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本報

台灣消費者協會《消保專欄》
報主:台灣消費者協會
創刊日期:2013-11-05
發報頻率:不定期
訂閱人數:26
官網:

近期電子報


訂閱便利貼


將貼紙語法置入您的網站或部落格當中, 訪客可以輸入mail取得認證信,並按下確認連結後, 快速訂閱您的報紙。
預覽圖
訂閱台灣消費者協會《消保專欄》報
台灣消費者協會《消保專欄》
-----------------------------------------------------------------------------------------------------
Plurk FaceBook Twitter 收進你的MyShare個人書籤 MyShare
  顯示內嵌語法

台灣消費者協會《消保專欄》
發報時間: 2013-11-29 05:00:00 / 報主:台灣消費者協會電子報
本期目錄
韓日商品中文標示 消協調查8成不合格(自由時報)
日韓貨 多陸製 8成標示不清(中國時報)
文具妝品 8成標示不實 陸製卻印日韓文 中市要求立即下架(蘋果日報)
抽查日韓商品 8成標示不合格(聯合報)
活動訊息

台灣消費者協會業於102年11月27日上午10時整於臺中市政府B棟文心樓10F法律諮詢處會議室召開「韓日商品標示調查結果記者會」,相關新聞陸續於27、28日報導。

徵求網路會員

徵求網路會員

為爭取行政院消保處評定「優良消保團體」,取得團體訴訟權,本會誠摯歡迎您加入本會網路會員

一、申請資格:(1)依本會章程第7條第1項第5款規定,凡贊同本會宗旨,符合加入本會個人會員、團體會員及贊助會員(年滿18歲以上者)資格者,均得在本會網站(http://www.twconsumers.org)登入為網路會員。(2)依本會章程第26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但書規定,本會網路會員免繳入會費及常年會費。(3)依本會章程第8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本會網路會員僅享有發言權及活動參與權。 

二、會員權利:(1)免費享有消費者權益保護相關法律諮詢;(2)受理消費爭議之申訴及調解;(3)免費享有本會電子報。

消費者申訴

請下載《消費者申訴資料表》,填寫完竣後,請回寄至本會電子郵件信箱:twconsumers2009@gmail.com,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及單據憑證等。
其他寄交方式:
 (1) 親訪:須電話預約 04-23267569、35079768
 (2) 郵寄:40353台中市西區博館路165號 台灣消費者協會收
 (3) 傳真:04-22851348

[公益聯播]2014蝙蝠手札每月10元讓蝙蝠保育工作持續推動
台灣消費者協會日前檢視市售韓日商品,理事長蕭達益指出,8成中文標示不合格。
韓日商品中文標示 消協調查8成不合格(自由時報)

〔記者張菁雅/台中報導〕韓、日商品在台灣流行,台灣消費者協會日前到十家販賣韓、日商品的知名通路,共採樣購買兩百三十三件商品,檢視商品中文標示內容,高達八成不合格,該協會抨擊進口廠商不把台灣消費者放在眼裡。 

台灣消費者協會理事長蕭達益指出,調查人員對賣場陳列商品先採主觀判斷,將包裝標示大量韓、日文的商品判定為韓、日商品,購買後再研判標示內容是否符合規定。 

採樣233件商品 188件不合格 

蕭達益表示,採樣購買兩百三十三件商品,經檢視商品中文標示,合格僅四十五件,不合格件達一百八十八件,不合格率為八○.六九%;而不合格商品中,七十六件完全無中文標示,其餘為中文標示不全,包括沒有標示品名、容量、主要成份、製造日期等。 

他也表示,在台灣陳列販賣的商品,依規定皆須完整中文標示,才能提供正確資訊,讓消費者判斷與選擇;進口廠商不能提供無中文標示的商品給店家販售,而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經銷商亦應負連帶責任。 

台灣消費者協會同時公布這次抽查的十家通路中,僅屈臣氏黎明店全數合格,一○一文具天堂黎明店、思夢樂五權西路店抽查的商品全數不合格。 

市府將稽查 不合格將下架 

一○一文具天堂黎明店、思夢樂五權西路店對此表示,將了解抽樣的品項是哪些,並進一步要求供貨廠商改善,一定會配合政府規定,提供完整的中文標示。 

市府主任消保官康馨壬指出,市府將進一步稽查,若查獲標示不合格,會要求業者將商品下架,並限期改善,逾期不改善則依法開罰。 

法制局也表示,若違反商品標示法,可處兩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可按次連續處罰至改正為止;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可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違反化妝品衛生管理條例則處十萬元以下罰鍰。(自由時報 2013年11月28日 台中都會生活 AA2)

日韓貨 多陸製 8成標示不清(中國時報)

台灣消費者協會抽查坊間10家知名通路店家,發現日韓商品標示不合格高達8成。(陳世宗攝)

「標示不清、混淆視聽!」台灣消費者協會抽查坊間10家知名通路店家,發現日韓商品標示不合格達8成;包括未標示產地、中文及製造日期。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說,將進一步檢視不排除全面調查,若發現不符規定,將要求限期改善,違規一律開罰。 

台灣消費者協會理事長蕭達益表示,採樣購買233件商品,經檢視商品標示,判定合格件數僅45件,不合格件數有188件,不合格率為80.69%。文具類不合格比率高達92.2%、飾品類不合格件數比例為91.3%,分列前2名。 

商品標示不符項目,包括完全無中文標示,無品名、淨重、容量、數量標示,及無製造日期、主要成分或材料等。明明是中國製商品消費者很難判斷,易將「非韓日商品」誤判為「真韓日商品」,買到非預期的商品,有欺騙消費者之嫌。 

康馨壬表示,台灣商品標示法及食品衛生管理法都有規定,商品及包裝食品必須標示品項、成份、製造日期;尤其可能影響到耐用及使用狀況的商品,消費者不要只看價格買東西,要注意商品標示,例如有無中文標示就很重要。 

康馨壬說,部分韓日商品只標示韓文或日文,對具危險性的警告標示,若沒使用中文標示,台灣消費者無從了解商品成分或用途。消保官會進一步檢視,不排除全面調查;若發現不符規定會要求製造商及代理商限期改善,違規一律開罰。

中國時報 陳世宗/台中報導 2013年11月28日/版B1

文具妝品 8成標示不實 陸製卻印日韓文 中市要求立即下架(蘋果日報)

雜貨類商品常無中文標示、最易魚目混珠,消費者要看仔細再買。鄭敏玲攝

【鄭敏玲╱台中報導】台灣消費者協會抽驗101文具天堂等十大流行通路台中分店產品標示,昨公布結果,二百三十三件受檢樣品不合格件數多達一百八十八件、不合格率達百分之八十點六九,甚至有兩家不合格率百分之百。市政府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說,商品標示不清已違反《商品標示法》或《食品衛生管理法》,將開罰並要求業者立即下架。另業者竄改製造日期已涉詐欺,將送辦。 

該協會理事長蕭達益指,該會人員七、八月間前往101文具天堂、日本大創百貨、名佳美、東妮百貨、思夢樂、美華泰、惠康百貨、愛迪生文化世界、台灣屈臣氏、寶雅等連鎖店台中分店抽檢二百三十三件文具、服飾、化妝品等,南屯區黎明路上的101文具天堂及思夢樂五權西路分店不合格率達百分之百。 

包裝竄改製造日

蕭表示,很多產品明明中國或台灣製造,但業者在外包裝卻用日文或韓文印刷,讓消費者會誤以為是舶來品,此外有的產品無中文標示、無品名標示、無淨重或容量標示等,不合格產品以服飾、3C產品、文具類最高。

協會祕書長高乾任說,有業者進口商品再分裝,新包裝上印製的有效期限也與原品不同,例如原商品的製造日期原本是二○○八年,但外面所套的新包裝上卻印製二○一二年、並增印「包裝袋製造日期為二○○八年」,涉竄改製造日期。另思夢樂的商品製造地同時標示中國、台灣、越南、日本,消費者無從研判。

中市府法制局說,該協會抽檢商品分為一般商品、食品與化妝品兩大類,一般商品將交由市府經濟發展局;食品及化妝品交則由衛生局檢視,會先要廠商限期改善,若未改善則依法開罰。 

部分商家願退費

101文具天堂黎明路分店負責人翁于茹表示,願將不合格商品下架,消費者想退費也可憑發票到店內洽詢。思夢樂總公司業務部長邱先生針對調查結果不回應。 

商品常見標示不合法情形表

.產地為中國或台灣,包裝僅以日韓文印刷,沒有中文標示

.未註明主要成分或材料

.無淨重、容量或數量標示

.未標註原產地名稱

.無申訴專線

.無中文使用方法或警告標示

.商品上所印的製造日期,與外包裝製造日期不一致

資料來源:台灣消費者協會

蘋果日報/2013年11月28日/A18大台中社區新聞

抽查日韓商品 8成標示不合格(聯合報)

台灣消費者協會抽查市面上的日韓商品,發現無中文標示或標示不合格者達8成以上。

記者張明慧/攝影 

抽查日韓商品 8成標示不合格

【聯合報╱記者張明慧/台中報導】 

財團法人台灣消費者協會抽查台中市面相當普遍的日韓商品,發現不合格件數高達8成,其中以文具類最高,不合格率達92%,都是沒中文標示或產地不明;市府指此違反商品標示法,可限期改善甚至商品下架、罰款。

日韓商品近年在台灣市場很夯,是年輕族群最愛,中市有多家專賣店,不少文具店、百貨業也引入,價格便宜且功能性強,購買者很多。 

但台灣消費者協會理事長蕭達益說,這些日韓商品包裝上根本沒中文標示,消費者買來看不懂,不知使用方法或功能;甚至標示日韓文,實際卻是大陸製造,有不實宣傳疑慮,亂象一堆。 

協會志工到市區10家百貨、專賣店舖採購233件產品,包括防曬乳、眼罩、髮夾、鍋碗等,另有文具和食品,標示不合格件數達188件,占80.69%,其中文具類不合格率92.2%最高,其次飾品類91.3%。 

協會分析不合格的188件,生產或製造商資料不完整就有138件,無製造日期154件,另有一半以上無中文標示或無品名、成分材料標示,都不符規定。 

中市經濟發展局商業科指出,北部曾查獲日韓商品標示不符,台中也有發現,至今卻仍未開罰,會要業者在30天改善期補救或乾脆下架。 

但協會呼籲市府應重罰,而非屢次限期改善,難達遏阻效果。經發局同意近日加強稽查,違規商品逾期未改善可直接下架並禁止販售,還可罰2至20萬元。市府主任消保官康馨壬說,問題很嚴重,會緊盯並依類別移給衛生、經發局處分。 

聯合報/2013.11.28/B2大台中綜合新聞

推薦訂閱
第三屆 性別達人影片徵選~ 拍攝300秒短片,分享你的性別觀點 !@【台灣婦全會【我們。WOMEN】電子報】
台 灣 立 報 《 教 育 專 題 深 入 報 導 》 2013-11-28@【立報—教育專題深入報導】
轉寄『韓日商品多中國製造 8成標示不實』這期電子報

寄信人暱稱  寄信人email
收信人暱稱  收信人email

  • 社群留言
  • 留言報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