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一○期:有廣法修法對公視衝擊之觀察/電視媒體不要淪為政治秀的舞台/小學生不想當總統是誰造成的?─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September 30,2012編輯室報告
有廣法修法對公視衝擊之觀察
【責任編輯/簡永達】
據報載,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於4月2日公布有線電視廣播法修正草案,一方面規定未來公視為免費必載,而其餘無線台改為主頻必載,但是必須付費觀賞;另一方面,又悄悄砍掉「有線廣電基金」裡每年提撥一億元補助公視的經費。
報導中指出,新版有線電視廣播法對有線基金做大幅修正,明文要「專款專用」,因此NCC決定砍掉每年補助公視的一億元經費,全部拿回NCC做統籌運用,希望「取之於有線、用之於有線」。而針對公視預算問題,NCC委員幾度討論後,認為公視經費問題,該由新聞局透過「公視法」修法解決,而不是從有線廣電基金裡挪用。
在此次經費問題中,卻也揭露了台灣公共媒體發展過程中,政治力三不五時的復辟運動,以及官僚體系中管制機關與輔導機關互踢皮球等問題。前者,關於台灣公共媒體的發展,又有其歷史與政治脈絡,應以全盤觀之。
公視十年,披荊斬棘
1980年,時任行政院長孫運璿表達公視建台意願之初,就已經強烈顯露其政治色彩,而孫氏所說公視目的在於「配合國家政策與教育的需要」,很明顯地,所謂的「公共」電視僅只是「國家機器」的附庸爾爾。
就在孫運璿提出公視建台概念之後,1990年由新聞局成立「公共電視建台籌備工作小組」,預計建台籌設經費34.5億元,由新聞局逐年編列,卻幾度遭立法院刪除。就在經費見絀之下,公視希望轉向民意支持,大學傳播教師幾次下鄉宣傳公共媒體的概念,卻得到聽眾反映「我們要這樣的電視幹什麽?」
在官方忽略,民意也不支持情況下,何以公視仍能建台成功?回到當時時空背景下,不滿官控商營媒體的市民為數不少,而這些人大多是中上階層,有獨特的電視文化品味。因此,基於政治考量下,公共電視建台做為「文化賄賂」的籌碼,希望透過舊有管控媒體的經營模式,假「公共」之名向市民社會爭取更多資源。
總的來說,公視早期建台目的,讓統治階級得以主動行使文化賄賂,暫時杜絕中上階層的抱怨,因此能够維護了三台官控商營的整體既得利益。直至1998公共電視成立,並選出第一屆董監事正式營運,到2005年華視釋股加入公共電視,加上後來的原民台、客家台以及宏觀電視,公廣集團於2007年正式成型。
政治力持續介入
回顧公共電視發展歷史,一路走來的確是披荊斬棘,卻也讓筆者更感念前人的努力與珍惜這得來不易的結果。但也可以發現,公視成立之初被當作政治酬庸,統治階級對公視一直存有政治的考量,因而不時會伸出政治黑手干預公視運作。
就政治勢力對公視的具體滲透手段來看,政府可以經由施加外部壓力(凍結年度預算、高級人事任命)與內部壓力(官方政策宣布),以此達成約束公視運作的目的。不過,就如傳播學者馮建三所言,「國家機器對公視最大的打擊,還是在於引進、結合市場機能,使商業力量淩駕一切而迫使公視不能不有所回應,終至褪去公共色彩而同於商營電視。」而此次的有線電視廣播法修法,就可被視為此種政治復辟運動的體現。
NCC要刪除「有線基金」給予公視捐款的做法,讓人不能認同。雖然NCC表明有線基金要專款專用,但筆者認為,在此時突然宣布刪除捐款的做法可議,公共電視建台至今也不過短短10年,加上過去有政治利益和經濟發展的考量,未採取英國隨電視機徵收執照費的做法,演變至今公共電視財務受制於政府,仍需政府基金以供其正常運作。筆者認為,在公廣集團財務尚未穩固之前,政府就貿然刪除原有有線基金捐款,迫使公共電視與商營媒體於市場上競爭,正是政治力結合經濟力,以打擊公視手段的翻版。
互踢皮球的政府
由鉅觀觀察,有廣法修法可能有其政治與經濟的考量;但就微觀觀之,此次新聞事件也暴露了官僚體系互踢皮球之惡。
在韋伯(Weber)提出的科層制概念中,描述科層制此種組織的特徵之一,就是職務、權責與分工都由明確的規則所規定,然而隨著組織演變越來越大,組織中專業分工也越來越高,卻容易衍伸出互踢皮球的行為模式。
在此次事件中,NCC刪除有線基金捐款的另一說法為,「公視經費問題,該由新聞局透過『公視法』修法解決,而不是從有線基金裡挪用。」依據現行公視法規定,新聞局作為公共電視輔導機關,而NCC作為傳播的管制機關,原本二者應基於全民公共利益,協助建全公共媒體之發展,但卻在此次事件中互踢皮球,不免令人感到遺憾。
NCC要求新聞局盡速通過公視法,以解決公共電視長久以來的經費問題,倒也沒甚麼不對。只是NCC做為媒體管制單位,應該站在制高點治理媒體市場結構,讓公共媒體能在競爭越演越烈的商業市場與商營媒體抗衡,如今在新聞局尚未擬定公視法之前,NCC就貿然刪除有線基金對公共電視的捐款,卻也存在著政策為能銜接的問題。似乎意味著公共媒體未能實現的責任,是因為新聞局未能修訂公視法之故,如此便宜行事的做法,令人不能認同。因此,筆者認為應透過民間力量持續向新聞局施壓,以求公視法早日完成;另一方面,NCC為了建全公共媒體的發展,應暫時繼續由政府補充其經費來源。
期待一個未來
台灣公共電視成功的果實得來不易,更需要我們小心地呵護。將公共電視任意推至商營結構中,只會徒增對公共媒體的傷害。公共電視作為揚舉公共利益理念的平台,彰顯多元文化價值,且讓我們期待一個未來,公共價值能真正在台灣落地生根。
參考資料:
馮建三(1995)。<公共電視的解構與建構>,《廣電資本運動的政治經濟學》。台北,唐山出版社。
聯合報(2010/04/04)。<NCC 悄悄砍公視1億補助>。
媒大事
電視媒體不要淪為政治秀的舞台
【責任編輯/陳詩欣】
雙英ECFA電視辯論是政黨領袖針對重大公共議題對談的創舉,朝野欽點公共電視於4/25舉辦。長久以來,電視辯論像選舉噱頭,技巧勝於內容;這次時間長達140分鐘,標榜「討論重於辯論」,期盼透過媒體讓大眾了解ECFA。雙方各有申論、結論,及五次提問、追問機會,無第三方提問人。然而,到了19日還見藍綠互相攻擊對手提供資料沒誠意,雙方不但缺乏核心資訊,也不願公開提問,不禁要問辯論人義務該由誰監督?距離辯論會只剩下5天,令人質疑這場辯論是否能充分、透明溝通,還是將流於形式,如此一來,媒體角色不過是幫襯政治秀的舞台。
看看另一個例子,旺旺集團中天電視台邀請國貿局長與立委舉行ECFA辯論熱身賽,別出心裁請學者、名嘴提問,現場找16位大學生當裁判。終場贊成與反對5:10(原9:7)逆轉,旗下媒體反而選擇小篇幅報導,甚至平面媒體下標「電話投票 壓倒性勝利」,顯示出集團實際上預期對特定政黨抬轎的心態,抹煞了舉辦辯論的美意。
媒體作為公共領域的理想,應該要主動促進朝野、公民團體三方對話,真實反應輿論來影響政治決策。公共電視主辦這次辯論會實屬眾目所歸,但是回想起2008年總統大選電視辯論,公視PeoPo公民新聞平台首創開放民眾影音提問,具有媒體促進公民參與的意涵,也看出媒體對於候選人議題設定的影響力,然而今日公視卻似乎淪為客觀上提供播送管道與主持人的第三方。期盼經歷這次辯論會風潮,電視媒體推動公共議題辯論能更具主導權與反應民意。
參考資料
曾韋禎、高嘉和(2010,4月6日),〈ECFA辯論初交鋒 藍軍慘敗〉,自由時報。
陳秀玲(2010,4月8日),〈25日下午 雙英舌戰ECFA〉,旺報。
小學生不想當總統是誰造成的?
【責任編輯/陳詩欣】
國語日報發表「2010兒童大未來」調查,結果顯示國小5、6年級學童長大後最喜歡的職業前3名分別是歌星或演員、醫師、電腦工程師,最不受喜愛的是禮儀師、爆破特技員、農夫。「總統」並列男女生最不喜歡職業第六名,主要原因包括:當總統壓力太大了、會被嗆、雖然薪水高,但太累了,可見兒童從媒體再現認識「總統」形象。孩童無法分辨媒介真實與現實情況的差異,只看見特定職業在媒體上光鮮亮麗的一部分,許多學者專家解讀,不要讓家庭與學校教育讓渡給媒體與網路。
但是,看見媒體再現了甚麼之後,還要問為何發生?現今,電視台為了提高收視率,新聞走向娛樂化,影視名人的相關新聞充斥,甚至成為主流;以及,政治新聞習於戲劇化、瑣碎化處理,讓政治事件看起來如同花邊報導。這些新聞框架邏輯在在都是影響媒體如何再現的根本原因。面對無所不在的媒體環境和其日益壯大的影響力,除了家庭教育以外,還必須進一步破解媒體報導背後的邏輯框架,加強孩童媒體識讀,進而促進媒體新聞品質改善,才是根本之道。
參考資料
陳智華(2010,4月3日),〈小學生未來 最想當影歌星〉,聯合報。
綠林好漢媒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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