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第三九三期─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智邦公益電子報
enews.url.com.tw · September 30,2012編輯室報告
政策、公平競爭與消費者權益
談MOD與有線電視平台之爭
【責任編輯:林昶宏】
傳播政策牽一髮動全身,尤其涉及業界權力角逐、利益糾葛時,修改政策更為困難。但是,當科技推陳出新,消費者早已脫離舊時代,政府與業界卻還在後面追趕,這樣的情況著實教人失望。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日前討論將修改《有線廣播電視法》,為讓有線電視多系統經營者(multi-system operator, MSO)與中華電信寬頻互動式多媒體視訊服務(multimedia-on-demand, MOD)能在公平競爭基礎上帶動數位經濟規模,有線電視系統經營區擬改為全區或少於現有51經營區的分區經營。
回顧MOD與有線電視脈絡,兩股勢力在條件差異下相互牽制、彼此競爭,卻因政策規畫過慢導致各平台發展受限,甚至影響閱聽人權益。
民國88年,為因應數位匯流並配合「國家資訊通信基本建設」(Nation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 NII)整合網路計畫,修訂《電信法》與《有線廣播電視法》,解除電信業與有線電視跨業經營限制。而中華電信從93年取得MOD全區經營執照以來,即與有線電視系統的分區經營展開一場非齊頭式競爭。迄今MOD用戶數已超過80萬,將三家MSO拋在後頭(台灣寬頻、台固媒體、台灣數位光訊),並持續追趕擁有100萬用戶以上的中嘉與凱擘。
中華電信以官股民營、電信市場龍頭之姿,挾原有硬體資源空降寬頻視訊服務市場。而在全台中華電信ADSL上網普及率高達70%以上的前提下,前段末的用戶數比較,即可了解全區經營的MOD具有相對優勢。不過MOD並非平步青雲,因為傳播政策並未完善規劃,而有線電視業者則在一旁看好戲。
首先,前年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質疑中華電信不遵守廣電三法黨政軍退出媒體規定。其後,NCC宣布因中華電信MOD完成開放平台改造,其頭端與用戶端都不再具有封閉特性,因此不是有線電視系統,不適用黨政軍退出媒體的規定。另一方面,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也可跨業經營多媒體內容傳輸平台服務。
而去年MOD轉播奧運賽事,NCC認為奧運轉播涉及節目編成與頻道經營,中華電信持有官股不得間接經營媒體。中華電遂緊急撤資愛爾達科技,釋出的股權由愛爾達吃下,交易金額近6,000萬元,奧運轉播的體育頻道則由愛爾達科技公司經營。
今年,MOD用戶向NCC反應無法收看部分無線電視台節目。根據頻道業者說法,MOD的節目供應商沒有取得公開傳輸權;中華電信則指出有線電視因法律規定必載無線電視頻道,因而沒有著作權上的限制。此爭議至今仍無解。
誠然中華電信以先天硬體資源的優勢撼動市場實為不公,但MOD所提供的服務(分組付費、隨選視訊等)相較有線電視確實吸引人,MOD也在各爭議後逐步釐清位置,越走越順。至於有線電視業者從合法經營以來,各據山頭當大王,漠視消費者權益的情形早已司空見慣。
有線電視前身包含解決偏遠地區的社區共同天線、娛樂需求的第四台、因政治色彩而生的民主台,三者為台灣社會對於國家威權體制下頻譜資源分配不均、媒體經濟利益壟斷與政治思想箝制的反動。不過共同天線可依法申請經營執照,而後兩者於法無據,一播放境外節目,一播出政治與社會運動影片宣揚黨外運動與民進黨,在法律邊緣游走。
至82年11月,新聞局發布實施「有線電視節目播送系統暫行管理辦法」,共有611家第四台業者取得暫行播送系統的營運執照。83年新聞局公布「有線電視申請須知」後,共有229家業者提出申請,審核後發156張籌設許可證。86年交通部頒發第一張有線電視系統營運執照,台灣有線電視正式走入合法營運。
受限於當時技術,有線電視透過線纜傳播的範圍不若無線電波廣泛;節目設計不必然為全國性節目,可以因地制宜。也就在《有線廣播電視法》第32條明定針對有線廣播電視經營地區之劃分及調整以行政區域、地理環境為首要考量。至於跨區經營規定則在第21條指出,有線電視系統業者總訂戶數不得超過全國訂戶;直接或間接經營者不得超過全國系統經營者總家數三分之一。
在規模經濟與獲利考量下,有線電視系統遂朝向獨佔或寡佔發展。獨立系統業者有的註銷,有的整合、併購以降低營運成本;意欲介入媒體產業的財團,則以巨額資本迫使舊有業者讓出持股或全數轉讓,取得系統所有權與經營權。此外,政府開放門戶,歡迎外資與技術進駐,使得原本是國內資本的有線電視生態,除了所有權開始集中之外,跨國資本也開始滲透,造就現今國內有線電視生態。
目前全台有線電視經營區目前總共畫分為51區,發出60張執照。全省37個地方系統台屬於五家MSO所有,而前三大MSO,凱擘、中嘉、台灣寬頻皆為外資掌控。此外,51區中高達31區為一區一家的獨佔。
事實上,消費者對有線電視獨佔、寡佔現象早已抱怨連連,只有要與不要的選擇,吃到飽的收費、蓋台、插入地方廣告、斷訊等問題也都不絕於耳。政策不適用於現狀已久,那麼NCC討論的擴大經營區是否為萬靈丹?
不少論者認為,擴大經營區讓系統業者交換營業區、整併將掀起投資潮;若廢除分區經營即能解除地方政府對價格的緊箍咒,藉著價格調整,業者理當能提供更好的服務;而消費者在市場自由競爭下將有更多選擇。因此,開放不同內容傳輸平台並讓其公平競爭,才能創造產業與消費者雙贏的局面。這一步,外界吵得熱,而NCC走得太慢。
只是,除了整飭、活絡服務市場運作,面對打破科技藩籬的眾多平台,內容該從何而來?現今系統與頻道間多為綁架、壟斷關係;加上大量購買外片,節目也一再重播。雖有眾多頻道可選,內容卻不佳,損害閱聽人收視權益,更扼殺整體影視產業潛能。國家政府也該在此好好著力!
Our Questions:
1. 你知道家裡的有線電視系統商是哪家嗎?你滿意該公司提供的服務嗎?不滿意哪些部份?
2. 就目前有線電視與中華電信MOD提供的服務,哪個比較吸引你?為什麼?
新聞來源:
《經濟日報》2009.08.16。余麗姿。<有線電視經營區 擬擴大>。
《工商時報》2009.08.19。林淑惠。<NCC擬重畫有線電視版圖>。
《工商時報》2009.08.22。<社論-重劃有線電視經營區應有之考量>。
媒大事
這年頭的網路,與災害。
【責任編輯:鄭淳予】
過去的兩個禮拜內,台灣遭逢半個世紀以來最大的水災,自八月六日到十日五天內所累積的最高降雨量達3000釐米,已創下台灣歷史紀錄;暴雨肆虐之時,數十個鄉鎮的對外道路被洪水與泥流切斷,形同孤島。
就在八月九日降雨量持續增加的凌晨,國內最大電子佈告欄PTT(批踢踢)站方成立了「Emergency」看板,除了吸收原本在「大氣板」關心颱風動態的網友之外,也彙整張貼在各個「地方板」的最新災情,並且以高效率統整各地所需物資,組成「PTT鄉民救災團」,招募義工前進災區協助物資發配。除了PTT之外,比部落格更即時的微網誌PLURK(噗浪),也出現風災相關資訊,政治人物、電視主播,紛紛盯著PLURK上的時間軸,隨時了解各地最新動態。
八月九日凌晨零時45分,高雄通往屏東的主要橋樑雙園大橋斷裂,當傳統媒體的記者無法深入災區時,網際網路連繫起災區內與災區外的兩個世界。
網路言論的速度能不能趕上土石流?
當電腦前的這群網路慣用者靈活使用自己所擅長的媒介,積極投入災情討論時,所有關於颱風相關的資訊大量流入PTT這個平台,甚至是主流媒體的內容。八月七日晚上,幾名大學生佔用電視台專線惡作劇,並把這段過程拍下來上傳至網路;不齒惡作劇行為的網友除了在網路上群起批判,甚至搜尋事件當事人的身家資料公布之。
最後該事件當事人被逼得出面致歉,有趣的是,他們第一時間致歉的對象竟是啟動「人肉搜索」的網友,這一群數量不明,來路不明的網路慣用者,甚至連當事人就讀學校的校方,也特地發出一份對網友發表的聲明稿,以回應網友們如雪片般的投訴。
網友同聲譴責這起惡作劇的力道與一致性正如同突然爆發的土石流,速度快、破壞力也強大,救災的動員資訊恰與各種譴責聲浪在同一段時間裡交錯出現,竟也自成一格集體立場。或許網路媒體從不被正視為新聞主流,然而在一場風災過後,當局者能從網路學習到甚麼樣的災難應變能力?主流媒體該怎麼表現出既有招牌的專業能力?網路使用者本身是否又能意識到群體力量失控會帶來甚麼樣的威脅?天佑台灣,所有的善意媒體。
綠林好漢媒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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