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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報時間: 2011-09-02 16:00:00 / 報主: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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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室報告
編輯室報告 
 
解構數位匯流在台灣發展的困境 
 
【責任編輯╱劉瑋哲】
 
  數位匯流是新一代科技革命技術的整合,突破了傳統單一媒體的傳播方式, 透過數位化的重新組合與寬頻網路的傳遞,形成媒體、電信與資訊科技的匯流現象。行政院日前擬訂的「2010-2015年數位匯流發展方案」和今年通過的廣電三法相關法案的修正,都顯示了政府在推動數位匯流上的努力。以鄰國日本來說,日本政府在7月24日中午12點起終止播放類比電視,凌晨零時起全面停止傳送類比電波。美國、中國、韓國政府也投入巨額資金建設高速寬頻網,美國搜尋網站巨擘Google和智慧型手機龍頭Apple也都積極投入了雲端運算的建置,可見數位匯流的重要性。
 
  不過,台灣在數位匯流的發展上目前有幾項困境值得探討,第一是高速寬頻建設緩慢,導致上網資費和平均頻寬都落後先進各國,國人花了高價卻得不到相當的頻寬。目前台灣有線電視數位化進展緩慢的情況下,一般民眾多只在無線電視台收看高畫質電視節目,而IPTV遂成為閱聽眾收看高畫質節目外另一個選擇,例如:中華電信MOD和壹電視的壹網樂。
 
   IPTV除了有更多加值服務可供用戶選擇之外, 更突破了當前有線電視頻道商綑綁聯賣的現象;不過由於政府推動第一類電信業者建設高速寬頻進度緩慢,導致I PTV的內容服務數量受限制,用戶權益受損和相關垂直產業鏈發展受阻。民眾對音樂下載、線上遊戲、及視訊會議等新興匯流服務的應用需求無法被滿足,寬頻市場無法有效競爭發展受限。政府應盡速推動第一類電信業者建設高速光纖網,拉升高速寬頻的普及率,如此才是全民之福。
 
  第二是有線電視數位化發展延滯,有線電視在台灣的普及率已達64 %,訂戶數超過500萬戶,無疑是未來舉足輕重的匯流平台,是數位匯流的關鍵!而有線電視數位化是電視產業升級的指標之一,數位電視的發展牽涉頻道內容的升級、加值服務的推動。目前實體影片出租店和唱片行逐漸沒落之際,相關文創產業或影視音樂產業方面的政策推動更顯重要,小眾歌手或影片將在匯流平台上有更多曝光的機會
 
  不過有線電視數位化囿於用戶端數位機上盒不普及、收視費上限、業者水平結合限制等因素,使有線系統商對相關投資裹足不前。有線廣播電視法結構管制的相關規定反而成為數位化的最大障礙,業者在缺乏規模經濟和獲利基礎的考量下,有線電視數位化的腳步緩慢,用戶端數位化比率只有8.39%。解決辦法是政府立法思維應以社會管制為主軸,適度放寬事業間水平整併管制並將收視費率彈性化,讓用戶能享受到更優質多元的服務,更重要的是在數位匯流的趨勢下,逐步推行廣電三法和電信法匯合,使有線電視業者能齊頭式與電信業者競爭,如此才利於影視產業品質和服務上的提升。
 
  另一方面有線電視系統商常常是財團獲利的金雞母,尤其外資對系統商的收購虎視眈眈,惟有線電視有準公共財的性質,在公共利益和社會發展的思惟下, 有線系統業者不宜完全以商業考量為基礎,應負擔更多的社會責任,早日達成數位有線電視普及化的目標。
 
  第三是中華電信寡佔最後一哩(last mile)獨賣爭議,最後一哩是原電信局時代以公共資源架構起來 從電信機房到家戶的用戶迴路。中華電信民營化後,靠著接收自電信局時代建構的最後一哩路而掌握了關鍵的瓶頸設施,即使電信自由化後仍對其他業者形成進入障礙。
 
  電信法在設計上雖有不對稱管制條文以促進其他電信業者有市場參進的能力,但限於目前網際網路互連批發價管制不成功,其他網路服務提供者(ISP業者)無法與中華電信所屬的HINET做價格上的競爭。在市場失靈和管制失靈的雙重因素下,中華電信寡占寬頻市場的情況,短期內不會有太大的改變。解決辦法除了呼籲NCC加強規範電信業者間資費外,就是推動同樣掌握最後一哩的有線電視系統商之間的整合,讓寬頻市場不再為中華電信所壟斷,國人才能享受到更多選擇和更優質的服務。
 
  第四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缺乏政策發展與輔導主導權,NCC成立的緣由有三:一是解決政媒不分和政商不分的問題;二則是因應電信、資訊、傳播之匯流,主管機關宜統合整併; 三是配合我國政府改造工程與獨立機關之建置。NCC獨立機關建置原本立意良善,但成立後糾紛不斷,對NCC與行政院是否是從屬關係又或者互相獨立,爭論不斷。而台灣正處於數位匯流的關鍵轉型期,較好的辦法是改由行政院長指派的首長制,統一事責與事權,全責推動數位匯流,避免紛亂一再發生。
 
  延續上述爭議,NCC沒有政策發展與輔導權屢屢為學者質疑,NCC委員翁曉玲曾表示 :「通傳會雖是因應數位匯流而建置之機構,然其職權範圍卻因當初法律設計不當始終被侷限在個案監理權,無實際的政策規劃權,造成通傳會只有棒子可使,卻無胡蘿蔔可用的不合理狀況。」可知關於NCC職掌範圍,在通傳法仍尚存模糊空間,容易造成管制與推動不合拍的現象,使數位匯流的推動如多頭馬車。建議立法院應儘速修法使NCC全權統籌相關事務,管制和推動並行,才是相得益彰的做法。 
 
  小編統整分析當前台灣數位匯流可能遭遇的困境,希望讓大眾能了解其中原委,並呼籲政府盡速解決上述問題,使數位匯流逐步邁向康莊大道。  
 


Our Questions:

1.你/妳知道什麼是數位匯流嗎?
2.你/妳對台灣目前電視頻道內容的看法是?
媒大事
網路圍觀效應拉緊政府神經 
 
【責任編輯/陳俞佐】
 
  上個月,中國大陸的七二三溫州動車追尾事故,造成重大傷亡。許多網友於第一時間透過微博上傳車禍現場資訊,及事後民間群起對中央鐵道部究責的作法,引發各界關注。相較於冷血的官方回應及延宕的主流媒體報導,微博造成的「圍觀」再度使得大陸當局的神經緊繃。
 
  微博之於中國,如同臉書之於台灣,相似的場景,如今每每在兩岸發生重要大事時出現。網民的高度參與和使用,是否必然促成國內公民社會或公民意識的形成?短暫的新聞熱潮過後,是否就是人潮散去之時?小編認為可從公民社會是否有機會健全發展觀察之。
 
  網路媒體被期許為現代民主社會的「公共領域」,提供「自由、公開、理性」的溝通場域,使人民居其中能對公眾議題自由表達意見。在台灣,由於民主價值於數十年間已成為社會共識,成熟的公民社會自有監督政府、上達民瘼的動員機制,在政府決策效能不彰時,網路提供另一個大眾民意釋放的管道(如在臉書上成立粉絲專頁),迫使政府必須有更快速且及時的回應。然而,具備強勢政府的中國大陸則不然,黨中央長久以來對民眾表意管道的掌控,同時阻擋了公民意識的養成,及至近十年來,多起重大事件經由網路(微博)傳佈,才逐步喚起大眾對公眾事務的討論與關注,短暫、缺乏組織的圍觀效應雖受到矚目,但始終難以與國家權力抗衡。
 
  兩岸公民社會的差異進程,使網路媒體居中各自發揮不同的效能。可以確定的是,「圍觀」如今已不只是新興的網路現象,同時也是所有國家政策決策者應審慎應對的難題。723事件再次說明,固守政治黑箱的決策者在公民意識逐漸形成的網路社會中,其正當性是備受挑戰的。
綠林好漢媒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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