊的對象,而不是要求一般人民自我證明在使用資訊時符合公共利益。


 台灣新聞記者協會之所以強力反對《個資法》如此草率通過,並非基於新聞工作者的特權利益,而是擔心一旦本法通過後,只要在訴訟過程中享有優勢地位的政府或財團,都可以援引本法濫行追訴一般市井小民。屆時,台灣所有資訊流通與自由都將陷入一潭死水而無法運作。


【特別報導】新聞局祭出假處分 公視董事會雪上加霜
 
記者宋小海/報導
 
 本月25日,朝野兩黨領袖辯論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政策利弊,透過公共電視主辦轉播,據調查全台將近有90萬人同步收看。然而,公共電視成功直播的背後,掌管大政方針的董事會卻在同一時期陷入新的僵局。

 
 繼年初鄭同僚據合法性的理由對陳世敏等8名增聘董事進行假處分後,新聞局也以同樣方式,在本月19日針對公視董事長鄭同僚等7名董事,向法院提出假處分申請。現階段公視董事會僅存5名董事可行使職權,而鄭同僚則在27日對外宣佈已向台灣高等法院提出抗告, 請求停止執行假處分。

 
鄭同僚等人提出抗告
 
 新聞局先前已針對鄭同僚未經董事會同意,動用200萬公款對8名增聘董事進行假處分一事,向法院聲請解除其董事及董事長職務;此次假處分,新聞局則是認定鄭同僚等7名董事,數度於董事人數不足之情形下召開董事會,卻作成包括原住民、客家電視台台長遴選規劃、華視董監事法人代表指派、公共電視台總經理及副總經理之年度考核案等多項重要經營管理決議。

 
 新聞局認為鄭同僚等7名董事已嚴重違反法令及章程,向法院提出假處分後,經歷「地震餘生」的最後5名董事發表聯合聲明,要求新聞局維持公視基金會正常運作。

 另外,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聯合公開呼籲新聞局、公視雙方皆撤銷假處分;在野黨立委則是要求新聞局撤回假處分,重新進行董事審查。遲至27日下午,鄭同僚協同虞戡平、朱台翔、陳邦畛等其他被新聞局假分之董事召開記者會,表示已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並對新聞局的決定表示遺憾。

 
 鄭同僚在記者會提出相關資料,重申自己乃因監察院對新聞局提出糾正案,才代表公視基金會對8位董事提出假處分,並反批汪琪、陳勝福、盧非易、周建輝及林谷芳5位董事刻意抵制開會,才無法達成原法定開會人數席次。更質疑新聞局「指示」未被聲請假處分的5位董事「儘速提出恢復董事會運作之方案」,不當干預公視獨立自主。

 
爭議尚待司法裁定
 
 新聞局27日晚間則發布聲明回應,認為鄭同僚於年初聲請假處分8名增聘董事,並限制其於傳播媒體以董事身分公開發言,才造成後續公視董事會無法正常運作,並強調公視董事會的爭議事件既已進入司法程序,各界應尊重法院裁定,靜待司法公正的判決。

 
 關於引爆假處分效應的陳世敏等8名增聘董事合法性問題,新聞局則對此強調,其選任過程均係依現行《公共電視法》辦理,亦正就針對外界較關注之董監事審查委員會的組成、開會方式及公視董、監事會的組成結構等修正《公共電視法》,期使公視董監事會的選任程序更為周延。

 
 公視工會理事長謝啟明對於現階段公視董事會爭議則表示,目前除了公視重大議案擱置,員工日常工作尚未受到直接衝擊,但工會仍將持續觀察,避免有心人士藉此機會傷害公視。


【新聞圈】兩岸媒體首度在台公開交流 陸媒透露2年完成企業化
【新聞圈】兩岸媒體首度在台公開交流 陸媒透露2年完成企業化
兩岸公開媒體交流,與會者除了現職新聞從業人員,傳播相關科系學生也從座談中瞭解未來就業環境的輪廓。(記者/宋小海攝)


記者宋小海/報導

 
 隨著兩岸經貿議題發燒與新聞採訪限制日趨放寬,中國主流財經媒體記者受商周集團《Smart智富》月刊邀請,首次組成「大陸財經媒體訪台採訪團」進行為期5天的行程,17日並在台北福華文教中心進行兩岸新聞媒體主管對談。在會議中,《中國經濟周刊》總編輯季曉磊指出,中國目前隸屬於政府與黨的官辦媒體機構,預計在2年內完成企業化工作。

 
首次「大陸財經媒體訪台採訪團」在4月14日抵達台灣,加上中國駐台的8位媒體記者,參訪團共計14人。出席《兩岸新聞大不同》論壇的中國代表,分別為《中國經濟周刊》總編輯季曉磊、財新傳媒集團華南新聞中心主任盧彥錚,而台灣方面則由《旺報》社長黃清龍、商業周刊執行副總編張毅君出席與會。
 
 
「內參」與「揭弊」 陸媒觀點不同
 
 論壇中除了分析兩岸媒體的差異,中國代表季曉磊、盧彥錚,兩人分屬官辦性質及批判性質的媒體差異亦受到關注。首次來台的季曉磊表示,《中國經濟周刊》是隸屬於《人民日報》的刊物,前身為官方「內部參考」,讀者為中國黨政、國營企業官員,後來才變成公開發行的刊物,優點是有一定的權威性,但市場化不足。報導選材面向偏重宏觀的「經濟熱點」,延續「領導決策的經濟參考」之精神,而且全為訂閱並無零售。
 

 相對於官辦《中國經濟周刊》,去年底北京《財經》雜誌主編胡舒立率領新聞團隊集體離職,並自行創辦的財新傳媒,則突顯專業報導與資方經營的衝突。跟隨胡舒立一同進退的盧彥錚表示,在1998年創刊的《財經》雜誌,藉由「基金黑幕」等揭弊式報導打響名號,也影響中國證券市場運作發展;然而新聞團隊去年離開的理由,主因並非外傳的新聞團隊企圖分享經營利潤,而是與資方理念分歧。因為在「獨家、揭黑」危險報導的背後,任何瑕疪都會是一個炸彈,而資方並不願意再有過多風險。盧彥錚指出,現在財新傳媒是由新聞團隊自行成立的公司,也是開中國新聞界之先河。
 

財新傳現階段旗下分別有《新世紀》週刊、《中國改革》月刊及網站「財新網」,目標是「全媒體」發展。盧彥錚表示,財新傳媒在報導選材上,編輯最常追問,「這個事情有什麼全局意義?」例如廣佛一體化(廣州、佛山同一市場)在廣東是很大的事情,但在全中國很多地方都在建構區域經濟,最多只會佔兩頁的篇幅。然而《新世紀》周刊的其中一期封面故事〈最壞的私有化〉,報導中的深圳航空雖然是地方性企業,但總裁李澤源挪用公司資金,最後遭到逮捕的故事,卻突顯中國企業私有化過程許多環節監管失控,而有了全局意義。 
 

台灣報導中國 各有策略
 
 至於創刊至今已逾8個月的《旺報》,總編輯黃清龍也對聽眾解釋為何會在台灣發行報導中國事務的報紙。他指出民調顯示有72%受訪者表示不瞭解大陸,但逾半數表示希望更加瞭解,而且認為目前台灣所提供的大陸資訊並不足夠。
 

黃清龍認為,兩岸社會缺乏共同歷史記憶,唯一比較接近的是影視娛樂。雖然去年兩岸交流人數飛快成長,台灣一年有四、五百萬人次前往大陸,但經貿往來對於價值、思想及認同,其實沒有直接關聯。
 
 黃清龍並指出,《旺報》也調查發現讀者最關心的依序是財經資訊、旅遊資訊,接下來才是政治、教育及求職等層面的議題;報導區域《旺報》則偏重台商較為集中,也是中國開發程度較高的地方,而當地的媒體也就成為《旺報》的合作對象。中國當地的新聞資訊,透過《旺報》的分析編輯改寫,內容也讓台商比較容易瞭解。
 
《商業周刊》執行副總編張毅君則說,雖然中國13億人口是很大的誘因,但《商業周刊》亦是觀察超過5年才前往中國。當初為了取得發行「刊號」,張毅君跑遍重慶、成都、杭州 蘇州 北京等地,不過創刊後仍才要開始面對兩岸思想邏輯,新聞需求不同的問題,例如中國重視總體經濟討論、國際局勢,並有政策宣傳導向,而台灣則著重個體企業家等報導。
 
另外張毅君也提及關於新聞尺度的問題,例如他在上海工作2年,發現物價上漲將近50%,而國家統計局的消費者物價指數(CPI),卻只上升1%,但當地同業提醒他這種文章不能寫,寫了就是要跟國家統計局對幹。在讀者定位與尺度拿捏的種種考量下,商業周刊才暫停在中國發行計畫,至於未來是否重回中國大陸發刊仍要評估。
 
 
中國媒體即將企業化 
 
 會談之中,季曉磊另提到,中國媒體在2010年將開始進行「文化體制改革」,隸屬於政府與黨的媒體機構都將改為企業型態,預計在2年內完成。政策背後的理由乃是因中國媒體數量雖多,但在國家戰略上規模仍不夠大,為了朝向國際化媒體發展,企業化有其必要。

 
 旺報總編輯黃清龍聽聞此言,隨即反問季曉磊說,中國是否已設想開放外國進入媒體產業,所以打算把本國市場做大之後,再開放才有足夠的體質與能力。季曉磊則笑答「黃總這個問題是一個非常深刻的問題」,並表示不清楚是否有媒體開放的時間表。


【新聞圈】台灣置入性行銷 對岸新聞人被誤導
 
記者宋小海/報導
 
在17日舉行的《兩岸新聞大不同》論壇中,台灣新聞報導的「置入性行銷」現象,也一度成為兩岸新聞交流的插曲。
 
當《中國經濟周刊》總編輯季曉磊為了突顯兩岸新聞題材差異,提及自己曾看到台灣財經報紙的頭版頭條新聞,報導麥當勞的食物很好吃,美女吃了大叫一聲,結果正好嚇跑尾隨在後的色狼。季曉磊故事未說完,在旁的黃清龍等人告訴季曉磊,該則「報導」其實是廣告。
 
「這東西是廣告嗎?還是報導呢?」季曉磊提出疑問說,那則「報導」上面並沒有標示廣告。黃清龍又強調這就是「廣編特輯」。季曉磊聽又問:「廣編特輯是什麼意思?是廣告嗎?」最後才似懂非懂地說著:「這東西看起來好玩,但我們不太會登這種東西。」這一來一往之間,台下眾多新聞從業人員與傳播科系學生聽了爆出笑聲,其中也有人因此皺眉。


【新書幕後】在地覺醒,環境行動再突圍:專訪《台灣減碳紀事》審校卓亞雄
【新書幕後】在地覺醒,環境行動再突圍:專訪《台灣減碳紀事》審校卓亞雄
聯合報記者卓亞雄長期撰寫環境新聞,應卓越新聞獎基金會邀請擔任《台灣減碳紀事》一書之審校。(宋小海攝)


文/王玉燕(作者為〈傳媒與教育〉電子報特約記者)


 由卓越新聞獎基金會主編、聯合報高級記者卓亞雄審校的《面對真相、即刻行動——台灣減碳紀事》甫於日前出版,近年地球暖化議題日形受到關切,2009年莫拉克颱風重創台灣,民眾的危機意識更是大幅提升,明白救治台灣自然環境的急迫性,「該做些什麼?能做些什麼?這樣做對嗎?」成為社會大眾的焦慮,也是促使本書付梓的核心動力。「希望能夠發起讓每個人都有這種感受,每個人都能來思考、來觀察;庶民當中蘊藏非常多關於環境的智慧,如果能開發出來的話,那個效果非常大!」卓亞雄誠心地說。
 

 本書採集體寫作的方式,企圖讓環境書寫的種子發芽成蔭。卓亞雄認為其出版意義在於,透過第一線環境守望者書寫下各自綿密的觀察,讓環境議題中涵蓋的多元意識得以廣泛傳播。「集結成書非常重要,因為留下紀錄,有了一個比對的基礎,才知道往後我們走得怎麼樣。」

 
喚醒在地支持的力量

 卓亞雄認為,任何一個行動要發揮力量,不能端賴外部接收的資訊,自我覺醒才是重要的。「換句話說,怎麼保護台灣的環境?如果從國際的角度教民眾怎麼做,效果是小的,要台灣自己覺醒,有這種覺醒之後化成行動,那才有效果。希望這本書能夠找到一些在地支持的力量。」
 

 《面對真相、即刻行動——台灣減碳紀事》採取少見的集體寫作策略,廣邀眾多跨媒體、跨單位的環境新聞寫手共同參與,提供了另一種新聞生產的可能性。卓亞雄表示,這批人的聚集完全是開放的,任何人都可以加入,主動參與者都是基於關心環境、關心台灣的立場而加入,「環境運動已經做了二十多年,但我們既有的方式並沒有發揮預期的力量,如果大家可以見面討論,也許就有一些新的發現、碰撞和激勵,會有新的火花。」

 
 本書由卓亞雄負責審校,在文體或論述軸線上他並未訂立標準化、統一化的指標,數度討論後,發現一旦要建立軸線,就必須決議哪一條軸線最為重要,如此一來,也代表必須捨棄非常多東西。「對環境議題而言,有非常多我們不知道的題材,譬如我們要找一些在地證據,在地證據在哪裡你不知道,比重各有多少、哪一個最重要、哪一個次重要完全不知道。」討論到後來,卓亞雄已經完全放棄訂定論述軸線,憑藉長期新聞工作的經驗,他自有辦法將各篇文章的相關性和比重找出來,「想想應該怎麼安排才能夠產生一些力量,也讓大家覺得目錄是流暢的。」
 

放眼國際 落實台灣

 「我們試圖把國際上的現象呈現」,卓亞雄特別強調,地球篇每一篇文章的執筆者不但長期投入環境領域,更實際至活動現場,「從台灣的角度、台灣的文化背景、中國人對於環境的定位來思考我們怎麼看這個問題,如果不能把我們對環境的定位找出來,提出來的藥方只是進口一些外國藥品,老實講不太可能管用。」值得肯定的是,這些青年寫手以在地文化、在地思維為基礎,回頭檢視散佈於國際上的環境資訊應如何轉達、過濾給台灣民眾,而非全然接收。除此之外,這些寫手本身都具備全球暖化的相關知識,「價值的轉化比翻譯用詞的轉化更難,這一點在地球篇的寫作上發揮非常大的功能。」
 

 卓亞雄認為,目前市面上諸多聚焦於環境議題的書籍多半具有示警意味,以一種指導的姿態告誡民眾應如何作為,「做新聞非常強調鄰近感,若沒有鄰近感、在地感,不會產生力量,如果要產生力量一定要有在地覺醒!」卓亞雄進一步指出,近期出了幾本相關書籍,包括《氣候戰爭》、《全球新政:氣候變遷下的世界經濟改造計畫》,這些書都是名家所述,堪稱權威之作,「但跟台灣的價值是有距離的,而且基本調子是一個警示,以台灣人的性格,憑藉警示或恐嚇是不起作用的,一定要讓大家從自己的生活裡有感覺。」
  

 反觀《面對真相、即刻行動——台灣減碳紀事》一書,則是從台灣研究者和觀察者的角度出發,以中央研究院環境變遷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員劉紹臣的文章為例,「他用的很多計算基礎,除了引用國際數據外,更強調台灣的數據,證實台灣強降雨要比同樣位於南北回歸線的低緯地區要更嚴重。台灣證據比國際上的證據更周延,以此分析大家就知道這是切身的議題。」


 針對本書的切入觀點與立場,卓亞雄說,「它不是一個指導者,它是一個鼓吹行動者。」書中提供了不同的行動指南,也鼓勵讀者自行發覺一些觀看角度及行動方針。卓亞雄認為,民眾不應只是期待國光石化開發案被拒、台塑六輕關廠,除了一方面監督工業造成的碳排放有無減輕外,也該由自身做起,從小著眼,即刻行動!


創造議題、集結議題 提升環境新聞能見度

 早期卓亞雄因結識一批關注生態、流連於國家公園的生態學者和攝影愛好者因而接觸到生態保育、野生動物保育、基因保育,這些物種保育也跟環境息息相關。他形容自己像個老賊,東碰西碰,拈花惹草,進而發覺很多事情的相關性非常地高。
 
 長期投入新聞工作且關注環境議題,又是如何看待新聞工作者和環境行動者雙重角色?「我不算環境行動者,我寧願去做一個協調者。」卓亞雄如是說。早期台灣新聞並沒有所謂的環境線,「這個領域沒有人碰,我們看到這個問題,開始寫,不斷地寫、不斷地寫,從來沒有被要求這是我們的責任。」
 

 「我一直訴求於中間群眾,如果是一個非常積極的環境運動者,訴求是需要找到一些環境運動者的接續力量,這個力量在社會上永遠不是主流。任何激烈的環境的言辭在台灣不管用。很多人有環境覺醒,在家裡做資源回收做得非常徹底,你問他會不會上街頭,他不會,但他覺醒了,這些力量才是大的。我覺得不管做環境教育或環境報導,一定是鎖定這一塊!」既然希望採取溫和路線,親近大眾,卓亞雄特別強調寫作時有一點非常重要:「不能以指導者角色自居,結論讓讀者下,讓讀者覺得這是我決定的、這是我發現的、這是我體悟的,這麼一來行動的動機就存在了,後面的力量就會強很多!」

 

 「我一直鼓吹新聞工作者絕對不要去當一個環境運動者,你該做的是找到更多證據,不斷找到新的證據,將這些證據告訴你的讀者。」卓亞雄同時也想告訴社會大眾,環境新聞對讀者也許不是馬上管用,但長久下來會漸漸反應出其作用。
 

 環境新聞基本上並非主流,要奪得版面,卓亞雄認為最重要的是「創造議題」。例如,綠黨發言人潘翰聲提到,先前發起募款,鎖定綠能企業作為主要募款對象,未料綠能企業沒有一家捐款,卓亞雄認為,「這種事反差性非常大,創造議題,直指綠能企業根本就是附庸風雅,這種新聞操作一定見報!可是如果是綠黨又去什麼地方抗爭,一定不見報!」
 

 「我很強調集結議題的重要,單一議題是很弱的。把各議題之間的相關性找到以後,整個事情的張力就不一樣了。」卓亞雄以他最近寫的文章〈傷心濁水溪〉為例,文中將養蚵高峰會、搶救中華白海豚、高鐵雲林段地層下陷、雲林地區本土型沙塵暴等相關議題串連起來,「呈現現象,讓大家知道這些事情通通都是出於同樣的原因,我覺得力道非常強。」



(本文由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傳媒與教育電子報〉授權轉載)


【新書幕後】在地覺醒,環境行動再突圍:專訪《台灣減碳紀事》審校卓亞雄
卓亞雄與卓越新聞獎基金會董事長陳世敏、資深媒體人楊憲宏齊為新書出版合影。(宋小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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