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評論】旺旺空口承諾 聽證會淪為「併購說明會」
旺中寬頻併購台灣第二大有線系統中嘉網路案,牽動台灣媒體產業發展;旺中寬頻董事長蔡紹中現身聽證會隨即被各家媒體記者包圍。(圖/記協)
文/李子瑋(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執行秘書)
9月6日召開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旺中寬頻併購中嘉網路案聽證會,NCC邀集學界、民間團體以及政府各部門共同參與,在民間團體部份則邀請中華民國寬頻協進會、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與消費者保護協會(未與會)3個團體與會。
筆者在現場除了代為宣讀由媒體改造學社、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與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等媒改團體所提出的共同聲明外,也目睹現場幾個有趣現象:
首先當天在場出席學者大多擔憂媒體言論集中化的現象,而代表旺旺集團出席的蔡紹中則不斷保證,旺中寬頻併購之後會保障言論的多元性,然而我們所看到只是口頭保證,缺乏具體政策及作法。
再者,這不禁讓筆者想到當初三中集團併購時,旺旺集團也做出此保證與承諾,只是,當三中集團完成併購後,仍然出現媒體言論集中化的現象。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陳炳宏教授曾經針對旺旺中時併入中天電視台前後,進行電視內容研究,發現併購後的前後一年,中時影劇版報導中天相關節目的數量,在併購後比併購前多4倍。雖然旺旺集團再次保證會保障言論多元性,然而以此研究看來,併購後能否保證言論多元化其結果不證自明,此聽證會上旺旺再次做出口頭承諾,實難說服媒體言論集中化的現象不會在次發生。
旺中寬頻併購中嘉網路案,NCC共7位委員僅委員魏學文(圖居中者)出席擔任主持人。(記者宋小海攝)
另一方面,就政府機關與受邀代表而言,在此公聽會上政府機關發言與質疑的言論,相對來說較為微弱(NCC共7位委員,只有1位出席),然而不管政府態度為何,在這一場聽證會中NCC只邀集了3個民間社團單位,大多數只是業者發言。同時,業者發言從說明,到回應以2、3小時計,而學者10分鐘,4位學者總計約1小時、媒體監督與改革社團共計3分鐘(以媒觀為代表,綜合媒改社與記協意見)。筆者參與其中,只覺得此聽證會儼然形成旺中寬頻併購說明會,對此重大議案,如此形式之聽證會,不免流之草率。
【聲援活動】黑衫抗議香港警方打壓新聞自由
編按:
中國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8月訪問香港期間,香港記者協會與香港攝影記者協會抗議警方處置妨害採訪自由,除了在8月20日舉行「記者不可辱、還我採訪權」遊行,也蒐集整理警方於李克強訪港期間侵擾新聞自由例證。
後續香港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則表示,當中警方人員阻擋攝影鏡頭一事,乃因突然看到「黑影」往前衝,出於下意識本能才伸手阻擋。香港記協不滿此「黑影論」,更號召香港記者在9月12日於工作中穿著「我不是黑影」T恤抗議,台灣記協等團體亦表達聲援之意。
文/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9月9日
我們的友會-香港記者協會的會員以及香港記者同業們,在日前採訪大陸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遭受到採訪工作上種種限制及阻撓,漠視記者採訪權和公眾知情權,強力打壓新聞自由,香港記協的夥伴們憂心民主自由的不斷到退,希望結合大家的力量給予他們支持,我們的行動呼應香港記協發起的運動,如下:
活動時間:100年9月12日始,至9月30日。
活動主題:黑衫抗議香港警方打壓新聞自由。
活動方式:身著黑色上衣,並手持"支持香港新聞自由"的標誌,可用A4 白紙書寫,也可以自行列印附件中製作好的支持標誌,拍照後上傳至記協臉書或是信箱journaly@ms10.hinet.net,並註明服務單位及姓名或暱稱。
已聲援之圖例
【記協聲明】「旺中寬頻併購中嘉網路案」共同聲明
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就「旺中寬頻併購中嘉網路案」共同聲明
2011/9/5
針對旺中寬頻併購中嘉網路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即將召開聽證會。此次併購案交易金額超過700億元,為過去5年來亞洲最大的媒體併購案。併購案一旦通過,旺旺集團轄下所屬的有線系統訂戶,將提高至26.68%;而其所控制的頻道,將佔所有頻道總數的20%左右。主流媒體的所有權將更集中在少數財團之手,媒體勢力也勢必更加乖張,形同媒體帝國,為台灣社會民主埋下隱憂。為此,我們認為有關單位應該謹慎行事,我們呼籲:
一、NCC審視此一重大媒體併購案,必須確保台灣有線電視平台與影音環境得到改善 ,方能善盡應有的職責。
二、NCC必須確認併購後,旺中寬頻集團能滿足以下四項條件,包括:
1.增加媒體節目內容的多樣性;
2.增加媒體消費者權益;
3.提高媒體員工權益;
4.改善我國影音節目的產製與消費環境。
三、有關「多樣性」,以及「消費者及員工權益」的具體指涉與界定,應於併購案通過前,由NCC提撥充分資源,委由主管機關、業界、消費者、員工及學者專家代表各1人,組成臨時的專案小組,共同研議,並循序報請NCC、行政院與立法院核定。
【國際瞭望】「記者不可辱、還我採訪權」遊行聲明
文/香港記者協會、香港攝影記者協會
就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訪港期間限制採訪的情況和壓制表達自由的手段,香港記者協會和香港攝影記者協會表示抗議,兩會憂慮,這種在自由人權上開倒車的做法,會成為恆常安排,把香港推向警察城市邊緣。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34號「一般意見」指出,自由而不受限制和審查的新聞界及傳媒,對確保社會上每一個人得以享有表達自由和國際人權公約所保障的其他自由,至關重要,亦是建設民主社會的基石之一。可是,香港記協和攝協發現,香港傳媒所受限制日益增多,令建設民主社會的基石日漸動搖。
據前線新聞工作者反映,李克強訪港期間的活動,公開讓傳媒採訪的機會比過往為少,更多的是等待政府新聞處和官方傳媒機構發放經剪輯的片段或稿件予新聞界取用,有關轉變,雖非由李克強訪港開始,但卻將這種中央統一發放信息的傳媒喉舌化的趨勢凸顯出來。我們對此,絕不接受,促請港府改弦更張,重新返回公開透明社會的道路。
更令香港記協和攝協憤怒的是,警方聲稱尊重新聞自由,實際上極盡打擊的能事。警方一是把場外的採訪區設於遠離活動的地點,令記者難以觀察,遑論履行採訪天職;一是在記者區前以人牆阻擋記者拍攝,完全背離《警察通例》指示警務人員須配合傳媒工作和不妨礙傳媒攝錄工作的要求。
其次,警方一些形如中國公安的阻撓採訪行為,亦令人不齒。在警方抬走一名進入警方所謂的核心保護區的當區居民時,一名身穿黑衫、胸戴襟章的懷疑警員竟按下攝影師的攝影鏡頭,又拒絕透露身分及出示委任證,一如在中國採訪不時遇到的「不明身分打手」。香港政府聲稱透明施政,若此,警方豈能容許這種以隱秘身分執法的情況在其管轄範圍內出現!
作為捍衛言論自由的組織,我們也不滿警方在多個場合過度限制示威者的表達自由,示威區的設立遠至令市民的訴求不被官員聽見或看見,是剝奪基本法賦予市民的表達自由。而其限制示威人士出入領導人活動所在區域的手法亦極其粗暴,遠超合理的標準。
凡此種種,均令我們憂慮,香港有朝向專制警察城市發展的跡象。為保障港人應有的表達自由和香港賴以成功的核心價值,我們要求港府承諾,以實際行動維護新聞自由和表達自由,以公開公平的原則作出採訪安排。
我們更要求警方真誠落實尊重新聞自由的規定,檢討是次中央領導人訪港活動安排,避免日後再出現限制新聞自由和表達自由的情況,並向受影響的各界人士,包括新聞界致歉。
2011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