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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報時間: 2012-01-30 05:00:00 / 報主: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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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室報告:電視劇產業,不僅要對外「節流」,對內也要「開源」

 

電視劇產業,不僅要對外「節流」,對內也要「開源」

 

 責任編輯/邱彥瑜 

去年底,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有條件通過八大戲劇台的換照申請案,此案因八大播放韓劇比例過高,而使NCC一度不願讓八大的申請過關。因此,八大換照的附帶條件中有一條便是希望八大落實節目來源多元化,並針對本國節目作出播放比例不得低於20%的要求(自今年6月起)。八大也做出承諾表示,今年6月後在週一至週五的黃金時段(晚上6點至12點),至少有1小時播出非韓劇節目。

其實,NCC針對韓劇占據戲劇台現象做出要求並非首例,去年8月東森戲劇台申請換照時,也因韓劇播出比例高達八到九成,被要求提出承諾才得以換照。NCC發言人陳正倉當時表示,NCC不會禁止或明示電視台不能採購某一個國家的影片或戲劇,因必須符合世貿組織(WTO)對於自由貿易的精神,因此東森案是因與其營運計畫中宣稱「播出本土戲劇比率達八成」不符而遭到附帶條件換照的要求。

由此可知,NCC並無明訂法令可禁止電視台購買韓劇或其他國家影片、節目的行為,因此多以「建議」電視台提出承諾等方式,唯有在有線電視申請換照時才能進行「要求」。新聞一出,引起許多觀眾與學者的反問,像是佛光大學傳播學系主任蔣安國便認為,自製本土戲劇表現空間雖有可能變大,但需有夠好的品質抗衡,但若沒好內容,政策也無法得到觀眾支持。 

因此我們不禁要問,軟性的規範與要求真的能夠拯救委靡不振的台劇、本土節目市場嗎?
 

本土節目市場的低迷

台灣自1993年《有線電視法》實施後,因頻道數目激增,可播放的時段變多,收視族群也被稀釋與分散,導致製作節目或戲劇的利潤下降。有線電視產業內部有上百台互相競爭,高度競爭的結構下,各台趨向保守的低成本策略,購買國外版權的節目播放成了短期內打平收支的選項,近百個頻道中播放海外版權影視節目的頻道比率高達 61%,先後輸入港劇(TVBS-G)、日劇(緯來)、大陸劇(中天)以及近晚的韓劇(八大),逐步瓜分國內自製節目的收視群(羅煥榮,2005,轉引自吳怡國、姜易慧,2010)。

回過頭來檢視台灣自製節目的狀況,根據今周刊2010年「臺灣人要正視的問題:電視生態沉淪下的文化大危機 /電視亡國」專題報導,有三個相當嚴重的怪異現象:其一為重播率過高,像是之前被點名的「唐伯虎點秋香」重播達800次,此外,20071NCC也針對國內有線頻道電視台做一個月的調查,首播的影片僅占該月播出影片的10%。第二則是中、日、韓劇的播出量為台劇的三倍,可見購買國外節目成為主流的選擇。最終回歸到節目自製的成本來看,台劇平均一集的製作成本為100萬,僅是韓劇的1/3不到。賴雅玲(2005)也指出劇組與電視台短線炒作的心態是使得台劇品質不佳的主因,對於劇本、演員以及製作等不願意投注資金與時間。

NCC目前拿出的附帶條件政策,看似可透過時段播放的控管外劇侵占的現況。但規範出「播放空間」之後,若填補的本土節目仍流於重播或是低成本、低品質的節目,對於觀眾而言並無助益;對於從事影視產業的演藝人員,恐怕會重演2001年上街抗議「文化入侵」的事件,大批演藝人員出走至中國或是因缺乏就業機會而轉行。除了規範之外,相關的配套措施也很重要,尤其是針對台劇或自製節目的品質提升,應該才是治本之道。

 

挹注於節目品質的提升

電視劇被視為文化創意產業之一,藉由有線電視系統的普及,其可接觸到的觀眾群可算是相當大宗,雖然製作成本高,但帶動的就業機會與產值也相當可觀。像是台北藝術大學教授邱坤良以日韓為例,韓國MBC電視台的《大長今》細膩考究衣著、禮俗與環境等歷史,創造了高收視率並帶動觀光,日本NHK的《坂本龍馬傳》則也是將歷史與觀光做緊密的結合。MBC是南韓公共信託但走商業路線的民營電視,而NHK則是日本的公共電視,由此可見國家對於影視產業政策的重視,是對於戲劇品質本身的提升,而非僅有管制。

台灣公視雖然規模不比日韓,但節目部也是公視經費最多的部門。但僅有年度戲劇大戲的每集成本才有數百萬,其他節目從幾萬到數十萬不等。而公視由於一部分經費是自籌,但由於自籌款停滯,導致許多節目的預算縮水,除了《公視法》明定比例的兒童節目、弱勢團體節目不變,其他節目都會受到影響。雖然公視經費有限,但過往的文學劇,如《橘子紅了》、《人間四月天》,或是近期的《痞子英雄》等都有不錯的收視率,若參考日韓的他國經驗,將資源補助於公共電視的製作, 或許是可行的方式之一。

此外,日前三立電視台也號稱「年灑8億救台灣」,除了公部門的力量之外,電視台本身對於製作品質的重視更為重要。三立總經理張榮華也指出,目前韓劇略退燒、中劇尚未跟上,台灣必須抓住這個發展的時機。台灣本身收視市場不大,但是許多電視劇外銷到亞洲其他國家的反應都不錯,比起消極地管制外劇入侵的比例,或許積極地改善本土節目品質,釐清台灣電視劇賣點與特色,更能重振台灣的影視產業。


參考資料

《邱坤良:電視劇與公共電視》,聯合報2012/1/6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6828105.shtml

吳怡國、姜易慧(2010),<台製偶像劇產業發展變遷之歷時性研究>,中華傳播學會年會論文。

陳依秀(2004),<打造電視觀眾-台灣韓劇市場興起之歷程分析>,淡江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碩士論文。

曾國峰(2008),<公視自籌款經費短缺對節目產製的影響>,《廣播與電視》第二十九期:29-62

劉俞青、楊卓翰(2010),<臺灣人要正視的問題:電視生態沉淪下的文化大危機 /電視亡國>,今周刊。

顏雅玲(2005),<創造文化經濟的角度論台灣電視戲劇產業之革新:以韓劇發展模式為例>,政治大學廣播電視研究所碩士論文。

 

Question

1. 你認為韓劇與其他國家戲劇在台灣播出的狀況如何?

媒大事:不想看爛新聞 那就關電視

 

不想看爛新聞 那就關電視

責任編輯/陳莞欣


日前兩留日女學生在東京遇害的新聞,震驚了台灣社會,也引發媒體大規模的關注與報導。然而在報導整起案件時,台灣媒體的表現,卻也引起了不少爭議與質疑。

先是在案情有明確發展前,即搜索、翻拍案件關係人張姓學生的臉書頁面、以臆測的口吻描述關係人與被害人的關係,並在報導當中以「兇嫌」稱之,儼然走在警方之前,未審先判。

而隨著案情發展,在張姓學生確定自殺身亡之後,媒體又轉而密集採訪人在台灣的張父,不僅要求對方對著鏡頭發表兒子可能涉嫌兇殺案的感想,更以近距離特寫的方式,捕捉張父聲淚俱下的畫面。仔細探究這些媒體亂象的成因,大部分人或許會直接歸咎於記者的素質低落、缺乏同理心。然而平心而論,記者僅是整個媒體結構中一份子;其所做所為,反應的正是台灣媒體環境結構的深層問題。

首先,在現今廣告收入與收視率難以脫鉤的前提之下,收視率的高低,主導了電視台製作新聞時的方向。因此,在報導社會案件、災難事件等情緒張力較強的新聞時,媒體往往傾向將重點放在當事人激動的情緒表現,以煽動閱聽眾的情緒反應,爭取其畫面停留時間。這樣的播報方式或許有助於收視率的提升,卻也缺乏對當事人隱私權的尊重,甚至造成受訪者的情緒傷害;而過度的感官刺激轟炸,也容易使閱聽眾在觀看新聞時產生疲乏與反感。

此外,當今媒體之間日趨激烈的競爭,也讓各電視台為趕在新聞熱度消退之前報導所謂的「獨家新聞」,競相引用各種當下可即的線索製作報導,而忽略了對消息來源求證的重要性,使得報導當中充滿了推測的內容與和事實明顯不符的錯誤。此番作為,不僅可能影響輿論以及間接影響法律程序,更是在根本上違背了新聞應呈現事件真實的原則。

事實上,回顧過往類似的案件報導,可以發現上述問題早已存在多時。而除了期待媒體自律以及相關法律的規範之外,身為閱聽眾的我們,也應該明確表達自身的立場,以實際的抵制、拒看行動,向嗜血的媒體文化說不。在這個媒體自律機置失靈的時代,改變媒體文化的契機,實需仰賴閱聽眾的覺醒與進一步的反抗。觀眾的憤怒,若能不只是憤怒,而是進一步化為長期的關注與行動,才可能撼動根深蒂固的結構問題。


綠林好漢媒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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