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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報時間: 2011-10-28 05:00:00 / 報主: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
[公益聯播]支持目睹家庭暴力兒童的心靈重建工作
編輯室報告

不只是業餘,對於公民記者第五權的想像

 

【責任編輯/鄭涵文】

 

第六十屆國際新聞協會(IPI)年會今年在台北舉行,「新科技對於新聞報導的影響和衝擊」是會議中的一項重點議題,尤其是網際網路。網路科技的使用,使得第五權出現、公民記者和網路記者崛起。集合各國部落客以及公民記者報導的國際性網站《全球之聲》和揭露型的網站如《維基解密》也相繼帶來新的監督力量。

 

這些新興的「媒介」在向世界發聲的同時,帶給主流媒體相當大的衝擊,激出了不一樣新聞報導的可能。以台灣為例,近年公民記者透過網路在台灣的新聞產製上扮演著重要的角色,不只是揭露主流媒體忽略的社會議題,透過網路的即時性,甚至彌補了主流媒體的不足。然而,未來的新聞型態會有怎麼樣的轉向、新聞品質是否還有更進步的空間,關乎我們對身為第五權之一的公民記者有怎麼樣的期許與想像。

 

第五權的淵源

 

第五權的概念由西班牙記者哈莫內(Ignacio Ramonet)所提出,有別於三權分立下的行政、立法、司法以及身為第四權的無冕王大眾媒體,第五權透過網路人人都能發聲且不被掌控的特性,形成一股新的監督力量。這股力量的崛起源自於第四權的大眾媒體已漸朝集團化、商業化邁進,競爭激烈的結果便是商業利益的考量優先於公眾利益和社會監督,新聞報導的取向已變形,導致許多重要議題被忽略甚至消失。輔仁大學新聞傳播系副教授陳順孝曾經提及:

 

第五權,其實就是網路公民媒體,是公民不滿大眾媒體依附政經勢力、漠視草根聲音,自行上網打造的媒體。它們追求社會改革而非商業利益,開放網友互動參與而非單向傳播,採取民主決策而非中央集權,反映基層民眾觀點而非權勢者利益。第五權公民媒體沒有固定的形式和內容,不同的人基於不同目標 選用不同工具以不同形式探討不同議題,會創建出迥然不同的媒體。

 

網路科技加上公民記者,不容忽視的新力量

 

第五權是一股不容忽視的監督力量,以台灣為例,去年我們看到大埔農地事件的公民新聞所引發的後續效應,激起了社會大眾對於土地的關注;八八風災的及時災情報導使得政府和民眾得到更快速的災情資訊。從各項事件我們都能發現網路科技和公民記者兩者的結合,衍生一種新的新聞型態,突顯了一些構成社會基礎的小細節,讓民眾能更貼近社會議題,在八卦充斥的主流新聞媒體中提供了不少新觀點和思維。

 

有了第五權不等於高枕無憂

 

然而,並不是這樣一個新的監督力量出現了,我們就能高枕無憂地認為政府和社會從此就會被好好的監督。為了能讓這一股新注入的思維和觀點能繼續努力讓社會更進步,同時還能不踏上第四權的後塵,其中仍有許多問題需要受到檢視。

 

首先,公民記者雖是主觀的揭露社會事實,但查證仍是非常重要且必要的一件事,是身為記者最基本的職責。國際新聞協會(IPI)的總秘書長麥肯西(Alison Bethel McKenzie)說:「我不認為人人都可以成為記者。」的確,並不是所有被貼在網路上的報導都有資格成為新聞,一則好新聞的關鍵在於是否根據事實。

 

查證是今年國際新聞協會年會的另一項討論重點。網路隨著科技的發展,近用性也跟著提高,民眾隨時隨地都能上傳訊息或影片至網路上和全世界分享。網路囊括的資源就像一座挖不完的寶庫,似乎什麼都搜尋得到,進而導致主流媒體常常利用網路上的片面資訊做為新聞報導的題材,忽略查證的必要。

 

記者的工作為揭露事實,網路做為蒐集資料的工具,適合用來交叉比對的所需資訊,而不是做為單一資訊來源。假設遇到無法查證的網路訊息,就根本不應該使用。因此,公民記者也應該要有身為記者的自覺,提供具有事實根據的「觀點」,而不是未經查證、無中生有的「意見」。

 

公民媒體與主流媒體間的互補關係

 

另外,公民媒體和主流媒體之間不應是敵對的,而應是一種互補以及相長的關係,透過相互合作以激盪出更好的新聞環境和品質。台灣大學新聞研究所副教授洪貞玲曾表示,天災新聞報導常常是公民記者快於主流媒體。在台灣,去年的八八風災時,公民記者的及時災情報導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假使兩者能有合作的可能,利用公民記者所提供的即時資訊結合具有廣大影響力的主流媒體平台,也許能激盪出更有效率的報導,也更能協助政府掌握災情並提昇救災的效率。當然這只是其中一種面相,未來我們期許兩者能在各種不同的領域裡都能相互合作,讓各種不同的社會議題都能有不同觀點得檢視。因此,如何調整主流媒體和公民記者之間的關係以產製出更多好新聞,避免對立並促進合作將會是一個重要且不可忽視的課題。

 

最後,當我們常常在要求主流大眾媒體自律的時候,我們也應如是要求身為第五權的公民記者,除了監督第四權,還要以我們目前所看見的缺失做為警惕。如果人人都可以當記者,人人都可以把任何資訊上傳至網路分享而成為新聞,新的社會亂象就會更快地出現。因此,公民記者除了擁有身為記者的自覺,也應時時把社會責任放在心上,不只是提供根據事實且查證過的觀點,更應試著以公共利益做為出發點,而非看到什麼便報什麼,否則只會踏上第四權當今弊病的後塵,在另一處極端產生另外一種形式的氾濫。

Our questions:

1.      請問您認為主流媒體與公民記者有哪些合作的空間?

2.      請問您覺得公民記者的獨特性與其侷限性是什麼?

 

媒大事

化身採訪 應以「公共利益」為前提

 

【責任編輯/莊雅茜】

 

日前《蘋果日報》一名女記者為報導酒店生態,自願化身坐檯小姐,在號稱東南亞最大酒店金錢豹上班,並將其工作一天的所見所聞以文字記錄下來,並在926日以《記者化身酒女實錄 我在金錢豹的一天》為題,大篇幅報導,描述酒店小姐的工作內容,以及客人不予尊重的粗暴行為,並在文章最後以「酒客是禽獸,小姐被當畜生」作為總結。

 

而事後,該篇報導也因內容及報導取向引起熱烈討論,「化身採訪」的道德風險與必要性,也再度成為各界關注的焦點。

 

化身採訪屬調查性報導的方法之一,但因化身採訪具有一定的道德風險,因此須事先衡量是否具備新聞價值及公共利益,才得以進行。傳播學者在接受各報採訪時皆一致認為,化身採訪為在無法透過正常管道取得採訪時,才考慮進行的採訪方式,對採訪記者來說,具有一定程度的風險,除非是涉及公共利益與社會議題,否則實在不需要讓記者以身涉險。

 

以此報導為例,既然以化身採訪為名,就應提高報導層次,以社會公共利益取向進行報導,如揭露酒店不合理的管理方式,或是描述酒店的勞資方關係等表象背後的結構因素,只可惜在《蘋果日報》這篇報導中,只見記者透過文字鉅細靡遺地描述酒店小姐的工作內容,報導目的就短期而言,或許能遏止當前想賺外快的少女誤入歧途,但就媒體對社會的貢獻來看,這種窺探性的描述報導,不僅只是滿足讀者對酒店行業的好奇心,甚至可能加深大眾對酒店小姐的負面印象,實則脫離調查性報導皆露真相的本質與目的。

 

事實上,調查報導需要記者長時間耕耘與投入,國內外也有以化身採訪而成功挖掘社會真相的案例。如法國資深記者歐貝納化身為失業者,實際參與社會底層的生活,以探究失業背後的結構性因素,最後將兩年的結晶集結成冊,在2011年以《資深記者化身底層階級180天》為名在台灣出版,被譽為調查性報導的最佳範例。

 

正因為調查性報導的目地在於挖掘隱藏在事件背後的真實,記者時常必須採取化身採訪、跟監、偷拍錄音等採訪手段,而在道德上為人詬病;然而,新聞工作的社會價值即是在於挖掘真相,因此在符合公共利益的前提下,「化身採訪」並非不可行,反應受到鼓勵;只是當今媒體在面對商業及社會責任的兩難之下,該如何衡量「公共利益」的本質,及保護自家記者的安全,才是未來必須思考並取得共識的議題。

綠林好漢媒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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