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擊者電子報-NO.29(「反收買新聞」聯盟成立)─目擊者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October 08,2012【焦點話題】停止新聞置入 媒體應追求公信
文/呂苡榕(台灣立報記者)
【焦點話題】公民團體連署聲援媒改 合力反政府置入行銷
影音出處: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反收買新聞」聯盟成員)
逾200個公民團體連署聲援媒改團體,向政府與媒體表示絕不要「置入性新聞」充斥生活,廣告應標示清楚。公督盟、司改會、GLCA幸福生活站、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等民間團體以行動劇詮釋政府收買媒體就像是與媒體一同打「假球」,媒體收授政府部門廣告置入,故意「揮棒落空」,而政府投出「放水球」,公共利益零分,政府部門買廣告政策宣傳狂得分,這樣的爛球賽誰想看?
加入「反收買新聞」聯盟之公民團體17日演出行動劇,以政府投球,媒體揮棒落空呈現政媒「默契」,最後雙方皆遭觀眾抗議包圍,藉此傳達社會大眾對假新聞、真廣告之不滿。(圖: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提供)
其他影音連結:
NGOs聲援媒改 抗議政府置入性行銷新聞
林保華:對政府、媒體置入性行銷看法
朱婉琪:對政府、媒體置入性行銷看法
沈昀、潘翰聲:對政府、媒體置入性行銷看法
郭怡青、張則周:對政府、媒體置入性行銷看法
謝國清、黃育旗:對政府置入性行銷看法
楊宗澧、林欣怡:對政府置入性行銷看法
李仁懿、王敏沙:對政府置入性行銷看法
范姜榮嶺、謝孟妤:對政府置入性行銷看法
林惠珠、蔡季勳:對政府、媒體置入性行銷看法
陳敬學、高茹萍:對政府、媒體置入性行銷看法
(影音出處:公民監督國會聯盟)
【記協會訊】公民團體聲援媒體工作者反置入性行銷聲明
真相不能用錢買,新聞廣告分清楚!
公民團體聲援媒體工作者反置入性行銷聲明
(註:公民團體1月10日發起串連,至1月17日逾200個團體聯合加入聲援)
最近一波媒體工作者、傳播學界、媒改團體,集結反對政府收買新聞的改革風潮,得到總統馬英九、行政院長吳敦義、民進黨主席蔡英文的一些正面回應,我們期待政府和兩大政黨的實際行動,應該趕緊跟上嘴巴的宣示。
廣告披上新聞的糖衣,是當前極為普遍的現象,全民都是被迫吃下假新聞的受害者,而商業利益對新聞報導無孔不入的滲透,並不亞於政治新聞。在鋪天蓋地的收買下,尤其對記者和編輯造成自我審查的壓力,形同當代的媒體戒嚴,真實新聞應有的版面被嚴重排擠,我們只能在政商的夾縫中,勉強看見一絲真理的陽光。
影音設備和網路環境的普及,開啟了資訊傳播民主化的可能性,公民記者和獨立媒體愈來愈受到社會公眾的信任和肯定,販賣新聞的媒體有如踐踏自己的靈魂,飲鴆止渴的後果,終將被時代潮流所淘汰。
我們是來自各領域的公民團體,共同主張:
一、修法禁止政府及政黨購買新聞,立即停止置入行銷,確實執行資訊公開法。
二、企業應自我節制,尊重媒體工作者的專業,不再用金錢欺瞞社會大眾。
三、媒體經營者及高層應負起社會責任,廣告應明確標示,不再魚目混珠。
發起團體: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台灣人權促進會、綠黨、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新聞公害防治基金會、公平稅改聯盟、台灣農村陣線、台灣勞工陣線、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台灣基督徒學會、台北市暹宸照顧服務勞動合作社、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臺灣小留學生家長協進會、全國勞動者家長聯盟、中華民國殘障聯盟、千里步道籌畫中心、桃園縣環保協會、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
【攝影故事】拒絕政策黑箱 青年集結反國光石化
編按:
「反收買新聞」聯盟在今年1月10日成立,首波訴求行動集中在政府部門以新聞形式包裝政策廣告之「新聞置入」行銷。聯盟成員「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在25日發表聲明,舉出環保署去年度的政府採購案當中,其「新聞置入」宣傳節能減碳等概念之經費估計約923萬元;但另一方面,經濟部工業局則為尚未通過環境評估審查,本身具高汙染、高碳排放之國光石化進行形象宣傳。
對於施政之矛盾與爭議所在,單向隱藏宣傳的新聞置入行銷絕非政府利器,聯盟成立聲明即指出:新聞置入「政商媒共構的新聞置入性行銷,使得閱聽人與媒體之間,原本已相當脆弱的誠信基礎進一步崩解,而面對從中央到地方政府氾濫的置入性行銷,公民社會處於嚴重的資訊不對等狀態,對政府政策、官員作為的批判性報導難以呈現,公民社會團體的多元聲音橫遭壓抑。媒觀聲明亦指出,環保署及工業局應貫徹修正後之預算法,停止進行新聞置入性行銷。
在爭議政策實際現況之中,預定落腳彰化大城的國光石化開發案,在27日召開環評專案小組第四次會議,因此全國各大專院校學生選擇在環評前一日舉行「百萬青年站出來」燭光守夜活動。隔日環評審查在青年及彰化民眾的抗議聲中,最後決議國光石化的環評報告須補件再審,擇期召開第五次會議。本期《目擊者》電子報謹以攝影照片向讀者簡要報導其後續事件。
針對國光石化環評爭議,各大專院校學生26日晚間自總統府前遊行至環保署,搭起舞台展開守夜行動。
逾晚上十點,舞台活動告一段落,青年學子各自分成不同圈圈,以小組展開青年環境會議。
入夜後,學生在帳篷下各自席地而睡。
27日國光石化環評審查會議自上午九點半開始,會議至下午四時過後仍未見結果;抗議群眾期間呼喊「反國光,救台灣!反國光,顧健康!」等口號。
活動現場張貼民眾對於台灣未來願景的字條。
民眾在環保署前透過網路直播觀看環評審查會議。
國光石化預定落腳彰化,當地居民亦在環保署前等待國光石化案環評審查結果。
傍晚五點半,國光石化環評審查確定補件再審。參與審查會議的彰化詩人吳晟,發表會後感言後振臂高呼。
(圖文:記者宋小海)
【記協會訊】預算法禁政府新聞置入 聯盟回應聲明
2011年1月12日 聯盟聲明
立法院今天(1/12)三讀通過預算法第62條之1修正案,規定基於行政中立、維護新聞自由及人民權益,政府各機關暨公營事業、政府捐助基金50%以上成立的財團法人,及政府轉投資資本50%以上的轉投資事業,編列預算辦理政策宣導時,應明確標示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單位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同時,行政院長吳敦義也表示,預算法的規定讓各部會及地方政府都能嚴守紀律,行政院會樂於配合及履行。對此,「反收買新聞」聯盟發表以下回應:
一、對於朝野黨團願意拋棄黨派成見,迅速回應社會反對政府收買新聞聲音一事,反收買聯盟表達肯定態度。但我們再次強調,修改預算法這只是整體修法工程的第一步。我們除了重申反對所有政府置入行銷外,也呼籲朝野政黨進一步提出完整的修法配套,包括《政府採購法》、《公務員服務法》、《衛星廣播電視法》、《廣播電視法》等相關法令的修正與增訂「反置入」條款規範,明文禁止政府編列置入性行銷之宣傳費用,並且明訂新聞節目不得接受任何來自政府或民間與商業團體的置入性行銷;而行政院也應儘速提出相對的修正草案送進立法院審議,以免拖延立法進度。
二、修正案中所謂的「含有政治性目的的置入性行銷」字眼反而可能留給有意偷跑的機關一個模糊的空間,我們認為法案中不應有「政治性」與「非政治性」的區別,只要是政府作的「置入性行銷」,不論何種目的,便是「政治性置入性行銷」,此項修正案禁止之範圍應包括所有政府的置入性行銷活動。近年來,各級政府透過成立、捐贈財團法人,舉辦大型公關行銷活動,例如正在進行中的台北花博以及建國百年基金等活動。這種私設小金庫作法,不僅規避了審計、採購等規範,也危害了民主監督基礎。本次立院通過之預算法修正案,將受規範之財團法人及轉投資事業限制在50%以上,實乃援引過去陋規,讓整個反對政府收買新聞禁令出現了嚴重的漏洞,令人相當遺憾。反收買聯盟強烈要求,應進一步修正相關法規將這些小金庫及政府能實質控制的準公營事業納入監督機制外,也應全面修法針對民間團體或公司等機構,禁止對新聞節目進行置入行銷等行為。
三、雖然行政院長吳敦義已於去年底下令各級政府絕不以買新聞方式宣導政策。但是近日來,我們還是注意到部分平面媒體出現疑似透過相關基金會進行的置入行銷,而疑似由政府部會於電視新聞時段購買的相關報導也還持續播放。更令人訝異的,居然傳出疑似由工業局以贈予稿費方式透過部落客宣傳擴大石化產業規模的政策。反收買聯盟要求行政院應即展開調查,公布調查結果,並針對違背長官命令的相關官員進行懲處,否則將給外界說一套、做一套的敷衍印象。
【焦點話題】彷彿一場漫長的旅行(「業配人生」第一季播畢)
文/黃哲斌(2011年1月14日)
昨天,「業配人生」上映屆滿一個月。不過一個月,我幾乎忘了,一切從何開始。
彷彿,經歷了一場漫長而慌亂的旅行。
首先,謝謝各位的容忍,我說過,我本是一個壞脾氣的討厭鬼;幹了這事,顧人怨指數直線破錶,既然自作自受,也就沒啥好抱怨。各方叔伯姨嬸們,若因我造成的不便,導致工作不順、生活煩悶、操勞過度、坐鬱過久,請容我在此深深一鞠躬,真心說聲抱歉。我反對的是廣告偽裝成新聞,而不是你們。
至少,「業配人生」第一季即將下檔了。
主要原因有二,一開始,我就說,自己只是個「草船借箭」的草人,身上的箭既是借來,當然是公有財,隨便自取,不必登記,不必押身分證或學生證。
在傳播學界、媒改團體、公民團體的努力下,反置入行銷議題已有初步成果:立院通過「預算法」修正案,禁止政府隱藏式文宣。再說一次,不過一個月,朝野政黨願意拋開歧見,以及各自的利益盤算,共同邁出第一步,我願意鼓掌肯定。
再加上「反收買新聞」聯盟已經成立,公民力量會持續監督媒體、持續推動修法。我的部落格,相形就微不足道了。(語畢,從屁股後方口袋,掏出一把免洗筷,開始示範如何折斷一根筷子…)
第二個原因,是私人的。請容我如此說,我必須暫時強迫自己,經常離開電腦,花更多時間照料家人。
關心「業配人生」的觀眾,可以持續注目記協的網站;有臉書的朋友,可搜尋「台灣記者協會」,或追蹤一些非主流新聞網站,例如「新頭殼」、「苦勞網」、「公視新聞議題中心」、「環境資訊中心」、「台灣好生活電子報」,往往都有該聯盟的最新動態。萬一搞不好,我們三月會在街頭相見。
至於我,除了回家當一個網路鄉民,沒事曬曬衣服、打打小孩;同時,我仍是關心媒體置入行銷議題的一介草民,我會在部落格及臉書、推特、噗浪上,隨時發布或轉貼相關訊息,報告運動進展,寫下零碎心得,偶爾刊出很棒的「指定打席」。我說過,即使「預算法」修正案通過,絕不表示業配新聞就已壽終正寢,大家從此過著幸福快樂的日子。
不,絕不,我相信,「業配」問題還會捲土重來,以不同面貌、不同方式滲入我們的民主生活,滲入我們的媒體空間;就像小時候看卡通,每集結尾當壞人被好人打敗,惡魔黨大頭目必然搭著指揮艇逃走,冷笑說「嘿嘿嘿,我一定會再回來」。明天,又是一場全新的戰鬥。
然而,這正是社會進步的歷程,緩慢,費力,經常挫敗遲滯,偶爾小幅突破,不會從天上掉下來。但當越多公民覺醒、越多團體或個人參與、越多力量挹注到「反收買新聞」聯盟,再往前推進一步的力量,就會更強大、更可怕。
若有必要,我也會開拍「業配人生」第二季。嗯,不過這次沒有噴射機可以坐,但我會乘著除溼機、烤麵包機、剪鼻毛機回來,展現一名家庭主夫的軟實力。(大笑)
在此,謝謝所有曾經點閱、分享、轉載「業配人生」的朋友;謝謝參與網路連署的團體或個人;謝謝曾在各種位置上,私下或公開協助的朋友;謝謝邀請我去演講分享,花一兩個小時聽我胡說八道的學校、企業、團體,這是我人生最美好的經驗之一。
以學校為例,截至今天,我去過台大、政大、輔大、世新、清大、中央大學、台北醫學大學、台北教育大學,還去了建國中學、板橋高中、嘉義高中、台中女中,謝謝同學們的慷慨熱情,我必須用力踢自己的屁股,驅散任何自以為是五月天、蘇打綠的愚蠢幻想。
在不斷移動的過程中,有時我坐在校園裡,享受幾分鐘的發呆時光,體會某種人生縫隙的輕快感;我也常被學生們感動,某種青春的感染,某種求知的渴望,某種世界的焦慮,某種明日的飽滿姿態,不時交雜反饋,震得我時空錯亂,彷彿重回年輕熱血的光輝歲月。
其實,我還是那個每天起床會結眼屎,夏天在家穿著吊嘎啊、四角短褲跑來跑去的糟老頭,頂多就是日本樂團Mr. Children的「Kurumi」歌詞裡,那幾個經常扣錯扣子,衣服下擺多出一個鈕扣的阿伯(欲知這個梗,請看MV)。
四年前,在史丹利的部落格看到這首MV,當年四十出頭的我小震動了一下;前陣子,酪梨壽司的部落格又提到這首歌,中年大叔的氣血再度沸騰起來。人生偶爾暴走,偶爾無厘頭,偶爾驚嚇親友,即使最終是一場亂七八糟的挫敗,搞不好,會有一個充滿朝氣的年輕人,拾起你遺落的夢想。
所以,直到三月底,我還有十幾場約定,會盡力一一履行;若有其他分享需求,請一樣寫信到:news.onsale@gmail.com,在能力範圍內,我仍願意無償演講,這是我的「公民課補修」,一種社會義務的無形補稅。
最後,回答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前兩周,還有網友在迴響欄質疑,問我幹下這事,背後到底有無金主。既然,我強調要「利益揭露」,自應開誠布公,公開「業配人生」有無任何利益交換。
答案來了,「業配人生」確有金主,本節目是由「黃太后獨家贊助」(不知黃太后威名的網友,煩請搜索一下本部落格)。至於唯一的利益交換,就是她在家裡的地位,已由「黃太后」升格為「太黃太后」,人事命令即刻生效;除此,她每天下班回家,我必須為她按摩三十分鐘,再幫她放洗澡水。
之前,我因為「業配人生」東奔西跑,遲遲未履行合約義務;幸得太黃太后寬厚仁慈,暫不追究,今天開始,我要去勤練馬殺雞指技了。
(這位太太,請問力道還可以嗎?)
【業配人生第一季全數播畢,謝謝收看】
(本文出自:【圖解】第一次買新聞就上手部落格)
【友會聲明】我們反對政府購買新聞與國光石化開發案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聲明(2011年1月25日)
國人在面對全球氣候變遷時,不可掉以輕心,務必做好準備並從己身做起,除力行節能減碳,政府也將運用高科技產業優勢,發展綠能科技產業,為維護地球環境貢獻心力。
馬英九,2010年5月26日,主持《因應氣候變遷對策作為會議》談話
節能減碳與環境保育是馬英九總統上台以來不斷宣示的政策,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蒐集了去年度(2010年)環保署的採構案看出,在政府的環保教育推廣案中,主要以綠色教育、節能減碳為主,其宣傳方式不但舉辦研討會、發行標章、印製手冊,尤其政府還進行新聞購買及製作雜誌專刊進行推廣。
保守估計2010年環保署進行環保教育、推廣節能減碳與綠色概念的總經費粗估約8397萬9157元,其中進行政令宣導(新聞購買、座談會舉辦等)經費粗估約923萬(詳如附件:表一),仔細分析,我們發現環保署去年16個推廣案中,節能減碳專案雖然只佔3件,然而在環保署的宣導案件中卻花費5690萬進行專案執行與宣傳,佔了總案件金額的一半。
佔環保教育最大宗的綠色家園類宣傳案則佔了5件,同時環保署共花了170萬進行綠色家園的專案宣傳(其中包含新聞購買),另外,環保署疑似購買新聞,進行置入性行銷則有2件直接請國內出版社舉辦論壇以及進行雜誌宣傳,若再加上600萬直接以專案進行電視新聞專題報導及新聞快訊宣導製播來看,環保署去年則花了將近1千萬的金額進行廣告與宣傳(包含:活動舉辦、印贈DVD與購買新聞進行置入性行銷)。
當然不只環保署,經濟部工業局在標案名為:「環保產業推動計畫」中,對於堆動環保的宣傳(含新聞置入)其總金額大約90萬左右,在此,我們可以得知環保教育作為一個跨部會的政策,若將環保署與經濟部工業局的金額加總,我們租估計算出政府去年總共花了大約多達1023萬進行環保教育的廣宣費用,而此廣宣費用亦包含了新聞置入性行銷,顯然可以看到,政府在推動全民的環保教育,告訴我們節能減碳、綠色生活的概念不遺餘力,不但花了近億元進行推動政策外,環保署與經濟部工業局總共花了將近1023萬舉辦活動、廣告宣傳與新聞購買。
根據統計,國光石化興建之後,每年的碳排放量會增加1千至4千頓的碳排放量(詳見:表二),然而,我們的政府並不正視此開發案對環境生態嚴重破壞的問題,卻花大把的銀子購買新聞宣傳節能減碳,甚至經濟部工業局仍協助國光石化的宣傳(http://www.youtube.com/watch?v=htAEQUJMWhM), 此種作法,不僅欺瞞社會,更是自相矛盾,讓我們很難相信政府對節能減碳與環境永續發展政策的決心。對此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提出以下聲明:
一、政府應貫徹節能減碳與環保理念,立即停止國光石化的開發,如此,才能將已花費近億元之推廣費用與理念完全貫徹。
二、應主動揭露過去政令宣導及置入性行銷的金額與標案,落實政府資訊公開之精神。
三、環保署及工業局應貫徹預算法,停止進行新聞置入性行銷,我們期望在下一年度尹始之際,環保署不應違法,進行購買新聞作置入性行銷之情事。
表單連結:
http://www.mediawatch.org.tw/sites/default/files/doc.pdf
【記協會訊】「反收買新聞」聯盟成立聲明
面對媒體以新聞形式傳播付費廣告內容的「新聞置入」現象,媒改、公民團體組成「反收買新聞」聯盟,1月10日於記協6樓會議室舉行成立記者會。由右至左依序為記協會長楊偉中、台灣農村陣線成員林樂昕、卓越新聞獎基金會執行長邱家宜、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以及去年為表達反對媒體從事新聞置入而自請離職的記者黃哲斌。(記者宋小海攝)
去年12月13日媒體人黃哲斌在部落格發表了〈我搭著噴射機,離開中國時報〉一文,引發社會大眾對媒體改革的共鳴與迴響。文章所捲動的社會力,推動了台灣新一波的媒體自省與改革行動,媒改團體發表聲明,全國46個新聞傳播系所、131位學者更連署發表〈反收買要新聞〉聲明;這一連串行動逼迫國民黨、民進黨開始正視長期以來政府以人民納稅錢購買新聞,進行新聞置入性行銷的問題。
全國46個新聞傳播系所、131位學者連署發表〈反收買要新聞〉聲明,並於去年12月26日召開記者會。(記者宋小海攝)
長期以來,政商媒共構的新聞置入性行銷,使得閱聽人與媒體之間,原本已相當脆弱的誠信基礎進一步崩解,而面對從中央到地方政府氾濫的置入性行銷,公民社會處於嚴重的資訊不對等狀態,對政府政策、官員作為的批判性報導難以呈現,公民社會團體的多元聲音橫遭壓抑。在媒體第四權不振或遭扭曲誤用,公共性淪喪,政府與政黨憑藉金錢介入媒體的情況下,民主政治的基石更不斷被掏空。這是台灣社會的一大危機。
置入性行銷的氾濫,媒體責無旁貸。新聞自由曾被認為是民主改革和培育公民社會過程中不可或缺的要素,但新聞自由並不等於媒體企業的自我放縱。如今,追逐「商業利潤」成了多數媒體運營的核心要旨,至於「公共利益」往往不是被棄之不顧,就是成了過度報導羶色腥新聞的藉口。新聞置入性行銷氾濫正是媒體失衡的一個表徵,長此以往,媒體終將背離「大眾」,從而讓媒體的生存危機更為惡化。
近一個月來,從國民黨、總統府、行政院,乃至民進黨都先後回應了這一波的媒體改革浪潮。我們歡迎政府與政黨的自我反思與政策調整,但反對政府收買新聞的使命才剛剛開始,公民意識的進一步提升,立法與修法工作的展開,政府與政黨承諾的監督,媒體自律與內部改革的推動,都需要跨領域公民團體的共同努力,持續奮鬥。
基於上述理念與目標,我們決定成立「反收買新聞」聯盟(簡稱:反收買聯盟),並提出四大訴求:
1. 反對政府收買新聞,禁止政府從事任何新聞的置入性行銷。政府應立即進行修法工作,並提出行政院版法案。
2. 立法院應加速《預算法》、《政府採購法》、《公務員服務法》、《衛星廣播電視法》、《廣播電視法》等相關法令的修正與增訂「反置入」條款規範,明文禁止政府編列置入性行銷之宣傳費用,並且明訂新聞節目不得接受任何置入性行銷。而在修法完成前立即停止相關置入性行銷預算之執行,各級政府則應公佈政令宣導預算使用情況。
3. 朝野政黨應規範從政黨員,以及所提名之候選人,不得進行新聞置入性行銷。
4. 媒體應制定自律規範,承諾對公眾負責。媒體接受政府委託,凡有對價關係之廣告或宣導資訊,都應該公開揭露;平面、電子媒體應堅守新聞專業與倫理,貫徹編業分離,停止要求記者從事業配相關工作。
聯盟成立前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