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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報時間: 2011-04-25 05:00:00 / 報主: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
[公益聯播]徵 課輔人員
編輯室報告

從霸凌事件看媒體素養的重要

【責任編輯/柯伊庭】

新竹校園霸凌事件

前不久,一群中學女生使用暴力,圍毆一名跪坐在地上的國中女生的影片在網路上流傳,霸凌的過程大致是以掌摑、怒罵、側摔、踹頭、扯頭髮、燒頭髮等方式施虐,影片中對話疑似有被害者牙齒受創,及不斷以「我要打十個」、「佛山無影腳」等電影臺詞消遣受害者,引發社會公憤,在網友人肉搜索下,得知霸凌地點在新竹市,並向教育部警政署檢舉告發,引起媒體的大量報導。

但特別的是,Facebook發起的活動:「人肉搜索新竹霸凌事件國高中生聯手霸凌國中女生」,累計40萬餘參加人數的活動,卻無預警關閉。於42日 舉行「反霸凌遊行」的活動召集人,也表明有三位在台大批踢踢實業坊參與反霸凌活動事件的人,收到了軟硬兼施的「外力關注」。這本該是一起單純的校園霸凌事 件,但媒體除了報導新聞事件本身外,卻傳出許多小道消息,像是疑似有特種行業與黑道介入,再加上網路串連活動遭抵制的效應,使得校園霸凌事件蒙上了一層懸 疑的色彩。

  霸凌造成個人與社會集體的傷害

校園霸凌(School bullying),指個人在心理、身體和言語遭受惡意的攻擊,且因欺凌者與受害者之間的權力或體型等的不對等,而不敢有效的反抗。但是隨著科技的進步,發生霸凌的場域已從實體移轉到虛擬空間,進而形成網路霸凌(cyber bullying),施暴者利用網路的電子郵件、即時通、聊天室等,上傳影片、手機簡訊、網路貼文等方式,將惡意的訊息快速地傳播,使受暴者遭受歧視、恥笑等。

霸凌造成的影響是長期潛移默化,且可能留下永久的後遺症。受欺負者將會構成心理問題:造成恐懼、憂鬱、人格扭曲、價值觀錯亂等,接著產生自殘、缺課、厭學、逃學,進而成為欺凌他人者、反社會分子,甚至引發校園槍擊案的例子也時有所聞。

傳播媒體成為霸凌工具

霸凌事件透過新聞的報導之後,我們看到的後續消息是,施暴者毫無悔意甚至說:「反正沒滿十八歲!」、「你看!我們上電視了!」等炫耀口吻;或是在臉書及無名小站上向網友反嗆,後悔沒有多踹被害人幾腳等。暱稱「羽毛」的霸凌者也在網路上表態說,在18歲前都會持續做下去。並有一位蔡姓施暴女學生宣稱已透過律師親戚向法院申請保護令,揚言如網友再在其臉書或網誌上留言,以及人肉搜索將提起告訴。

     這 顯現電視新聞與網路空間,似乎已變相成為另一種霸凌平台,表面上新聞的追蹤提高了事件的關注程度,但卻是再一次的剝奪了受害者的人權,對於未成年的霸凌者 而言,在媒體大量曝光下被網友們群體圍剿,這種不對等的全民公審,可能對其人生產生負面影響,於是,透過媒體,社會用一種不必負責的態度任意將事件的相關 人物貼上標籤(labeling),這種公諸於世的媒體霸凌,治標不治本,未能解決長期擱置的校園暴力問題。

網路可能間接造成二次傷害

在網路爭端方面,若公布未滿十八歲的加害人個人資料的網友可能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網友發動人肉搜索也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受害少女可向網友提告,但因「少女」全都犯法在先,不能列入新修正之《個人資料保護法》範圍之內。人本基金會認為,即使有40萬左右的網友支持受害者,但透過網路與媒體的全民公審,是否可帶來正面的教育力量,教會孩子正義的伸張呢?還是變成另一種極端的教育,讓孩子以為傳播科技是一個正當的全民公審暴力?事實上,無論是施暴者或受害者,每個未成年尚在成長階段的孩子都需要被幫助。

兒福聯盟研發處副組長邱靖慧認為,腥羶色偷窺性新聞,讓青少年學習拿著手機相機去偷拍;綜藝節目流行的整人橋段,包裝出整人是很有趣、好玩的,讓青少年學習以整人手法進行霸凌。另外,新聞時常報導網路上流傳的霸凌影片,使青少年間接學會如何霸凌,並認為將影片上傳網路是獲得注目、快速成名的途徑。此外,網路擁有「去抑制化效應」以及匿名性的特質,讓加害者如同脫韁野馬,失去社會控制。

 認識媒體素養(media literacy

    由於媒體是社會化的主要推手之一,也容易成為青少年仿效的對象,傳播學者Neil Postman在《童年的消逝》中,認為在電腦網路發達的時代,任何一個有機會接近電視、電腦的兒童,幾乎都被迫提早進入成人充滿衝突、戰爭、性愛、暴力的現實世界,保有純真與平安的童年正在消逝。我們無可避免的沉浸在媒體景觀之中,所以媒體素養顯得重要。 

學者吳翠珍與陳世敏在《媒體素養教育》一書中定義媒體素養為「一種處理、分析、評估與產製訊息」的「傳播能力」,而媒體素養所關懷的重點,包括了分析媒體與創製媒體兩個面向,其中首推「報紙當課本」。

早期的傳播理論家說媒體對社會的三個功能是守望、教育、娛樂。但造化弄人的是,我們所經歷的近代一百年正是史家所稱的「羶色腥主義」掛帥的時代,報業服務社會的理想功能卻事與願違,守望,教育,娛樂三方面,獨不見教育,直到奧克斯(Adolph Ochs)買下《紐約時報》,北美的報業文明才寫下一頁正統報業的哲學基礎,其正派辦報的理念,引領後世「報紙當課本」的風氣,成為現代報業的典範。

因此,傳播媒體對於社會的教育啟迪影響甚大,由於內容貼近現實,對學校教育所強調的解決問題能力和批判思考能力的培養,比學校教材更具優勢,及學即用的語文學習,尤其需要較能貼近現實生活的教材。所以,希望在新聞事件中培養媒體素養,期待能改善社會不良風氣。

 

Our Questions:

1.          請問您從這次霸凌事件中觀察到什麼?

2.          請問您認為媒體素養應如何培養?

參考資料:

吳翠珍,陳世敏(2007)。《媒體素養教育》。台北:巨流出版。

黃筱鈞(2011)。<網路霸凌問題多 媒體素養應教育>。《卓越新聞獎基金會》。上網日期2011413日,取自:http://www.feja.org.tw/modules/news007/article.php?storyid=731

新竹霸凌事件(2011)。維基百科。上網日期2011413日,取自http://zh.wikipedia.org/wiki/新竹0317霸凌事件


媒大事

不給糖,就搗蛋?

 

【責任編輯/田育志】

 

  從相戀到定情都一直受到媒體關心的「大小戀」,終於在324日於三亞舉行婚禮,不斷對外聲明要低調的大S與汪小菲,在婚禮前一再告知親友不能拍照、攝影,無奈百密仍有一疏,大陸搜狐娛樂CEO張朝陽在自家媒體上全程轉播婚禮過程,引起婚禮當事人的不滿。

 

  對於這次的婚禮轉播事件,台灣媒體除了關注當事人雙方各執一詞外,也在接連幾天的報導當中指責大S獨厚大陸媒體;然而,此舉就像是要不到喜糖只好大聲吵鬧的小孩一樣。由於得不到婚禮現場的照片,台灣媒體開始在報導中將這次事件形容是大S與婆婆張蘭第一回的婆媳過招,或是在無法確認事實之下,引述網友爆料大S在海灘上被汪小菲甩巴掌的過程;諸如此類的新聞在短短幾天內大量充斥在新聞台或是報章雜誌上。

 

  同時,身為公眾人物的大S也該檢討;雖然想要低調的舉行婚禮,但應熟知媒體生態的她,若能像劉嘉玲或是梁靜茹一樣適時的提供一些公關照片給媒體,也不至於引來媒體的撻伐。最後造成婚禮報導的浮濫出現,浪費了許多新聞資源。

 

 

廣電三法修法,反應兩極

 

【責任編輯/田育志】

 

  「廣電三法」在324日由行政院通過了修正草案,規定政府及其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及其受託人,可間接投資媒體,持股以10%為限,至於政黨部份則全面禁止直接或間接投資媒體;並且在以往的案例中,政府投資超出比例者,所處罰的對象是媒體,但此次修法,也將處罰的對象由現行規定被投資之廣播電視事業,修正為投資者。

 

  對於此次修法,可看出政府與NCC嚴守「黨政軍退出媒體」條款的分際,但業界卻有不同反應;台灣數位匯流發展協會執行長黃子哲投書表示,相較於政府的投資比例限制,有線廣播電視法規定,外資可以對有線電視直接投資20%,直接加間接投資不超過60%;衛星廣播電視法也同意外資直接投資衛星事業(含頻道業者)50%以下。是否有著「寧贈外戚、不予家奴」意味?

 

  關於這樣兩極的看法,小編則認為在推動數位匯流的前提下,修法事宜仍會不斷的進行,業者方面不應只為享有政府的資金挹注,為了反對而反對,若哪天如業者所願修法降低了外資投資比例,是否又會引來反對?所以應以大局為重,配合政府政策,共同改善目前變質的媒體環境。

 

參考資料:

 

中時電子報(2011.04.11)。《廣電三法修正 產官看法大不同》。上網日期2011412日,取自:http://news.chinatimes.com/tech/12050905/112011040100411.html

 

中時電子報。《專題:322大汪世紀婚禮》。上網日期2011412日,取自:http://showbiz.chinatimes.com/2009Cti/Channel/Showbiz/showbiz-feature-cnt/0,5115,112010102900782,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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