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六一期:媒體工作者集體抗爭的意義/打破收視率迷思 廣告購買依據宜更多元─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September 30,2012編輯室報告:媒體工作者集體抗爭的意義
編輯室報告:媒體工作者集體抗爭的意義
【責任編輯/田育志】
自1月底開始,南韓四大全國性廣播機構之一-文化廣播公司(MBC電視台/文化放送株式會社)的工會罷工至今,已經過了兩個半月,天數超越1992年的50日紀錄,成為開台以來為時最長的罷工行動。
距離上次MBC工會在2010年5月的總罷工後,時隔1年8個月,又發起了今年年初的罷工;這兩次的行動,皆是為了抗議社長金在哲的不當管理。金在哲2010年初空降上任時,MBC工會曾發動一次長達37日的罷工,表達對其干涉報導走向、箝制新聞自由,以及安插親近當權者的人員進入MBC各部門擔任高層,影響新聞產製的不滿;在當時罷工行動結束後,金在哲雖幾次與工會協商,但因其對工會的不信任,始終讓MBC工會不甚滿意。
去年11月,韓、美自由貿易協定(FTA)於南韓國會通過,向來以批判政府著稱的MBC,罕見地直接以總統李明博的發言做為新聞頭條,並隱匿FTA可能對南韓帶來負面影響的報導,之後如李明博私宅風波等新聞都輕描淡寫地帶過,再次讓MBC工會感到背後政治力量的干涉,於是發起了這一波罷工,要求親黨色彩明顯的空降社長金在哲下台。
而
事件一爆發,引來南韓全國的關切,對於正在進行罷工的媒體工作者來說,更是一大有力的證據,做為要求親政黨的社長下台以及抵抗政治力介入的後盾。當然,後續還影響到了
以下就先列舉幾個現象來觀察分析:
(一)做為「勞動者」的記者:
自
(二)做為「媒體人」的工作者:
原先,MBC的罷工行動僅由新聞部門發起,但綜藝與戲劇部門的製作人、導演、技術人員等也隨之加入罷工行列,使得多部戲劇與綜藝節目跟著開天窗。
此外,不僅是MBC新聞、綜藝、戲劇三大部門罷工抗議,南韓最大的公共電視台KBS及有線新聞頻道YTN也宣布將於3月份跟進罷工,企圖阻擋親政府勢力對媒體的干預。另外約有40位電影導演發表共同聲明,力挺罷工行動。
(三)做為「閱聽眾」的一般民眾:
MBC此次罷工行動,早在3月底政府非法監察爆發前,就已獲得南韓民眾支持;支持者認為罷工是為了拯救新聞播報的公正性,阻止政治力的介入。並且提供因罷工而無薪水收入的記者簡單飲食;民眾與NGO團體更捐贈數十筆150萬至200萬韓幣不等的無息貸款做為罷工基金,減輕罷工者在經濟方面的負擔。
列舉這三類人物的作為,用意很簡單,只是要讓讀者了解,做為媒體工作者,即便只是基層記者,集體的抗爭仍是有意義的,而且意義重大!目前因為南韓總統府檔案的揭露,讓罷工行動更有依據,但在這之前,MBC工會也表示罷工行為其實是違法的,然而這並無法阻擋他們捍衛新聞自由、拒絕政治力介入媒體的決心。
同時,這樣的決心並不僅僅是受到政治力介入的新聞記者的體認,身為媒體人,綜藝、戲劇、電影等工作者,也為聲援同僚一起加入罷工抗爭;這股效應最後蔓延到了一般民眾,並在3月底爆發總統府非法監察事件之後,成為全南韓關注的重大議題。
更宏觀的來看,不論是政治力介入或商業力量掌控,新聞自由或媒體工作者的勞動權在台灣屢屢受到侵犯與挑戰。1994年,自立報系股權轉移,尚有跨媒體的新聞工作者發起「搶救自立」運動並組成「九○一新聞自主推動小組」,最後催生了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但近幾年來,不論是自由時報應環保署要求,將記者周富美調線,隨後迫其離職,或是八八水災時,年代兩位工作者被不當解雇,乃至於中國時報記者黃哲斌以辭職強調置入性行銷的氾濫,還有去年底發生立委控告記者的風波,大多只見學者、NGO團體或民眾的聲援,而在媒體產業當中最為重要的也最為多數的勞動者們,卻不復當年搶救自立,或現在南韓維護新聞自由的集體風采。
最後,僅借用林佳和在1996年分析德國內部新聞自由的研究,來為本文做結-「要達成專業主義中的自主理想,只有透過勞工運動之抗爭,才能實現自我決定權,才能真正實踐內部新聞自由之要求」。
參考資料:
1. MIRUKU的世界24時間 http://www.mworld24.com/
2. 韓國記者協會 http://www.journalist.or.kr/
3. 媒體勞動權資料庫 http://labor.nccu.edu.tw/
4. 林佳和(1996)。〈內部新聞自由的幾點法學觀察〉,《新聞學研究》,52:3-16。
Our Questions:
1. 若遇到媒體罷工、節目停播,你會想了解背後的原因嗎?
2. 你認為台灣媒體環境會不會走到像南韓這一步?或者是說,能不能走到像南韓這一步?
綠林好漢媒來稿
媒大事:打破收視率迷思 廣告購買依據宜更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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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莞欣】
日前新聞局長楊永明宣布將成立「數位媒體收視行為調查及稽核委員會」,重新建立新的收視率、收視質調查機制,期能改善媒體生態。此舉一出,即引發熱烈討論。
當前業界既有的收視率調查主要由AGB尼爾森公司所主導,長期以來一直有樣本數過少、代表性不足、抽樣誤差過高等來自外界的質疑,調查效度有待商榷。然而,收視率所帶來的問題,並不僅止於其調查方式與可信度,更在於收視率被廣告業者視為交易時的主要參照標準而對媒體生態所形成的宰制。
現階段廣告商在購買媒體廣告時,採行的是所謂的「保證CPRP」制度。CPRP(cost per rating point)指的是廣告成本除以收視率後所得之每一收視點廣告成本;而「保證CPRP」制度,即是指電視台在廣告上檔後,監看其收視率調查報告,確保每一個百分點之收視率成本達到當初協議之標準,若不足則須持續補檔或者只按比例收費。此一制度之實施,使得收視率成為媒體業者與廣告主之間的交易貨幣,進一步形成對媒體業者的宰制。在沒有收視率,就沒有收入的狀況下,媒體業者為了確保收入的來源,被迫選擇以收視率做為評定節目好壞的最高標準。
而在這樣的交易機制中,尼爾森公司所進行之「每分鐘收視率調查」實扮演了重要的角色。基於收視率與商業利益之間密不可分的關係,各家電視台對於每個小數點的收視率皆錙銖必較,甚至是以一分鐘內收視率的高低做為檢討節目、新聞內容走向的衡量標準。「每分鐘收視率調查」的出現,正是使業者得以追蹤每一分鐘內節目收視率的升降的關鍵因素。
儘管國家通訊委員會已在2007年與尼爾森公司協調,不再向7家新聞台公佈其每分鐘收視率調查,改為只公佈每15分鐘電視新聞收視率,其改革成效卻仍然有限。因為在當前的廣告購買制度下,收入與收視率無法脫鉤,因而導致各家媒體競相追逐提升收視率,而不思如何改善節目品質,更進一步造成種種媒體亂象,例如各家電視台惡性競爭、媒體內容追逐腥色羶現象等問題。
是故,要從根本改善由收視率所引發的媒體亂象問題,則必須從廣告主與媒體業者對每分鐘收視率調查與保證CPPR制的迷思下手,建立多元的廣告購買機制,例如納入以調查觀眾對節目之滿意度為主的收視質調查,打破廣告收入與收視率之間絕對關係。否則,即使收視率的調查方式改變,對被收視率綁架的各家媒體而言,恐怕也只是一帖治標不治本的藥方。
參考資料:
林照真(2008)。《收視率新聞學──台灣電視新聞商品化》。台北:聯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