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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刊日期:2009-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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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聯播]鸚鵡螺小房子 社區參與工作坊
【記協會訊】年代Call-in事件民事訴訟 本月20日開庭

文/秘書處

 莫拉克風災期間,年代新聞台的兩名員工盛奇玉、穆光中,在網路揭露電視台接聽災民call-in卻未立即通報災情,資方事後卻解僱並以「妨害名譽」控告兩人。

 穆、盛針對年代逕自解僱,提起「確認僱傭關係」之民事訴訟,則在7月14日台北士林地方法院判決一審敗訴,二審將在9月20日10時40分台灣高等法院開庭,歡迎關心案情發展的朋友前來旁聽支持。

時間:9月20日(星期一)10時40分

地點:
台灣高等法院(台北市中正區貴陽街一段233號)

聯絡人:劉愛梅、宋小海 02-2341-0044
 

【焦點討論】公廣集團出了什麼問題?
【焦點討論】公廣集團出了什麼問題? 
受到新聞局假處分公視董事長職務的鄭同僚,在11日中國時報主辦的座談會,雖未在與談人之列,但仍在台下主動回應學者提出的治理問題。(記者宋小海攝)
      
編按:

 公廣集團成員之一的華視在9月9日召開臨時董事會,選出新任董事長陳勝福和代理總經理王麟祥,但儘管如此,公廣集團的營運治理爭端並未因此消失。中國時報在11日主辦「公共廣電集團營運及相關法制之探討」研討會,不過也有學界、業界人士好奇,這樣的「座談會」為何是由中時主辦?其中最普遍的說法,新聞局最有可能是活動出資者。
 
文/馬安奇(傳播學生鬥陣成員)

 
 此研討會分為三場,邀請相關學者專家就角色、頻道經營與監督機制三大面向對公視提出建議,頗有回應公廣法改革聲浪的意味。

 首場會議提到公視應擺脫過去「小而美」的期待,追求更積極的功能。中正大學傳播學系副教授胡元輝就說,公廣集團營運規模必須擴大,在數位匯流等重要趨勢上扮演火車頭的角色,不該停留在「彌補商業台不足」的舊思維;另外究竟該將公廣集團視為品牌、通路,還是內容產製者?唯有釐清這個問題,才能讓公廣法修法內容更有共識。

 臺灣大學新聞研究所副教授谷玲玲則指出,對公視問題的認知,組織內外出現極大落差:經調查,公視內部多認為問責體系已落實,應加強集團的獨立自主性;然而外部意見卻認為,推動更完善的公共監督體制才最重要。谷玲玲說,這顯示兩者之間缺乏信任。

 現場開放提問時,前董事長鄭同僚幽自己一默,介紹自己就是董事會爭議的核心人物。他以自身經驗回應,經費不足是公視難以大展身手的主要原因;其他像是董事會人數過多的問題,是修法結果使然,並非董事們的責任。

 本場次也提及,除政府經費之外,也不應排斥兼具公共服務與商業營運的二元廣電機制;以英國與韓國成功的公共電視經驗而言,集團內可區分各頻道定位,特定頻道仍可播放經過高度篩選、不戕害公共精神的商業廣告,反而能達到財務自主。

 相關經費結構探討帶出了下一場的主題:「公廣集團營運要有多大?」普華財務顧問公司執行董事游明德坦言:「在臺灣,談規模很辛苦。」他認為公視面臨的困境在於「被賦予太多的任務與期待,因此很難達到規模經濟的效益。」世新大學傳播管理系助理教授羅慧雯這麼形容:「目標就在前方,大家也很努力地划,卻因為方向不一樣,讓(公廣集團)這艘船無法前進。」政治大學廣電系兼任助理教授許文宜認為,公廣集團處於臺灣媒體環境既有的商業生態中,導致實際推動政策時只能處處妥協,但經過多年累積,已經足以讓集團提出更具前瞻性的規劃。

 最後一場座談聚焦營運績效與財務監督機制,但公視董事程宗明卻認為問題不在於績效與財務。考量媒體環境的特殊性,應重視促進各方的良性溝通。此外,三場座談會皆肯定了健全制度環境的價值,也呼籲儘速完成公廣修法,本場次也認為落實公共監督有賴良善的制度規劃,重點在於興利而非處處防弊,不過關於「誰來監督」、「監督什麼」等實際政策推行方式,並無詳細探討。





【友會聲明】華視董事會改組應秉持公開與公共精神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聲明(2010.9.10)


 日前公廣集團成員之一華視董事會重組,選出的新的董事,隨後選出王麟祥擔任代理總經理,我們對於華視能邀請員工擔任董事,我們樂觀其成,有助於產業民主及經驗傳承,但仍有以下疑慮。
 
一、前兩任華視總經理產生過程為向社會徵才,公開遴選,但此次代理總經理的產生,卻由董事會逕行決定,與已建立之公開與公共之精神有所落差。我們認為即使是「代理」,選任方式也應秉持此一精神。同時,華視董事會及代理總經理應對外說明未來華視治理與發展方向。
 
二、華視新任董事鄧長富與華視文化事業基金會有官司訴訟,為利害關係人,公視基金會何以會選任擔任董事?如何能利益迴避?也必須對外公開說明。


 
【傳媒觀點】補教人生 媒體人生

台灣立報社論(2010.9.8)

 補教界教師高國華8月4日爆出緋聞,迄今已一個多月,媒體報導卻有增無減,除了3位當事者的私領域不斷被放大檢查、渲染報導,許多藝人、名嘴也加入戰局品頭論足,從道德到外貌,什麼都能談。
 
 這個新聞事件,媒體戲稱為「補教人生」,此一名稱對應的是八點檔連續劇《夜市人生》。事件的最新發展是,某名主持人簽下了陳女的經紀約,某電視台邀蔡女擔任新聞主播,當事者已儼然成為藝人或準藝人,由此看來,事件還會繼續延燒下去,欲罷不能,果然越來越像連續劇。
 
 客觀而論,「補教人生」已經不只是社會事件本身的簡單再生產,而早已成為一場極具娛樂效果的擴大再生產。整個事件質變為一種多重複合的娛樂產品,姑不論狗仔的挖掘、名嘴的評論、媒體人的介入,是各自基於什麼樣的心態與動機,他們的種種作為,都不斷在增加這個娛樂產品的產值和產能。
 
 在緋聞主角的矛盾關係背後,潛藏的是媒體競爭的矛盾關係。媒體之間比的是誰抖的料多、誰挖得辛辣、誰又能出奇不意的扒出任誰都想不到的每日一糞,各家媒體不遑多讓地加入這齣戲碼,由原本的報導評論者演變為參與者,自己製造事件、製造新聞,總之,只要節目有人看,只要收視率越炒越高,廣告進帳也就越多,即使公親變事主也無妨。
 
 所以,即使教育部長作出了沉痛批評,媒體人組織也存在著倫理公約,但種種品德教育之議或新聞自律之籲,其實都只是狗吠火車,終究難抵商業規律的狂瀾。其實,「補教人生」這場既虛擬、又真實的戲碼,真正的操控者,都還不是媒體自身,而是自由主義市場經濟下的媒體生態。
 
 為了競爭,為了搶食市場,為了創造利潤,它形成一隻看不見的黑手,主導著媒體與媒體人不由自主地陷入嗜血、嗜腥的瘋狂逐鹿狀態,資本運動及其規律所形成的商業媒體生態,制約了戲裡戲外的所有人,共同演出一場不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的鬧劇,強力滲入台灣民眾的生活,讓一齣「補教人生」演變為「媒體人生」。
 
 自由市場理論的前提之一,是假設每個消費者都可根據自己的需求,自由選擇商品。這個假設卻罔顧一個事實,即所謂的「需求」,是可以塑造出來的。這種虛假的供需原則,旨在刺激人們漫無止境地不斷消費,其客觀後果,在物質領域造成能源虛耗、資源浪費、生態破壞,從而導致人類生存危機,在文化領域則形成低俗、庸俗、媚俗,從而嚴重戕害人類精神文明。
 
 電影《桃色風雲搖擺狗》(Wag The Dog,1997,美國)曾生動地刻劃出政客如何透過媒體操弄群眾,片中有組對白如下:「為什麼狗搖尾巴?」「因為狗比尾巴聰明。」「但如果尾巴比狗聰明,尾巴也能搖狗。」尾巴搖狗,此即片名的原意,隱喻主從易位,尾巴(政客、媒體)反客為主地操弄起狗(群眾)。
 
 在台灣,政客透過媒體操弄群眾,早已屢見不鮮,但起碼找得到那條尾巴,查得出誰在主導。但如今,從補教人生到媒體人生,媒體與媒體人照例成了幫兇,民眾照例成了搖擺狗,至於商業媒體制度,則凌駕於所有人事物之上,成為那條讓你看不見、卻又最聰明的尾巴!

(本文由台灣立報授權轉載)


【公民觀點】媒體窺視婚姻隱私 自律界線何在? 


編按:

 壹週刊8月初報導補教業者高國華婚外情事件後,其中三角關係開始在台灣媒體界掀起風潮,平面、電子媒體連日更新事件進度,後續更直接以「補教人生」戲稱,相關報導逾時一個月稍歇。

 針對這一波媒體現象,除了媒體界微弱的自我反省,《目擊者》也希望從公民團體的觀點瞭解媒體對社會的可能效應,為此專訪台北市女性權益促進會理事長吳宜臻。

 吳宜臻長期投入性別平權運動,在律師工作中經常協助婚姻事件處理,而她在協助藝人賈靜雯婚姻與監護權訴訟等案件中,也有面對大批媒體追逐的經驗。透過這段訪問,本刊希望探討媒體處理婚姻事件應有的隱私界線、社會對於媒體自律的期待,以及對新聞報導對社會教育的影響。


吳宜臻/訪談口述
 記者宋小海/採訪整理

 婚姻本身是隱私的一部份,而台灣社會對於政治人物的婚姻看法,則普遍認為他們的道德或品格,與公眾利益相關而可受公評。但是,這次媒體報導補習班業者的三角關係,或是長期以來報導演藝人員的婚姻生活,這些其實都應屬個人隱私範圍。

 當事人之一高國華雖然有「老師」之角色,因而被媒體認定應背負類似政治人物的道德責任,要替家長找出不適任的老師,因此媒體報導他的婚姻狀況似乎變得比較沒有壓力,處理也就沒有節制。

 其實補習班是營利事業,他們身負多少老師的形象或責任?婚姻是成人社會生活的一環,怎麼去評斷一個人的婚姻生活是否該被報導,其實還是應根據當事人或事件與公眾利益相關程度,否則就是八卦而已。


婚姻本質應有隱私保護

 過去有關演藝人員婚姻的報導案例,不管是王靜瑩提出遭受家暴、小S是否受到家暴爭議,或是像賈靜雯的監護權訟訴,其實她們的婚姻生活本來與公眾無關,但也曾聽過記者質疑:「既然本身是演藝人員,就是新聞話題,所以生活應該都可受公評。」記者已經把演藝人員的生活全部視為新聞,令人驚訝。

 在這些被認為是「名人」的婚姻事件中,雖然其中有人是主動告知媒體自身婚姻狀況,但最主要也是因為謠言可能透過媒體傳開,她們評估後認為必須出面平息謠言。像是王靜瑩就是主動向媒體透露自己的婚姻狀況,進而尋求協助。另外,賈靜雯也是透過媒體報導,才與將孩子帶到美國的丈夫取得聯繫。雖然媒體報導有時候對當事人有某些助益,但媒體後續因新聞效益繼續報導,往往就會收不回來。

 例如賈靜雯不願意讓更多的私生活繼續呈現在媒體面前,所以後來開始封鎖新聞,但丈夫知道她是媒體公眾人物,持續透過新聞傳話而呈現一面倒的現象。許多內容被證實真偽之前,媒體就接收報導,其實反而讓更多事情講不清楚。任何回應在查證前若被誇大,便加速彼此關係的惡化,所以任何人的婚姻生活其實都不適合被過度討論。


報導仍以公領域表現為主

 婚姻本質就是私領域範圍,真的有誰對誰錯的問題嗎?其實很多情形是雙方生活價值觀不同,長久下來出現狀況。媒體介入報導一方說法再報導另一方說法,多半無從查證,那麼媒體挖到後來意義在哪裡?除非涉及法律規範的家暴、或是其他一般人都認為離譜的情事,否則婚姻生活有這麼值得報導嗎?媒體的斷章取義往往只讓事件當事人彼此誤解更深,難以善了,而有些人就利用媒體這點做為打擊對方的工具。

 在國外媒體光譜分類中,從小報八卦化到較有公信力而有所節制的媒體,閱聽者知道如果不要接觸八卦訊息,可以選擇什麼媒體。在世界各國對婚姻的報導,國外如果是公信力的大報,他們對名人的生活是比較有節制的報導,即使像老虎‧伍茲是運動界的明星,除了小報持續追逐他的婚外情細節,大部份媒體及輿論關注的焦點,則多半在他在日後賽事等公開場合表現有無失準。

 台灣不同媒體之間似乎沒有這樣的屬性區隔,導致全部都狗仔化,連號稱具有公信力媒體,也認為這類婚姻八卦也要在影劇版有一個版面。當然其中也有市場過度競爭,讓媒體不得不去包山包海,刺激閱聽的原因。


期待業界明確定位自律機制

 新聞自律應該是普世皆然,而每個媒體應該都有自己的信仰及自律原則。新聞自由被承認是一種第四權,具有社會監督責任。雖然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以諮詢委員會讓公民團體參與討論,透過他律協助自律,不過最後公權力監督主要還是跟著法律走,在道德層次的節制還是要由媒體自律發揮作用。

 像律師公會也對個別律師的行為有高度規範標準,如果被檢舉投訴,不是政府開罰律師,而是由公會選出的懲戒委員會審理,進行申戒、停權,若有不服才會再把案子送到主管機關或法院。現行媒體「公會」的自律應有懲戒權力、建立檢舉審理的標準,同業之間才會有彼此約束力。假如基層記者如果不想寫,但受到老闆、主管要求又該如何?台灣的媒體「工會」除了勞資關係、福利爭取外,能否在自律扮演對話角色?媒體在集體約束若找不到歸屬與定位,就會不知道該怎麼辦。

 現在即使台灣目前有《兒少法》、《家庭暴力防治法》等法律明訂的報導範圍,媒體也沒有嚴格遵守,像《蘋果日報》的報導有時雖然文字沒有著墨太多,但圖示方式赤裸裸地呈現犯罪過程,或是某個程度暗示或明示,已經鎖定一些對象或受害者。新聞自律不僅保護個人隱私,也希望避免模仿效應。媒體若以圖示等其他規避方式報導,其實造成很多人對於社會現象產生恐慌。

 除了婚姻等隱私範圍,媒體在性侵案報導最容易造成傷害。有些報導把犯罪細節過程、嫌犯性侵心理都寫上去,或是案件描述太具體,常導致受害者生活週遭的人都知曉,而被迫搬遷到別的地方重新生活;甚至有媒體聚在被害人家門口,而造成鄰居議論。因此記者在簡述事件,並提供正面資訊之外,採訪報導方式也應細緻處理。


媒體報導即社會教育

 即使媒體正向報導處於困境的家庭,從事社會工作者也害怕此類報導過度,造成資源集中到單一個案。媒體其實可以提供聯合勸募或提供多個類似家庭的捐款帳號,因為媒體不只是幫助個案,其實更影響大眾普遍對於社會議題的重視。

 新聞的處理方式,也會影響民眾對事件處理方式的認知。女權會現在推動「分居制度」草案,仍在推動立法階段,但就有民眾因媒體報導方式誤以為現在就可以立即透過分居方式離婚。另外像是媒體報導法院判決離婚案例,但相似的案例可能法院也有不同見解而未判離婚,但民眾常常誤將單一個案報導認定為社會趨勢。

 在民眾容易盲從媒體的狀況下,個別民間團體要推動教育並不容易,還是希望媒體之間能夠形成自律討論機制。雖然台灣在解嚴之後開始傾向放任式民主,但民主在法治底下還是應有界線存在。




【傳播產業】3頻道申照又受阻 壹電視控NCC箝制言論
【傳播產業】3頻道申照又受阻 壹電視控NCC箝制言論 
NCC主委陳正倉表示,雖然此次壹傳媒3頻道不予許可,但可制定新計劃申請。(記者宋小海攝)

 
記者宋小海/綜合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9月8日的委員會議進行「壹電視新聞台」等3個頻道討論案,歷經1個多小時,7名委員一致決議「不予許可」。對此壹電視董事長朱華煦抗議NCC是在箝制言論自由。
 
 7月28日,NCC已通過壹電視體育台申設,而對新聞台、資訊綜合台與娛樂台等三張電視頻道保留續行審議,但到了9月最後仍遭否決。
 
 陳正倉表示,壹電視雖然已經改進,但因為新聞節目以動畫表現,以戲劇、擬真等手法,不符合新聞報導應真實呈現的專業要求,也違反「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第13條關於新聞報導應符合普級的規定。另外資訊綜合台和娛樂台的營運計畫書、節目內容的雷同度高,部分計畫書內容幾近相同。
 
 陳正倉強調,此次審議內容主要以送件樣態與營運計畫為主,網路試播僅做參考。對於壹電視已獲電視節目供應執照,並在寰宇電視台播出,NCC官員表示,申設電台和供應節目並不相關,未來會再注意。
 
 壹電視董事長朱華煦回應強調,壹電視始終以誠意及具體作法,努力化解NCC疑慮,包括壹電視將成立電子媒體第1個倫理委員會、推派員工與公司簽訂新聞自主公約等,這些都是媒體的創舉,也是新聞自律的表現。
 
 朱華煦也表示,NCC新任主委蘇蘅上任以後,延續封殺壹電視的決策,沒有進一步客觀評估所謂「社會大眾的疑慮」是否確實存在,也沒有給壹電視進一步對話的機會。
 
 壹傳媒集團旗下蘋果日報並進一步報導主席黎智英說法:「其實這些官僚的搗蛋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們逼使我們走向更先進、更康莊的大道。我們的前路是清楚的,只要我們做好我們的工作,阻礙到我們的只會是我們欠缺的創意和膽識。」
 
 NCC否決壹電視執照在傳播學界觀點是否合宜,中正大學傳播系主任羅世宏則對此投書表示,雖然反對新聞報導侵害人權,但也反對NCC事前新聞審查:「社會道德標準同樣不能接受其他電視台渲染補教人生,不能接受性侵和自殺新聞畫面等非』『普級』內容,也不能接受新聞節目做置入性行銷,為何它們都可以從NCC手上取得無線或衛星電視執照?」
 
 
 
【傳媒觀察】環境爭議烽火四起 主流報媒群起追蹤

編按:

 去年記者節前夕,記協曾倡議調查報導在當前新聞工作仍具重要地位。今年七、八月之間,中科三、四期環評爭議、六輕大火與八輕石化開發案風波不斷,加上莫拉克風災週年將屆的水庫現狀,以及花東水泥產業開發等議題,有的引起官民衝突爭論,或著積弊已久未發,主流平面報媒分別規劃數日全版專題,分析環境經濟衝突的結構問題,

 本期《目擊者》由就讀傳播科系的實習生,訪談部份參與調查報導的新聞工作者,除了向大眾簡述這些專題報導策劃過程與效應,亦希冀調查報導的精神能在校園中埋下種子。


實習記者許喬智/報導

 自由時報在7月26日至28日間,發表「生病的水庫」系列調查報導,揭露八八風災過後,水庫淤積與漂流木盜採等問題,而從中探討政府對於水庫管理政策的方向的合宜性。

「生病的水庫」──談莫拉克風災後水庫整治

 此次自由時報共協同8位記者,橫跨農委會、經濟部、交通線、教育線、環保線、再加上地方記者。策劃此系列專題的記者劉力仁表示,「生病的水庫」系列調查報導,耗費將近3個月的時間。記者除了數度走訪石門、曾文及烏山頭水庫,同時更蒐集近年來石門水庫、曾文水庫等整治條例,以及八八風災後各大水庫的泥沙淤積比例等資料。

 主跑環保線的劉力仁指出,在各大水庫的整治條例當中,政府竟動用高達數百億元的資金投入,其中石門水庫就高達250億元;曾文、南化、烏山頭水庫更準備砸下540億元之譜,意味著水庫淤積問題已經相當嚴重.

 因此,他決定將報導主軸聚焦在風災過後的水庫問題,藉由石門、曾文、烏山頭3座水庫,讓民眾瞭解日常生活中賴以維生的水源發生什麼狀況,同時也提醒政府機關,並期望相關部門能夠正視當前環境問題,有效地提出合宜的解決方案。

 談及調查過程,劉力仁表示官方對內部資訊十分保密,例如水庫管理條例制定相關細節、各水庫淤積量統計、政府對於八八風災後的處理計畫細節等數據資料取得都相當困難,必須有賴調查團隊各路線記者反覆申請,也另外從其他單位蒐集相關數據,才能夠完成這一系列的新聞報導,

 此專題見報後,水利署則回應表示將要求相關業者加快處理漂流木,劉力仁也從網路上看得到「生病的水庫」系列文章受到大量轉載並衍生相關討論。

 對於當前由中科、六輕等環境議題所引發的討論浪潮,劉力仁認為這類環保議題並非偶發個案,而有密切的連續與相關性質。隨著一個一個開發案的出現,環保議題必然會永無止境的持續下去。


「環保大風暴」──政府資料隱密為開發多輸主因

 若要歷數今年台灣重大環境議題,中科三、四期環評爭議必定不會缺席,而在高等法院裁定停工後,官方開發看法與民間反對主張持續衝突。目前環保署針對法院意見快速通過環評,中科三期已準備復工,抗議聲浪也正在擴大當中。六輕大火更燒出石化業在台灣能否擴大開發的疑慮,而經濟部刊登支持石化業廣告,也才方引起民間再度抨擊。
 
 在日前中科裁定停工及六輕大火之際,中國時報在8月13日到14日推出環保大風暴──「中科三、四期篇」、「六輕到八輕篇」調查報導。中國時報調查採訪室主任何榮幸表示,雖然中科三、四期,以及六輕大火當時媒體呈現連日不斷,不過報章雜誌的起先相關新聞,多屬於事件發展描述,深度略嫌不足,因此調查採訪室策動企劃採訪,探討政府重大開發為何從「多贏」走到「多輸」的局面。

 費時約兩週的「環保大風暴」調查採訪,主要由兩位記者實地走訪現場,瞭解地方環境生態,也試圖蒐集取得中科環評詳細文件以及官司訴訟等資料。而在石化業專題中,更透過與雲林駐地記者張朝新的人脈關係,聯絡到許多原先拒訪的相關單位與地方人士。

 何榮幸採訪後發現,官方對於環評等相關資訊的保守態度遠比想像中嚴重,中科管理局更直接表示不願受訪,獲取資訊的過程艱辛,但在某一層面來說,也符合了先前企劃中「從官方資訊隱密」的角度切入,從而印證政府單位從多贏走到多輸的一個重要關鍵,就是「資訊不公開」。

 對於現在官方與民眾的認知有所出入,何榮幸認為系列報導對於未來官、民雙方協調應有參考價值,目前即可看到報導內容由民眾在網路上大量轉載。

 何榮幸指出,現今的環保思潮因為中科與六輕而再度被帶起,他認為,只要中科環評與國光石化的問題還在、政府與民眾的認知仍有出入,環境保護的風潮將會一直延續下去。

 對於《商業周刊》與《今週刊》等平面雜誌也在當時推出相關主題的深度報導,針對此一現象何榮幸表示,不同類型的媒體大量報導能夠促使台灣人更加反省舊有的「開發掛帥」思維,重新思考經濟開發與環境保護的平衡點。他也期待未來在各大媒體上,能夠有一個長期去關心經濟發展與環保思維的新聞報導出現,將環保意識真正融入一般民眾的思想之中,打破經濟為首的迷思。


「產業東移」──從電影「阿凡達」思索台灣水泥產業

 有別於前述兩家報社的調查專題,聯合報並非從近年環境議題著手,而著眼於台灣宣式產業東移政策20年來的發展。聯合報記者蔡惠萍表示,台灣是世界上最喜歡使用水泥的國家,而政府在民國80年花蓮設立的「和平水泥專業區」,透過強制徵收的方式從居民手中取走土地的手段,與電影「阿凡達」的情節相仿,便以此作發想,從中探討台灣的水泥政策。

 蔡惠萍表示,產業東移的專題並非報社指派,而是由自己單獨提出,一個人進行整體的採訪規劃。採訪前與當地環保人士聯繫後,便直接與另一名攝影記者前往採訪,當採訪初步完成,她才聯絡地方記者,協助採訪相關單位的說法做為平衡。

 平時主跑交通線的蔡惠萍說,由於自己本身並非環保路線的記者,因此便從當年和平村抗爭開始著眼起,不斷的蒐集剪報與相關文獻,以及政府當年產業東移政策的詳細背景,一步一步將報導的整體框架整理出來。

 蔡惠萍指出,由於和平水泥專業區只有台灣水泥一家企業公司進駐,為求報導內容的豐富與平衡,因而聯絡台泥總公司,表達希望能夠進入台泥和平廠。最初廠方認為題材敏感不願接受,因此她再度提交採訪題綱,歷經多次溝通說明,才終於打破對方的戒心。

 在企劃一開始,蔡惠萍原先打算透過「和平水泥專業區」直接切入,但後來到現場實際勘察後,才發現鄰近和平礦場的「和仁礦場」,更是已被挖得滿目瘡痍。在震攝之後,她臨時決定改變方向,首日報導先從和仁礦場談起,第二天的才將重點放在和平村及和平水泥專業區。

 蔡惠萍說,在系列報導後,政府相關單位最先在花蓮縣政府引爆迴響,縣長傅崑萁在8月8日指出不會核准原有採礦業者續約或新的採礦案;經濟部也在8月23日宣布,將重新檢討國內三高──高汙染、高耗能、高排放的產業政策,水泥將以內需為主,節制外銷,這也是中央政府對於報導的首度正面回應,並成為政策宣示。

 對於現今這一波環保思潮的看似沸揚,蔡惠萍對這樣的現象抱持肯定態度。她認為苗栗大埔徵地、六輕大火及八輕等開發案,已經讓台灣沉寂已久的社會運動有重新集結的能量,一般社會大眾也能夠藉由這次機會,對環保議題有進一步的瞭解與省思。


 

【新聞圈】第一屆雲豹新聞獎報名至9月30日止


獎勵對象:


一、凡中華民國境內依法設立之報社、通訊社、雜誌社、電視新聞機構或專業新聞網站之新聞從業人員,於指定期間內發表、刊播以原住民族事務為主題之新聞作品,均可報名參賽。

二、前項所稱「新聞從業人員」係指中華民國國民,從事新聞工作者;「原住民族事務」則包括原住民族語言、文化、藝術、傳播及政治地位、教育政策、經濟發展、部落產業等議題。


(參賽作品之發表期間應為98年8月1日至99年8月31日止)


報名截止日期:99年9月30日


詳情連結


獎勵辦法

報名表


 

【記協會訊】捐款徵信:99年6月-99年9月
 
捐款徵信 (990615-990915)

高雄市政府                     40000元
中國時報調查採訪室        5000元
何榮幸                                5000元
楊偉中                                5000元
蕭肇君                                  150元
巫秋燕                                3000元
朱水文                                2000元
匿名                                  10000元


贊助委員

何榮幸                            
楊偉中   

中國時報調查採訪室     
高雄市政府                           


1.年度捐款5000元(含)以上者名列贊助委員名單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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